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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yu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y 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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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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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14-034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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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

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地

上海市嘉定区尚学路 225、229 号 3 幢 3368 室

香港九龙尖沙咀弥敦道 132 号美丽华大 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厦 8 楼 802 室

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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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一四年五月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报 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 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 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 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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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本次交易的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由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 成。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生效和实施是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生 效和实施的前提条件,最终配套资金募集的完成情况不影响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行为的实施。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如下:

1 、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天泽信息拟向商友控股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商友集团75%股权;拟向途乐 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商友国际100%股权。商友国际持有商友集团25%股 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泽信息将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商友集团100%股权。

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天泽信息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即不超过7,000.00万元。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 资金拟用于向商友控股支付本次交易部分现金对价。

(二)关于本次交易交易结构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实质是拟收购商友集团100%股权。鉴于商友集团因筹划在台湾 上市的过程中,形成的股权结构较为特殊,经充分协商,交易各方同意对商友集 团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以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交易前商友集团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罗特软件持有商友集团100%股权,为商友集团唯一股东。罗特 软件除持有商友集团100%股权外,无其他实质性经营活动。

截至2013年8月31日,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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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权性质
1 LCF 8,307 42.61% 普通股
2 INSIGHT CITY 2,645 13.57% 普通股
3 Value Mile 2,279 11.69% 普通股
4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1.429 7.33% 普通股
5 朱峰 1,250 6.41% 普通股
6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4.13% 普通股
7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
715 3.67% 普通股
8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714 3.66% 普通股
9 李文明 675 3.46% 普通股
10 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L.P.
375 1.92% 普通股
11 SASABE TAKAYUKI 300 1.54% 普通股
合计 19,495 100.00% -

注:上表中INSIGHT CITY所持2,645股普通股均为代持股份。

2 、本次交易前商友集团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次交易前,商友集团之唯一股东罗特软件的股东INSIGHT CITY存在为12 名境内自然人股东代持股份的情形。Value Mile向境内自然人无偿转让部分股份 的约定事宜尚未完成。上述代持解除及股份转让完成后,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将 合计持有罗特软件25%股份。

罗特软件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BVI)。因英属维京群岛尚未与中国建交, 天泽信息直接向罗特软件支付现金收购其享有商友集团的权益存在一定障碍。同 时,为留住商友集团的核心团队,完善在物联网领域的竞争能力,天泽信息与交 易对方协商拟对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实际享有的商友集团25% 权益。

经各方协商,商友集团股权结构做如下调整:

  • (1)罗特软件解除股份代持,还原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真实持有的罗特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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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股份;Value Mile按约定向朱峰、李文明、黄广宇3名境内自然人无偿转让罗特 软件合计304股股份;

(2)罗特软件回购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所持罗特软件25%股份;12名境内 自然人股东同步在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由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商友集团25%的权 益,以解决上市公司无法向境外主体发行股份问题;

(3)罗特软件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用于承接其所持商友集团的股份; 罗特软件由直接持有商友集团股份变为通过注册在香港的商友控股间接持有商 友集团股份,以解决上市公司无法直接向其支付收购对价问题。

3 、商友集团的股权调整方案及实施情况

(1)罗特软件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a.罗特软件产生股份代持的原因

罗特软件曾筹划在台湾上市,根据台湾上市的相关规定,台湾境外公司在台 湾上市时,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或出资额 逾百分之三十,或具有控制能力者,应取得主管机关专案许可。因此,为降低大 陆自然人持股比例,罗特软件的大陆自然人股东先后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海外 机构代为持有。

2008年3月11日,黄广宇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500股股份转让给CROWN WEST,由CROWN WEST为其代持罗特软件股份。

2012年6月14日,CROWN WEST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1,193股股份(包括为 黄广宇代持的500股)全部转让给Value Mile。Value Mile已出具《确认函》确认: 上述转让的1,193股股份中,500股为CROWN WEST代黄广宇持有,Value Mile 接受黄广宇的委托继续代其持有上述股份;其余693股为真实受让,不存在代持 情形。

2012年10月22日,黄志文、吴鹏飞、陈晓枫、刘新政、沈志红、毛炜、孙文 杰、李志坚、黄崑9人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股份合计700股转让给Value Mile并由 其代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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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特软件于2007年4月提出股权激励计划,拟对在罗特软件成长发展过程中 起重要作用或在关键岗位工作的员工发行1,445股普通股,具体激励对象和条件 待罗特软件董事会进一步确定。2009年9月,罗特软件董事会通过决议,确定激 励对象为李文明等10名员工,并向其授予合计1,445股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为3 年,行权价为0美元。2012年10月,李文明等10名员工将上述股票期权进行行权, 并将行权所取得的罗特软件股份委托Value Mile代为持有。罗特软件增发1,445股 普通股并登记于Value Mile名下。

2013年3月8日,Value Mile将其代持的罗特软件2,645股普通股(包括为黄广 宇代持的500股、为黄志文等9名自然人代持的700股,以及李文明等10名自然人 股票期权行权取得的1,445股)转让给INSIGHT CITY。此次股权转让系Value Mile 将其所持罗特软件股份中自有部分与代持部分进行区分,将代为境内自然人股东 持有的2,645股转让与INSIGHT CITY。此次所转让股份非Value Mile实际持有之 权益,INSIGHT CITY未支付对价。Value Mile在其出具的《确认函》中确认:上 述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争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承诺不再向 INSIGHT CITY索取转让款。INSIGHT CITY亦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股权转让 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争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罗特软件股份代持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方 代持股份数(股)
1 黄广宇 INSIGHT CITY 500
2 黄志文 70
3 吴鹏飞 70
4 陈晓枫 90
5 刘新政 175
6 沈志红 50
7 毛炜 300
8 孙文杰 290
9 李志坚 190
10 黄崑 150
11 朱峰 260
12 李文明 500
合计 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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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罗特软件股份代持的解除

2013年11月19日,INSIGHT CITY将其代为持有的股份按1美元/股全部转让 给被代持人,解除代持关系。具体转让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转让方 受让人 转让股份数(股)
1 INSIGHT CITY 黄广宇 500
2 黄志文 70
3 吴鹏飞 70
4 陈晓枫 90
5 刘新政 175
6 沈志红 50
7 毛炜 300
8 孙文杰 290
9 李志坚 190
10 黄崑 150
11 朱峰 260
12 李文明 500
合计 2,645

Value Mile和INSIGHT CITY均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代持事宜系其与 委托方之间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其与委托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争 议。上述股权代持均已解除,并均已得到委托方的认可。上述股权代持解除后, 其没有接受任何个人或实体的委托代为持有或管理罗特软件的股权,亦未委托其 他个人或实体代其持有或管理罗特软件的股权。

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亦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代持事宜系其本人与受 托方之间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其本人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纠 纷或争议;上述股权代持已解除,不存在为其他任何个人或实体代为持有或管理 罗特软件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其他个人或实体代其本人持有或管理罗特软 件股权的情形;上述罗特软件股份的代持和转让过程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股 权纠纷。

广发律师经核查后认为,罗特软件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份代持已依法解除, 解除过程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罗特软件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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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罗特软件的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亦未涉及任何纠纷、争议或诉讼, 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股权纠纷。

(2)Value Mile向三名员工无偿转让罗特软件股份的情况

2012年10月22日,Value Mile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100万美元可转换债券转为 普通股后,Value Mile持有罗特软件4,924股(其中2,645股系为12名境内自然人股 东代为持有),持股比例为25.26%,成为罗特软件第二大股东。鉴于商友集团核 心团队多数为境内自然人,为维持核心团队的稳定,Value Mile与核心团队做出 约定,保证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在此次债转股实施完成后罗特软件的总股本中实 际享有的权益比例不低于25%。

2013年11月19日,根据前述2012年10月的约定,Value Mile无偿向朱峰转让 罗特软件104股股份,向黄广宇、李文明分别转让罗特软件100股股份。

对于上述无偿转让事项,Value Mile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转让为真实 转让,不存在代持情形,亦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争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责任。

(3)商友集团股权调整方案

与罗特软件股权调整相同步,商友集团股权调整具体操作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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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股权调整过程如下:

2013年10月12日,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在上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途乐投资, 作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交易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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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3日,途乐投资取得第3100201300321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013年11月14日,途乐投资境外投资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核准;2013 年11月15日,途乐投资在香港设立商友国际以实质承接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实际 持有的商友集团25%股权。

2013年11月15日,罗特软件在香港设立商友控股。

2013年11月28日,罗特软件回购并注销了境内12名自然人持有罗特软件25% 的股份。

2013年11月29日,罗特软件将其持有的商友集团全部股权转让至商友控股。

2013年12月5日,商友集团向商友国际增发6,666股股份,使商友国际持有商 友集团25%股权;2013年12月18日,途乐投资就上述事项在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办 理完毕已设立境外企业再投资备案;2013年12月25日,途乐投资就上述事项在国 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办理完毕境外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备案。2014年1月,上 海商友、杭州罗特和北京商友分别在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返程投资登记。

至此,商友集团股权架构调整完毕。商友集团股权结构调整完毕后的股权结 构简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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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商友集团股权调整对股东持有商友集团权益的影响说明

商友集团股权结构调整完成后,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通过在境内设立有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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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企业间接持有商友集团25%权益,其实际持有的商友集团权益自境外实质“平 移”至境内,并保持其持有的商友集团权益比例不变;境外投资者通过商友控股 间接持有商友集团,实际持有的商友集团权益比例仍为75%。

商友集团上述股权结构调整系为便于本次交易实施而进行的必要调整,调整 前后各股东对商友集团实际持有的权益实质保持不变,股权结构调整不构成对上 述境内自然人的股权激励行为。上述股权结构调整事项未对商友集团生产经营造 成影响,商友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因此发生变化。

5 、本次交易的交易结构

本次交易的交易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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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境内自然人
罗特软件
股东
100% 100%
上市公司支付现金 商友控股 途乐投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100%
商友国际
75% 25% 本次交易标的
商友集团
----- End of picture text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控制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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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律师核查意见

广发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商友集团股权重组已经依法 履行了截至目前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法律障碍。

二、 本次拟购买资产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商友集团75%股权及商友国际100%股权。其中商友 国际除持有商友集团25%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购买商友国际100% 股权实质为购买商友国际所持有的商友集团25%股权。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中同华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商 友集团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商友集团100%股权的评 估值。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151号《评估报告》,以2013 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商友集团合并口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662.41万元,商友 集团100%股权评估值为21,200.00万元,增值率为218.20%。

在商友集团100%股权评估值基础上,考虑本次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对方所获 对价的形式、未来承担的业绩承诺责任和补偿风险的不同,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 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标的具体定价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作价依据 对应
评估值
最终定价 支付形式
商友集团75%股权 商友集团全部权益价值的75% 15,900.00 14,921.00 支付现金
商友国际100%股权 商友集团全部权益价值的25% 5,300.00 6,079.00 发行股份
合计 21,200.00 21,000.00

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总交易额的25%。总交易额为支付现金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交易额与募集配套资金额之和。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额为21,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000.00万元。

四、 本次交易现金支付情况

根据标的资产定价,上市公司需向商友控股支付现金14,921.00万元,分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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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

第一期:在商友集团75%股权交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商友控股 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65%,即9,698.65万元;

第二期: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商友集团2014 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如商友集团完成2014年利润承诺,上 市公司于十个工作日内向商友控股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35%,即人民币5,222.35 万元。如2014年发生利润补偿的,上市公司则根据各方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扣除利润补偿款后,将剩余金额支付给商友控股。

五、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一)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二)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为途乐投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部分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股份均采用非公 开发行股份的方式。

(三)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基准价格

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天泽信息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3 年 12 月 9 日。

本次交易的发行基准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

(1)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发行基准价格;

(2)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 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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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股票价格不低于每股面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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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定价原则,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基准价格为 12.35 元/股。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按照《重组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审议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经协 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发行基准价格,即12.35元/股。

如本报告书公告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基 准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2014 年 4 月 22 日,天泽信息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据此, 天泽信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2.33 元/股。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1.11 元/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的最终股份发行价格将在天泽信息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

如本报告书公告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将根据发行基准价 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2014 年 4 月 22 日,天泽信息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据此, 天泽信息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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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

(四) 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

经协商,商友国际100%股权作价6,079.00万元,按发行价格12.33元/股计算, 公司向途乐投资发行股份数为4,930,251股。

如本报告书公告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总交易额的25%,即不超过7,000.00万 元。根据配套募集资金股份发行底价11.09元/股计算,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发行数量不超过6,311,992股。如本报告书公告后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存在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 (保荐人)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五)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 锁定期安排

途乐投资承诺,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之后需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进行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交易对方或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原则。

(七) 滚存利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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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利润全部由上市公司享有,上市公司本 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 相关期间损益安排

在相关期间,商友集团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在此期间产生的亏 损,由商友控股、途乐投资按其本次交易前所享有商友集团权益比例承担,以 现金方式向商友集团补足。

六、 本次交易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向商友控股支付本次交易部分现金对价。 七、 利润预测补偿

(一)利润承诺情况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151号《评估报告》,商友集团2014 年、2015年、2016年预测净利润分别为2,216.68万元、2,580.65万元和2,947.66万 元。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经交易各 方协商,在《评估报告》盈利预测的基础上,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承诺商友集团 2014年、2015年、2016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3,500万元。

中同华在预计商友集团未来净利润时,将服务外包专项基金、软件及信息服 务出口财政贴息、见习带教补贴收入考虑在内,因此,经交易各方协商,在计算 商友集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对于以下补贴项目 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服务外包专项基金、软件及信息服务出口财政贴息、 见习带教补贴。

(二)利润预测补偿安排

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天泽信息聘请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商友集团实际利润数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 《专项审核报告》,并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确定商友集团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 利润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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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友集团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每一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 商友集团在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应按下 列方式进行补偿:

1、在2014年至2016年任何一年实际净利润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商友集团 进行估值调整,当期应补偿金额为:(截至当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累计 实际净利润)÷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2、在2014年至2016年任何一年实际净利润均高于2,500万元的前提下,对于 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进行差额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为:当期 承诺净利润-当期实际净利润。

3、2014年涉及利润补偿的,优先以天泽信息应付商友控股的第二期现金对 价作为补偿款;第二期现金对价不足以支付补偿款的,由途乐投资以本次交易中 取得的天泽信息股份进行补偿。

4、2015年、2016年涉及利润补偿的,途乐投资可以选择以现金或以其在本 次交易中取得的天泽信息股份进行补偿。

5、途乐投资选择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天泽信息股份进行利润补偿的, 则当期补偿股份数量为:(当期应补偿金额-已扣减的应支付的现金)÷发行股 份价格。若承诺期内天泽信息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6、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在 以后期间不予冲回。

7、商友控股的补偿义务以其获得的现金对价为限。途乐投资的补偿义务以 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天泽信息股份为限,如承诺期内天泽信息发生除权、除息事 项的,则途乐投资可用于补偿的股份数相应调整。

8、2015年商友集团出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 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的情形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计算在使 用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151号《评估报告》中的日元汇率情况 下商友集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在《专项审核报 告》中列示。若上述重新计算的净利润达到当年所承诺的净利润,则视为由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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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汇率波动而致使商友集团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当年可暂不进行补偿,而将 当年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累计至2016年。若商友集团截至2016年累计 实际实现净利润不低于截至2016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因日元汇率而引起的利润 差额无需进行补偿;若商友集团截至2016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低于截至2016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差额部分按照前面的约定进行补偿。

(三)减值测试及补偿方式

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由天泽信息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若标的资产的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限内股份补 偿义务人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股份补偿义务人认购天泽信息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的每股价格+补偿期限内累计补偿现金数,则途乐投资应向天泽信息 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股份补 偿义务人认购天泽信息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每股价格-补偿期限内股份补偿 义务人已补偿的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现金补偿义务人累计补偿现金数÷本次 交易股份补偿义务人认购天泽信息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每股价格)。若承诺期 内,天泽信息发生除权、除息情形的,则发行价格也作相应调整。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 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 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 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 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 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已明确承诺以现 金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补足实际盈利低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而产生的差额, 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对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利润预测数进行了承诺。该等 业绩承诺补偿措施符合《重组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八、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途乐投资、商友控股与天泽信息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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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 况报告书》中披露。

九、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途乐投资持有的商友国际100%股权以及商友控股持有 的商友集团75%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实质为商友集团 100%股权。商友国际系为本次交易而设 立,除持有商友集团 25%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性资产或业务。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商友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3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指标与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指标 资产总额 净资产额 收入总额
1 商友集团 8,985.64 6,662.41 17,063.82
2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21,000.00 -
3 比较取值(1和2较高者) 21,000.00 21,000.00 17,063.82
4 天泽信息 92,319.68 84,541.94 15,802.16
5 比例(5=3÷4) 22.75% 24.84% 107.98%

商友集团 2013 年度收入总额占上市公司相应项目的比例大于 50%,按照 《重组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本次交易中需要向途乐投资发行股份,根据《重组办法》,本次交易需提 交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十、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交易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伯荣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仍 为孙伯荣先生,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十一、 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公司自 2011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挂牌交易以来,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孙伯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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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亦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交易标的资产总额为 21,000.00 万 元(以商友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8,985.64 万元与成交金额 21,000.00 万元孰高 为准),低于本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92,319.68 万元的 100%。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十二、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齐鲁证券有 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

十三、 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获得的批准

2013年9月10日,天泽信息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筹划以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 案》。

2013年12月5日,天泽信息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014年5月14日,天泽信息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报告书(草案) 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如下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 1、本次交易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 2、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后,交易方案的实施尚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境

  • 外投资批准文件、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以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十四、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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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以商友集团 100% 股权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估值的说明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商友集团75%股权及商友国际100%股权。其中商友 国际除持有商友集团25%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购买商友国际100% 股权实质为购买商友国际所持有的商友集团25%股权。交易各方以商友集团全部 权益价值的25%作为商友国际100%股权的定价基础,并协商确定商友国际100% 股权交易价格。

途乐投资已出具承诺:商友国际合法取得并持有商友集团25%股权。商友国 际除持有商友集团25%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未进行其他经营业务。 如商友国际在本次交易交割日前发生负债,则相关债务由途乐投资承担。

鉴于以上原因,本次交易中将商友集团100%股权作为评估对象,不对商友 国际进行评估,该事项不会影响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股东利益。

(二) 关于消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日本商友尚存在对成都楷码的其他应收款 1,678,775.00日元。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成都楷码已归还了上述款项。

为规范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运用,商友集团已出具承诺:商友集团及 其控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保证不以借款、垫付资金、担保等形式为其除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公司和其自 身控股公司以外的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

(三) 关于商友国际出资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商友集团尚存在对商友国际的其他应收款859.81美 元,为商友国际对商友集团的出资款。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商友国际已对商 友集团履行了出资义务。

(四) 商友集团 201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交易作价调整的说明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商友集 团2013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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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300万元。根据经天职国际审计的商友集团2013年度财务报告,商友集团2013 年度净利润为2,069.32万元。商友集团未完成承诺净利润主要原因系日元汇率进 一步走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日元对人民币汇率2013 年1月1日为100:7.3049(100日元可兑换人民币7.3049元,以下意思相同),本次 交易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汇率下降至100:6.2645,2013年12月31日汇率进一 步下降至100:5.7771,全年下降比例约20.91%,直接减少商友集团的结汇收入。 如按照2013年1-8月份平均汇率计算,商友集团2013年净利润为2,353.75万元。

在进一步考虑日元汇率波动对商友集团盈利能力影响的基础上,经交易各方 协商,同意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由23,750万元调整为21,000万元,同时交易 各方同意对原净利润承诺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商友集团2014年、2015年、2016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承诺数为不 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3,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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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1 、审批风险

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 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 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 次交易方案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上述审批风险。

2 、整合风险

上市公司在物联网应用硬件和国内市场方面具备比较优势,商友集团在软件 开发和日本市场方面具备比较优势。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优势互补 增强自身竞争实力。然而,商友集团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后,需要在文化、人员、 管理和运营等各方面与上市公司进行整合,是否可以通过整合充分利用双方的比 较优势存在不确定性,从而使得本次交易协同效应的充分发挥存在一定的风险。

3 、盈利补偿不足的风险

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承诺商友集团2014年、2015年、2016年实现的合并报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 元、3,500万元。

如2014年涉及利润补偿的,优先以天泽信息应付商友控股的第二期现金对价 5,222.35万元进行补偿;若不足补偿,则途乐投资以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进行补偿。如2015年、2016年涉及利润补偿,途乐投资以现金或在本次交 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途乐投资补偿的上限为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价格为6,079.00万元。

假设商友集团未来实现净利润为其承诺额的90%、80%、70%、60%或50%, 则交易对方需作出的补偿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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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4-2016
合计
2015-2016
合计
承诺数 2,500.00 3,000.00 3,500.00 9,000.00
90% 假设完成数 2,250.00 2,700.00 3,150.00 8,100.00
预计补偿数 583.33 700.00 816.67 2,100.00 1,516.17
80% 假设完成数 2,000.00 2,400.00 2,800.00 7,200.00
预计补偿数 1,166.67 1,400.00 1,633.33 4,200.00 3,033.33
70% 假设完成数 1,750.00 2,100.00 2,450.00 6,300.00
预计补偿数 1,750.00 2,100.00 2,450.00 6,300.00 4,550.00
60% 假设完成数 1,500.00 1,800.00 2,100.00 5,400.00
预计补偿数 2,333.33 2,800.00 3,266.67 8,400.00 6,066.67
50% 假设完成数 1,250.00 1,500.00 1,750.00 4,500.00
预计补偿数 2,916.67 3,500.00 4,083.33 10,500.00 7,583.33

从上表可见,当商友集团实际实现净利润为承诺净利润的60%时,途乐投资 需补偿金额为6,066.67万元,接近其补偿上限金额6,079.00万元,若商友集团净利 润实现率降低至60%以下,途乐投资将无法足额弥补盈利承诺差异。因此,如果 商友集团实际盈利情况与承诺情况差异较大,天泽信息存在盈利补偿不足的风 险。

4 、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天泽信息收购商友集团75%股权和商友国际 100%股权为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收购成本高于标的资产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的差额将作为商誉,且所形成的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年度终 了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友集团为轻资产型公司,收益法评估增值较大,本次交 易完成后天泽信息合并会计报表中需确认大额商誉。如未来商友集团经营状况不 佳,则天泽信息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天泽信息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5 、交易被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本次交 易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 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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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尽管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 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股票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资产重组 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此外,若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 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如需重新进行,则交 易需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6 、交易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商友集团、商友国际系两家在香港设立的有限公司。根据 国家有关企业境外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交易后, 本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的实施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政府投资主管 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如上述手续未能如期办理完毕,公司将无法进行 资产交割、股份发行等实施程序。因此,本次交易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1 、盈利预测风险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8321-1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商友集 团预计2014年实现净利润2,364.02万元。商友集团未来经营业绩所做出的预测是 基于一定的假设,其中部分假设的实现取决于一定的条件或可能发生的变化,如 盈利预测假设条件发生了变化,可能导致盈利预测与公司未来实际经营成果出现 差异。此外,意外事件也可能对盈利预测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商友集团 存在盈利预测无法实现的风险。

2 、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151号《评估报告》,商友集团100% 股权收益法评估值为21,200.00万元,较商友集团合并口径净资产账面价值 6,662.41万元,增值14,537.59万元,增值率为218.20%。

商友集团100%股权增值的原因系商友集团主要业务为提供包括软件产品开 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相应的系统集成等完整的企业商业智能系统解决方案,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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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轻资产公司,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管理经验、客户关系、人力资本、研发 创新能力、组织管理、组织文化等无形资产,且商友集团所属子公司拥有的计算 机著作权、专有技术等资产未全部在其账面反映,上述无形资产的价值通过收益 法在评估中得以体现是本次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交易各方确认,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评估净值,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尽管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职的义务,但标 的资产的估值是建立在一定假设及估计的基础之上,如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 或估计存在差异,则标的资产存在估值风险。

3 、市场风险

商友集团的核心业务是面向日本市场提供专业化的IT咨询、设计、开发、测 试及运维等全方位服务,覆盖金融、物流、制药等多个领域,业务同时兼顾日本 与国内两个市场。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与商友集团将进行适当整合,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但商友集团主营业务仍将以软件开发及相关服务为主。受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 影响,包括日本在内的国际软件发包市场发展速度放缓,日本2011年3月大地震 对日本经济发展形成较大影响。虽然商友集团经过多年在日本市场的业务发展, 相比业内其他软件企业具备更强的客户需求分析和设计能力,但由于近几年国内 软件外包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扶持之下不断涌现,商友集团仍将面临更激烈的 市场竞争。

倘若商友集团未能跟上国内外市场的发展变化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 战略决策的前瞻性,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将无法实现预期的收益。

4 、技术风险

商友集团作为技术领先的软件服务商,其生存和发展很大程度取决于是否能 根据IT技术的更新换代,满足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商友集团必须尽可能准确的 把握新技术、新理论的发展趋势,及时将先进的技术应用于软件开发,才能在激 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同时由于软件产品的精度和复杂性高,软件错误和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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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无法避免,对新技术、新理论的运用将使商友集团在软件产品的质量控制上面 临更大的挑战。

如果商友集团不能准确地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的决策 上发生失误,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和升级,或在技术升级和软件 开发的过程中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对其声誉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面临技 术与产品开发的风险。

5 、经营资质到期后无法续期风险

上海商友的20093100140025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于2013年12月31日 到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 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自2010 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上海、杭州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 城市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税收问题出台 新的政策。待相关政策出台后,上海商友将根据新政策继续申请并办理技术先进 型服务企业证书。

2013年上海商友已取得高新企业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率征收所 得税。因此,上海商友目前并未实际根据《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 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享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所得税优 惠政策。上海商友暂时不能办理新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不会对其税负产生 影响。

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2009年3月31日颁布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之规定,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续”。商友集团所登记 的软件产品中,部分产品已进行新版本开发,拟在原版本到期前对新版本软件产 品进行登记;商友集团部分软件用于企业内部项目工时管理、项目质量控制等, 该部分软件产品如无法续期,不会对商友集团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他用于业务 销售的软件产品,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到期前办理续期手续。

如果商友集团下属子公司在经营资质、证书到期后,因不符合相关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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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无法办理续期,可能导致相关公司无法继续按现有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等税收 优惠,从而对商友集团经营和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6 、客户集中风险

