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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JIANG BAODI MINING CO., LTD. — M&A Activity 2026
May 1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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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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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8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竞拍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 66%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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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地矿业”)通过参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竞拍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伊钢铁”)持有的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宏投资”)66%股权,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5,0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宝地矿业将直接持有凯宏投资66%股权,凯宏投资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数据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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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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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拍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 66%股权的议案》。因公司参与公开竞拍股权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符合办理暂缓披露的情形,待竞拍结果确定后根据最终竞标价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并延长竞拍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 66%股权信息暂缓披露期限的议案》。截至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因北京产权交易所尚未履行完毕法定流程且未确认最终受让方,竞拍结果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
误导投资者,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暂缓披露期限并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消除时,公司及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予以披露。公司对上述事项均严格履行了暂缓披露的审批程序,并采取了必要措施防止暂缓披露的信息泄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暂缓披露的事由已经消除。
2026年5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一次报价结果通知书(行权)》,确认宝地矿业为首伊钢铁持有凯宏投资 66% 股权的受让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5,000.00万元。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评估值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最终的交易协议,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事项虽然进行了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分析,但仍然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变化、生产经营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宝地矿业铁矿资源储备和铁精粉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发挥协同效应,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拍凯宏投资 66% 股权。
凯宏投资下属控股子公司巴州凯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州凯宏”)是新疆最大的铁精粉生产企业之一,拥有和静县诺尔湖铁矿采矿权、深部普查探矿权。诺尔湖铁矿位于新疆和静县境内,资源储量大、品位高,距离宝地矿业旗下的备战铁矿约60公里,开采规模:500万吨/年。截至2025年3月31日,诺
尔湖铁矿保有资源量合计 27,886.70 万吨,其中:探明的 14,764.29 万吨,控制的 5,580.98 万吨,推断的 7,541.43 万吨。
2026年5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一次报价结果通知书(行权)》,确认宝地矿业为首伊钢铁持有凯宏投资 66%股权的受让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5,00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交易事项 | ☑购买 ☐置换 ☐其他,具体为:____ |
|---|---|
| 交易标的类型 |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
| 交易标的名称 | 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66%股权 |
|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 ☐是 ☑否 |
|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 ☑是 ☐否 |
| 交易价格 | ☑已确定,金额(万元):125,000.00 ☐尚未确定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____ |
| 支付安排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条件相关要求及届时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____ |
|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 ☐是 ☑否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拍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66%股权的议案》。因公司参与公开竞拍股权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符合办理暂缓披露的情形,待竞拍结果确定后根据最终竞标价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并延长竞拍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 66%股权信息暂缓披露期限的议案》。截至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因北京产权交易所尚未履行完毕法定流程且未确认最终受让方,竞拍结果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误导投资者,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暂缓披露期限并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消除时,公司及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予以披露。公司对上述事项均严格履行了暂缓披露的审批程序,并采取了必要措施防止暂缓披露的信息泄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暂缓披露的事由已经消除。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评估值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 序号 | 交易卖方名称 |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 |
|---|---|---|---|
| 1 | 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 | 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66%股权 | 125,000.00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 法人/组织名称 | 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02576379980XP ☐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04/09/10 |
| 注册地址 | 新疆伊犁州新源则克台镇 |
| 主要办公地址 | 新疆伊犁州新源则克台镇 |
| 法定代表人 | 夏雷阁 |
| 注册资本 | 100,000 万元 |
| 主营业务 | 钢铁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未取得资质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项目投资;金属材料、矿产品、废渣、焦炭、建筑材料、 |
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机电安装(专项审批除外);农牧业开发;自有房屋、场地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首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75%;
