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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A ELECTRONIC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Dec 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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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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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规定,对新亚电子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参股公司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宝”)发展业务 需要,拟将原注册资本 250 万美元增加至 670 万美元,注册资本增加 420 万美元 由原持股比例认购,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26 万美元(折合 人民币约 901.44 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金额以出资当天汇率为准),本次增资 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苏州科宝 30%股份。

苏州科宝系公司参股 30%子公司,新亚电子董事杨文华任苏州科宝董事,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次对苏州科宝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杨文华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对苏州科宝增资受后续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手续、增资款缴纳等因素影 响,最终是否能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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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詹祖根

注册资本:250 万(美元)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唐市镇常昆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以连接光缆、控制电缆、高频同轴电线、通讯线材为主的光电 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装配,线束加工及线束加工模具的设计、加工、制造;销售本 公司生产的产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搬运装卸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电线电缆生产及检测试验设备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苏州科宝资产总计 318,597,374.94 元,净资产为 259,015,434.22 元。

公司与苏州科宝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均以现金出资,按照原持股 比例确定注册资本出资额,交易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苏州科宝进行增资,是基于参股公司发展需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 司对苏州科宝持股比例仍为 30%,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 本次增资资金的主要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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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进行审核,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核。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文华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也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交易且已发表同意上述交易 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 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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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参 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珏 方雪亭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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