商友集团坚持大客户战略,其大客户包括丰田通商、丰通Syscom、宏利人 寿、三菱电机、Future Architect等,其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达70%。 其中,由于宏利人寿IT系统管理战略调整,商友集团对其销售额将逐渐降低。与 此同时,商友集团对三菱电机(2012年、2013年均为商友集团第四大客户)的销 售额自 2012 年的 10,403.44 万日元上升至 2013 年的 27,373.43 万日元; Future Architect、ESK在2013年分别新增成为商友集团第三大和第五大客户,销售额分 别为33,601.77万日元和16,473.96万日元,预计Future Architect未来业务将继续增 长。因此,虽然商友集团未来前五大客户可能发生变化,但是前五大客户的销售 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仍将保持高水平。

客户相对集中,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友集团与客户的黏度,但另一方面如商友 集团不能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或因客户战略调整,导致重要客户流失,将可能 影响商友集团的经营业绩。因此,商友集团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

7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商友集团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826.39万元、3,584.43万元,分别占同期商友集团总资产的23.74%、39.89%。 商友集团期末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但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向客户 收取项目款,由于收入确认时点与合同收款节点存在差异,从而导致商友集团年 末确认较多应收款项。

商友集团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国内、国外资信程度较高的客户,信用期相对 较长。截至2013年12月31日,商友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名分别为ESK、Future Architect、三菱电机、丰田通商及北京望京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相应的应收账 款合计账面金额为2,749.70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72.85%。截至本报告书公告 之日,上述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中,应收丰田通商款项已全部收回;应收三菱电 机款项已收回454.32万元;应收Future Architect款项已收回399.58万元,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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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在2014年5月收回;应收ESK的939.93万元款项预计于2014年6月收回。

虽然商友集团历史上基本未发生应收账款坏账情形,但若不能加强应收账款 的回收管理,伴随其业务的持续增长,商友集团的资源使用效率将受到一定影响, 且可能面临坏账风险。

8 、人才流失风险

商友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软件工程、运维、咨询与实施及软件销售业务。通 过十多年的发展,商友集团已培养了一支具有丰富的软件设计、开发经验,对客 户行业有着一定理解,对客户需求能够准确把握的高素质软件人才队伍,为其良 好的研发和服务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因此,保持商友集团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是商友集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双方在本次交易后发挥协同效应的关键 一环。若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商友集团发生较大的人才流失,则将对商友集团未 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使双方无法实现预期的协同目标。

9 、日元贬值的风险

自2012年以来,日元对人民币整体呈现持续贬值的态势,日元对人民币汇率 自2012年年中100:8左右快速下降至目前100:6左右,跌幅近25%。日元对人民币 汇率(100日元兑人民币)变动情况如下:

==> picture [404 x 2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商友集团的主要客户为日本客户,来自日本的收入占其总收入的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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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均以日元进行结算。日元的持续贬值一方面将影响商友集团来自日本市场的结 汇收入,另一方面将给日本商友的非日币负债带来巨大的汇兑损失。因此,日元 贬值将给商友集团未来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假设日元汇率分别上下波动5%、10%和15%,则对商友集团100%股权的估 值影响如下表所示:

值影响如下表所示:
汇率变动百分比 评估值(亿元) 评估值变动百分比
15.00% 2.42 -12.40%
10.00% 2.32 -8.62%
5.00% 2.22 -4.50%
0.00% 2.12 0.00%
-5.00% 2.02 4.95%
-10.00% 1.90 11.58%
-15.00% 1.78 19.10%

10 、跨国经营风险

商友集团市场范围目前包括中国市场和日本市场,且以日本市场为主。日本 为地震多发国家,地震灾害将影响日本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可能影响 日本客户需求。此外,中日关系也可能会影响商友集团在日本市场的开拓,近期 中日关系较为紧张,如中日关系进一步恶化,有可能影响商友集团从日本取得订 单,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友集团存在跨国经营风险。

11 、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上海商友被认定为新办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结 果通知书》(浦税十八所减(2009)013号),其自2008年起享受“两免三减半” 所得税税收优惠,2013年起不再享受上述优惠。上海商友已取得高新企业认定 (2011年11月28日取得,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 知书》(浦税三十五所备(2013)第1891号),其2013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 税。根据《税收优惠通知书》(沪税浦货营[2011]字第90号),2009年至2013年期 间,上海商友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杭州罗特被认定为 新办软件企业,根据《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杭国税滨软减备告字[2012] 第(3501)号),自2011年起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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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友自2014年起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将不再免征营业税, 其以后年度需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15%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其是否能再次享受该 优惠存在不确定性,其是否在以后年度中取得高新企业认定亦存在不确定性。杭 州罗特自2016年起将不再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同时,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未来可 能发生变化。因此,上海商友和杭州罗特未来可能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从而对商友集团的盈利状况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评估机构对商友集团100%股权评估过程中,在上海商友和杭州罗特现有税 收优惠到期后,已按照非优惠税率对上海商友和杭州罗特未来的经营情况进行预 测。

三、其他风险

1 、股市风险

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仅受自身经营情况,也受国际及国内政治形势、宏观经济 环境、利率及资金供求关系等各种因素影响,同时也受投资者心理及其他不可预 测因素影响。由于以上各种不确定因素,公司股票可能产生脱离其本身价值的波 动,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因此,提请投资者注意股市风险。

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于 20144 月解除限售 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中住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800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伯荣持有的上市公司3,588万股已于2014年4月28日解除限售。 为支持天泽信息本次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住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孙伯荣就未来减 持天泽信息股份事项做如下承诺:在2014年4月25日至途乐投资在本次交易中获 得的天泽信息股票解禁期间,如减持所持天泽信息股份,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天泽 信息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股票每股增发价格的150%。如减持价格 低于天泽信息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股票每股增发价格的150%,将 于减持事实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减持收益(减持股份的成交金额减去原始 成本及相关税费)以现金方式上缴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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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董事会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 本次交易的方案 .............................................................................................. 3 二、 本次拟购买资产评估定价情况 .................................................................... 11 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 11 四、 本次交易现金支付情况 ................................................................................ 11 五、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 12 六、 本次交易募集资金用途 ................................................................................ 15 七、 利润预测补偿 ................................................................................................ 15 八、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17 九、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8 十、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 18 十一、 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18 十二、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19 十三、 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 19 十四、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 19 重大风险提示 ............................................................................................................. 22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2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 24 三、其他风险 .......................................................................................................... 30 目录 .............................................................................................................................. 31 释义 .............................................................................................................................. 34 第一章 交易概述 ....................................................................................................... 39 第一节 本次交易背景和目的 ................................................................................ 39 第二节 本次交易原则 ............................................................................................ 44 第三节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44 第四节 利润预测补偿 ............................................................................................ 56 第五节 本次交易决策过程 .................................................................................... 60 第六节 交易对方名称 ............................................................................................ 60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61 第八节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61 第九节 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62 第十节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62 第十一节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 定的决定》第七条的规定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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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 ............................................................................. 62 第二章 上市公司情况 ............................................................................................... 64 第一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4 第二节 公司设立和股权变动情况 ........................................................................ 64 第三节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 65 第四节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况 .................................................... 67 第五节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前十大股东 ............................................................ 68 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 ............................................................................................... 70 第一节 交易对方之一:商友控股 ........................................................................ 70 第二节 交易对方之二:途乐投资 ...................................................................... 100 第三节 其他事项说明 .......................................................................................... 103 第四章 交易标的情况 ............................................................................................. 104 第一节 商友集团 .................................................................................................. 105 第二节 商友国际 .................................................................................................. 181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 183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 18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 186 第三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186 第六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情况 ............................................................................. 188 第一节 《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188 第二节 《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198 第七章 本次交易合法、合规性分析 ..................................................................... 205 第一节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 205 第二节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209 第三节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及其适用意见要求的说明 .. 211 第四节 本次交易已按照《重组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提出补偿方案 ...... 212 第五节 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情形 .................................................................................................... 212 第八章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 213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 213 第二节 拟购买资产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 214 第三节 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合理性分析 .............................................................. 225 第四节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定价的意见 .......................................................... 226 第九章 董事会讨论与分析 ..................................................................................... 227 第一节 天泽信息战略并购的必要性及并购需求 .............................................. 227 第二节 商友集团之于天泽信息并购需求的适应性 .......................................... 233 第三节 上市公司对商友集团整合规划 .............................................................. 236 第四节 天泽信息并购商友集团的战略意义 ......................................................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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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 240 第六节 本次交易前后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讨论与分析 .................................. 246 第七节 风险因素分析 .......................................................................................... 267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 276 第一节 本次拟购买资产合并财务资料 .............................................................. 276 第二节 本次交易盈利预测 .................................................................................. 282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84 第一节 同业竞争 .................................................................................................. 284 第二节 关联交易 .................................................................................................. 285 第十二章 资金占用与关联担保 .............................................................................. 290 第一节 资金、资产占用情况 .............................................................................. 290 第二节 关联方担保情况 ...................................................................................... 290 第十三章 本次交易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分析 .................................................. 291 第十四章 其他重大事项 .......................................................................................... 295 第一节 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 295 第二节 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自查情况 .................................................................. 296 第三节 连续停牌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 .......................................... 297 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 .......................................................................................... 297 第五节 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 300 第六节 已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的说明 .............................................. 301 第十五章 中介机构意见 .......................................................................................... 302 第一节 律师事务所意见 ...................................................................................... 302 第二节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02 第十六章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04 第十七章 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310 第十八章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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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一、一般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天泽信息、上市公司、公
司、本公司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09
交易对方 途乐投资、商友控股
商友集团 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为MBP
SOFTWARE GROUP LIMITED,原名为罗特软
件系统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 黄广宇、毛炜、孙文杰、李志坚、黄崑、黄志文、
吴鹏飞、陈晓枫、刘新政、沈志红、朱峰、李文
明12人
途乐投资 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为本次
交易而设立的公司,持有商友国际100%股权,
并通过商友国际间接持有商友集团25%股权,为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交易对方
商友控股 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为MBP
SOFTWARE GROUP HOLDINGS LIMITED,是
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公司,持有商友集团75%股
权,为本次交易支付现金交易对方
商友国际 现代商友软件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为MBP
SOFTWARE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是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公司,持有商
友集团25%股权,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罗特软件 Lot Software Systems International Limited,为商
友控股唯一股东
LCF LCF Investments, Ltd.,持有罗特软件58.01%股
权,为罗特软件控股股东
Value Mile Value Mile Limited
INSIGHT CITY INSIGHT CITY HOLDINGS LIMITED
中住集团 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拟购买资产、交易标的、
标的资产
商友控股持有的商友集团75%股权、途乐投资持
有的商友国际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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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友 上海现代商友软件有限公司,为商友集团全资子
公司
北京商友 北京商友软件有限公司,为商友集团全资子公司
杭州罗特 罗特软件系统(杭州)有限公司,为商友集团全
资子公司
日本商友 MBPジャパン株式会社,为商友集团全资子公
成都楷码 成都楷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本商友持有成都
楷码15%股权
本次交易 天泽信息拟向商友控股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
商友集团75%股权;拟向途乐投资发行股份购买
其持有的商友国际100%股权。商友国际持有商
友集团2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泽信息将
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商友集团100%股权。
天泽信息拟向不超过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
易总额的25%,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万元
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现代商友软件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现代商友软件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
盈利补偿协议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现代商友软件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之盈利补偿协议》
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现代商友软件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3年12月31日
交割审计基准日 根据《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
于本次交易交割时对标的资产进行交割审计的
基准日,该基准日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由交割各方另行商定
相关期间 本次交易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期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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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齐鲁证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广发律师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同华、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第26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重组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年修订)
《规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4
号)
《备忘录第13号》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事项》
二、专业术语释义
BI Business Intelligence,指商业智能
ERP Enterprise Resources Planning,即企业资源规划
GIS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即地理信息系统
IT Information Technology,即信息技术
OMS Order Management System,即订单管理系统
POS Point of Sale,即销售终端
TMS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System,即运输管理
系统
WMS 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即仓库管理系统
车联网 是指装载在车辆上的电子标签通过无线射频等
识别技术,实现在信息网络平台上对所有车辆的
属性信息和静、动态信息进行提取和有效利用,
并根据不同的功能需求对所有车辆的运行状态
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提供综合服务
人月 用于计量软件开发工作量的指标,1人月为1个
标准能力的软件工程师1个月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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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 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专业
化团队来承接其业务,从而使其专注核心业务,
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和对环境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
物联网 即物物相连的智能互联网,其包含三层意思:其
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
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其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
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实现了物品间的信
息交换和通讯;其三,该网络具有智能属性,可
进行智能控制、自动监测与自动操作

三、本报告书涉及的商友集团主要日本客户、供应商的公司简称、日语名

称对照表

称对照表
公司简称 日语名称
丰田通商 豊田通商株式会社
丰通Syscom 株式会社豊通シスコム
日本惠普 日本ヒューレット・パッカード株式会社
宏利人寿 マニュライフ生命保険株式会社
三菱电机 三菱電機メカトロニクスソフトウエア株式会社
东芝信息系统 東芝インフォメーションシステムズ株式会社
东京系统 東京システムズ株式会社
大兴电子通信 大興電子通信株式会社
Aclox 株式会社アクロックス
DTI 株式会社ドリーム・トレイン・インターネット
E-Business 株式会社イー・ビジネス
ESK 株式会社ESK
Future Architect フューチャーアーキテクト株式会社
NEC 日本電気株式会社
Neuron 株式会社ニューロンネットワーク
SLC スミセイ情報システム株式会社
T and S 株式会社ティーアンドエス
Witsys 株式会社ウィットシ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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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 如无特指,本报告书中“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

  • 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 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差异;

  • 2、 主要日本客户、供应商中文简称系为便于本报告书使用者阅读,非

  • 官方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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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交易概述

第一节 本次交易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 物联网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物联网的简单定义即物物相连的智能互联网,但其包含三层意思:其一,物 联网的核心和基础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其二,其用户端 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实现了物品间的信息交换和通讯;其三, 该网络具有智能属性,可进行智能控制、自动监测与自动操作。

从全球范围看,物联网应用目前虽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发展, 但是,其可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引发和带动生产力、生产方式 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因此,很多国家都将其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 我国高度重视物联网产业的发展,1999年,我国启动了物联网核心技术——传感 网技术的研究;2005年,《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年)》中 将传感网列入重点研究领域;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物联网“十二五” 发展规划》,明确了物联网“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2012年,国 — 务院发布《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 2015年)》,更是将物联网作为增强电子信 息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点发展领域;2013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 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明确的物联网发展目标,明确了九项主要 任务,并提出了六条保障措施,进一步细化了对物联网的扶持政策。在国家产业 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较快,产业体系已初步形成。2012年,我国 物联网行业规模达到3,650亿元,同比增长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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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联网产业未来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 的转型升级需要物联网,物联网将智能赋予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和主体,使个性 化制造和规模化协同创新有机结合成为重要的生产方式,有力推动信息化与工业 化深度融合,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变; 另一方面,各行业对物联网应用的认知度正在提高,对物联网应用的需求将逐步 释放,物联网已开始应用于工业制造、物流和交通等领域,工业企业已经意识到 通过物联网可以更加便捷地实现制造供应链跟踪和管理,进而实现智能制造和精 益生产,物流行业则可通过物联网实现物流资源的集约化和智能化配制,降本增 效,交通领域则可通过物联网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无缝链接和整体智能调 度,此外,在农业、医疗、电网和环保等方面,物联网都存在着更广泛的应用需 求。同时,美国权威咨询机构FORRESTER预测,到2020年,世界上物物互联的 业务,跟人与人通信的业务相比,将达到30:1。因此物联网市场前景将远远超过 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成为下一个万亿级的产业。

(二) 物联网产业的发展给市场参与者的软件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物联网发展初期,行业领军企业最先出现物联网应用需求,物联网服务商 根据客户需求完成系统集成,形成深度定制的解决方案。在行业领军企业的示范 效应下,物联网应用需求将出现爆发式增长。物联网服务商需要提供通用的解决 方案,重点在于优化应用界面,研发可直接销售的软件产品。随着物联网应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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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深入,客户的需求将日益多元化,此时物联网服务商需要兼顾客户需求的标 准化和个性化,通过软件研发提供模块化的解决方案。因此,物联网发展对服务 商的软件研发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三) 通过并购实现外延式增长,是公司适应物联网行业发展以及客户需 求变化的最佳途径

天泽信息在车联网领域,特别是工程机械领域,已经积累了大量优质案例与 客户资源,在行业中树立了优质服务口碑,与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 天泽信息与客户的长期深入合作,结合物联网发展的深入,客户的需求呈现两方 面趋势变化。一方面,客户需求从单一产品逐渐演变成一站式解决方案需求,为 客户提供全业务链的物联网IT解决方案成为物联网行业应用的新趋势。另一方 面,客户需求从功能型向价值型转换,以寻求实现业务模式创新的目标,与客户 共同展开基于价值型服务模式的挖掘成为新趋势。

目前,客户的业务需求已逐步从移动资产管理单个业务环节扩展到多个业务 环节和流程的信息化,从销售环节逐渐扩展到仓储、生产、售后等多个环节。基 于与天泽信息的良好合作关系,客户开始与天泽信息探讨和尝试原有业务模式的 创新,力图借助物联网创新应用实现业务模式再造,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为此, 天泽信息在业务方面已经完成多个新产品的发布: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云方圆” 和“微重工”产品,为客户提供全面服务的“智慧仓库”和“售后通”等多个切 合业务发展新趋势需求的新产品。天泽信息一系列新产品的投入,使得客户服务 模式实现了多个突破和跨越:在终端方面实现了从车载终端到手持终端的突破, 在用户界面方面实现了从桌面系统到移动系统的多屏融合,在服务环节上完成了 从单一环节到多个环节的扩展,在服务模式上完成了从单纯的数据服务到一站式 解决方案的跨越。系列新产品的投入将协助客户逐步实现向“服务产生效益”的 业务模式转变。

随着需求的演进与深化,客户期望天泽信息提供涵盖已有服务模式之外的新 服务,包括物联网IT流程的咨询与建设、物联网IT系统与原有IT系统的无缝衔接, 以及新的服务模式与盈利模式探索等。为此,天泽信息除继续完善原有服务模式、 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和持续开发新产品外,还需要重点加强包含业务咨询、大型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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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开发和新业务模式探索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并持续保持对物联网应用创新、 模式创新的关注,保持对其他物联网行业应用的关注。天泽信息一方面将继续巩 固和深化公司在车联网IT服务市场的龙头地位,另一方面公司将对物联网行业应 用相关领域进行积极探索,以业务、技术和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拓展,实现 内生+外延并举的发展战略。因此,通过并购方式快速提升软件开发及集成能力, 实现内生+外延增长并举,是天泽信息适应物联网发展趋势变化和客户需求,持 续开发符合物联网发展趋势的新产品和新模式,构建“解决方案+服务”和“数 据+产品”的全业务IT服务模式的最佳途径。

(四) 商友集团具备优秀的软件研发能力及服务经验,有助于公司快速提 升物联网软件开发与应用集成服务能力

商友集团的主营业务是提供完整的企业商业智能系统解决方案,包括软件产 品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相应的系统集成等,服务领域涉及到供应链管理、物 流、食品和制药等,已形成了优秀的软件研发能力及服务经验。

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商友集团不断吸取日本先进的软件开发理念和经 验,自身软件研发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赢得了广大日本客户的认可,丰田 通商、三菱点击、富士通、日本电报电话株式会社、丸红株式会社和NEC等企业 均已与商友集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2009年,商友集团正式成为Oracle(甲骨 文公司)的中国战略伙伴,结合自身多年来的实施经验和Oracle产品的优良品质, 开始向中国市场推出行业化的IT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并已获得了10多项软件著 作权,取得了Oracle关于制造专业化、分销专业化、财务专业化和加速行专业化 的白金级别认证证书。

经过多年积累,商友集团在物流和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服 务经验,已形成包含订单管理解决方案(OMS)、运输管理解决方案(TMS)、 仓储管理解决方案(WMS)和销售终端解决方案(POS)为一体的物流和供应 链管理解决方案,同时依托自身软件开发能力和商业智能(BI)服务能力,可以 满足客户标准化和个性化需求,并提供决策支持。

因此,公司并购商友集团,有利于快速提升物联网软件开发与应用集成服务 能力,提高公司在物联网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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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 公司并购商友集团可以快速拓展物联网服务领域业务布局

天泽信息以物联网IT服务为主营业务,以“快速响应客户”为原则,以“为 客户创造价值”为宗旨,构建“解决方案+服务”和“数据+产品”的全业务IT 服务模式。天泽信息以车联网为基本立足点,探索多个物联网行业应用,以成为 物联网创新应用IT服务商的龙头企业为愿景,借助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与产业 中的创新力量合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物联网IT服务,与客户共同成长。

天泽信息将继续巩固和深化公司在车联网IT服务市场的龙头地位,积极进行 物联网行业应用相关领域的探索,以业务、技术和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拓展, 实行内生+外延并举的发展战略。

商友集团在十余年的经营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软件研发能力及服务经 验。通过本次收购,天泽信息可以迅速提升物联网软件开发与应用集成服务能力, 强化公司的产品技术和市场能力,并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提高自身竞争力, 加快落实公司发展战略。

天泽信息在云计算服务、存储服务及智能信息处理领域具备竞争优势;商友 集团在系统集成、软件服务及智能信息处理领域具有竞争优势。通过本次交易, 天泽信息布局物联网服务业的系统集成以及软件服务短板得以有效弥补,智能信 息处理能力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天泽信息与商友集团在物联网服务业优势互补 性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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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次交易是公司发展战略实施中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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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并购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将提高上市公司 收益,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同时,商友集团的净资产和经营业绩 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交易对方承诺商友集团在2014年、2015年、2016 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500 万元、3,000万元、3,500万元。本次交易可以提高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和净利润,增厚每股收益。

第二节 本次交易原则

一、合法合规、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原则

  • 二、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的原则

  •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

  • 四、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原则

五、发挥协同效应、促进主营业务发展的原则

第三节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由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 成。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生效和实施是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生 效和实施的前提条件,最终配套资金募集的完成情况不影响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行为的实施。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如下:

1 、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天泽信息拟向商友控股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商友集团75%股权;拟向途乐 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商友国际100%股权。商友国际持有商友集团25%股 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泽信息将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商友集团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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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天泽信息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即不超过7,000.00万元。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 资金拟用于向商友控股支付本次交易部分现金对价。

(二)关于本次交易交易结构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实质是拟收购商友集团100%股权。鉴于商友集团因筹划在台湾 上市的过程中,形成的股权结构较为特殊,经充分协商,交易各方同意对商友集 团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以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交易前商友集团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罗特软件持有商友集团100%股权,为商友集团唯一股东。罗特 软件除持有商友集团100%股权外,无其他实质性经营活动。

截至2013年8月31日,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权性质
1 LCF 8,307 42.61% 普通股
2 INSIGHT CITY 2,645 13.57% 普通股
3 Value Mile 2,279 11.69% 普通股
4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1.429 7.33% 普通股
5 朱峰 1,250 6.41% 普通股
6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4.13% 普通股
7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LTD.
715 3.67% 普通股
8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714 3.66% 普通股
9 李文明 675 3.46% 普通股
10 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L.P.
375 1.92% 普通股
11 SASABE TAKAYUKI 300 1.54% 普通股
合计 19,495 100.00% -

注:上表中INSIGHT CITY所持2,645股普通股均为代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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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交易前商友集团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次交易前,商友集团之唯一股东罗特软件的股东INSIGHT CITY存在为12 名境内自然人股东代持股份的情形。Value Mile向境内自然人无偿转让部分股份 的约定事宜尚未完成。上述代持解除及股份转让完成后,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将 合计持有罗特软件25%股份。

罗特软件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BVI)。因英属维京群岛尚未与中国建交, 天泽信息直接向罗特软件支付现金收购其享有商友集团的权益存在一定障碍。同 时,为留住商友集团的核心团队,完善在物联网领域的竞争能力,天泽信息与交 易对方协商拟对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实际享有的商友集团25% 权益。

经各方协商,商友集团股权结构做如下调整:

(1)罗特软件解除股份代持,还原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真实持有的罗特软 件股份;Value Mile按约定向朱峰、李文明、黄广宇3名境内自然人无偿转让罗特 软件合计304股股份;

(2)罗特软件回购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所持罗特软件25%股份;12名境内 自然人股东同步在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由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商友集团25%的权 益,以解决上市公司无法向境外主体发行股份问题;

(3)罗特软件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用于承接其所持商友集团的股份; 罗特软件由直接持有商友集团股份变为通过注册于香港的商友控股间接持有商 友集团股份,以解决上市公司无法直接向其支付收购对价问题。

3 、商友集团的股权调整方案及实施情况

(1)罗特软件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a.罗特软件产生股份代持的原因

罗特软件曾筹划在台湾上市,根据台湾上市的相关规定,台湾境外公司在台 湾上市时,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或出资额 逾百分之三十,或具有控制能力者,应取得主管机关专案许可。因此,为降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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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自然人持股比例,罗特软件的大陆自然人股东先后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海外 机构代为持有。

2008年3月11日,黄广宇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500股股份转让给CROWN WEST,由CROWN WEST为其代持罗特软件股份。

2012年6月14日,CROWN WEST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1,193股股份(包括为 黄广宇代持的500股)全部转让给Value Mile。Value Mile已出具《确认函》确认: 上述转让的1,193股股份中,500股为CROWN WEST代黄广宇持有,Value Mile 接受黄广宇的委托继续代其持有上述股份;其余693股为真实受让,不存在代持 情形。

2012年10月22日,黄志文、吴鹏飞、陈晓枫、刘新政、沈志红、毛炜、孙文 杰、李志坚、黄崑9人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股份合计700股转让给Value Mile并由 其代为持有。

罗特软件于2007年4月提出股权激励计划,拟对在罗特软件成长发展过程中 起重要作用或在关键岗位工作的员工发行1,445股普通股,具体激励对象和条件 待罗特软件董事会进一步确定。2009年9月,罗特软件董事会通过决议,确定激 励对象为李文明等10名员工,并向其授予合计1,445股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为3 年,行权价为0美元。2012年10月,李文明等10名员工将上述股票期权进行行权, 并将行权所取得的罗特软件股份委托Value Mile代为持有。罗特软件增发1,445股 普通股并登记于Value Mile名下。