天津市前进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5%。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首伊钢铁持有的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 66% 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在公司参与竞拍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标的股权新增司法机关冻结情形。交易对方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已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尽快处理完毕标的股权上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法院查封、冻结在内的全部所有权属瑕疵或权利负担。交易对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措施,以使标的股权之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权、质押权、司法冻结或其他任何可能限制或妨碍股权完整转让的权利负担,交易对方保证在标的股权权利瑕疵完全消除后,双方签订正式的产权交易合同。
上述事项在签订正式的产权交易合同前妥善解决,不会对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及后续股权交割实施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 法人/组织名称 | 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0789895664G ☐ 不适用 |
|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是 ☑否 |
|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 ☑是 ☐否 |
| 交易方式 |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向标的公司增资 ☐其他,____ |
| 成立日期 | 2006/07/31 |
|---|---|
| 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56号京华杰座719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56号京华杰座719室 |
| 法定代表人 | 赵进学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矿业投资,商务信息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所属行业 | B06采矿业 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 1 | 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 | 330万元 | 66% |
| 2 | 刘彦东 | 85万元 | 17% |
| 3 | 禹凯 | 85万元 | 17%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 1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330万元 | 66% |
| 2 | 刘彦东 | 85万元 | 17% |
| 3 | 禹凯 | 85万元 | 17% |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单位:万元
| 标的资产名称 | 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 | |
|---|---|---|
| 标的资产类型 | 股权资产 | |
|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 66 | |
| 是否经过审计 | ☑是 ☐否 | |
| 审计机构名称 | 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机构 | ☑是 ☐否 | |
| 项目 |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65,076.65 | 73,211.58 |
| 负债总额 | 11,741.77 | 15,527.51 |
| 净资产 | 53,334.89 | 57,684.07 |
| 营业收入 | 30,021.33 | 32,756.99 |
| 净利润 | 2,263.98 | 8,589.02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若完成本次交易,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交易涉及的股权评估值达到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标准,但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司无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控制权,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及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后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竞拍成功可以大幅提升公司控制铁矿石资源量,提高铁精粉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首伊钢铁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凯宏投资 66% 股权,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1,916.0244万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的交易规则,转让方根据股权评估结果、摘牌报价等因素确定了产权转让底价即成交价格,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25,000.00万元。
2026年5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一次报价结果通知书(行权)》,确认宝地矿业为首伊钢铁持有凯宏投资 66% 股权的受让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5,000.0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标的资产名称 | 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 |
|---|---|
| 定价方法 |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_____ | |
|---|---|
| 交易价格 |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125,000.00 ☐ 尚未确定 |
| 评估/估值基准日 | 2025/03/31 |
|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单选) |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其他,具体为: |
|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 评估/估值价值:275,630.34(万元) 评估/估值增值率:2,413.10% |
|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拟转让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 66%股权涉及新疆凯宏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3926号),“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及特殊假设,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凯宏投资进行整体评估并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为:凯宏投资 100%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10,967.76 万元,评估值 275,630.34 万元,评估增值 264,662.58 万元,增值率为 2,413.10%;对应首钢伊犁钢铁持有的凯宏投资 66%股权的权益账面值为 7,238.72 万元,对应的股东权益评估值为 181,916.0244 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首伊钢铁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凯宏投资 66%股权,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1,916.0244万元。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的交易规则,转让方根据股权评估结果、摘牌报价等因素确定了产权转让底价即成交价格,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25,000.00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鉴于本次交易的程序尚未全部履行完成,协议内容及履约安排等情况暂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本次收购凯宏投资 66%股权,是基于对新疆铁矿石市场及标的公司进行长期跟踪、全面分析、客观评估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收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通过收购优质资产新增公司产业布局、资源储备,各矿山可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巩固在新疆铁矿采选行业的地位,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凯宏投资下属控股子公司巴州凯宏拥有和静县诺尔湖铁矿采矿权、深部普查探矿权。诺尔湖铁矿位于新疆和静县境内,资源储量大、品位高,距离宝地矿业旗下的备战铁矿约60公里,开采规模:500万吨/年。截至2025年3月31日,诺尔湖铁矿保有资源量合计27,886.70万吨,其中:探明的14,764.29万吨,控制的5,580.98万吨,推断的7,541.43万吨。收购完成后,宝地矿业控制的铁矿石资源量将达到7.4亿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幅增强公司的铁矿石资源储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亦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交易如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
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未完成,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最终的交易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