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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jiang Xuefeng Sci-Tech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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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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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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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 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新疆 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认真审议,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以截止2020 年12 月31 日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经评估的净资产40,897.76 万元为作价依据, 交易价格为3,331.0817 万元,定价公允。本次交易完成后,雪峰爆破将 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收购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合理的原则,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本次收购 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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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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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 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 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的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杨祖一、姚文英、 沈建文 2021 年7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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