2013年3月8日,Value Mile将其代持的罗特软件2,645股普通股(包括为黄广 宇代持的500股、为黄志文等9名自然人代持的700股,以及李文明等10名自然人 股票期权行权取得的1,445股)转让给INSIGHT CITY。此次股权转让系Value Mile 将其所持罗特软件股份中自有部分与代持部分进行区分,将代为境内自然人股东 持有的2,645股转让与INSIGHT CITY。此次所转让股份非Value Mile实际持有之 权益,INSIGHT CITY未支付对价。Value Mile在其出具的《确认函》中确认:上 述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争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承诺不再 向INSIGHT CITY索取转让款。INSIGHT CITY亦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股 权转让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争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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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罗特软件股份代持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方 代持股份数(股)
1 黄广宇 INSIGHT CITY 500
2 黄志文 70
3 吴鹏飞 70
4 陈晓枫 90
5 刘新政 175
6 沈志红 50
7 毛炜 300
8 孙文杰 290
9 李志坚 190
10 黄崑 150
11 朱峰 260
12 李文明 500
合计 2,645

b.罗特软件股份代持的解除

2013年11月19日,INSIGHT CITY将其代为持有的股份按1美元/股全部转让 给被代持人,解除代持关系。具体转让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转让方 受让人 转让股份数(股)
1 INSIGHT CITY 黄广宇 500
2 黄志文 70
3 吴鹏飞 70
4 陈晓枫 90
5 刘新政 175
6 沈志红 50
7 毛炜 300
8 孙文杰 290
9 李志坚 190
10 黄崑 150
11 朱峰 260
12 李文明 500
合计 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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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ue Mile和INSIGHT CITY均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代持事宜系其与 委托方之间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其与委托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争 议;上述股权代持均已解除,并均已得到委托方的认可。

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亦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代持事宜系其本人与受 托方之间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其本人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纠 纷或争议;上述股权代持已解除,不存在为其他任何个人或实体代为持有或管理 罗特软件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其他个人或实体代其本人持有或管理罗特软 件股权的情形;上述罗特软件股份的代持和转让过程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股 权纠纷。

上述股权代持解除后,其没有接受任何个人或实体的委托代为持有或管理罗 特软件的股权,亦未委托其他个人或实体代其持有或管理罗特软件的股权。

广发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罗特软件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份代持已依法 解除,解除过程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罗特软件 各股东所持有罗特软件的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亦未涉及任何纠纷、争议 或诉讼,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股权纠纷。

(2)Value Mile向三名员工无偿转让罗特软件股份的情况

2012年10月22日,Value Mile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100万美元可转换债券转为 普通股后,Value Mile持有罗特软件4,924股(其中2,645股系为12名境内自然人股 东代为持有),持股比例为25.26%,成为罗特软件第二大股东。鉴于商友集团核 心团队多数为境内自然人,为维持核心团队的稳定,Value Mile与核心团队做出 约定,保证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在此次债转股实施完成后罗特软件的总股本中实 际享有的权益比例不低于25%。

2013年11月19日,根据前述2012年10月的约定,Value Mile无偿向朱峰转让 罗特软件104股股份,向黄广宇、李文明分别转让罗特软件100股股份。

对于上述无偿转让事项,Value Mile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转让为真实 转让,不存在代持情形,亦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争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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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友集团股权调整方案

与罗特软件股权调整相同步,商友集团股权调整具体操作方案如下:

商友集团股权调整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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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2日,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在上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途乐投资, 作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交易对方。

2013年11月13日,途乐投资取得第3100201300321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013年11月14日,途乐投资境外投资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核准;2013 年11月15日,途乐投资在香港设立商友国际以实质承接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实际 持有的商友集团25%股权。

2013年11月15日,罗特软件在香港设立商友控股。

2013年11月28日,罗特软件回购并注销了境内12名自然人持有罗特软件25% 的股份。

2013年11月29日,罗特软件将其持有的商友集团全部股权转让至商友控股。

2013年12月5日,商友集团向商友国际增发6,666股股份,使商友国际持有商 友集团25%股权;2013年12月18日,途乐投资就上述事项在上海市商委办理完毕 已设立境外企业再投资备案;2013年12月25日,途乐投资就上述事项在国家外汇 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办理完毕境外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备案。2014年1月,上海商友、 杭州罗特和北京商友分别在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返程投资登记。

至此,商友集团股权架构调整完毕。商友集团股权结构调整完毕后的股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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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简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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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境内自然人
境外投资者
股东
100% 100%
罗特软件 途乐投资
(BVI) (境内)
100% 100%
商友控股 商友国际
(香港) (香港)
75% 25%
商友集团
(香港)
100% 100% 100% 100%
上海商友 杭州罗特 北京商友 日本商友
(境内) (境内) (境内) (日本)
----- End of picture text -----

4 、商友集团股权调整对股东持有商友集团权益的影响说明

商友集团股权结构调整完成后,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通过在境内设立有限合 伙企业间接持有商友集团25%权益,其实际持有的商友集团权益自境外实质“平 移”至境内,并保持其持有的商友集团权益比例不变;境外投资者通过商友控股 间接持有商友集团,实际持有的商友集团权益比例仍为75%。

商友集团上述股权结构调整系为便于本次交易实施而进行的必要调整,调整 前后各股东对商友集团实际持有的权益实质保持不变,股权结构调整不构成对上 述境内自然人的股权激励行为。上述股权结构调整事项未对商友集团生产经营造 成影响,商友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因此发生变化。

5 、本次交易的交易结构

本次交易的交易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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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控制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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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2名境内自然人
上市公司原股东
股东
途乐投资
天泽信息
100%
商友国际
75% 25%
商友集团
----- End of picture text -----

6 、律师核查意见

广发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商友集团股权重组已经依法 履行了截至目前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法律障碍。

二、本次拟购买资产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商友集团75%股权及商友国际100%股权。其中商友 国际除持有商友集团25%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购买商友国际100% 股权实质为购买商友国际所持有的商友集团25%股权。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中同华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商 友集团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商友集团100%股权的评 估值。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151号《评估报告》,以2013 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商友集团合并口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662.41万元,评估 值为21,200.00万元,增值率为218.20%。

在商友集团100%股权评估值基础上,考虑本次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对方所获 对价的形式、未来承担的业绩承诺责任和补偿风险的不同,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 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标的具体定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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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作价依据 对应
评估值
最终定价 支付形式
商友集团75%股权 商友集团全部权益价值的75% 15,900.00 14,921.00 支付现金
商友国际100%股权 商友集团全部权益价值的25% 5,300.00 6,079.00 发行股份
合计 21,200.00 21,000.00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总交易额的25%。总交易额为支付现金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交易额与募集配套资金额之和。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额为21,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总额为不超过7,000.00万元。

四、本次交易现金支付情况

根据标的资产定价,上市公司需向商友控股支付现金14,921.00万元,分两期 支付。

第一期:在商友集团75%股权交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商友控股 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65%,即9,698.65万元;

第二期: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商友集团2014 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如商友集团完成2014年利润承诺,上 市公司于十个工作日内向商友控股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35%,即人民币5,222.35 万元。如2014年发生利润补偿的,上市公司则根据各方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扣除利润补偿款后,将剩余金额支付给商友控股。

五、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一)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二)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为途乐投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部分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股份均采用非公开 发行股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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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基准价格

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天泽信息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三次临 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3 年 12 月 9 日。

本次交易的发行基准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

(1)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发行基准价格;

(2)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 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股票价格不低于每股面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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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定价原则,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基准价格为 12.35 元/股。 2、股份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按照《重组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审议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经协 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发行基准价格,即 12.35 元/股。

如本报告书公告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基 准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2014 年 4 月 22 日,天泽信息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据此, 天泽信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2.33 元/股。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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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1.11 元/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的最终股份发行价格将在天泽信息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

如本报告书公告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将根据发行基准价 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2014 年 4 月 22 日,天泽信息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据此, 天泽信息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11.09 元 /股。

(四) 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

经协商,商友国际100%股权作价6,079.00万元,按发行价格12.33元/股计算, 公司向途乐投资发行股份数为4,930,251股。如本报告书公告后至本次交易完成 前,本公司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发 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总交易额的25%,即不超过7,000.00万 元。根据配套募集资金股份发行底价11.09元/股计算,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发行数量不超过6,311,992股。如本报告书公告后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存在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保荐 人)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五) 股票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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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 锁定期安排

途乐投资承诺,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之后需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交易对方或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原则。

(七) 滚存利润安排

标的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利润全部由上市公司享有,上市公司本 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 相关期间损益安排

在相关期间,商友集团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在此期间产生的亏 损,由商友控股、途乐投资按其本次交易前所享有商友集团权益比例承担,以 现金方式向商友集团补足。

六、本次交易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向商友控股支付本次交易部分现金对价。

第四节 利润预测补偿

一、利润承诺情况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151号《评估报告》,商友集团2014 年、2015年、2016年预测净利润分别为2,216.68万元、2,580.65万元和2,947.66万 元。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经交易各 方协商,在《评估报告》盈利预测的基础上,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承诺商友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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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015年、2016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3,500万元。

中同华在预计商友集团未来净利润时,将服务外包专项基金、软件及信息服 务出口财政贴息、见习带教补贴收入考虑在内,因此,经交易各方协商,在计算 商友集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对于以下补贴项目 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服务外包专项基金、软件及信息服务出口财政贴息、 见习带教补贴。

二、利润预测补偿安排

在2014年、2015年、2016年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天泽信息聘请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商友集团实际利润数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 《专项审核报告》,并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确定商友集团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 利润的差异。

在商友集团2014年、2015年、2016年每一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 商友集团在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应按下 列方式进行补偿:

1、在2014年至2016年任何一年实际净利润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商友集团 进行估值调整,当期应补偿金额为:(截至当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累计 实际净利润)÷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2、在2014年到2016年任何一年实际净利润均高于2,500万元的前提下,对于 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进行差额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为:当期 - 承诺净利润 当期实际净利润。

3、2014年度涉及利润补偿的,优先以天泽信息应付商友控股的第二期现金 对价作为补偿款;第二期现金对价不足以支付补偿款的,由途乐投资以本次交易 中取得的天泽信息股份进行补偿。

4、2015年、2016年涉及利润补偿的,途乐投资可以选择以现金或以其在本 次交易中取得的天泽信息股份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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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途乐投资选择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天泽信息股份进行利润补偿的, 则当期补偿股份数量为:(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扣减的应支付的现金)÷发 行股份价格。若承诺期内天泽信息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6、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在 以后期间不予冲回。

7、商友控股的补偿义务以其获得的现金对价为限。途乐投资的补偿义务以 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天泽信息股份为限,如承诺期内天泽信息发生除权、除息事 项的,则途乐投资可用于补偿的股份数相应调整。

8、2015年商友集团出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 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的情形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计算在使 用中同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日元汇率情况下商友集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在《专项审核报告》中列示。若上述重新计算的 净利润达到当年所承诺的净利润,则视为由于日元汇率波动而致使商友集团未能 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当年可暂不进行补偿,而将当年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 差额累计至2016年。若商友集团截至2016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不低于截至2016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因日元汇率而引起的利润差额无需进行补偿;若商友集团 截至2016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低于截至2016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差额部分按照 前面的约定进行补偿。

三、减值测试及补偿方式

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由天泽信息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若标的资产的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限内股份补 偿义务人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股份补偿义务人认购天泽信息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的每股价格+补偿期限内累计补偿现金数,则途乐投资应向天泽信息 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股份补 偿义务人认购天泽信息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每股价格-补偿期限内股份补偿 义务人已补偿的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现金补偿义务人累计补偿现金数÷本次 交易股份补偿义务人认购天泽信息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每股价格)。若承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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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天泽信息发生除权、除息情形的,则发行价格也作相应调整。

四、业绩补偿敏感性分析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本着公平原则,进行了多次商谈, 最终形成利润补偿在内的交易方案。本次交易方案中,按照交易对方对商友集团 2014 年业绩承诺计算,标的资产作价的市盈率约 8.40 倍。根据交易方案,本次 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不需向交易对方追加支付对价,全额享有商友集团的超额 收益,但交易对方同时仅承担商友集团未来的部分风险。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对商友集团业绩承诺不足的风险进行了敏感性 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4-2016
合计
2015-2016
合计
承诺数 2,500.00 3,000.00 3,500.00 9,000.00
90% 假设完成数 2,250.00 2,700.00 3,150.00 8,100.00
预计补偿数 583.33 700.00 816.67 2,100.00 1,516.17
80% 假设完成数 2,000.00 2,400.00 2,800.00 7,200.00
预计补偿数 1,166.67 1,400.00 1,633.33 4,200.00 3,033.33
70% 假设完成数 1,750.00 2,100.00 2,450.00 6,300.00
预计补偿数 1,750.00 2,100.00 2,450.00 6,300.00 4,550.00
60% 假设完成数 1,500.00 1,800.00 2,100.00 5,400.00
预计补偿数 2,333.33 2,800.00 3,266.67 8,400.00 6,066.67
50% 假设完成数 1,250.00 1,500.00 1,750.00 4,500.00
预计补偿数 2,916.67 3,500.00 4,083.33 10,500.00 7,583.33

从上表可见,当商友集团实际实现净利润为承诺净利润的 60%时,途乐投资 需补偿金额为 6,066.67 万元,接近其补偿上限金额 6,079.00 万元,若商友集团净 利润实现率降低至 60%以下,途乐投资将无法足额弥补盈利承诺差异。因此,如 果商友集团实际盈利情况与承诺情况差异较大,天泽信息存在盈利补偿不足的风 险。

经综合分析,商友集团资产质量良好,近年主营业务发展迅速,具有较强的 盈利能力,预计实际实现业绩低于业绩承诺的 60%的风险较小。为充分提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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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已对盈利补偿不足的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

第五节 本次交易决策过程

2013年9月4日,公司发布公告,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 年9月4日下午开市起停牌。

2013年9月10日,天泽信息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筹划以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 案》。

2013年12月5日,天泽信息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并与商友控股、途乐投资签订了《支付现金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

2013年12月5日,途乐投资作出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同意途乐投资将其持 有的商友国际100%股权转让给天泽信息。

2013年12月5日,商友控股作出董事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商友集团75%股 权转让给天泽信息。

2014年5月14日,天泽信息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议案、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与商友 控股、途乐投资签订了《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盈 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4年5月14日,本次交易方案获途乐投资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

2014年5月14日,本次交易方案获商友控股股东决议通过。

第六节 交易对方名称

本次交易支付现金交易对方为商友控股,发行股份交易对方为途乐投资,交 易对方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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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途乐投资、商友控股与天泽信息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 报告书》中披露。

第八节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途乐投资持有的商友国际100%股权以及商友控股持有 的商友集团75%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实质为商友集团 100%股权。商友国际系为本次交易而设立, 除持有商友集团 25%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性资产或业务。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商友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3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指标与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指标 资产总额 净资产额 收入总额
1 商友集团 8,985.64 6,662.41 17,063.82
2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21,000.00 -
3 比较取值(1和2较高者) 21,000.00 21,000.00 17,063.82
4 天泽信息 92,319.68 84,541.94 15,802.16
5 比例(5=3÷4) 22.75% 24.84% 107.98%

商友集团 2013 年度收入总额占上市公司相应项目的比例大于 50%,按照 《重组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 于本次交易中需要向途乐投资发行股份,根据《重组办法》,本次交易需提交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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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公司自 2011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挂牌交易以来,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孙伯荣先生,本 次交易亦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交易标的资产总额为 21,000.00 万元 (以商友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8,985.64 万元与成交金额 21,000.00 万元孰高为 准),低于本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92,319.68 万元的 100%。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第十节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交易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伯荣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仍为 孙伯荣先生,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第十一节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 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的规定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整合商友集团的软件研发能力和供应链管理服务能力,增 强上市公司的物联网IT服务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将进一步增强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向途乐投资发行493.03万股股票,占发行后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2.99%,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标的资产交易金额 为21,000.00万元,不低于5,000.00万元。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 的决定》第七条的规定。

第十二节 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关于<公 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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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 对价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 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办理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 明》、《关于聘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决议将有关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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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上市公司情况

第一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Tianze Information Industry Inc. 股票简称: 天泽信息 股票代码: 300209 公司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0 号 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000000064092 税务登记证号码: 32010672058020X 法定代表人: 陈进 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按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及技术服 务,卫星监控系统研制、开发,电子产品、通信设备、 经营范围: 保安器材及监控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计 算机系统集成,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成果转让,经济 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第二节 公司设立和股权变动情况

一、 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天泽信息前身江苏天泽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25日。2009年8 月21日,经股东会决议,以截至200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0,026,935.73元 为基数折合股本6,000万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8月31日,天泽信 息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了注册号为320000000064092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2011年4月6日,天泽信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天泽信 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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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01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批准,天泽信息于2011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挂牌交 易,股票简称“天泽信息”,股票代码“300209”。首次公开发行后,天泽信息 股本增至8,000万元。2011年6月23日,天泽信息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年3月22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总股本8,000万元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转增股本8,000万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天 泽信息总股本增至16,000万元。2012年5月21日,天泽信息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 最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天泽信息的实际控制人为孙伯荣先生,上市公司控股权未发生变 动。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详见本章“第四节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 况”之“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第三节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 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天泽信息是一家提供车联网 IT 服务及配套软硬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范 围涵盖工程机械、公路运输、行政执法及其他专业应用领域。

天泽信息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增长率
工程机械 11,183.61 45.49% 7,686.86 -41.38% 13,113.13 14.85%
公路运输 3,444.72 -28.09% 4,790.25 104.91% 2,337.79 14.54%
行政执法 73.55 52.75% 48.15 -56.37% 110.35 -65.76%
其他 670.99 184.02% 236.25 243.46% 68.79 -74.19%
合计 15,372.87 20.46% 12,761.50 -18.35% 15,630.0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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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天泽信息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 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1231
2012
1231
2011
1231
资产总额 92,319.68 96,396.68 93,523.19
负债总额 5,679.16 11,141.79 8,489.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4,541.94 83,840.53 84,153.10
总股本 16,000.00 16,000.00 8,000.00

(二) 收入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5,802.17 13,115.41 16,019.42
营业利润 234.63 -350.82 5,136.64
利润总额 1,075.46 418.64 6,46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7.51 487.43 5,395.26

(三) 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30 -2,069.55 7,337.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9.20 -3,025.27 -3,799.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84.68 3,667.50 59,705.20

三、 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3 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3 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0.0111 0.0047 0.31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2 0.58 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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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0.21 0.09 8.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股)
0.02 -0.13 0.46
项目 2013
1231
2012
1231
2011
1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5.28 5.24 5.26
资产负债率(%) 6.15 11.56 9.08

注:因天泽信息 2012 年 4 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表中 2011 年度的每股收益、净

资产、现金流量指标均已按公司最新股本进行重新计算。

第四节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况

一、 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4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中住集团,住所:无锡市永乐路 29 号新天地休闲广场 1-1301,法定代表人: 孙伯荣,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经济 信息咨询服务;电子计算机、遥感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国内贸易(不 含专项许可项目);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 准后方可经营)。中住集团主要从事对外股权投资管理。

二、 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孙伯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5,8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3%,同时 孙伯荣先生持有中住集团 65%的股份,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孙伯荣,男,1963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留权(临时居留权)、 菲律宾特别退休居住签证(永久居留权)。2009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上市公司,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同时担任中住集团董事长(任期自 2009 年 3 月至今);江苏中 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自 2010 年 1 月至今);无锡市超越神话保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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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院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自 2008 年 3 月至今);镇江中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 事长(任期自 2008 年 8 月至今);无锡市中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 自 2009 年 7 月至今);无锡中联生态鹅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自 2009 年 3 月至今);江苏中住物业服务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自 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10 月);无锡市中泽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自 2009 年 4 月至今);江苏 恒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自 2008 年 12 月至今);苏州天泽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自 2008 年 9 月至今);江苏交广汽车俱乐部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任期自 2007 年 12 月至今)。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 picture [184 x 1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孙伯荣
65%
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 22.43%
30%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第五节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前十大股东

一、 股权结构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天泽信息的股权结构如下:

项目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00 75%
1、国家持股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12,000 7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4,800 30%
境内自然人持股 7,200 45%
4、外资持股 0 0%
5、高管股份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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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数量(万股) 比例
二、无限售条件股 4,000 25%
1、人民币普通股 4,000 2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3、境外上市外资股 0 0%
4、其他 0 0%
三、股份总数 16,000 100%

二、 前十大股东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天泽信息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备注
1 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 48,000,000 30.00% 有限售条件
2 陈进 36,120,000 22.58% 有限售条件,
已质押1,550万股
3 孙伯荣 35,880,000 22.43% 有限售条件,
已质押3,588万股
4 长安基金公司-农行-长安国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
1,899,800 1.19%
5 中国银行-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890,415 0.56%
6 彭军 700,000 0.44%
7 长安基金-广发银行-长安灵活精
选1号资产管理计划
600,000 0.38%
8 虞宝木 549,834 0.34%
9 袁野 463,700 0.29%
10 朱媛媛 380,000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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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与交易标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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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2 x 1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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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直接交易对方为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其中,商友控股是为便于 本次交易实施由罗特软件出资在香港设立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支付现金交 易对方实质为罗特软件。途乐投资是为便于本次交易实施由罗特软件原12名境内 自然人股东在境内所设立的合伙企业,通过商友国际间接持有商友集团25%股权 权益。

第一节 交易对方之一:商友控股

一、 商友控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BP SOFTWARE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注册地: 香港九龙尖沙咀弥敦道132号美丽华大厦8楼802室 注册日期: 2013年11月15日 公司编号: 1997348 商业登记证号: 62344599-000-11-13-3 公司董事: 黄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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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商友控股历史沿革

2013年11月15日,罗特软件在香港注册成立商友控股,股本为1万股。

三、 商友控股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交易对方商友控股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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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图中Lotus China Fund, L.P.的股权结构中仅列示投资比例在5%以上之合伙人。

四、 商友控股主营业务情况

商友控股除持有商友集团75%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活动。

五、 商友控股主要资产情况

商友控股成立于2013年11月,系为本次交易而设立。商友控股的主要资产为 2013年11月自罗特软件受让的商友集团股权。

  • 六、 商友控股对外投资情况

商友控股除持有商友集团75%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七、 商友控股最近五年内未受处罚的情况

商友控股承诺,商友控股自设立以来,商友控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 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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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商友控股股东罗特软件情况

(一) 罗特软件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Lot Software Systems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注册地: 英属维京群岛 注册日期: 2006年10月13日 公司编号: 1056873 Brad Huang、朱峰、黄广宇、SHIGENORI 公司董事: TAKAHASHI、ISHIZAKA YASUMASA

(二) 罗特软件历史沿革

1 、罗特软件历史沿革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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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罗特软件历史沿革

(1) 公司设立

罗特软件全称为“Lot Software System International Limited”,于2006年10 月13日在BVI成立,公司编号10556873。设立时罗特软件发行在外股份数为0, 其设立目的是承接商友集团全部股权,作为商友集团在海外上市的主体。

(2) 第一次增发、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年1月2日,商友集团股东LCF、朱峰、李文明、OCM Japan Opportunities Fund, L.P.以及The Trustees of Colum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 of New York以其持 有商友集团股份按1:1的换股比例认购罗特软件增发的普通股。

朱峰将其取得的罗特软件500股普通股转让给黄广宇,此次股权转让为无偿 转让,原因系吸引黄广宇带领团队加入商友集团,并以该团队为基础建立杭州罗 特。

罗特软件向赵悦增发375股普通股,赵悦出资50,000美元取得375股普通股, 增发价格为133.33美元/股。

此次增发以及股权转让完成后,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性质
1 LCF 8,307 65.21% 普通股
2 朱峰 2,000 15.70% 普通股
3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6.33% 普通股
4 黄广宇 500 3.93% 普通股
5 李文明 375 2.94% 普通股
6 OCM Japan Opportunities Fund, L.P. 375 2.94% 普通股
7 赵悦 375 2.94% 普通股
合计 12,738 100.00% -

(3) 第二次增发、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年5月15日,为激励公司核心团队成员,朱峰将其所持罗特软件普通股 以1美元/股的价格分别向毛炜、田卓郁及孙文杰转让50股。孙文杰、田卓郁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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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当时分别担任日本商友第一、第二及第三事业部部长。

根据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罗特软件以每股219.81美元的价格,分别向黄志文、 吴鹏飞、陈晓枫、刘新政、沈志红、Muraki Tsuyoshi六人发行各50股普通股。黄 志文、吴鹏飞及陈晓枫为杭州罗特核心员工,刘新政及沈志红为上海商友核心员 工,Muraki Tsuyoshi为日本商友核心员工。

为吸引沈建华加入商友团队,罗特软件以每股219.81美元的价格向沈建华发 行268股普通股。

此次增发以及股权转让完成后,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性质
1 LCF 8,307 62.43% 普通股
2 朱峰 1,850 13.90% 普通股
3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6.06% 普通股
4 黄广宇 500 3.76% 普通股
5 李文明 375 2.82% 普通股
6 OCM Japan Opportunities Fund, L.P. 375 2.82% 普通股
7 赵悦 375 2.82% 普通股
8 沈建华 268 2.01% 普通股
9 田卓郁 50 0.38% 普通股
10 孙文杰 50 0.38% 普通股
11 毛炜 50 0.38% 普通股
12 黄志文 50 0.38% 普通股
13 吴鹏飞 50 0.38% 普通股
14 陈晓枫 50 0.38% 普通股
15 刘新政 50 0.38% 普通股
16 沈志红 50 0.38% 普通股
17 Muraki Tsuyoshi 50 0.38% 普通股
合计 13,306 100.00% -

(4) 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8年3月11日,黄广宇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500股股份转让给CROWN WEST GLOBAL LIMITED(以下简称“CROWN WEST”)。上述股权转让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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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WEST代黄广宇持有罗特软件股权,股权代持详细情况详见本节“八、 商友控股股东罗特软件情况”之“(二)罗特软件历史沿革”之“3、关于罗特 软件历史沿革的说明”之“(1)罗特软件股份代持及解除的情况说明”。

赵悦因离职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375股股份按其入股价格50,000美元转让给 CROWN WEST。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性质
1 LCF 8,307 62.43% 普通股
2 朱峰 1,850 13.90% 普通股
3 CROWN WEST 875 6.58% 普通股
4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6.06% 普通股
5 李文明 375 2.82% 普通股
6 OCM Japan Opportunities Fund, L.P. 375 2.82% 普通股
7 沈建华 268 2.01% 普通股
8 田卓郁 50 0.38% 普通股
9 孙文杰 50 0.38% 普通股
10 毛炜 50 0.38% 普通股
11 黄志文 50 0.38% 普通股
12 吴鹏飞 50 0.38% 普通股
13 陈晓枫 50 0.38% 普通股
14 刘新政 50 0.38% 普通股
15 沈志红 50 0.38% 普通股
16 Muraki Tsuyoshi 50 0.38% 普通股
合计 13,306 100.00% -

注:上表中CROWN WEST所持875股普通股包括:自有股份375股、代持股份500股。

(5) 第三次增发

2008年10月31日,罗特软件发行2,858股优先股,价格为700美元/股,其中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出资500,500美元认购715股优先股,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出资499,800美元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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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股优先股、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出资1,000,300美 元认购1,429股优先股。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与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系一致行动人。

