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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yun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1

May 1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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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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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江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 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 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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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违反《江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江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其他 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 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做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做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 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责任追究范围事件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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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 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江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Ο 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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