此次增发完成后,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LCF 8,307 51.39% 普通股
2 朱峰 1,850 11.45% 普通股
3 CROWN WEST 875 5.41% 普通股
4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4.99% 普通股
5 李文明 375 2.32% 普通股
6 OCM Japan Opportunities Fund, L.P. 375 2.32% 普通股
7 沈建华 268 1.66% 普通股
8 田卓郁 50 0.31% 普通股
9 孙文杰 50 0.31% 普通股
10 毛炜 50 0.31% 普通股
11 黄志文 50 0.31% 普通股
12 吴鹏飞 50 0.31% 普通股
13 陈晓枫 50 0.31% 普通股
14 刘新政 50 0.31% 普通股
15 沈志红 50 0.31% 普通股
16 Muraki Tsuyoshi 50 0.31% 普通股
普通股合计 13,306 82.32% -
17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1,429 8.84% 优先股
18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
715 4.42% 优先股
19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714 4.42% 优先股
优先股合计 2,858 17.68% -
总计 16,164 100.00% -

注:上表中CROWN WEST所持875股普通股包括:自有股份375股、代持股份500股。

(6) 第四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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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日,OCM Japan Opportunities Fund, L.P.将其持有的375股股份转 让给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 L.P.。

此次股权转让后,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LCF 8,307 51.39% 普通股
2 朱峰 1,850 11.45% 普通股
3 CROWN WEST 875 5.41% 普通股
4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4.99% 普通股
5 李文明 375 2.32% 普通股
6 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L.P.
375 2.32% 普通股
7 沈建华 268 1.66% 普通股
8 田卓郁 50 0.31% 普通股
9 孙文杰 50 0.31% 普通股
10 毛炜 50 0.31% 普通股
11 黄志文 50 0.31% 普通股
12 吴鹏飞 50 0.31% 普通股
13 陈晓枫 50 0.31% 普通股
14 刘新政 50 0.31% 普通股
15 沈志红 50 0.31% 普通股
16 Muraki Tsuyoshi 50 0.31% 普通股
普通股合计 13,306 82.32% -
17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1,429 8.84% 优先股
18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
715 4.42% 优先股
19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714 4.42% 优先股
优先股合计 2,858 17.68% -
总计 16,164 100.00% -

注:上表中CROWN WEST所持875股普通股包括:自有股份375股、代持股份500股。

(7) 第四次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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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7日,为吸引SASABE TAKAYUKI加入日本商友团队,罗特软件 增发普通股300股,SASABE TAKAYUKI出资20,000,000日元(折合237,360.56美 元)认购300股普通股。此次发行价为791.20美元/股,以前次融资价格作为定价 依据。

此次增发完成后,罗特软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LCF 8,307 50.46% 普通股
2 朱峰 1,850 11.24% 普通股
3 CROWN WEST 875 5.31% 普通股
4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4.90% 普通股
5 李文明 375 2.28% 普通股
6 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L.P.
375 2.28% 普通股
7 SASABE TAKAYUKI 300 1.82% 普通股
8 沈建华 268 1.63% 普通股
9 田卓郁 50 0.30% 普通股
10 孙文杰 50 0.30% 普通股
11 毛炜 50 0.30% 普通股
12 黄志文 50 0.30% 普通股
13 吴鹏飞 50 0.30% 普通股
14 陈晓枫 50 0.30% 普通股
15 刘新政 50 0.30% 普通股
16 沈志红 50 0.30% 普通股
17 Muraki Tsuyoshi 50 0.30% 普通股
普通股合计 13,606 82.64% -
18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1,429 8.68% 优先股
19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LTD. 715 4.34% 优先股
20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714 4.34% 优先股
优先股合计 2,858 17.36% -
总计 16,464 100.00% -

注:上表中CROWN WEST所持875股普通股包括:自有股份375股、代持股份5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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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0年11月15日,沈建华因离职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的268股普通股转让给 CROWN WEST。此次股权转让作价10万美元,在沈建华入股价格基础上,经双 方协商一致确定。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LCF 8,307 50.46% 普通股
2 朱峰 1,850 11.24% 普通股
3 CROWN WEST 1,143 6.94% 普通股
4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4.90% 普通股
5 李文明 375 2.28% 普通股
6 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L.P.
375 2.28% 普通股
7 SASABE TAKAYUKI 300 1.82% 普通股
8 田卓郁 50 0.30% 普通股
9 孙文杰 50 0.30% 普通股
10 毛炜 50 0.30% 普通股
11 黄志文 50 0.30% 普通股
12 吴鹏飞 50 0.30% 普通股
13 陈晓枫 50 0.30% 普通股
14 刘新政 50 0.30% 普通股
15 沈志红 50 0.30% 普通股
16 Muraki Tsuyoshi 50 0.30% 普通股
普通股合计 13,606 82.64% -
17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1,429 8.68% 优先股
18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 715 4.34% 优先股
19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714 4.34% 优先股
优先股合计 2,858 17.36% -
总计 16,464 100.00% -

注:上表中CROWN WEST所持1,143股普通股包括:自有股份643股、代持股份5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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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1年8月16日,Muraki Tsuyoshi因离职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的50股普通股 转让给CROWN WEST。此次股权转让作价10,990美元,219.80美元/股,系在 Muraki Tsuyoshi入股价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LCF 8,307 50.46% 普通股
2 朱峰 1,850 11.24% 普通股
3 CROWN WEST 1,193 7.25% 普通股
4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4.90% 普通股
5 李文明 375 2.28% 普通股
6 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L.P.
375 2.28% 普通股
7 SASABE TAKAYUKI 300 1.82% 普通股
8 田卓郁 50 0.30% 普通股
9 孙文杰 50 0.30% 普通股
10 毛炜 50 0.30% 普通股
11 黄志文 50 0.30% 普通股
12 吴鹏飞 50 0.30% 普通股
13 陈晓枫 50 0.30% 普通股
14 刘新政 50 0.30% 普通股
15 沈志红 50 0.30% 普通股
普通股合计 13,606 82.64% -
16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1,429 8.68% 优先股
17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 715 4.34% 优先股
18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714 4.34% 优先股
优先股合计 2,858 17.36% -
总计 16,464 100.00% -

注:上表中CROWN WEST所持1,193股普通股包括:自有股份693股、代持股份500股。

(10) 优先股转普通股

2012年5月9日,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JA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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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 INVESTMENT CO,LTD. 、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持有的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

此次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后,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性质
1 LCF 8,307 50.46% 普通股
2 朱峰 1,850 11.24% 普通股
3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1,429 8.68% 普通股
4 CROWN WEST 1,193 7.25% 普通股
5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4.90% 普通股
6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 715 4.34% 普通股
7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714 4.34% 普通股
8 李文明 375 2.28% 普通股
9 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L.P.
375 2.28% 普通股
10 SASABE TAKAYUKI 300 1.82% 普通股
11 田卓郁 50 0.30% 普通股
12 孙文杰 50 0.30% 普通股
13 毛炜 50 0.30% 普通股
14 黄志文 50 0.30% 普通股
15 吴鹏飞 50 0.30% 普通股
16 陈晓枫 50 0.30% 普通股
17 刘新政 50 0.30% 普通股
18 沈志红 50 0.30% 普通股
合计 16,464 100.00% -

注:上表中CROWN WEST所持1,193股普通股包括:自有股份693股、代持股份500股。

(11) 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2年6月14日,为激励核心员工,朱峰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600股普通股以 1美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与李文明、毛炜、孙文杰、李志坚、黄崑5名自然人。 黄崑时任上海商友副总经理,项目管理部负责人,李志坚时任上海商友、杭州罗 特总经理。

田卓郁因离职拟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50股股份转让。毛炜因看好罗特软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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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发展,意愿增持罗特软件股份,经双方协商,田卓郁按400美元/股的价格作价 2万美元将上述股份转让给毛炜。

CROWN WEST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1,193股股份转让与Value Mile,此次股 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定确定。此次转让涉及代持关系的转移,具体情况详见本节 “八、商友控股股东罗特软件情况”之“(二)罗特软件历史沿革”之“3、关 于罗特软件历史沿革的说明”之“(1)罗特软件股份代持及解除的情况说明”。

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股份数(股)
朱峰 李文明 300
毛炜 100
孙文杰 100
李志坚 50
黄崑 50
田卓郁 毛炜 50
CROWN WEST Value Mile 1,193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性质
1 LCF 8,307 50.46% 普通股
2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1,429 8.68% 普通股
3 朱峰 1,250 7.59% 普通股
4 Value Mile 1,193 7.25% 普通股
5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4.90% 普通股
6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
715 4.34% 普通股
7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714 4.34% 普通股
8 李文明 675 4.10% 普通股
9 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L.P.
375 2.28% 普通股
10 SASABE TAKAYUKI 300 1.82% 普通股
11 毛炜 200 1.21% 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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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性质
12 孙文杰 150 0.91% 普通股
13 黄志文 50 0.30% 普通股
14 吴鹏飞 50 0.30% 普通股
15 陈晓枫 50 0.30% 普通股
16 刘新政 50 0.30% 普通股
17 沈志红 50 0.30% 普通股
18 李志坚 50 0.30% 普通股
19 黄崑 50 0.30% 普通股
合计 16,464 100.00% -

注:上表中Value Mile所持1,193股普通股包括:自有股份693股、代持股份500股。

(12) 第八次股权转让、可转换债券转股、第五次增发

①股权转让

2012年10月22日,黄志文、吴鹏飞、陈晓枫、刘新政、沈志红、毛炜、孙文 杰、李志坚、黄崑9人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股份合计700股转让给Value Mile,此 次股权转让系9名自然人股东委托Value Mile代为持有罗特软件股份,股权代持详 细情况详见本节“八、商友控股股东罗特软件情况”之“(二)罗特软件历史沿 革”之“3、关于罗特软件历史沿革的说明”之“(1)罗特软件股份代持及解除 的情况说明”。

此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股份数(股) 价格(美元)
黄志文 Value Mile 50 50
吴鹏飞 50 50
陈晓枫 50 50
刘新政 50 50
沈志红 50 50
毛炜 200 200
孙文杰 150 150
李志坚 50 50
黄崑 50 50
合计 700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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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可转换债券转股

2010年10月8日,CROWN WEST与罗特软件签订《可转换公司债券合同》, 罗特软件向CROWN WEST发行票面金额为200万美元的可转换债券,存续期为3 年,约定转股价格为700美元/股。

2012年7月30日,CROWN WEST、Value Mile以及罗特软件三方签署《权益 转让协议》,CROWN WEST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合同》中未偿还的可转债票面 金额100万美元权益及年利率6%之债券共计1,110,200美元转让给Value Mile。

2012年10月22日,Value Mile将可转换债券票面金额以及利息合计1,110,200 美元按700美元/股价格转换为罗特软件1,586股普通股。

③股权激励增发股份

罗特软件向Value Mile增发1,445股普通股,此次增发系商友集团李文明等10 名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并将行权所取得的股份委托Value Mile代为持有。股 权激励计划增发股份及代持情况详见本节“八、商友控股股东罗特软件情况”之 “(二)罗特软件历史沿革”之“3、关于罗特软件历史沿革的说明”之“(1) 罗特软件股份代持及解除的情况说明”。

此次股权转让、债转股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股份发行完成后,罗特软件的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性质
1 LCF 8,307 42.61% 普通股
2 Value Mile 4,924 25.26% 普通股
3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1,429 7.33% 普通股
4 朱峰 1,250 6.41% 普通股
5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4.13% 普通股
6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
715 3.67% 普通股
7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714 3.66% 普通股
8 李文明 675 3.46% 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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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性质
9 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
L.P.
375 1.92% 普通股
10 SASABE TAKAYUKI 300 1.54% 普通股
合计 19,495 100.00% -

注:上表中Value Mile所持4,924股普通股包括:自有股份2,279股、代持股份2,645股。

(13) 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3 月8 日, Value Mile 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 2,645 股普通股转让给 INSIGHT CITY。此次转让涉及代持关系的转移,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商友 控股股东罗特软件情况”之“(二)罗特软件历史沿革”之“3、关于罗特软件 历史沿革的说明”之“(1)罗特软件股份代持及解除的情况说明”。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权性质
1 LCF 8,307 42.61% 普通股
2 INSIGHT CITY 2,645 13.57% 普通股
3 Value Mile 2,279 11.69% 普通股
4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1,429 7.33% 普通股
5 朱峰 1,250 6.41% 普通股
6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4.13% 普通股
7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
715 3.67% 普通股
8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714 3.66% 普通股
9 李文明 675 3.46% 普通股
10 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
L.P.
375 1.92% 普通股
11 SASABE TAKAYUKI 300 1.54% 普通股
合计 19,495 100.00% -

注:上表中INSIGHT CITY所持2,645股普通股均为代持股份;Value Mile所持2,297股普

通股均为自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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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3年11月19日,为解除罗特软件股份代持,INSIGHT CITY将其持有的罗 特软件2,645股股份转让与李文明等12名自然人。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
INSIGHT CITY 黄广宇 500
毛 炜 300
孙文杰 290
李志坚 190
刘新政 175
黄 崑 150
黄志文 70
吴鹏飞 70
陈晓枫 90
沈志红 50
朱 峰 260
李文明 500
合计 2,645

以上代持解除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商友控股股东罗特软件情况”之 “(二)罗特软件历史沿革”之“3、关于罗特软件历史沿革的说明”之“(1) 罗特软件股份代持及解除的情况说明”。

Value Mile分别向朱峰、黄广宇和李文明无偿转让罗特软件104股、100股和 100股,此次无偿转让系Value Mlie履行之前的约定,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商 友控股股东罗特软件情况”之“(二)罗特软件历史沿革”之“3、关于罗特软 件历史沿革的说明”之“(2)Value Mile向三名员工无偿转让股份的情况说明”。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权性质
1 LCF 8,307 42.61% 普通股
2 Value Mile 1,975 10.13% 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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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权性质
3 朱峰 1,614 8.28% 普通股
4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1,429 7.33% 普通股
5 李文明 1,275 6.54% 普通股
6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4.13% 普通股
7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LTD.
715 3.67% 普通股
8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714 3.66% 普通股
9 黄广宇 600 3.08% 普通股
10 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L.P.
375 1.92% 普通股
11 毛 炜 300 1.54% 普通股
12 SASABE TAKAYUKI 300 1.54% 普通股
13 孙文杰 290 1.49% 普通股
14 李志坚 190 0.97% 普通股
15 刘新政 175 0.90% 普通股
16 黄 崑 150 0.77% 普通股
17 陈晓枫 90 0.46% 普通股
18 黄志文 70 0.36% 普通股
19 吴鹏飞 70 0.36% 普通股
20 沈志红 50 0.26% 普通股
合计 19,495 100.00% -

(15) 股份回购和注销

2013年11月28日,罗特软件回购并注销了朱峰等12名境内自然人所持有的罗 特软件股权。此次股份回购系罗特软件为本次交易对其股权结构进行的必要调 整,具体情况详见“第四章 交易标的情况”之“第一节 商友集团”之“二、商 友集团历史沿革”之“(三)商友集团2013年11月股权架构调整情况说明”部分。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罗特软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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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权性质
1 LCF 8,307 56.82% 普通股
2 Value Mile 1,975 13.51% 普通股
3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1,429 9.77% 普通股
4 The Trustees of Colum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5.51% 普通股
5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
715 4.89% 普通股
6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714 4.88% 普通股
7 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L.P.
375 2.56% 普通股
8 SASABE TAKAYUKI 300 2.05% 普通股
合计 14,621 100.00%

3 、关于罗特软件历史沿革的说明

(1) 罗特软件股份代持及解除的情况说明

  • ①罗特软件产生股份代持的原因

罗特软件曾筹划在台湾上市,而根据台湾上市的相关规定,台湾境外公司在 台湾上市时,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或出资 额逾百分之三十,或具有控制能力者,应取得主管机关专案许可。因此,为降低 大陆自然人持股比例,方便审核,罗特软件的大陆自然人股东先后将其持有的股 份转让给海外机构代为持有。

②罗特软件股份代持的形成过程

1)黄广宇所持股份代持关系的产生

2008年3月11日,黄广宇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500股股份转让给CROWN WEST进行代持。上述转让完成后,罗特软件股份代持情况具体如下:

被代持人 代持方 代持股份数(股)
黄广宇 CROWN WEST 500
500

2)代持关系的第一次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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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4日,CROWN WEST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1,193股股份转让与 Value Mile。对于上述转让,Value Mile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转让的1,193 股股份中,500股为CROWN WEST代黄广宇持有,Value Mile接受黄广宇的委托 继续代其持有上述股份;剩余693股为真实转让,不存在代持情形。上述转让完 成后,罗特软件股份代持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方 代持股份数(股)
1 黄广宇 Value Mile 500
合计 500

3)黄志文等9人所持股份代持关系的产生

2012年10月22日,黄志文、吴鹏飞、陈晓枫、刘新政、沈志红、毛炜、孙文 杰、李志坚、黄崑9人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股份合计700股转让给Value Mile并由 其代为持有。上述转让完成后,罗特软件股份代持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方 代持股份数(股)
1 黄广宇 Value Mile 500
2 黄志文 50
3 吴鹏飞 50
4 陈晓枫 50
5 刘新政 50
6 沈志红 50
7 毛炜 200
8 孙文杰 150
9 李志坚 50
10 黄崑 50
合计 1,200

4)因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形成的代持

罗特软件于2007年4月提出股权激励计划,拟对在罗特软件成长发展过程中 起重要作用或在关键岗位工作的员工发行1,445股普通股,具体激励对象和条件 待罗特软件董事会进一步确定。2009年9月,罗特软件董事会通过决议,确定激 励对象为李文明等10名员工,并向其授予合计1,445股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为3 年,行权价为0美元。2012年10月,李文明等10名员工将上述股票期权进行行权, 并将行权所取得的罗特软件股份委托Value Mile代为持有。因此罗特软件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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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股普通股并登记于Value Mile名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商友集团该次股权激励 的股票期权公允价格按照 2008 年 10 月 31 日罗特软件向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等股东发行优先股2,858股时所确定的发行价格700美元/股。商友集团对股 权激励所产生的691万元管理费用进行了追溯调整,并追溯调整商友集团资本公 积691万元。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成后,罗特软件股份代持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方 代持股份数(股)
股权激励实施前
已代持
股权激励产生 合计数
1 黄广宇 Value Mile 500 0 500
2 黄志文 50 20 70
3 吴鹏飞 50 20 70
4 陈晓枫 50 40 90
5 刘新政 50 125 175
6 沈志红 50 0 50
7 毛炜 200 100 300
8 孙文杰 150 140 290
9 李志坚 50 140 190
10 黄崑 50 100 150
11 朱峰 0 260 260
12 李文明 0 500 500
合计 1,200 1,445 2,645

5)代持关系的第二次转移

2013 年 3 月8 日, Value Mile 将其代持的罗特软件 2,645 股普通股转让给 INSIGHT CITY。此次股权转让系Value Mile将其所持罗特软件股份中自有部分与 代持部分进行区分,将代为境内自然人股东持有的2,645股转让与INSIGHT CITY 由其继续代为持有。鉴于此次所转让股份非Value Mile实际持有之权益,因此 INSIGHT CITY未支付对价。对于本次股权转让,Value Mile在其出具的《确认函》 中确认上述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争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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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不再向INSIGHT CITY索取上述转让款。INSIGHT CITY亦出具《确认函》, 确认上述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争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上 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罗特软件股份代持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被代持人 代持方 代持股份数(股)
1 黄广宇 INSIGHT CITY 500
2 黄志文 70
3 吴鹏飞 70
4 陈晓枫 90
5 刘新政 175
6 沈志红 50
7 毛炜 300
8 孙文杰 290
9 李志坚 190
10 黄崑 150
11 朱峰 260
12 李文明 500
合计 2,645

③罗特软件股份代持的解除

2013年11月19日,INSIGHT CITY将其代为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被代持人,

代持关系解除。具体转让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转让方 受让人 转让股份数(股)
1 INSIGHT CITY 黄广宇 500
2 黄志文 70
3 吴鹏飞 70
4 陈晓枫 90
5 刘新政 175
6 沈志红 50
7 毛炜 300
8 孙文杰 290
9 李志坚 190
10 黄崑 150
11 朱峰 260
12 李文明 500
合计 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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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ue Mile和INSIGHT CITY均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代持事宜系其与 委托方之间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其与委托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争 议。同时确认,上述股权代持均已解除,并均已得到委托方的认可。上述股权代 持解除后,其没有接受任何个人或实体的委托代为持有或管理罗特软件的股权, 亦未委托其他个人或实体代其持有或管理罗特软件的股权。

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亦已出具《确认函》,对于上述受托方以其名义代其本 人持有该等股份的情况予以确认,确认上述代持事宜系其本人与受托方之间真实 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其本人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争议。同 时确认,上述股权代持已解除,不存在为其他任何个人或实体代为持有或管理罗 特软件股权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其他个人或实体代其本人持有或管理罗特软件 股权的情形;上述罗特软件股份的代持和转让过程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股权 纠纷。

④律师核查意见

广发律师经核查后认为,罗特软件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份代持已依法解除, 解除过程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罗特软件各股东 所持有罗特软件的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亦未涉及任何纠纷、争议或诉讼, 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股权纠纷。

(2) Value Mile向三名员工无偿转让股份的情况说明

2012年10月22日,Value Mile将其持有的罗特软件100万美元可转换债券转为 普通股后,Value Mile持有罗特软件权益比例达到25.26%(其中2,645股系为12名 境内自然人股东代为持有),成为罗特软件第二大股东。鉴于商友集团核心团队 多数为境内自然人,为维持核心团队的稳定,Value Mile与核心团队做出约定, 保证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在此次债转股实施完成后罗特软件的总股本中实际享 有的权益比例不低于25%。

2013年11月19日,根据2012年10月的约定以及目前的股本结构,Value Mile 无偿向朱峰转让罗特软件104股股份,向黄广宇、李文明分别转让罗特软件100 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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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无偿转让事项,Value Mile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转让为真 实转让,不存在代持情形,亦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争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 部责任。

(3)关于商友集团及罗特软件历史沿革中境内自然人持股的相关情况

①商友集团及罗特软件的境内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商友集团历史沿革中,境内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 易标的情况”之“第一节 商友集团”之“二、商友集团历史沿革”部分。

罗特软件历史沿革中,境内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 易对方情况”之“第一节 交易对方之一:商友控股”之“八、商友控股股东罗 特软件情况”之“(二)罗特软件历史沿革”部分。

②关于境内自然人在境外投资及返程投资的法律适用

A.主要法律、法规

商友集团等相关公司设立及主要股权变化时间如下:

序号 目标公司 设立时间 主要股权变化
1 上海商友 2000年11月 (1) 朱峰设立的外资企业;
(2)2005年5月,商友集团通过增资持股90.91%;
(3)2005年9月,商友集团持股100%。
2 商友集团 2005年4月 (1)2005年5月朱峰持股25%;
(2)2007年1月,罗特软件持股100%;
(3)2013年11月,商友控股持股100%;
(4)2013年12月,商友控股持股75%,商友国际持
股25%。
3 北京商友 2006年2月 商友集团设立的外资企业
4 杭州罗特 2006年9月 商友集团设立的外资企业
5 罗特软件 2006年10月 (1)2007年1月,朱峰等自然人开始持股;
(2)2013年11月,朱峰等自然人退出股权。

根据相关目标公司上述设立及股权变化的时间,国家对于境内自然人在境外 投资及返程投资的主要法律如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2005年10月21日颁布的《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 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以下简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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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05]75号文”),目前仍为有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1年5月2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 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1]19号,以下简 称“汇发[2011]19号文”),于2013年5月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 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以下简称“汇发[2013]21 号文”),目前仍为有效。

B 主要法规的相关规定

汇发[2005]75号文规定,“特殊目的公司”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 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 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通过特殊 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购买或置换境内 企业中方股权、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通过该企业购买或协议控制境内资 产、协议购买境内资产及以该项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企业增资。 根据汇发[2005]75号文的规定,境内居民自然人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性质的境 外企业应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境内居民自然人将其拥有的境内企业的资 产或股权注入特殊目的公司,或在向特殊目的公司注入资产或股权后进行境外股 权融资,应就其持有特殊目的公司的净资产权益及其变动状况办理境外投资外汇 登记变更手续。

汇发[2011]19号文规定,境内居民个人截至申请日之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控制 特殊目的公司,并且特殊目的公司已发生实质性资本或股权变动的(如境外融资、 股权变动、返程投资等),应当办理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汇 发[2011]19号文同时规定,境内居民个人通过不属于汇发[2005]75号文所指特殊 目的公司性质的境外企业已对境内进行直接投资的,该境外企业视为非特殊目的 公司处理,境内居民个人无需为该境外企业办理特殊目的公司登记,但该境外企 业控制的境内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应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其标识为 “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境内居民个人应在其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所在地 外汇局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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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汇发[2013]21号文的规定,“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是指本企业外 方股东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但是该外方股东不属于特殊目的公 司。本企业保证外方股东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的过程符合中国和 注册地法律规定,不存在逃汇、非法套汇、擅自改变外汇用途等违反外汇管理法 规的情况(或相关违规行为已接受外汇管理部门查处)。境内机构已办理境外投 资外汇登记或备案手续的,外汇局可为该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基 本信息登记,并在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中将该外商投资企业标识为“境内机构非 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现存外商投资企业中,如属于此类“境内机构非特殊 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的,可按照本条规定补办标识。

根据前述规定,属于汇发[2005]75号文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情形的,应 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不属于汇发[2005]75号文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 情形的,应在主管外汇管理部门办理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或境内机构非特殊 目的公司返程投资手续。

③关于朱峰等自然人境外投资及返程投资应履行的审批手续

2013年11月朱峰等自然人退出持有罗特软件的股权、转而通过途乐投资间接 持有商友集团股权之前,朱峰等自然人直接持有商友集团的股权或通过直接持有 罗特软件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商友集团的股权,进而持有境内公司上海商友、北 京商友、杭州罗特的股权,由于朱峰等境内自然人对商友集团、罗特软件出资的 金额很小,所持商友集团、罗特软件的股权比例较小,并不对境外企业商友集团、 罗特软件构成控制,该等行为不属于汇发[2005]75号文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 的情形,应在主管外汇管理部门办理“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或“境内机构 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手续,但朱峰等自然人对于2013年11月之前的持有境 外企业股权行为,并未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

2013年11月,经过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朱峰等境内自然人设立的途乐 投资投资于商友国际、商友国际持股商友集团,该等境外投资及返程应根据汇发 [2013]21号文的规定办理境内机构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登记。截至本报告书 公告之日,上海商友、北京商友、杭州罗特已办理完成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 的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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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朱峰等境内自然人于2013年11月退出了持有罗特软件的股权,涉及途乐 投资的境外投资及返程投资事宜已依法办理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广发律师认 为,对于朱峰等境内自然人此前未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手续的事宜,不会对本次交 易构成法律障碍。

(三) 罗特软件股东情况

1、LCF Investments, Ltd.

LCF于2005年2月28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设立,公司编号644603。设 立时公司名称为Lot Software Systems, Ltd.,由Lotus China Fund, L.P.(中文名为 莲花中国基金)和朱峰各出资40,000美元和10,000美元。2005年4月25日,朱峰将 其持有的LCF20%股权转让给Lotus China Fund, L.P.。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 Lotus China Fund, L.P.持有LCF 100%股权。

Lotus China Fund, L.P.投资者情况及投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管辖权归属地
1 OCM China Investors, LLC 16.81% 美国特拉华州
2 The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15.71% 美国密歇根州
3 The Bank of Tokyo-Mitsubishi, Ltd. 10.47% 日本
4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
of New York
10.47% 美国纽约
5 Gothic Corporation 10.47%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
6 SunAmeric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10.47% 美国亚利桑那州
7 Mitsui & Co. Ltd. 5.24% 日本
8 Richard King Mellon Foundation 5.24%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
9 Clarendon Investment Partners III, L.P. 3.14% 开曼群岛
10 Mellon Family Investment Company V 2.62%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
11 RIT Capital Partners Plc. 2.09% 英国
12 Lotus Capital GP Ltd. 1.31% 开曼群岛
13 FLD Interests u/t/d November 17, 1981, as
amended and restated January31,2005
1.05% 美国田纳西州
14 MLND Interests u/t/d 11/17/81, as amended and
restated 9/17/99
1.05% 美国田纳西州
15 Richmond Investments XI, LLC 1.05% 美国路易斯安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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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管辖权归属地
16 Jader Trust No. 4 0.73% 美国特拉华州
17 J. Rothschild Group (Guernsey) Limited 0.73% 英吉利海峡格恩西岛
合计 100.00%

莲花资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Lotus China Fund, L.P.的投资管理机构,于 1994年由Brad Huang在美国设立,Brad Huang担任莲花资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执行总裁至今。

2、Value Mile Limited

Value Mile于2012年5月2日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股本为1股(1美元), 公司编号1710241,由韩国籍自然人AHN HEESEUNG出资设立。

3、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GRAND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中文名称为大唐投资国际 有限公司,为香港主板上市公司,股票编号1160,主要通过一些在香港及中国上 市或未上市公司的中短期投资组合获利。

4、The Trustees of Colum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 of New York

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 of New York为哥伦比亚大学 信托基金。

5、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

JAPAN ASIA INVESTMENT CO, LTD.系一家在日本东京注册成立的投资 公司,在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第一部上市,股票编号8518。

6、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

TAIB-JAIC ASIAN BALANCED PRIVATE EQUITY FUND系一家在开曼群 岛注册成立的投资基金,成立于2007年11月7日。

  • 7、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 L.P.

OAKTREE JAPAN OPPPORTUNITIES VALUE FUND, L.P.系一家在开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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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注册成立的投资基金,成立于2009年3月13日。

罗特软件境内自然人股东黄广宇与莲花资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行政 总裁Brad Huang为兄弟关系,除上述事项外,商友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境外机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商友控股实际控制人情况

商友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新加坡籍自然人Brad Huang,中文名为黄中核,毕业 于浙江大学,先后取得乔治城大学经济学硕士、耶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Brad Huang目前是耶鲁大学史德林(Sterling)学者,亦为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顾问 委员会成员及大中华顾问委员会主席。Brad Huang曾在高盛公司及瑞信银行任 职,1994年创办莲花资金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并出任行政总裁职务至今。Brad Huang通过其担任行政总裁职务的莲花资金管理投资有限公司管理Lotus China Fund, L.P.(莲花中国基金),间接控制LCF、罗特软件以及商友控股。

(五) 罗特软件主营业务

罗特软件原为商友集团在海外上市而设立的公司,其目前仅持有商友控股 100%股权,无其他经营活动。

(六) 罗特软件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8840号《审计报告》,罗特软件最近一 年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总资产 8,986.60
总负债 2,264.01
净资产 6,722.59
项目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17,063.82
营业利润 2,167.47
利润总额 2,404.33
净利润 2,06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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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罗特软件对外投资

罗特软件除持有商友控股100%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八) 罗特软件最近五年内未受处罚的情况

罗特软件承诺,罗特软件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刑 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二节 交易对方之二:途乐投资

一、途乐投资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尚学路225、229号3幢3368室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广宇 成立日期: 2013年10月12日 出资额: 500万元 注册号: 310114002603808 组织机构代码: 08003192-2 国税沪字310114080031922号 税务登记证号码: 地税沪字310114080031922号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商务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 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二、途乐投资历史沿革

途乐投资系黄广宇等12位自然人于2013年10月12日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 业,认缴出资500万元,合伙人黄广宇实缴出资2万元。2013年10月12日,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向途乐投资核发了注册号为310114002603808的《合伙 企业营业执照》。

途乐投资设立时各合伙人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如下: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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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方式 认缴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比例
1 黄广宇 普通合伙 货币 61.55 12.31%
2 毛 炜 有限合伙 货币 30.78 6.16%
3 孙文杰 有限合伙 货币 29.75 5.95%
4 李志坚 有限合伙 货币 19.49 3.90%
5 黄 崑 有限合伙 货币 15.39 3.08%
6 黄志文 有限合伙 货币 7.18 1.44%
7 吴鹏飞 有限合伙 货币 7.18 1.44%
8 陈晓枫 有限合伙 货币 9.23 1.85%
9 刘新政 有限合伙 货币 17.95 3.59%
10 沈志红 有限合伙 货币 5.13 1.03%
11 朱 峰 有限合伙 货币 165.57 33.11%
12 李文明 有限合伙 货币 130.80 26.16%
合计 500.00 100.00%

三、途乐投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交易对方途乐投资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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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途乐投资合伙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国籍 在商友集团及关联方
任职情况
是否取得境外
永久居留权
1 黄广宇 33010619710328**** 中国 罗特软件董事
商友控股董事
商友国际董事
途乐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商友集团董事、副总裁、
财务总监
上海商友董事
北京商友董事
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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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身份证号 国籍 在商友集团及关联方
任职情况
是否取得境外
永久居留权
2 毛 炜 31011019650306**** 中国 上海商友董事
杭州罗特董事
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
3 孙文杰 32042319710908**** 中国 日本商友开发部部长 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
4 李志坚 31022519701026**** 中国 上海商友董事、总经理
杭州罗特董事、总经理
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
5 黄 崑 11010219600727**** 中国 上海商友副总经理
北京商友董事
杭州罗特董事
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
6 黄志文 36222719741213**** 中国 日本商友开发部部长 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
7 吴鹏飞 33010619731109**** 中国 上海商友产品事业部副部
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
8 陈晓枫 33010319651014**** 中国 杭州罗特综合管理部部长 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
9 刘新政 37063119711114**** 中国 日本商友开发部部长 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
10 沈志红 11010519701207**** 中国 上海商友PMO资深职员 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
11 朱 峰 11010519641103**** 中国 罗特软件董事
商友集团董事
上海商友董事
日本永久居留
12 李文明 51010219630906**** 中国 商友集团董事
上海商友董事
杭州罗特董事
日本商友董事、总经理
日本永久居留

五、途乐投资主营业务

途乐投资除持有商友国际100%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活动。

六、途乐投资主要资产情况

途乐投资成立于2013年10月,系为本次交易而设立。途乐投资的主要资产为 2013年11月在香港设立的商友国际的100%股权,通过商友国际间接持有商友集 团25%股权。

七、途乐投资对外投资情况

途乐投资除持有商友国际100%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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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途乐投资最近五年内未受处罚

途乐投资承诺,途乐投资自成立以来,途乐投资合伙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 到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途乐投资实际控制人情况

途乐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其12名合伙人,12名合伙人情况详见本节“四、途乐 投资合伙人情况”。

第三节 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系

交易对方之二途乐投资系由罗特软件原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在境内设立,交 易对方之一商友控股为罗特软件全资子公司。

途乐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广宇担任商友控股董事。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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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途乐投资持有的商友国际100%股权以及商友控股持有的商 友集团75%股权。

鉴于商友国际系为本次交易而设立,除持有商友集团25%股权外,无其他经 营性资产或业务,因此本次交易标的实质为商友集团10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 公告之日,商友集团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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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控股合法拥有商友集团75%股权完整的所有权,上述股权之上没有设置 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 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 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途乐投资通过商友国际合法拥有商友集团25%股权完整的所有权,上述股权 之上没有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 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 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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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友集团

一、商友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BP SOFTWARE GROUP LIMITED 注册地: 九龙尖沙咀弥敦道132号美丽华大厦802室 注册日期: 2005年4月26日 公司编号: 966353 商业登记证号: 35620138-000-04-13-6 公司董事: 黄广宇、李文明、朱峰、LCF Investments, Ltd.

二、商友集团历史沿革

(一) 商友集团历史沿革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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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商友集团历史沿革具体情况

1、公司设立

商友集团原名“罗特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在香港设立, 设立时共发行1股普通股,价值1港币,股东Gold Regal Development Ltd系设立商 友集团的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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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发

2005年5月13日,Gold Regal Development Ltd将持有的商友集团1股普通股转 让给朱峰。

商友集团向朱峰增发24股普通股,向LCF增发75股普通股。朱峰以其持有的 上海商友股权作价33.33万美元认购商友集团增发的股份,LCF以100万美元现金 认购商友集团增发的股份,增发价为13,333.33美元/股。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发完成后,商友集团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股份数(股) 比例
1 LCF 75 75%
2 朱峰 25 25%
合计 100 100%

3、第二次增发

2005年11月23日,商友集团以0元/股的价格向LCF增发7,425股普通股、向朱 峰增发2,475股普通股。该增发的实质为拆股,目的系缩小商友集团每股价值, 便于进行融资。

同时,李文明出资5万美元认购商友集团增发的375股普通股,增发价为 133.33美元/股,因本次增发中商友集团原股东LCF和朱峰原持有的股份由1股拆 股为100股,本次增发价格与前次增发价格相同。

本次增发完成后,商友集团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股份数(股) 比例
1 LCF 7,500 72.29%
2 朱峰 2,500 24.10%
3 李文明 375 3.61%
合计 10,375 100%

4、第三次增发

2006年1月11日,OCM Japan Opportunities Fund, L.P.出资390,000港元取得商 友集团增发的375股普通股,增发价格为133.33美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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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发完成后,商友集团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股份数(股) 比例
1 LCF 7,500 69.77%
2 朱峰 2,500 23.26%
3 李文明 375 3.49%
4 OCM Japan Opportunities Fund, L.P. 375 3.49%
合计 10,750 100.00%

5、第四次增发

2006年5月25日,The Trustees of Columb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 of New York 出资374,884美元取得商友集团增发的806股普通股,同时LCF出资375,349美元取 得商友集团增发的807股普通股,增发价为465.116美元/股。

本次增发完成后,商友集团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股份数(股) 比例
1 LCF 8,307 67.19%
2 朱峰 2,500 20.22%
3 The Trustees of Columia University in the
Cityof New York
806 6.52%
4 李文明 375 3.03%
5 OCM Japan Opportunities Fund, L.P. 375 3.03%
合计 12,363 100.00%

6、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年1月2日,商友集团全体股东将其所持商友集团的全部股份按照1:1的 比例换股认购罗特软件增发的股份。商友集团全体股东成为罗特软件的股东;商 友集团成为罗特软件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转让完成后,商友集团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股份数(股) 比例
1 罗特软件 12,363 100.00%
合计 12,363 100.00%

7、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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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7日,商友集团名称由“罗特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变更为“现代 商友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8、第五次增发

2012年4月5日,商友集团向股东罗特软件增发7,637股普通股,罗特软件以 其对商友集团328.23万美元的债权予以认购。上述328.23万美元债权中,230万美 元债权原为罗特软件对日本商友享有的债权。因罗特软件筹划在台湾上市,根据 台湾券商的建议,罗特软件作为壳公司除持有商友集团股权外将其他资产转移至 商友集团。2012年3月9日,罗特软件、商友集团和日本商友签订三方协议:罗特 软件将其对日本商友享有的230万美元债权转让给商友集团,罗特软件对商友集 团享有230万美元债权。其后,罗特软件将上述230万美元债权及其原对商友集团 享有的98.23万美元债权同时转为对商友集团的股权。此次债转股之前,商友集 团发行在外的股份为12,363股普通股,为便于以后计算,本次增发7,637股普通股, 商友集团总股本变为20,000股,本次债转股价格为429.79美元/股。

本次增发完成后,商友集团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股份数(股) 比例
1 罗特软件 20,000 100.00%
合计 20,000 100.00%

9、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3年11月29日,罗特软件将商友集团20,000股股份按1港元/股价格转让给 商友控股。本次股权转让主要是为便于本次交易实施而对商友集团的股权架构进 行调整,具体原因详见本节“二、商友集团历史沿革”之“(三)商友集团股权 架构调整情况说明”部分。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商友集团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股份数(股) 比例
1 商友控股 20,000 100.00%
合计 20,000 100.00%

10、第六次增发

2013年12月5日,商友集团向商友国际增发6,666股普通股,增发价格为1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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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本次配股主要是为便于本次交易实施而对商友集团股权架构进行调整, 具体原因详见本节“二、商友集团历史沿革”之“(三)商友集团股权架构调整 情况说明”部分。

本次增发完成后,商友集团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股份数(股) 比例
1 商友控股 20,000 75.00%
2 商友国际 6,666 25.00%
合计 26,666 100.00%

(三) 商友集团股权架构调整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的实质是收购商友集团100%股权。鉴于商友集团因筹划在台湾上 市的过程中,形成的股权结构较为特殊。经充分协商,交易相关各方同意对商友 集团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以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商友集团调整前的股权架构

本次交易前罗特软件持有商友集团100%股权,为商友集团唯一股东。罗特 软件除持有商友集团100%股权外,无其他实质性经营活动。

2、对商友集团股权架构进行调整的原因

本次交易前,商友集团之唯一股东罗特软件的股东INSIGHT CITY存在为12 名境内自然人股东代持股份的情形。Value Mile向境内自然人无偿转让部分股份 的约定事宜尚未完成。上述代持解除及股份转让完成后,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将 合计持有罗特软件25%股份。

罗特软件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BVI)。因英属维京群岛尚未与中国建交, 天泽信息直接向罗特软件支付现金收购其享有商友集团的权益存在一定障碍。同 时,为留住商友集团的核心团队,完善在物联网领域的竞争能力,天泽信息与交 易对方协商拟对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实际享有的商友集团25% 权益。

经各方协商,商友集团股权结构做如下调整:

  • (1)罗特软件解除股份代持,还原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真实持有的罗特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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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股份;Value Mile按约定向朱峰、李文明、黄广宇3名境内自然人无偿转让罗特 软件合计304股股份;

(2)罗特软件回购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所持罗特软件25%股份;12名境内 自然人股东同步在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由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商友集团25%的权 益,以解决上市公司无法向境外主体发行股份问题;

(3)罗特软件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用于承接其所持商友集团的股份; 罗特软件由直接持有商友集团股份变为通过注册于香港的商友控股间接持有商 友集团股份,以解决上市公司无法直接向其支付收购对价问题。

3、商友集团股权架构调整的方案

(1)罗特软件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罗特软件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详见“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之“第一节 交 易对方之一:商友控股”之“八、商友控股股东罗特软件情况”。

(2)Value Mile向三名员工无偿转让罗特软件股份的情况

Value Mile向三名员工无偿转让罗特软件股份的情况详见“第三章 交易对方 情况”之“第一节 交易对方之一:商友控股”之“八、商友控股股东罗特软件 情况”。

(3)商友集团的股权调整方案

与罗特软件股权调整相同步,商友集团股权调整具体操作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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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股权调整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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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2日,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在上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途乐投资, 作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交易对方。

2013年11月13日,途乐投资取得第3100201300321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013年11月14日,途乐投资境外投资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核准;2013 年11月15日,途乐投资在香港设立商友国际以实质承接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实际 持有的商友集团25%股权。

2013年11月15日,罗特软件在香港设立商友控股。

2013年11月28日,罗特软件回购并注销了境内12名自然人持有罗特软件25% 的股份。

2013年11月29日,罗特软件将其持有的商友集团全部股权转让至商友控股。

2013年12月5日,商友集团向商友国际增发6,666股股份,使商友国际持有商 友集团25%股权;2013年12月18日,途乐投资就上述事项在上海市商委办理完毕 已设立境外企业再投资备案;2013年12月25日,途乐投资就上述事项在国家外汇 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办理完毕境外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备案。2014年1月,上海商友、 杭州罗特和北京商友分别在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返程投资登记。

至此,商友集团的股权结构调整完毕,股权结构简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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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友集团股权调整对股东持有商友集团权益的影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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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股权结构调整完成后,12名境内自然人股东通过在境内设立有限合 伙企业间接持有商友集团25%权益,其实际持有的商友集团权益自境外实质“平 移”至境内,并保持其持有的商友集团权益比例不变;境外投资者通过商友控股 间接持有商友集团,实际持有的商友集团权益比例仍为75%。

商友集团上述股权结构调整系为便于本次交易实施而进行的必要调整,调整 前后各股东对商友集团实际持有的权益实质保持不变,股权结构调整不构成对上 述境内自然人的股权激励行为。上述股权结构调整事项未对商友集团生产经营造 成影响,商友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因此发生变化。

针对本次股权调整可能涉及的税收,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途乐投资、商友控 股出具《承诺函》,承诺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途乐投资、商友控股将按相关法 律规定促使上海商友、北京商友、杭州罗特向主管税务部门履行申报备案义务, 如因本次交易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股权调整事宜被主管税务机关追缴所得税的, 途乐投资、商友控股作为法定纳税义务人将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可由天泽信息 代扣代缴的,天泽信息在本次交易应支付的现金对价中直接扣减相应金额。 5、律师核查意见

广发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商友集团股权重组已经依法 履行了截至目前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法律障碍。

三、商友集团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商友集团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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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友集团下属公司情况

(一) 上海商友

  • 1、上海商友概况

公司名称: 上海现代商友软件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98号102C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0年11月20日 注册资本: 105万美元 实收资本: 105万美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15400073407 组织机构代码: 70301151-5 税务登记证号码: 国(地)税沪字310115703011515号 法定代表人: 朱峰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制作,销售自产产品:电脑及外 围设备、计算机软件、办公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和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安装、 维护和技术咨询服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进 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超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 管理的商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2、上海商友历史沿革

  • (1)公司成立

2000年10月23日,朱峰先生获得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 资申办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沪人留企字2000第16号张江)。2000年11月1日, 上海商友股东朱峰先生签署公司章程,决定出资设立上海现代商友软件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6万美元。2000年11月7日,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出具沪张江园区办项字(2000)140号《关于设立上海现代商友软件有限公司的 批复》。2000年11月15日,上海商友取得外经贸沪张独资字[2000]1776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0年11月20日,上海商友领取了企独沪浦总字第313614号(浦东)《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证载注册资本6万美元,实收资本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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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至2001年4月,朱峰先生分期缴纳了上海商友注册资本6万美元, 2001年4月24日,上海华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会验[2001]第188号《验资报告》, 对朱峰先生对上海商友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1年5月11日,上海商友领取了企独沪浦总字第313614号(浦东)《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证载注册资本6万美元,实收资本6万美元。

设立出资完成后,上海商友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际出资额 持股比例
朱峰 6.00 6.00 100%
合计 6.00 6.00 100%

(2)第一次增资

2005年5月25日,上海商友执行董事朱峰签署决议,同意香港罗特软件系统 有限公司(系商友集团前身)对上海商友增资60万美元,注册资本达到66万美元。 2005年6月2日,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现代 商友软件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方及注册资本等的批复》(沪张江园区办项字(2005) 294号),同意增加商友集团为新投资方,并增加注册资本60万美元。2005年6 月3日,上海商友取得商外资沪张独资字[2000]177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 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证载注册资本变更为66万美元,投资者增加商友集团。

上海华益会计师事务所于2005年6月20日出具华验字(2005)第026号《验资 报告》,对商友集团此次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05年6月19日,上海商友办理完毕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 了企独沪浦总字第313614号(浦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商友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际出资额 持股比例
商友集团 60.00 60.00 90.91%
朱峰 6.00 6.00 9.09%
合计 66.00 66.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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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9月20日,上海商友召开董事会,同意朱峰将持有的6万美元股权转让 给商友集团。同日,朱峰与商友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2005年10月24日,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上 海现代商友软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沪张江园区办项字 (2005)664号)。2005年10月24日,上海商友领取商外资沪张独资字[2000]177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者变更为商友集团。

2005年10月26日,上海商友办理完毕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领取了企独沪浦总字第313614号(浦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商友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际出资额 持股比例
商友集团 66.00 66.00 100%
合计 66.00 66.00 100%

(4)第二次增资

2008年10月16日,上海商友召开董事会,同意注册资本增至105万美元。2008 年11月1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现代商友软件有限公 司增资的批复》(浦府陆项字[2008]第278号),同意上海商友注册资本增至105 万美元。2008年11月11日,上海商友取得商外资沪张独资字[2000]1776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册资本变更为105万美元。

2008年12月15日上海华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验字(2008)第050号《验资 报告》,对商友集团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

2008年12月24日,上海商友办理完毕本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 310115400073407(浦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商友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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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际出资额 持股比例
商友集团 105.00 105.00 100%
合计 105.00 105.00 100%

3、上海商友最近三年增资、股权转让及资产评估情况

上海商友近三年未发生增资、股权转让及资产评估事项。

(二) 杭州罗特

1、杭州罗特概况

公司名称: 罗特软件系统(杭州)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6层A座、 住所: B座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6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 25万美元 实收资本: 25万美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100400005292 组织机构代码: 79094640-6 税务登记证号码: 浙税联字330100790946406号 法定代表人: 李志坚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生产,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提 供相关的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国家禁止和限制 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2、杭州罗特历史沿革

杭州罗特成立于2006年9月,由商友集团以现金出资25万美元设立。2006年9 月15日,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同意设立罗特软件系统(杭 州)有限公司的批复》(杭高新[2006]147号)批准设立杭州罗特。2006年9月15 日,杭州罗特取得商外资浙府杭字[2006]052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年9月19日,杭州罗特领取了企独浙杭总字第200215号《企业法人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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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证载注册资本25万美元,实收资本0万美元。

2006年10月,商友集团缴纳了杭州罗特第一期出资12.4441万美元,2006年 10月18日,杭州永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永浩验字[2006]第441号《验资报告》, 对商友集团第一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6年11月2日,杭州罗特领取了企独浙杭总字第200215号《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证载注册资本25万美元,实收资本12.4441万美元。

2007年7月,商友集团缴纳了杭州罗特第二期出资12.5552万美元,2007年7 月19日,杭州永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永浩验字[2007]第443号《验资报告》, 对商友集团第二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至此,商友集团对于杭州罗特的出资已 缴清。

2007年8月6日,杭州罗特领取了企独浙杭总字第330100400005292号《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证载注册资本25万美元,实收资本25万美元。

设立出资完成后,杭州罗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际出资额 持股比例
商友集团 25.00 25.00 100%
合计 25.00 25.00 100%

杭州罗特自设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杭州罗特最近三年增资、股权转让及资产评估情况

杭州罗特近三年未发生增资、股权转让及资产评估事项。

(三) 北京商友

1、北京商友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商友软件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212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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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20万美元 实收资本: 20万美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410281928 组织机构代码: 78395571-8 税务登记证号码: 京税证字110108783955718号 法定代表人: 朱峰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的设计、开发、技术咨询与服 务;系统集成的设计、安装、技术咨询与服务;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2、北京商友历史沿革

北京商友成立于2006年2月,由商友集团以现金出资20万美元设立。2006年1 月27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外资企业“北京商友软件 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海园发[2006]569号)对申请设立进行了批复。2006 年2月8日,北京商友取得商外资京资[2006]170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年2月14日,北京商友领取了企独京总字第02819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证载注册资本20万美元,实收资本0万美元。

2006年3月,商友集团缴纳了北京商友注册资本20万美元,2006年4月27日, 北京恒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京恒验字[2006]第0015号《验资报告》,对商友集团 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6年4月27日,北京商友领取了企独京总字第028192号《企业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证载注册资本20万美元,实收资本20万美元。

设立出资完成后,北京商友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际出资额 持股比例
商友集团 20.00 20.00 100%
合计 20.00 2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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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友自设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 3、北京商友最近三年增资、股权转让及资产评估情况 北京商友近三年未发生增资、股权转让及资产评估事项。

  • (四) 日本商友

1、日本商友概况

名称: MBPジャパン株式会社 企业法人编号: 0108-01-018836 東京都品川区南大井六丁目22 番7 号大森ベルポー 住所: トE 館12 階 法定代表人: 李文明 注册资本: 1 亿日元 实收资本: 1 亿日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6 月 8 日

  • 2、日本商友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2005年6月8日,商友集团和李文明在日本设立日本商友。日本商友可发行股 份为10,000股,设立时发行600股,其中商友集团持有599股,李文明持有1股。 根据在日本设立公司的相关注册实务,须要发起人中至少有一名在日本拥有住 所,因此,李文明仅名义持有日本商友1股股份,日本商友设立时的出资均由商 友集团认缴。商友集团向日本商友汇入285,000美元,折合30,254,850日元,其中 30,000,000日元作为注资,剩余254,850日元作为其他应付款入账。日本商友设立 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商友集团 599 99.83%
李文明 1 0.17%
合计 600 100.00%

(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7月1日,李文明将其名义持有的日本商友1股股份转让给商友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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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日本商友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商友集团 600 100%
合计 600 100%

(3)第一次增资

2006年6月6日,日本商友向商友集团增发1,400股,商友集团向日本商友汇 入75万美元,将其中625,558.54美元折合70,000,000日元认购新增股份,剩余 124,441.46美元由日本商友于同年9月1日返还商友集团。本次增资完成后,日本 商友的股权结构如下:

商友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商友集团 2,000 100%
合计 2,000 100%

3、日本商友最近三年增资、股权转让及资产评估情况

日本商友近三年未发生增资、股权转让及资产评估事项。

4、日本商友对外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日本商友持有成都楷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5%股 权,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成都楷码成立于2008年9月18日,由日本商友、深圳集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及成都南光机器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截至本报告书 公告之日,日本商友持有成都楷码15%股权。成都楷码法定代表人为曹泽宁,经 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培训;信息处理,信息 系统的集成服务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开发。

2013年12月31日,成都楷码总资产为111.33元,总负债为80.95万元,净资产 为30.38万元;2013年度,成都楷码实现营业收入620.95万元,实现净利润-19.81 万元。

五、商友集团最近二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商友集团的核心经营资产为上海商友、杭州罗特、北京商友和日本商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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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集团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IT咨询、设计、开发及维护售后等全方位服务。服务 领域涉及金融、航空、物流、制药、建筑及房地产、食品、高科技、快速消费品 以及影像处理等。

商友集团具体业务包括软件工程业务、运维、咨询与实施业务、软件销售业 务,关于各业务的具体介绍请参见本节“九、商友集团业务与技术”之“(二) 商友集团主营业务介绍”部分。商友集团2012年、2013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8,658.05万元、17,063.82万元,各主要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2 年度
收入(万元) 占比 收入(万元) 占比
软件工程 10,189.72 59.72% 9,821.77 52.64%
运维 4,533.95 26.57% 7,422.04 39.78%
咨询与实施 1,946.50 11.41% 955.31 5.12%
软件销售 393.65 2.31% 458.93 2.46%
合计 17,063.82 100.00% 18,658.05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商友集团于2013年12月31日后新签约业务以及2013 年12月31日前已签约但未完工的在手订单金额合计约5,0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 书“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之“第二节 本次交易盈利预测”。

六、最近二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总资产 8,985.64 7,694.59
总负债 2,323.23 2,516.95
净资产 6,662.41 5,177.64

(二)收入、成本及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17,063.82 18,658.05
营业成本 10,935.81 13,290.57
营业利润 2,171.83 1,4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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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利润总额 2,408.69 1,630.06
净利润 2,069.32 1,444.28

(三)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4.58 3,139.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59 -173.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主要财务指标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31231
/2013
20121231
/2012
资产负债率 25.85% 32.71%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1.06% 27.89%

七、商友集团主要资产、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 商友集团主要资产和负债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资产 金额(万元) 占比
货币资金 4,017.50 44.71%
应收账款 3,584.43 39.89%
预付款项 28.15 0.31%
其他应收款 322.27 3.59%
存货 36.54 0.41%
其他流动资产 39.02 0.43%
长期股权投资 5.75 0.06%
固定资产 354.32 3.94%
无形资产 164.29 1.83%
开发支出 185.16 2.06%
商誉 166.65 1.85%
长期待摊费用 21.97 0.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59 0.66%
资产总计 8,985.6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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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友集团应收账款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商友集团应收账款净额为3,584.43万元,占商友集团总 资产39.89%,商友集团年末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但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时 间节点向客户收取项目款,由于收入确认时点与合同收款节点存在差异,从而导 致商友集团年末确认较多应收款项。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商友集团应收账款前5名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账面金额
(万元)
占比 账龄
1 ESK 939.93 24.90% 1年以内
2 Future Architect 804.83 21.32% 1年以内
3 三菱电机 473.98 12.56% 1年以内
4 丰田通商 356.93 9.46% 1年以内
5 北京望京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 174.03 4.61% 1年以内
合计 2,749.70 72.85%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上述前五名应收账款中,应收丰田通商款项已全部 收回;应收三菱电机款项已收回454.32万元;应收Future Architect款项已收回 399.58万元,剩余款项预计在2014年5月收回;应收ESK的939.93万元款项预计于 2014年6月收回。

ESK为商友集团2013年新增客户,是日本一家于2003年成立的IT咨询服务公 司,主要从事金融物流的咨询业务。商友集团2013年承接的运输类管理系统是 ESK一长期客户项目中的一部分。截至2013年12月31日,商友集团所开发的部分 已按合同约定全部完工交付,并按合同确认销售收入16,474万日元。由于其他服 务商的原因,ESK整体项目尚有部分未最终完成,其上线时间被迫推迟,导致ESK 未与其客户进行结算,并延迟向商友集团付款。根据商友集团与ESK的约定,上 述款项将于2014年6月30日收回。

为防范上述应收 ESK 款项无法收回,给商友集团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交易对方途乐投资已出具承诺:对于商友集团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应收 ESK 的 16,474 万日元应收账款,如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仍未全额收回,由此 给商友集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途乐投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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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友集团主要固定资产

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为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办公家具。主 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运输设备 179.17 70.90 108.27
电子设备 615.11 369.07 246.05
合计 792.29 439.97 354.32

3、商友集团主要无形资产

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账面无形资产主要为外购软件产品以及自主开发并转 为无形资产的软件产品。截止2013年12月31日,商友集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64.29万元,较年初增加73.01万元,增长约80%,主要系上海商友“现代商友 MBP运输管理软件”完成开发达到预计用途,并于2013年5月取得《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登记证书》,转为无形资产。上述软件产品已于2013年12月实现对外销售。 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域名的具体情况如下: (1)注册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一项商标专用权,具体情 况如下:

况如下:
商标权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类别 商品服务列表 有效期限
上海商友 8013782 9 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
序);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
程序;计算机软件(已录
制);电脑软件(录制好的);
与计算机联用的打印机;信
息处理机(中央处理装置);
读出器(数据处理设备);
智能卡(集成电路卡);电
子出版物(可下载);计算
机程序(可下载软件)
2011.03.07
-
2021.03.06

(2)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2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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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 登记号 软件名称 首次发表日期
1 上海商友 2002SR1226 运送业综合管理系统Ver2.0 2001.12.10
2 上海商友 2005SR06566 商友仓库管理系统V2.61b 2004.10.25
3 上海商友 2010SR058497 申易WEB管理软件V1.0 2007.08.31
4 上海商友 2009SR017581 BUG管理系统1.0 2009.01.01
5 上海商友 2009SR025528 Q&A管理システム软件1.0 2009.01.01
6 上海商友 2009SR025529 商友Entry Solution软件V1.0 2009.03.01
7 上海商友 2010SR065471 现代商友MBP项目管理软件V1.0 2010.07.10
8 上海商友 2011SR019980 现代商友MBP餐饮管理软件V1.0 2010.01.31
9 上海商友 2011SR019979 现代商友MBP广域流通仓库管理
软件V1.0
2011.01.07
10 上海商友 2011SR084919 现代商友金融平台软件V1.0 2011.05.20
11 上海商友 2013SR003343 现代商友分销连锁管理软件
V1.12.02
2012.07.01
12 上海商友 2012SR094552 现代商友MBP自动机器人软件
V1.0
2012.03.20
13 上海商友 2013SR050976 现代商友MBP运输管理软件V1.0 2012.09.30
14 上海商友 2013SR051000 现代商友MBP项目开发软件支持
软件V1.0
2012.11.09
15 上海商友 2013SR075811 现代商友MBP顾客信用风险评估
管理软件V1.0
2013.01.25
16 上海商友 2013SR075555 现代商友MBP顾客信息申请维护
管理软件V1.0
2012.12.10
17 杭州罗特 2012SR112417 罗特装船管理系统软件 2012.11.22(登
记日期)
18 杭州罗特 2010SR073893 罗特工作流管理系统软件V1.0 2010.12.28(登
记日期)
19 杭州罗特 2008SR36073 罗特工数管理系统软件V1.0 2008.09.01
20 杭州罗特 2014SR025195 罗特供应商门户管理系统软件[简
称:供应商门户管理]V1.0
2013.12.13
21 北京商友 2012SR076021 北京商友项目管理软件V1.0 2012.06.10

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系上海商友、杭州罗特、北京商友自行申请取得,已 分别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上海商友、杭州罗 特、北京商友对该等著作权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第2、3、4、5、6、7、14、19、21项主要为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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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部使用,第13项已实现对外直接销售,其余项主要用于为客户提供软件外 包服务过程中,将其集成到客户需要的软件系统中。

(3)拥有的域名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商友集团拥有两项网络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所有人 类型 域名 注册时间 到期时间
1 上海商友 国内域名 mbpsoft.com.cn 2011.08.23 2017.08.23
2 上海商友 国际域名 mbpsoft.com 2004.04.21 2016.04.21

上述网络域名系上海商友依法取得,上海商友可以以合法的方式使用上述网 络域名,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4、商友集团开发支出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商友集团开发支出账面价值为185.16万元,较年初增 加167.26万元,增长约934%。2012年、2013年商友集团主要研发项目的开发支出 资本化情况如下:

资本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2012
社内管理系统 66.01 17.90
现代商友MBP运输管理软件 126.69 -
MBP lifecycle信息管理系统 101.25 -
合计 293.95 17.90

2013年5月,“现代商友MBP运输管理软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书》,开发支出126.69万元转入无形资产。

5、商友集团主要负债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主要负债如下所示: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应付账款 274.68 11.82%
预收款项 73.79 3.18%
应付职工薪酬 1,171.72 50.44%
应交税费 534.10 22.99%
其他应付款 268.94 11.58%
负债合计 2,323.2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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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商友集团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商友集团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形。

八、商友集团对外投资情况

商友集团目前持有上海商友、杭州罗特、北京商友和日本商友各100%股权, 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关于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四、商友集团 下属公司情况”。

九、商友集团业务与技术

(一)商友集团所处行业情况及发展趋势

1、行业管理体制

软件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其主要职责为:研究拟定 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拟定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发布 行政规章;组织制订本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等。

软件行业的行业组织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为:受工业和信息化 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软 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订立行业行规行约,约束行业行为, 提高行业自律性;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制定、修改本行业的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以 及本行业的推荐性标准等。

软件企业认证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 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证标准,软件企业的 认证和年审由经上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以上的软件行业协会或 相关协会具体负责,先由行业协会初选,报经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 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后正式公布。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行业协会的工作实 绩,也授权部分行业协会作为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

软件产品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经审查合格的软件产品由 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国产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报税务部门和工业 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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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中国软 件登记中心。由国家版权局授权中国软件登记中心承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 作。

软件行业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许多国际性组织或在国际上 具有影响力的地区标准化机构发布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管理方法对本行业的 发展都具有重要影响,主要包括: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系列质量管理 标准、信息安全管理标准等;W3C开发的一系列涉及通信和计算机领域的数据交 换和互联标准,包括HTML/XML、SOAP/HTTP/WSDL等;OMG(对象管理组) 开发的企业级软件集成技术标准、软件的可视化设计、执行和维护的UML(建 模标准)、CORBA(中间件标准)等;SEI(美国软件工程研究所)开发的 CMM/CMMI(软件产品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BSI(英国标准化协会) 开发的BS7799(信息安全管理标准)和ITIL(IT服务与运营标准)等。

2、行业法规与政策

(1)《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国发【2005】44号)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提出了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 总体目标,将大型应用软件的发展列入优先发展主题,并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 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多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在金融支持方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国发【2005】44号)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 建设,建立加速科技产业化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 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板制度创新,缩短公开上 市辅导期,简化核准程序,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进程”等一系列扶持政策。

(2)《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

《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提出目标: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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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信息、材料、能源等技术变革与制造技术融合创新的重大机遇,深化物联网、 互联网在工业中的应用,促进工业全产业链、全价值链信息交互和集成协作,创 新要素配置、生产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加快工业生产向网络化、智能化、柔性 化和服务化转变,延伸产业链,培育新业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3)《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 〔2011〕4号)

国务院在《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明 确提出:国家鼓励、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加强产业资源整合。对软件企 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为实现资源整合和做大做强进行的跨地区重组并购,国务院有 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引导,防止设置各种形式的障碍。

(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软件行业发展目标为: 到2015年,业务收入突破4万亿元,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25%,年均增长24.5%以 上,软件出口达到600亿美元。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超过2.5万亿元,占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总收入比重超过6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完善产业投融资环境 的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包括:落实国家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投融资 政策,推动各类产业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加大对软件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出口 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软件出口、服务外包和境外并购。鼓励地方设立支持 软件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建立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社 会资金、特别是国内风险投资基金投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积极支持软件企 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努力为企业境内外重组并购创造更加宽松的金融、 外汇政策环境。鼓励金融创新,探索开展软件企业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合 同质押、信用保险等试点,提高金融机构对软件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影响软件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产业政策

软件行业属于国家大力鼓励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国家为了促进软件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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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出台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00】18 号)、《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0】25号)、《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2005年)》(国办发【2002】 - 47号)、《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国发【2005】 - 44号)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 的通知》等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包括软件产业在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在我国正面 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以自主创新、信息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为 核心的制度环境已基本形成。软件产业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政策环境当中。

(2)跨国公司对中国物联网的影响

目前国外知名的管理软件供应商大多已进入中国,比如ERP软件厂商中的 SAP、Oracle,商业智能软件厂商Hyperion、Cognos、BO、Microstragy、微软、 SAS等,这些国外知名的管理软件提供商纷纷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和发展合作伙 伴,加强本土化建设部署。

国外厂商的进入为国内软件市场带来了两方面的变化:

1)国外厂商的进入大大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国外厂商凭借技术、 管理、资本、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占据了一定比例的市场份额。但是,国外厂商 在进入中国市场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障碍:首先,国外软件厂商的服务定价是 按照发达国家的价格水平定价,仅极少数高端用户能够接受其昂贵的服务收费; 其次,国外软件厂商的产品是面向全球研发的通用产品,在适应本地化需求方面 存在短板,比如,国外厂商的ERP软件的报表模块不能完全满足国内用户需要, 但国外厂商不会因为中国用户的特别需求而修改其产品功能,因为这样将大大增 加其维护成本;第三,国外软件厂商的管理软件面向全球最广泛的用户群开发, 需要照顾不同文化环境、不同市场环境下用户的使用习惯和操作方式,在技术上 必然采用参数开关、灵活配置等设计模式,因而系统的实施、操作使用和维护都 非常复杂,学习成本很高;最后,目前国内软件应用环境仍处于用户分散、各地 规格不统一、地区发展不平衡、用户基础管理相对薄弱的状态,与市场反应灵活、 用户响应及时的国内厂商相比,国外厂商对国内市场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差。

2)国外厂商的进入促进国内软件行业朝规范有序的方向良性发展。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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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厂商将其对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定价等方面的理念引入到了国内市场,促使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更加规范和完善,软件和服务的定价更加经济合理,改 善了我国软件行业的生态环境和获利能力;其次,国外厂商为中国软件业带来了 先进的管理思想、业务技术知识和行业实践,使国内软件企业能够接触和跟踪国 际最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本身的产品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

(3)技术变革

软件领域每一次大的技术发展,都会对软件应用模式进行一次革新,自然也 会使软件厂商有更多的市场机会。如Windows平台的出现,B/S架构的流行,都 使整个行业有了一次飞跃式的发展,甚至对厂商进行了一次重新洗牌。如SOA 架构、Web2.0概念,都能对软件行业产生积极影响。目前国内厂商以其规模相 对较小、运行机制灵活、市场反应迅速等特点,能够针对新技术的发展迅速进行 战略调整,从而获得相应的发展空间。

(4)知识产权的保护

软件产品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产品,产品的研究开发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和大 量资金的投入,产品附加值高,但产品内容复制简单,容易被盗版。软件的通用 性越强,用户越普及,被盗版的现象就越严重,而软件的专用性越强,被盗版的 可能性就会越小。

4、软件行业发展趋势

“十二五”时期,伴随信息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应用的不断深化,软件与 网络深度耦合,软件与硬件、应用和服务紧密融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加快 向网络化、服务化、体系化和融合化方向演进。产业技术创新加速,商业模式变 革方兴未艾,新兴应用层出不穷,将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和转型升级。

(1)网络化

计算技术的重心正逐步从计算机转向网络,软件的技术和业务创新与网络发 展将深度耦合,网络将成为软件开发、部署、运行和服务的主流平台。软件产品 基于网络平台开发和运行、内容基于网络发布和传播、应用基于网络构架和部署、 服务基于网络创新和发展成为大趋势,网络化操作系统、网络软件开发工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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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运行管理平台、智能终端平台、远程运维等基于网络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应运 而生,基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等的新兴服务将推动服 务模式、商业模式不断创新。网络化趋势进一步打破了市场竞争的区域、国别界 限,全面呈现出全球性竞争态势。网络化环境下,网络空间安全面临的挑战更加 严峻,并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和信息安全,提高安全保 障能力成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重要战略任务。

(2)服务化

软件服务化进程不断加快,原有软件产品开发、部署、运行和服务模式正在 改变,软件技术架构、企业组织结构和商业模式将面临重大调整。以软件应用商 店等为代表,服务导向的业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了产业的转型升级。以用 户为中心,按照用户需求动态提供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数据资源、软件应用等 服务成为软件服务的主要模式。产品和服务的进一步深化耦合,推动了硬件、软 件、应用与服务协同发展,加速了软件产品开发企业和部分电子制造企业向服务 的转型。服务化趋势促进了产业的服务模式、商业模式变革,加快了产业结构调 整,推动了产业转型和升级。

(3)体系化

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应用软件相互渗透,软件向更加综合、广泛的 一体化软件平台的新体系演变,硬件与软件、内容与终端、应用与服务的一体化 整合速度加快。未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将围绕主流软件平台体系构造产业 链,市场竞争从单一产品的竞争发展为基于平台体系的产业链竞争,产业纵向、 横向整合步伐加快,围绕主流软件平台体系形成的产业生态系统将主导市场竞 争。产品、资源和服务的体系化趋势日趋明显,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 务(PaaS)和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等基于平台的服务模式日趋成熟,移动互 联网、移动智能终端、数字电视等综合平台不断涌现,基于产品、信息、客户的 资源整合平台及其商业模式创新成为产业核心竞争力。

(4)融合化

随着信息技术应用的不断深化,与业务融合的日趋紧密,软件正成为经济社 会各领域重要的支撑工具。基于移动智能终端的个人计算、通信与娱乐等服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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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的融合,网络平台上通信、内容、计算等服务的融合,软硬件之间的融合,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带来了巨大的业务创新空间。信息技术加快向传统产业、 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渗透,将推动行业间的融合渗透,促进战略性新 兴产业、面向生产的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5、软件行业的竞争格局

软件外包已经成为世界软件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全球软件外包主要是 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或地区向印度、爱尔兰、中国等国家发包,美国市场基 本为印度垄断,欧洲市场被爱尔兰占据,而中国则是日本软件外包业务的主要承 接国。日本的软件外包同欧美软件外包相比,虽然存在层次低、利润薄的缺陷, 但日本市场潜力巨大,成为以中国、印度为首的亚洲各发展中国家关注的焦点。 中国有着高技术含量的软件人才储备和相对低廉的人力成本,并且与日本地理位 置相近,语言文化同源,另外中国是世界上经济最活跃的地区,吸引了包括日本 制造业在内的全球制造业,加上中国旺盛的内需市场前景,因此中国在承接对日 软件外包业务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目前,我国软件外包市场集中度不高,虽发展较为迅猛、尤其近几年从事软 件外包行业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大多企业规模较小,且业务尚处于外包业务 曲线的下端。由于日本软件外包市场的规模巨大,行业内较大型企业均拥有长期 合作的客户,订单稳定,业务量不断增长,因此在整个日本软件外包市场,国内 企业直接竞争尚不激烈。未来,拥有较为稳定客户资源、业务技术成熟度较高、 人才储备力量较强的对日软件外包企业将会获得较多发展机会,拥有较大发展空 间。

6、软件行业的进入壁垒

(1)人才壁垒

软件外包行业对人才要求较高,不仅需要具有软件开发等专业知识,一般还 需要熟悉1-2门外语,特别是高级员工,需要具有丰富的团队管理能力、熟悉项 目开发规范,而且需要有一定的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我国虽然不缺乏一般软件开 发人员,但具有丰富经验的软件开发人才较为匮乏,该类专业人才培养周期较长, 将导致新进企业进入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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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户壁垒

软件发包商对接包商的选择条件较为苛刻,一旦选定接包商,没有特殊原因 一般不会转换,因此软件外包行业客户的稳定性相对较高,尤其日本发包商更注 重与接包商合作的稳定性,偏向于将更多的订单给长期的合作伙伴,这将导致新 企业进入行业难度增大。

(3)技术壁垒

软件外包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进入需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层次,仅 为客户提供本地化的编码、单元测试等低端服务难以形成长期竞争力。软件外包 行业资源逐步向技术层次较高、规模化的公司集中,小规模公司受限于其自身技 术实力,发展及盈利空间越来越小,行业新进入者的市场风险逐步增加。

(4)规模壁垒

软件外包行业同样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规模越大的企业在技术研发、人才 培养、大型软件设计开发和资金方面实力越强,所开发的软件产品质量越高,因 此获得订单的机会越多。我国的软件外包行业也逐渐呈现出大者恒大的趋势,规 模效应将导致行业集中度提高,行业新进入者在风险承受能力、人员稳定性和资 金支持等方面将受到制约。

  • 7、软件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及区域性

(1)软件行业周期性不明显

软件外包是资源禀赋下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经济全球化、IT 技术迅猛发展 相结合的产物。行业周期与全球及区域经济发展周期表现出一定的相关性。随着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逐步平稳、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和 市场竞争的加剧,着眼于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越来越多的 企业希望通过外包的专业分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软件外包的刚性化市场需 求将得到持续增长,使得该行业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并不存在明显的行业周 期性。

  • (2)软件行业有一定的季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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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发包方与接包方签署软件外包合同的时间往往在发包方年度IT服务预 算确定之后进行,尤其在中国,每年一季度一般是发包方软件外包预算额确定的 重要季节,同时也是软件外包合同实施的起步或中间阶段,加之中国传统春节假 期的影响,一季度大多数软件开发项目尚未进入交付与结算阶段,表现为一季度 软件外包行业收入与利润相对较低;而每年的三季度与四季度,发包方一般会对 照本年度IT服务预算开支情况,就未完成的年度预算额落实具体软件外包合同项 目签署,同时之前签订的软件外包合同项目大多已进入交付与结算周期,表现为 三季度与四季度软件外包行业的收入与利润相对较高。

(3)软件行业有一定的区域性

由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与市场、成本等因素影响,软件外包行业体现出一定 的区域性特点。从全球角度看,在传统主要发包方如美国、日本、欧洲之外,新 兴市场成为迅速崛起的发包方。

从中国各区域角度看,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环渤海地区各中心城市, 是中国经济最活跃和发达的地区,具有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聚集、与境外信 息联系紧密、中高端人才集中等特点,既是中国离岸及境内软件外包市场的主要 承接区域,也是中国境内软件外包市场的主要发包区域,是中国软件外包业发展 的枢纽地区。2011年,江苏、上海、广东、北京、浙江五省市占离岸外包合同执 行金额的74.6%。

(二)商友集团主营业务介绍

商友集团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IT咨询、设计、开发及维护等全方位服务,服 务领域涉及金融、航空、物流、制药、建筑及房地产、食品、高科技、快速消费 品以及影像处理等。

商友集团具体业务包括软件工程、运维、咨询与实施及软件销售业务。 1、软件工程业务

软件工程业务为商友集团核心业务,主要为面向日本市场的软件定制开发及 相关业务,包括软件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测试、导入实施和 运维等软件开发全过程服务。日本商友承接软件业务后,由商友集团日本及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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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商友集团与日本丰田通商等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 作关系。

商友集团主要进行的软件工程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区 服务时间 项目概述
1 电梯维护系统 日本 2003年至今 该系统是日本某知名电梯生产商电梯维护
的管理系统。包括计划排定,人员安排,
自动收集数据,地震影响收集等功能
2 电信运营商
DTI系统维护
日本 2005年至今 该系统是日本某电信运营商的运营系统。
包括套餐申请、套餐变更、自动扣款等机
3 机内食管理系
日本 2008-2009年 该系统是日本某大型航空公司机内餐饮的
管理系统。包括预定机内餐的种类,准备
数量预测、向生产厂家订餐等功能
4 顾客及顾客信
用风险管理
日本 2008-2010年 该系统是为日本某国际大型商社开发的针
对贸易伙伴的信息以及风险的工作流管理
系统。系统包括顾客的申请,承认以及信
息维护和顾客信用风险的识别,评级,承
认,自动预警等关联功能
5 外食管理系统 日本 2008年至今 该系统是日本某大型公司对餐饮行业提供
的产品。包括订货、进货、盘货、人员考
勤、工资计算等功能
6 营业部销售与
分销管理
日本 2009-2011年 该系统是为日本某国际大型商社的营业部
门开发的销售和分销系统。系统对特定客
户提供数据接口,通过自动接收检查EDI
数据,转换成营业部统一格式,分发给特
定的营业担当部门。完成采购,销售,分
销,结算等功能
7 仓库物流管理
系统
日本 2010-2012年 该系统是日本某知名饮料生产商的管理系
统。包括入库、在库管理、出库、自动仓
库管理等机能
8 顾客及顾客信
用风险管理
日本 2012-2013年 该系统是为日本某国际大型商社的海外部
门开发的针对贸易伙伴的信息以及风险的
工作流管理系统。支持多国语言,以及海
外部门的业务逻辑,实现了系统多时区,
24小时稼动
9 ERP生产管理
系统
日本 2013年至今 该系统为日本某小型生产企业开发的ERP
生产管理系统的产品。系统包括以实时部
品表为核心,整合了订单管理,债务管理,
库存管理,成本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生产管
理模块以及销售管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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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地区 服务时间 项目概述
10 运动器材生产
商销售系统
日本 2013年至今 该系统为日本某大型运动器材生产商开发
的销售系统,具备商品原材料的申请、批
准、变更工作流管理功能,采购数据可实
时导入企业ERP基干系统;可根据ERP
基干系统的销售数据,自动分析产生购买
请求;可配合ERP基干系统对企业的债务,
债权,预算进行管理
11 信用卡发行商
基干系统前期
分析
日本 2013年至今 该系统为某日本信用卡发行商开发的基干
系统,可分析企业现有的IT资源,将企业
的信用卡基干系统,信用卡基干周边系统
进行整理;确定目前企业信息系统,运行
平台,说明以及设计文书;通过对现有基
干代码(COBOL)的解析,掌握现有基干系
统组成以及业务处理逻辑

2、运维业务

商友集团为客户提供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系统整体运行和维护服务,通过现 场、在线以及远程等多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信息系统运行监控及日常维护,系统 故障等事件应对和处理,以及因客户业务调整需求变化对系统进行升级开发等服 务。作为软件工程、咨询与实施及软件销售业务的后续服务环节,商友集团也为 上述业务的客户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

商友集团主要进行的运维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区 服务时间 项目概述
1 人寿保险系统运
日本 2008年至今 国际某知名保险公司的保险基干系统的运
维以及新产品发布
2 某国际大型商社
基干系统运维
日本 2009年至今 负责日本某国际大型商社内部基干系统
(客户管理部门)的日常维护,问题解决
以及新业务的实现

3、咨询与实施业务

商友集团咨询与实施业务主要为面向国内企业客户的ERP系统的实施及附 加功能集成开发业务,由上海商友主导,杭州罗特及北京商友协同开展。ERP系 统的咨询与实施业务为客户提供专业IT咨询服务,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业 务特点,分析客户具体的经营和管理特点,对客户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优化,并 根据客户需求对标准产品进行二次开发,帮助客户构建适合其业务和管理特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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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系统。同时,为客户提供ERP系统培训,帮助客户借助信息技术实现企业管 理效率的提升。

商友集团主要进行的咨询与实施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区 服务时间 项目概述
1 同仁堂商业智
能信息系统
中国 2010-2011年 该系统是为企业提供的大型数据分析系
统,系统包括建立商业智能系统分析平
台,达到采集JDE 财务、分销、POS 等
数据的功能,形成分析财务,采购,门
店零售等60多项KPI的功能
2 中化化肥控股
有限公司客户
关系系统
中国 2012年至今 该系统是基于Oracle JDE软件的CRM模
块系统实施,建立起一个完善有效的客
户关系管理软件系统,为客户管理和营
销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帮助
3 上海联合制罐
Oracle JDE 系
统实施
中国 2012年至今 该系统是联合制罐信息化建设一期
Oracle JDE项目的软件系统实施项目,配
合公司成本核算要求建立相应的作业体
系;建立订单式生产的响应和批次追溯
体系;搭建资产设备和备品备件的管理
平台;提高财务集成和费用控制能力;
搭建核心业务平台,实现财务业务一体
4 1506
创意城
Oracle JDE 系
统实施(佛山
创意产业园)
中国 2011-2012年 1506 创意城投资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一
期Oracle JDE项目的软件系统实施。构
建一个企业级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
业务协同,做到招商、租赁和物业服务
的协同管理;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达
成智能园区管理的目标
5 国瓷永丰源
JDE 信息化项
中国 2012年至今 基于永丰源目前的状况及管理需求,以
及所要达到的信息化建设目标,进行信
息化建设的实施展开。包括:供应链业
务+财务管理+会员管理+CRM 客户关系
管理;供应链业务流程信息化,财务业
务一体化;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实现一
体化企业绩效考核的平台;实现准确精
细化的生产管理和生产设备管理

4、软件销售业务

软件销售业务包括向客户销售自主研发的软件、解决方案产品,以及咨询与 实施业务销售的ERP及附加功能软件产品。2013年之前,商友集团主要采购Oracle 的软件产品对外销售。在自主研发软件产品销售方面,商友集团通过多年在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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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软件外包服务积累了大量的软件开发经验和技术,结合中国国内市场特点, 自主研发了以POS、OMS为前台,WMS、TMS为控制,BI、GIS为后台的现代化 智能型供应链管理平台产品,并自2013年起,实现了上述自主研发软件产品的对 外销售。

序号 解决方案 概述
1 大规模连锁零售解决
方案
该解决方案产品以零售销售为核心,以加强零售管理、提高
零售销售为主要目标,支持大规模连锁零售网络。该产品具
备清晰、细致的销售终端,管理强大的后台和总部管理,灵
活的促销体系,周到的会员管理,稳定的基础架构,使客户
管理更轻松
2 经销商门户解决方案 该解决方案产品基于当今流行的JAVA 技术整合电子商务平
台,具有安全稳定、强大易用、高效专业等优势。作为整个
物流作业乃至整个信息流的开端,经销商门户作业绩效的提
高将影响到物流活动的每个环节
3 运输管理解决方案 系统适用于中、大型制造分销企业对于自己的物流业务进行
管理,以及各类第三方物流公司(3PL)开展运输服务业务的
管理要求。通过订单全生命周期管理、节点监控,达到业务
全程可视化,提高企业对业务风险的管控力,改善企业运作
以及客户服务品质
4 仓储管理解决方案 该产品功能涵盖仓库的收货、发货、库内的基本作业等。同
时根据客户现场实施,不断对产品功能进行完善。根据客户
的不同需求,把多家客户的特殊作业流程等需求作为基本功
能被包含在产品核心模块中
5 GPS解决方案 车联网服务系统是基于GPS终端、智能手机和车联网平台,
通过移动通讯网络实现人车交互、人与呼叫中心交互的信息
服务系统,其系统服务宗旨是安全和节省
6 商业智能解决方案 所有的计划数据,业务执行数据和财务数据都系统地存储在
数据仓库中,并运用多种分析模型进行分析,供后续使用

(三)商友集团业务流程

1、软件工程业务

商友集团软件工程业务流程及各子公司业务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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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维服务

商友集团为客户提供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系统整体运行和维护服务,业务流程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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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咨询与实施业务

商友集团咨询与实施业务主要为面向国内客户的ERP系统的实施及附加功 能集成开发业务,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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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软件销售业务

商友集团软件销售业务以销售自主研发的软件、解决方案产品为主,业务流 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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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友集团业务模式

1、销售模式

(1)软件工程销售模式

商友集团软件工程业务主要为对日本企业的软件外包业务。子公司日本商友 为商友集团在日本的窗口,在日本东京和名古屋设有办公场所开展营销。商友集 团软件外包业务主要采用直接接包的模式,即从最终客户处取得外包项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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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软件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至运行维护的全流程服务。

根据日本企业信息化程度高,企业信息系统更新换代需求大的特点,商友集 团采取“大客户策略”,与丰田通商、丰通Syscom、三菱电机等大型公司形成 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获得软件外包业务。

商友集团软件工程的具体服务模式分为项目外包和人员外包。 ①项目外包

项目外包指客户将软件外包业务通过项目的形式进行外包。商友集团根据客 户对于项目开发进度、质量等要求,制定项目开发计划,安排项目人员,进行项 目质量控制管理,在软件开发完成后将软件产品及相应服务交付客户。采用项目 外包模式的项目根据售前阶段,与客户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项目规模等因素, 概算项目人月数,依据项目人员的平均技能水平确定人月单价,并在此基础上协 商确定项目总价。

②人员外包

采用人员外包服务模式的项目由商友集团向客户提供符合其要求的软件开 发技术人员参与其软件开发或服务项目。项目的人员安排、质量控制等项目管理 均由客户进行。采用人员外包模式的项目在售前阶段与客户协商确定外包人员的 人月或人天单价,并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运维业务

商友集团通过竞标或谈判方式取得企业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此外,作为软件 工程、咨询与实施及软件销售业务的后续服务环节,在上述业务的软件产品、解 决方案交付客户、实施或上线完成后,与客户就系统运维服务另行签订协议。

(3)咨询与实施业务

商友集团的咨询与实施业务主要面向国内客户,通过参与竞标或商务谈判的 方式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商友集团注重与客户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 长期、稳定的服务。ERP系统具有派生性,客户在系统实施及运用时通常会产生 派生需求。商友集团结合客户业务特点和个性化需求,提供附加功能的开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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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将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与ERP系统进行整合,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

(4)软件销售业务

软件销售主要为商友集团采用直销模式自主研发的软件及解决方案产品,包 括向客户销售单一软件产品和服务,以及向ERP咨询业务的客户销售附加功能软 件产品,主要通过参与竞标或商务谈判方式。

2、采购模式

商友集团所在的软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商友集团经营中无需大规模 原材料采购。商友集团采购的主要项目为咨询与实施业务所购买的Oracle ERP软 件产品。商友集团是Oracle的中国战略伙伴,保持着常年良好的合作关系。

此外,商友集团以外协方式向第三方软件企业采购部分外包服务,主要将软 件开发业务中附加值相对较低的部分编码及部分测试工作交由第三方外包服务 商进行,自身可更专注于前端需求分析、设计、后端实施、运维等附加值更高的 业务环节,以提高盈利水平。商友集团对第三方外包服务商也制定了严格的考核 及选择标准,确保服务的质量和项目进度。

(五)商友集团前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1、商友集团前五名客户

商友集团最近二年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年度 客户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占当期销售
收入比例
万日元 折人民币万元
2013年度 丰田通商 40,986.45 2,594.73 15.20%
丰通Syscom 29,320.67 1,856.20 10.88%
丰田通商及丰通Syscom
小计
70,307.12 4,450.93 26.08%
宏利人寿 41,120.09 2,603.19 15.26%
Future Architect 33,601.77 2,127.23 12.47%
三菱电机 27,373.43 1,732.93 10.16%
ESK 16,473.96 1,042.92 6.11%
合计 188,876.37 11,957.19 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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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客户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占当期销售
收入比例
万日元 折人民币万元
2012年度 丰通Syscom 46,484.28 3,673.60 19.69%
丰田通商 37,288.16 2,946.85 15.79%
丰田通商及丰通Syscom
小计
83,772.44 6,620.45 35.48%
宏利人寿 67,039.21 5,298.04 28.40%
日本惠普 14,837.18 1,172.57 6.28%
三菱电机 10,403.14 822.15 4.41%
东芝信息系统 5,907.51 466.86 2.50%
合计 181,959.48 14,380.07 77.07%

注:

  • (1)丰田通商和丰通Syscom均为丰田汽车公司(トヨタ自动车株式会社)控股子公司; (2)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根据折算人民币收入口径计算。

商友集团最近二年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当期销售总额50%的 情况,前五名合计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约70%,系商友集团采用大客户战略,客 户相对集中。

商友集团主要客户宏利人寿因IT系统管理战略调整,将逐步由其总公司进行 全球统一集中管理,系统开发、运维等业务将逐步集中至位于加拿大的总公司, 受此影响,预计商友集团与宏利人寿之间的业务将减少。2013年商友集团从宏利 人寿取得的销售收入为 41,120.09 万日元,较 2012 年度 67,039.21 万日元下降 38.55%,预计未来将维持在约2亿日元/年。同时,商友集团借助在宏利人寿等客 户积累的经验,2013年取得新增客户Future Architect。Future Architect是一家日本 咨询公司,为客户提供IT和商业解决方案,包括IT系统管理、网络建设、信息安 全、商业战略、组织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商友集团承接了Future Architect在提供 咨询服务过程中的部分软件系统设计和开发业务。2013年度,商友集团自Future Architect实现收入33,601.77万日元,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商友集团已从Future Architect取得的在手订单约1.2亿日元,预计未来商友集团自Future Architect获得 的业务将持续增加。

2、商友集团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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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最近二年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占当期营业
成本比例
2013年度 成都楷码 683.67 6.25%
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229.52 2.10%
东京System 151.30 1.38%
Witsys 132.09 1.21%
E-Business 109.70 1.00%
合计 1,306.28 11.94%
2012年度 成都楷码 1,308.34 9.84%
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255.57 1.92%
Neuron 183.13 1.38%
Aclox 137.39 1.03%
T and S 118.37 0.89%
合计 2,002.79 15.07%

商友集团最近二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20%以下,不存在 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形。

(六)商友集团核心团队及技术人员情况

商友集团核心团队包括朱峰、李文明等12位主要管理者和核心技术人员,其 在商友集团的任职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之“第二节 交易 对方之二:途乐投资”之“四、途乐投资合伙人情况”。

2012-2013 年,商友集团日本子公司及国内子公司年平均在岗各级技术人员 人数如下:

地区 级别 2012 2013 备注
日本 社员 74.67 66.92 对应国内程序员
SM 3.00 6.17 对应国内软件工程师
GL 6.08 9.58
副部长 4.00 3.25 对应国内资深软件工程师
部长 2.50 1.08
役员 4.00 3.75
合计 94.25 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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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级别 2012 2013 备注
国内 程序员 155.08 146.50 软件工程、运维业务技术人员
级别分类
软件工程师 122.83 117.83
资深软件工程师 26.58 39.50
助理顾问 - 1.92 咨询与实施业务技术人员级
别分类
顾问 19.08 16.58
高级顾问 12.00 11.25
资深顾问 2.92 2.00
合计 338.50 335.58
总计 432.75 426.33

注:平均在岗人数为1年中各月在岗人数之和除以12。

(七)商友集团业务资质

商友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如下: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持有
公司
核发机构 核发日期 有效期限
1 信息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
证书
IS582125 上海
商友
BSI、ANAB 2012年
5月25日
2015年
5月24日
2 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00213Q13263RI
M
上海
商友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
限公司
2013年
6月7日
2016年
6月6日
3 浦东新区企
业研发机构
证书
PDYF2012-007 上海
商友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
技术委员会
2013年
3月
-
4 浦东新区高
技术服务企
业证书
PDGJF20120100
03
上海
商友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
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浦
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
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
区财政局
2012年
11月9日
五年
5 软件企业认
定证书
沪CR-2013-028
6
上海
商友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
11月1日
-
6 技术先进型
服务企业证
2009310014002
5
上海
商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
会、上海市商务委员
会、上海市财政局、上
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
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9年
12月11日
2013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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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持有
公司
核发机构 核发日期 有效期限
7 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
GR20113100024
1
上海
商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
会、上海市财政局、上
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
市地方税务局
2011年
11月28日
三年
8 信息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
证书
IS575441 杭州
罗特
BSI、ANAB 2011年
7月28日
2014年
7月27日
9 软件企业认
定证书
浙R-2008-0080 杭州
罗特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 2013年
5月28日
-
10 技术先进型
服务企业证
JF201233000100
12
杭州
罗特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
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
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
局、浙江省地方税务
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2013年
12月12日
2016年12
月31日
11 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FS600377 日本
商友
BSI、IAF、JAB 2013年
6月30日
2016年
11月29日
12 信息安全管
理系统认证
证书
IS600376 日本
商友
BSI、ISMS 2013年
6月30日
2016年
1月25日

上海商友的 20093100140025 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 号),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北京、上海、杭州等 21 个中国 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 税收问题出台新的政策。待相关政策出台后,上海商友将根据新政策继续申请并 办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

2013年上海商友已取得高新企业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 通知书》(浦税三十五所备(2013)第1891号),上海商友2013年度减按15%的税 率征收所得税。上海商友目前并未实际根据《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 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享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所得税 优惠政策。上海商友暂时不能办理新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不会对其税负产 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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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商友集团拥有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10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证书编号 颁证机构 颁证日期 软件名称 有效
1 上海商友 沪DGY-2007
-0890
上海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
2011.07.10 申易WEB管理软
件V1.0
五年
2 上海商友 沪DGY-2011
-1001
上海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
2011.08.10 现代商友MBP广
域流通仓库管理
软件V1.0
五年
3 上海商友 沪DGY-2011
-1002
上海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
2011.08.10 商友Entry
Solution软件V1.0
五年
4 上海商友 沪DGY-2012
-3478
上海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
2012.12.30 现代商友MBP自
动机器人软件
V1.0
五年
5 上海商友 沪DGY-2013
-0244
上海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
2013.02.10 现代商友分销连
锁管理软件
V1.12.02
五年
6 上海商友 沪DGY-2013
-1478
上海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
2013.07.20 现代商友MBP顾
客信息申请维护
管理软件V1.0
五年
7 上海商友 沪DGY-2013
-1943
上海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
2013.08.20 现代商友MBP顾
客信用风险评估
管理软件V1.0
五年
8 上海商友 沪DGY-2013
-1400
上海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
2013.06.20 现代商友MBP项
目开发支持软件
V1.0
五年
9 上海商友 沪DGY-2013
-1401
上海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
2013.06.20 现代商友MBP运
输管理软件V1.0
五年
10 杭州罗特 浙DGY-2008
-0632
浙江省信息产
业厅
2008.11.18,
2014年1月3
日办理延续
登记
罗特工数管理系
统软件
五年

商友集团上述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系上海商友、杭州罗特依法登记取得,合法 有效。上述软件产品中,部分产品已进行新版本开发,拟在原版本到期前对新版 本软件产品进行登记;商友集团部分软件用于企业内部项目工时管理、项目质量 控制等,该部分软件产品如无法续期,不会对商友集团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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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业务销售的软件产品,须根据有关规定在到期前办理续期手续。根据工业与 信息化部2009年3月31日颁布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之规定,“软件产品登记的 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续”。

杭州罗特“罗特工数管理系统软件”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于2013年11 月18日到期,杭州罗特已于2014年1月3日办理完毕上述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延续 登记手续。

(九)商友集团产品及服务质量控制

1、商友集团产品和服务质量控制标准及措施

商友集团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控制坚持“顾客至上、规范管理、提升员工、持 续改进”的原则,建立了适应于大型软件系统开发和服务的质量控制体系,下属 子公司日本商友及上海商友均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

商友集团设立有独立于业务部门的PMO项目管理部门,专职从事商友集团 各子公司ISO体系推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教育、产品质量的检查以及开发和服务 流程改善等工作。商友集团软件开发和服务项目各阶段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如 下:

  • 项目准备 启动阶段,项目组根据客户需求及质量要求制定项目开发体制、 开发流程、品质保证计划、目标等文件,制定项目的预算,确定项目文档模板、 项目管理计划。PMO对项目组提交的计划文件、项目预算等进行审核,批准后 向项目组发放项目标号,并根据项目计划及质量控制目标制定项目质量监察计 划。

项目进行阶段,项目组定期通过项目周报等形式,对项目过程中的问题、进 度、风险进行整理和分析,PMO依据项目质量监察计划负责对项目进展、计划 执行、项目管理、品质进行检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计划 偏离及质量问题,同时通过开展客户中间满意度调查,及时获得客户对于产品和 服务过程的满意程度,将监察、调查结果反馈至项目组。项目组对PMO提出的 反馈问题须及时对应,并进行追踪与解决,确保项目各阶段按既定计划执行,产 品和服务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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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结束后,项目组将对项目资料进行归总,PMO对项目品质数据进行 收集,获取客户满意度评价,对项目的执行过程进行分析和评价。通过召开项目 总结会议,对项目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问题点、风险防范、人员培养状况等进 行总结。商友集团建立有质量控制知识数据库,通过各项目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总结经验,不断优化项目流程。

2、商友集团软件产品和服务质量纠纷情况

商友集团对软件工程、咨询与实施、运维及软件销售等业务过程进行严格的 质量控制和管理,并通过对客户进行中间满意度调查、定期回访等售后措施,及 时获取客户对产品及服务的反馈,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避免与客户发生质 量纠纷。商友集团最近二年内未因产品和服务质量发生过任何重大纠纷。商友集 团从事软件服务业务不涉及环保和安全生产事项。

(十)商友集团的优势与劣势

商友集团的主营业务是提供完整的企业商业智能系统解决方案,包括软件产 品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相应的系统集成等,服务的客户包含国际著名大型制 造企业和金融企业,服务领域涉及到供应链管理、物流、食品和制药等。

商友集团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经验,软件研发能力和服务水平不 断提升,赢得了广大日本客户的认可。丰田通商、丰通 Syscom、三菱电机等企 业均已与商友集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商友集团于 2009 年成为 Oracle 的中国 战略伙伴,获得相关领域 Oracle 白金级别(最高级别)认证证书,在国内已完 成超过 50 个大中型企业 Oracle 实施案例。

商友集团在自有物流软件产品研发方面亦有长期投入,已形成包含订单管理 解决方案(OMS)、运输管理解决方案(TMS)、仓储管理解决方案(WMS) 和销售终端解决方案(POS)为一体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并已有成功 案例,获得国内外客户好评,产品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1、商友集团的优势

(1)大型软件系统开发及服务能力优势

商友集团具有为客户提供大型软件系统从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至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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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的整体服务的能力。对于客户业务梳理和解析能力强,超越简单的外包开发, 直接参与客户的需求分析。同时在为日本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沉淀并积累了丰 富的技术经验和服务理念。

(2)物流供应链、ERP领域的研发优势

商友集团与日本丰田集团下属的专门从事汽车产品和零部件贸易的丰田通 商进行了五年以上的长期合作,为丰田通商开发了内部营业共通系统、丰田本部 与全球工厂间的内部交易平台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积累了丰富的供应链管理软 件开发的技术和经验。

国内市场中,商友集团是国内少数具备Oracle JDE产品开发能力的企业之 一,取得了Oracle的财务专业化、分销专业化、加速行专业化及制造业专业化认 证证书。商友集团在为客户提供ERP产品实施基础上,根据客户在ERP产品基础 上延伸出个性化需求,与其开发包括OMS、WMS、TMS、POS等在内的其他服 务和产品进行集成,为客户提供物流供应链等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目前已有吉野 家和凤凰壹力等多个成功实施案例。

(3)海外客户资源优势

日本企业信息化程度高,信息系统建设和更新的需求大、投入多,商友集团 在海外的销售采取“大客户策略”,为丰田通商、丰通Syscom、三菱电机等大 型公司长期提供服务过程中,对客户业务的深度解析能力以及优质的服务和产 品,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和信赖,积累了一大批宝贵的海外客户资源,并保持 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2、商友集团的劣势

(1)国内业务起步较晚

商友集团核心团队中朱峰和李文明均为赴日留学生,并长期在日本从事与软 件开发相关的工作,因此商友集团设立以来主要面向日本大型企业提供软件开发 和运维等服务,最近几年逐步拓展国内市场。商友集团通过与Oracle合作,基于 Oracle JDE平台为国内客户提供ERP系统实施及附加功能的定制开发,在国内市 场也实施了多个成功案例,但来自国内市场的销售收入占商友集团营业收入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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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较低。

(2)物联网服务能力方面存在短板

商友集团拥有自主研发的运输管理系统,可向客户提供车联网解决方案,实 现对车辆位置、状态、路径、驾驶行为等进行实时监控,并提供车辆调度、车载 货物管理等功能。然而,在终端设备等硬件配套方面,商友集团依靠外部采购; 在物联网平台搭建方面,则采用与电信运营商进行合作模式,在服务范围和服务 能力上存在一定的限制。

(十一)商友集团的主要竞争对手

商友集团的主营业务是提供完整的企业商业智能系统解决方案,包括软件产 品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相应的系统集成等,服务的客户包含国际著名大型制 造企业和金融企业,服务领域涉及到供应链管理、物流、食品和制药等。商友集 团主要的竞争对手如下:

  • 1、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润和软件)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于2012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0339。润和软件主营业务为国际、国内客户提供专业领域 的软件外包服务,业务内容以行业解决方案为基础,涵盖咨询、设计、开发、测 试、维护等软件全生命周期作业。2013年润和软件实现营业收入37,953.52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554.77万元。

  • 2、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海隆软件)

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于200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股票代码为002195。海隆软件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相关系 统的集成、开发、咨询、销售及服务,一直专注于从事对日软件出口业务(软件 外包),是我国目前对日软件外包的主要企业之一。2013年,海隆软件实现营业 收入39,849.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947.20万元。

  • 3、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文思海辉)

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由文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海辉软件(国际)集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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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于2012年合并成立,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PACT,已经完 成私有化。文思海辉主营业务是为全球客户提供世界领先的商业/IT咨询、解决 方案以及外包服务,涉及金融服务、高科技、电信、旅游交通、能源、生命科学、 制造、零售与分销等领域。2013年,文思海辉实现营业收入18,153万美元,净利 润783.8万美元。

4、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软及软)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于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票代码为600718。东软集团主营业务为通过软件与服务的结合,软件与制造的结 合,技术与行业管理能力的结合,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和产品工程解决方案以及相 关软件产品、平台及服务。2013年东软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45,275.32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1,093.87万元。

5、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主营范围包括计算机应用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软件外包服务、嵌入式软件、BPO服务、ITO服务及IT教 育与培训等,业务涉及电信、电力、公共、金融、保险、交通、物流、传媒、制 造业等多个行业,在国际外包服务中侧重于日本市场。

十、商友集团 100% 股权评估情况

(一) 评估概述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日31日,商友集团经审计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资产账面价值为6,662.41万元。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151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商友集团100%股 权进行评估,其中收益法评估价值为21,200.00万元,市场法评估价值为21,600.00 万元。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值21,200.00万元作为标的资产价值的评估结果,比 审计后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增值14,537.59万元,增值率为218.20%。

(二) 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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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中,中同华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商友集团100%股权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其基本定义及适用 条件如下所示:

评估方法 基本定义 适用条件
收益法 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
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1)被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
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
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被评估对象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
市场法 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
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1)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
数据比较充分;
(2)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
资产基础法 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
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
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
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1)被评估对象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
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
(2)能够确定被评估对象具有预期获
利潜力;
(3)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

商友集团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与主要客户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未来收 益及风险可以合理预测,符合收益法的适用条件。同时,商友集团是控股型投资 公司,没有具体的经营业务,主要收益来源于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其子公司为 主要的经营业务载体,其所属子公司从事的行业及业务基本一致,均为信息技术 服务行业软件外包业务,因此可以采用合并口径的收益进行评估。

按照证监会的行业分类,商友集团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目前已有 与商友集团业务相类似的上市公司存在,符合市场法的适用条件。同时,交易案 例受数据信息收集的限制而无法充分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因素对股 权价值的影响,因此本次市场法评估采用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法。

商友集团所属行业为轻资产运营行业,具有账面资产少、拥有的知识产权多、 产品的附加值高等特点,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无法涵盖诸如客户资源、商誉、人 力资源、技术业务能力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企业的整体价 值,因此本次评估未选用资产基础法。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各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和商友集团自身经营特 点,选择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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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收益法评估说明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基本公式为:

EBD

式中:E:被评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B:被评估企业的企业价值;D: 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被评估企业的企业价值B的计算公式如下:

==> picture [67 x 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P: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 Ci :被评估企业基准日存在的 长期投资、非经营性及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P的计算公式如下:

==> picture [12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Ri:被评估企业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企业自由现金流);r:折现率 (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n:预测期限。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在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的过程中,需要 预测或确定的数据主要包括四方面:其一,企业自由现金流Ri;其二,折现率r; Ci 其三,长期投资、非经营性及溢余性资产的价值[] ;其四,评估对象的付息债 务价值D。

1、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的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 = 净利润+利息支出×(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年资本 - 性支出 年营运资金增加额。

(1)净利润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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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的计算公式为:

= - - - - - 净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收入-所得税。

1)营业收入的预测

商友集团主要向国际、国内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以行业解决方案为基础的IT 咨询、设计、开发及维护售后等全方位服务。公司具体业务分为软件工程业务、 软件销售业务、咨询与实施业务、运维业务四类。

软件工程业务为商友集团核心业务,主要为面向日本市场的软件定制开发及 相关业务,包括软件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测试、导入实施和 运维等软件开发全过程服务。日本商友承接软件外包业务后,由商友集团日本及 国内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

咨询与实施业务主要为面向国内企业客户的ERP系统的实施及附加功能集 成开发业务,由上海商友主导,杭州罗特及北京商友协同开展。ERP系统的咨询 与实施业务为客户提供专业IT咨询服务,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业务特点, 分析客户具体的经营和管理特点,对客户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优化,并根据客户 需求对标准产品进行二次开发,帮助客户构建适合其业务和管理特点的ERP系 统。同时,为客户提供ERP系统培训,帮助客户借助信息技术实现企业管理效率 的提升。

运维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系统整体运行和维护服务,通 过现场、在线以及远程等多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信息系统运行监控及日常维护, 系统故障等事件应对和处理,以及因客户业务调整需求变化对系统进行升级开发 等服务。作为软件工程、咨询与实施及软件销售业务的后续服务环节,商友集团 也为上述业务的客户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

作为商友集团核心业务的补充,商友集团外购产品销售业务和自产软件销售 业务是向客户提供外购的系统化软硬件产品以满足客户的IT集成需求,提升综合 服务能力。

商友集团历史收入情况表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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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2012
软件工程收入 10,189.72 9,821.77
软件销售收入 393.65 458.93
咨询与实施收入 1,946.50 955.31
运维收入 4,533.95 7,422.04
合计 17,063.82 18,658.05
软件工程收入占比 59.70% 52.60%
软件销售收入占比 2.30% 2.50%
咨询与实施收入占比 11.40% 5.10%
运维收入占比 26.60% 39.80%

商友集团管理层依照客户历史和未来行业信息系统投资情况,预测了各客户 收入情况,其中对于大客户和稳定的客户,由于该部分客户相对比较稳定,每年 都有一定的项目IT预算,且与商友集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该部分客户 历年数据和与客户沟通结果预估软件工程业务、咨询与实施业务和运维业务各收 入;对于销售软件业务,除长期有需求的客户外,该部分收入基本上都属于一次 性采购,预测增长较低,且占收入比例较低。未来商友集团通过各种市场营销、 竞标活动,以及长期积累的客户认可度,确保每年都有增加新的客户,并且发展 优质客户或者稳定客户3-5家,以达到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截至2014年4月,商友集团已签定合同的日本客户收入合计681,927,712日元, 折合人民币3,939.56万元;国内客户收入1,081.81万元。总计5,021.37万元。2013 年,商友集团前十大客户收入合计13,062.61万元,根据历史经营和签订合同预估 这些客户2014年可以实现收入12,698.84万元。营业收入总增长率15.37%。以后年 度预测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业务类别 未来预测数据 未来预测数据 未来预测数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1 软件工程收入 10,746.95 12,860.07 13,708.36 14,595.19 15,304.76
2 软件销售收入 697.37 664.26 837.76 842.39 845.02
3 咨询与实施收入 2,006.13 2,408.73 2,823.00 3,042.00 3,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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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业务类别 未来预测数据 未来预测数据 未来预测数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4 运维服务收入 6,245.94 7,020.02 8,808.52 9,475.21 9,862.38
5 总收入 19,696.39 22,953.08 26,177.64 27,954.79 29,272.16
6 软件工程收入比例 54.56% 56.03% 52.37% 52.21% 52.28%
7 软件销售收入比例 3.54% 2.89% 3.20% 3.01% 2.89%
8 咨询与实施收入比
10.19% 10.49% 10.78% 10.88% 11.14%
9 运维服务收入比例 31.71% 30.58% 33.65% 33.89% 33.69%
10 增长率 15.43% 16.53% 14.05% 6.79% 4.71%

2)营业成本预测

商友集团业务成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外协费用、差旅费、租赁费、折旧及 其他项目实施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2 2013
实际数 实现数
1 工资及奖金 7,789.80 6,719.58
2 社保 763.82 785.58
3 外协成本 2,657.98 1,189.58
4 外购产品 374.35 273.71
5 租赁成本 668.70 669.93
6 差旅费 352.91 345.06
7 服务费 296.66 637.61
8 折旧费 111.52 108.33
9 无形资产摊销 21.69 17.05
10 其他成本 253.15 189.38
合计 13,290.58 10,935.81

其中,职工薪酬(包含工资、奖金、社保)占比较高,近两年职工薪酬分别 是8,553.62万元,7,505.16万元,占比分别是64.4%、68.6%,其次外协费用近两 年分别是2,657.98万元、1,189.58万元,占比分别是20.0%、10.9%,近两年职工 薪酬和外协费用占总成本的84.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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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管理层参照2012年、2013年各成本实际发生情况和各公司收入增长 情况,以及各种成本的性质进行了预测,对各公司的人工成本及其他成本按照随 收入增长率由高到底逐渐放缓的增长率预测。预测期总成本率维持在70%左右, 毛利率为30%左右。有关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人工成本(工资及奖金) 7,566.16 8,368.38 9,037.85 9,618.75 9,907.31
社保 884.47 979.36 1,057.71 1,124.74 1,158.48
外协成本 2,658.08 3,924.34 5,394.29 5,896.50 6,831.39
外购产品 300.31 329.47 333.08 335.54 337.07
租赁成本 732.45 800.86 864.93 923.44 951.14
差旅费 380.61 416.28 449.59 478.75 493.11
服务费 701.38 771.51 776.29 838.39 863.54
折旧费 164.99 182.72 200.22 213.01 223.01
无形资产摊销 31.92 31.92 31.92 31.92 31.92
其他成本 - - - - -
合计 13,420.36 15,804.84 18,145.86 19,461.03 20,796.99

3)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

商友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比例如下:

公司 城市维
护建设
教育费
附加
地方教
育费附
河道管
理费
水利建
设专项
计税基础
商友集团 × × × × × 不涉及
上海商友 7% 3% 2% 1% × 均以当期应纳流转税
税额
日本商友 × × × × × 不涉及
杭州罗特 7% 3% 2% × 0.1% 水利建设专项的计税
基础为营业收入,其
他附加税的计税基础
均为当期应纳流转税
税额
北京商友 7% 3% 2% × × 均以当期应纳流转税
税额

商友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应纳流转税按如下方法测算:上海商友、北京商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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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以外的业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杭州罗特2013 年12月1日以前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自2013年12月1日起被认定 为一般纳税人。商友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软件工程、咨询与实施、运维服务业务 均可享受免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其中涉及日本的业务不缴纳增值税,软件工程业 务免征增值税,咨询与实施业务按照历年缴费情况50%的收入按照6%征收增值 税,运维业务按照历年缴费情况,20%的收入按照6%征收增值税。商友集团管 理层根据历史缴纳增值税税负情况,预估了各业务的销项税并按相对应的可抵扣 项目预测进项税;最后得出应交增值税额,以此计算各附加税。杭州水利建设专 项的计税基础为营业收入,财务核算计入营业外支出项目。有关营业税金及附加 的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税率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软件销售中国业务收入 17% 669.59 630.86 801.00 801.00 801.00
销项税 113.83 107.25 136.17 136.17 136.17
咨询与实施中国业务收
6% 2,006.13 2,408.73 2,823.00 3,042.00 3,260.00
销项税 60.18 72.26 84.69 91.26 97.80
运维中国业务收入 6% 1,148.40 1,325.25 2,270.00 2,571.00 3,061.00
销项税 13.78 15.90 27.24 30.85 36.73
软件销售中国成本 17% 258.90 284.75 284.78 284.82 284.84
进项税 44.01 48.41 48.41 48.42 48.42
资本性支出进项税 17% 60.24 63.64 67.04 61.94 63.64
其他进项税 17% 2.86 3.14 3.46 3.73 3.73
应交增值税 80.69 80.22 129.19 144.19 154.91
城建税 7% 5.65 5.62 9.04 10.09 10.84
教育费附加 3% 2.42 2.41 3.88 4.33 4.65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1.61 1.60 2.58 2.88 3.10
河道管理费 1% 0.81 0.80 1.29 1.44 1.55
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 10.49 10.43 16.80 18.75 20.14
其中:上海商友 9.90 9.84 15.85 17.69 19.01
杭州罗特 - - - - -
北京商友 0.59 0.59 0.94 1.05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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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费用预测

商友集团的销售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办公费、折 旧、业务宣传费等。其中职工薪酬、招待费、差旅费三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在 2012年、2013年分别是76.6%、83.9%,2012年、2013年的销售费用率为3.49%、 3.25%。评估在预测过程中考虑各费用性质、特点及与收入规模的匹配程度等因 素,进行分析预测。

2014年在2013年度的基础上按照一定增长比例预测,之后年度考虑到收入增 长的趋势,在历史费用的基础上按照逐渐放缓的增长率进行了预测。预测上述三 项费用占总费用比例维持在84%左右,销售费用率维持在3%左右。有关销售费 用的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销售费用 664.99 782.86 856.14 909.31 909.31

5)管理费用预测

商友集团的管理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差旅费、办公费、通讯费、租赁费、研 发费用、招待费、办公费、折旧等。主要费用是职工薪酬、租赁费、服务费、研 发费用,这些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在2012年、2013年分别是70.4%、78.7%,2012 年、2013年的管理费用率为16.49%、16.05%。本次评估在预测过程中考虑各费 用性质、特点及与收入规模的匹配程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预测。

管理费用大部分为固定费用,之后年度考虑到收入增长的趋势,在历史费用 的基础上按照逐渐放缓的增长率进行了预测,预测上述主要费用占总费用比例维 持在79.5%左右,管理费用率维持在14%左右。对于折旧费用,按照资产状况和 现有折旧政策进行了预测。有关管理费用的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管理费用 2,871.67 3,153.51 3,455.12 3,696.36 3,696.36

6)财务费用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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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的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因将多余 现金作为非经营资产考虑,所以不再预测利息收入;并且汇兑损益属于货币市场 风险因素导致,难以用量化预测,因此本次评估不再预测该部分费用。

7)营业外收入预测

商友集团的营业外收入主要是上海商友和杭州罗特的政府补助,这些政府补 助包括服务外包专项基金、软件及信息服务出口财政贴息、见习带教补贴,商友 集团最近三年每年都能收到这些补助,2012年、2013年共收到政府补助133.74万 元、242.08万元,其中上海商友2012年、2013年的政府补助为86.68万元、181.47 万元,杭州罗特2012年、2013年的政府补助为35.06万元、50.73万元。从谨慎角 度考虑,本次评估预测仅考虑了2014年-2016年度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上海商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上海商友
项目 金额 备注 2013年文件号
服务外包专项基金 45.00 服务外包有地方和国家的补贴,4500
元每人,50名新进员工(实习生和新
员工)
财企[2013]52,沪府办
发[2012]66号
出口贴息 25.00 最低服务外包业务额500 万美元,5
分/美元补贴
财企[2013]52
见习补贴 1.80 150元每人每月,带教10人 沪府办发[2012]66号
合计 71.80
杭州罗特
项目 金额 备注 2013年文件号
服务外包专项基金 19.80 服务外包有地方和国家的补贴,4500
元每人,22名新进员工(实习生和新
员工)
杭财企[2012]1582号
出口贴息 12.00 最低服务外包业务额240 万美元,5
分/美元
杭财企[2012]1477号
杭财企[2013]1416号
合计 31.80

8)所得税预测

上海商友于2011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规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因上海商友上述优惠政策已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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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未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因此本次评估按25%预测其企业所得税税 率。

杭州罗特被认定为新办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开始享受“二免三减半”定期 减免税优惠政策,2013年为减半优惠税率12.5%的第一年,未来2014年 ~2015 年仍可按12.5%享受优惠税率。2013年12月,杭州罗特取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 业证书》,根据财税[2010]65号文件规定,获得该证书的企业在2014年~2016年 可享受15%所得税优惠税率。由于所得税优惠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因此,本次评 2014年-2015年所得税税率按12.5%预测,2016年所得税率按15%预测,以后年度 按25%预测。

北京商友目前所得税率为25%,因此以后年度按25%预测。

日本商友为日本公司,日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包括法人税、法人居民税、法人 事业税、地方法人特别税,计算较为复杂,实际税率可按公式{法人税率+(法 人税率×都民税率)+事业税率}÷(1+事业税率)测算,按照管理层测算估 计所得税率为27%、27%、29%、33%、33%。

综合以上预测过程,商友集团评估基准日后的净利润预测表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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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净利润预测汇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永续期
1 营业收入 19,696.39 22,953.08 26,177.64 27,954.79 29,272.16 29,272.16
2 营业成本 13,420.36 15,804.84 18,145.86 19,461.03 20,796.99 20,796.99
3 税金及附加 10.49 10.43 16.80 18.75 20.14 20.14
4 销售费用 664.99 782.86 856.14 909.31 909.31 909.31
5 管理费用 2,871.67 3,153.51 3,455.12 3,696.36 3,696.36 3,696.36
6 财务费用 2.92 3.21 3.54 3.89 4.28 4.28
7 营业外收入 103.60 103.60 103.60 0.00 0.00 0.00
8 营业外支出 1.51 1.69 1.81 1.91 2.04 2.04
9 所得税 611.36 719.49 854.32 918.27 930.81 930.81
10=1-2-3-4-5-6+7-8-9 净利润 2,216.68 2,580.65 2,947.66 2,945.28 2,912.24 2,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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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折旧和摊销的预测

根据商友集团财务报告和资产负债调整情况表,商友集团未来折旧和摊销按 下表数据预测:

所属公司 资产类型 账面原值(万元) 折旧/摊销年限
上海商友 车辆 179.17 8.00
电子设备 219.85 3.00
无形资产 300.73 8.00
长期待摊费用 36.65 3.00
日本商友 构筑物 72.67 15.00
电子设备 137.50 3.00
无形资产 55.98 8.00
杭州罗特 电子设备 128.61 5.00
长期待摊费用 19.87 3.00
北京商友 电子设备 56.49 3.00

(3)资本性支出预测

商友集团所属行业为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与传统制造业相比,信息技术服务 企业不需要购置生产线等生产型设备,也不需要建设生产厂房。商友集团固定资 产主要是电子设备类,资本性支出为正常固定资产的到期更新,依据管理当局的 预测,结合历史企业资本性支出情况(2012年、2013年新增固定资产支出金额 227.35万元、39.5万元)、收入增长情况以及每年折旧摊销金额适当预测了每年 的资本性支出金额。

(4)营运资金增加预测

营运资金的预测,一般根据企业最近几年每年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进 行分析和判断,在历史平均比例水平基础上结合企业目前及未来发展加以调整。 通过计算一个资金周转周期内所需的资金,确定每年企业营运资金需求量及营运 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012年和2013年营运资金需求量及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17.61%、27.77%,本次评估从谨慎角度按照2013年营运资金占比 预测。

综合以上预测过程,商友集团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表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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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汇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永续期
1 净利润 2,216.68 2,580.65 2,947.66 2,945.28 2,912.24 2,912.24
2 税后利息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 折旧和摊销 264.34 284.34 304.34 319.34 329.34 329.34
4 资本性支出 354.34 374.34 394.34 364.34 374.34 374.34
5 营运资金增加(减少) 775.82 911.87 902.88 497.60 368.86 368.86
6=1+2+3-4-5 企业自由现金流 1,350.86 1,578.78 1,954.78 2,402.68 2,498.38 2,4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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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折现率的预测

本次评估选择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其计算公式如下:

==> picture [184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 E为股权价值;Re为期望股本回报率;D为付息债权价值;Rd为债权 期望回报率;T为企业所得税率。

其中Re选择资本定价模型估算,即:

Re=Rf+β×ERP+Rs

式中:Rf为无风险回报率;β为风险系数;ERP为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Rs 为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1)无风险回报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 小,可以忽略不计。评估机构在沪、深两市选择从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 期限超过10年期的国债,并计算其到期收益率,取所有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 为4.32%。评估机构经进一步分析认为上述4.32%应该为包含通胀因素的无风险 收益率,本次评估综合考虑未来年平均通货膨胀率为3%,因此不含通胀因素的 无风险收益率约为:

4.32%-3.0% =1.32%

综上,本次评估取1.32%为无风险收益率。

==> picture [17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评估机构以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为样本,计算2004年至2013年10年间每年股 票收益率超出当年无风险收益率(当年无风险收益率为当年剩余期限超过10年期 的国债收益率的平均值)的差额,以上述十年差额的平均值作为市场风险超额回 报率。其估算表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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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年份 股票收益率均值 无风险收益率(距到期剩余
年限超过10 年)
市场风险超额回
报率
1 2004 1.95% 4.98% -3.03%
2 2005 3.25% 3.56% -0.31%
3 2006 22.54% 3.55% 18.99%
4 2007 37.39% 4.30% 33.09%
5 2008 0.57% 3.80% -3.23%
6 2009 16.89% 4.09% 12.80%
7 2010 15.10% 4.25% 10.85%
8 2011 0.12% 3.98% -3.86%
9 2012 1.60% 4.15% -2.55%
10 2013 4.26% 4.32% -0.06%

本次采用收益法是以合并口径进行评估,合并口径模拟的商友集团的生产经 营实际分布在两个国家—日本和中国,因此,需要就日本国家风险因素进行修正。 评估机构根据美国Aswath Damodaran网站2013年1月发布的基于美国国家风险溢 价数据进行修正,由于日本和中国基于美国的国家风险溢价均为0.9%,经修正后 的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仍为6.27%。

综上,本次评估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为6.27%。

(3)风险系数的确定

评估机构选择了4家上市公司作为商友集团的对比公司以计算商友集团的风 险系数,其选择原则为:近三年经营盈利;必须至少有一年上市历史;只发行人 民币A股;所从事的行业为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主营业务为软件外包或软件外包 排名靠前的企业;从事软件外包业务历史不少于3年。

根据上述选择原则,评估机构选取的对比公司及其风险系数计算如下:


对比公司
名称
股票代码 债权比例 股权价
值比例
含资本结构因
素的Beta
剔除资本结构因素
Beta
1 海隆软件 002195.SZ 0.1% 99.9% 0.98 0.98
2 润和软件 300339.SZ 6.8% 93.2% 0.77 0.72
3 博彦科技 002649.SZ 4.9% 95.1% 1.13 1.08
4 榕基软件 002474.SZ 0.6% 99.4% 0.91 0.91
对比公司平均资本结构 3.1% 96.9%
对比公司Unlevered Beta平均值 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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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风险系数=含资本结构因素的风险系数÷[1+(1-所得税率) × 债权比例÷股权比例]

评估机构综合考虑对比公司平均资本结构和商友集团自身账面价值资本结 构后,以对比公司剔除资本结构因素的平均风险系数为基础,计算商友集团的含 资本结构风险系数为:Beta=0.92(1+(1-25.2%)(3.1%/96.9%))=0.95。

以上风险系数为历史数据计算而得的风险系数,根据布鲁姆调整法,预测的 风险系数=0.35+0.65×历史的风险系数,根据该公式,商友集团的风险系数为 0.35+0.65*0.95=0.97。

(4)特有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评估机构综合考虑商友集团的资产规模、总资产收益率和资本流动性等因 素,确定其特有风险收益率为5.83%。

(5)股权回报率的确定

评估机构以现在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利率6%扣除年均通货膨胀率3%作为债 权回报率,即债权回报率为3%。

综合以上评估过程,商友集团股权期望回报率为:

Re=Rf+β×ERP+Rs

=1.32%+6.27%*0.97+5.83%

=13.20%

(6)债权回报率的确定

在中国,对债权收益率的一个合理估计是将市场公允短期和长期银行贷款利 率结合起来的一个估计。

目前在中国,只有极少数国营大型企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才可以被批准发 行公司债券。事实上,中国目前尚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市场,尽管有 一些公司债券是可以交易的。然而,另一方面,官方公布的贷款利率是可以得到 的。事实上,现在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是6.00%。评估机构取扣除未来综合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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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膨胀率后的该利率作为债权年期望回报率。

与无风险收益率的概念一致,这里的6.00%实际也是包含通胀率的债权到期 收益率。不含通胀因素的回报率应该为:

==> picture [25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因此本次评估采用的不含通胀因素的债权回报率为6.0%-3.0% =3.0%。

综上,商友集团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 picture [184 x 2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35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89 x 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即商友集团的折现率为12.86%。

3、长期投资、非经营性及溢余性资产的价值的确定

截至评估基准日,日本商友持有成都楷码15%股权,成都楷码在评估基准日 会计报表所反映的所有者权益为30.38万元。因日本商友所持成都楷码股权比例 较低,且该成都楷码业务不同于其商友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评估中该长期 股权投资单位未展开评估。因成都楷码与商友集团的经营是没有直接联系的,针 对商友集团主营业务来说,为非经营性资产。其评估值按日本商友持股比例和基 准日净资产计算得出,评估值为4.56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商友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列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9.59 万元,系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 将来抵减所得税的效应未在未来预测中考虑,因此本次评估将其划为非经营资产 考虑,评估值等于账面值。

  • 截止评估基准日,商友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其他应收款 代成都楷码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垫款9.70万元,其他应收款-现代商友软件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股款 0.50万元,本次评估将其划为非经营资产考虑,评估值等于账面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商友集团合并口径货币资金为4,017.50万元。商友集团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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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预测的成本费用中需要现金直接支付的费用项目包括人工费、销售费用和管理 费用等共约17,200万元左右,考虑资金年周转6次,则大约需要2,800万元现金, 考虑其他非正常因素的变化,本次评估确定商友集团截止基准日需要货币资金 3,000万元,其余货币资金1,017.50万元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处理。

根据商友集团的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评估机构未发现商友 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负债。

综上,长期投资、非经营性及溢余性资产的评估值为1,091.84万元。

4、付息负债的确定

所谓付息负债是指那些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包括银行借款、发行的债券、 融资租赁的长期应付款等。付息负债还应包括其他一些融资资本,这些资本本应 该支付利息,但由于是关联方或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而没有支付利息,如其他应 付款等。根据商友集团提供的评估基准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评估人员发现商友 集团存在如下付息负债: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原股东借款62.19万元,将其作为付 息负债考虑。

5、收益法评估结果

综合以上评估过程,商友集团100%股权评估值为21,200万元,其计算过程如 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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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 100% 股权评估值计算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永续期
1 净现金流(万元) 1,350.86 1,578.78 1,954.78 2,402.68 2,498.38 2,498.38
2 折现系数 0.9413 0.8340 0.7390 0.6547 0.5801 5.2572
3=1×2 净现金流现值(万元) 1,271.56 1,316.72 1,444.52 1,573.14 1,449.37 13,134.56
4=3各列之和 净现金流现值和(万元) 20,189.88
5 非经营性资产(万元) 1,091.84
6 付息负债(万元) 62.19
7=4+5-6 股东权益公允市价(取整)(万元) 2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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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市场法评估说明

1、比率乘数的选择

评估机构以收益法中计算风险系数过程中选取的四家上市公司作为市场法 评估中的对比公司。通过分析,对比公司和商友集团可能在资本结构方面存在着 较大的差异,也就是对比公司和商友集团可能会支付不同的利息。这种差异会使 “对比”失去意义,为此必须要剔除这种差异产生的影响,剔除这种差异影响的 最好方法是采用全投资口径指标。所谓全投资指标主要包括税息前收益(EBIT)、 税息折旧摊销前收益(EBITDA)和税后现金流(NOIAT),上述收益类指标摈 弃了由于资本结构不同对收益产生的影响。

(1)EBIT 比率乘数

全投资资本的市场价值和税息前收益指标计算的比率乘数最大限度地减少 了资本结构影响,但该指标无法区分企业折旧/摊销政策不同所产生的影响。

(2)EBITDA 比率乘数

全投资资本市场价值和税息折旧摊销前收益可以在减少资本结构影响的基 础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企业折旧/摊销政策不同所可能带来的影响。

(3)NOIAT比率乘数

税后现金流不但可以减少由于资本结构和折旧/摊销政策可能产生的可比性 差异,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企业不同折现率及税率等对价值的影响。

2、比率乘数的计算时间

评估机构根据以往的评估经验,在计算比率乘数时限时选用与评估基准日相 近的年报财务数据即可,因而本次评估根据数据的可采集性采用2013年的比率乘 数。

3、比率乘数的调整

由于商友集团与对比公司之间存在经营风险的差异,包括公司特有风险等, 因此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正。评估机构以折现率参数作为商友集团与对比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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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的反映因素。

另一方面,商友集团与对比公司可能处于企业发展的不同期间,对于相对稳 定期的企业未来发展相对比较平缓,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企业可能会有一段发展 相对较高的时期。另外,企业的经营能力也会对未来预期增长率产生影响,因此 需要进行预期增长率差异的相关修正。方式如下:

采用单期间资本化模型得到企业市场价值的方式,市场价值为:

==> picture [12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因此:

==> picture [90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FMV 实际上 就是我们要求的比率乘数,因此可以定义: DCF0

==> picture [14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r为折现率;g为预期增长率。

==> picture [279 x 2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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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60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r1:为对比公司规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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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39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01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15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被评估单位市场价值为:

==> picture [9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次评估对NOIAT、EBIT、EBITDA比率乘数分别按上述推导理论进行估算 和修正。

  • 4、缺少流通折扣的估算

==> picture [18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流通性定义为资产、股权、所有者权益以及股票等以最小的成本,通过转让 或者销售方式转换为现金的能力。

缺少流通折扣定义为:在资产或权益价值基础上扣除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 以体现该资产或权益缺少流通性。

股权的自由流通性是对其价值有重要影响的。由于本次评估的企业是非上市 公司,其股权是不可以在股票交易市场上交易的,这种不可流通性对其价值是有 影响的。

(2)缺少流通性对股权价值影响的定量研究

不可流通性影响股票价值这一事实是普遍存在的,有很多这方面的研究。目 前国际上定量研究缺少流通折扣率的主要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限制性股票交易 价格研究途径(“Restricted Stock Studies”);IPO 前交易价格研究途径(“Pre-IPO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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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内缺少流通折扣率的定量估算

缺少流通性的资产存在价值贬值这一规律在中国国内也是适用的,国内的缺 少流通性折扣也是客观存在的。借鉴国际上定量研究缺少流通折扣率的方式,本 次评估结合国内实际情况采用非上市公司购并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方 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

采用非上市公司购并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 率的基本思路是收集分析非上市公司并购案例的市盈率(P/E),然后与同期的 上市公司的市盈率(P/E)进行对比分析,通过上述两类市盈率的差异来估算缺 少流通折扣率。

经过计算,本次评估取63.80%作为缺少流通折扣率。

5、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根据商友集团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评估机构对商友集团的 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审查,对其资产和收益项目根据评估的需要进行必要的分类 或调整。

6、市场法评估结果

(1)关于比率乘数种类的确定

EBIT比率乘数、EBITDA比率乘数和税后净经营收益NOIAT都是反映企业获 利能力与全投资市场价值之间关系的比率乘数,这种比率乘数直接反映了获利能 力和价值之间的关系,其中EBIT比率乘数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由于债务结构和所 得税造成的影响,EBITDA比率乘数在EBIT比率乘数的基础上又可以最大限度地 减少由于企业折旧/摊销政策不同所可能带来的税收等方面的影响,NOIAT比率 乘数在EBITDA比率乘数的基础上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企业不同折现率及 税率等方面的影响。因此评估机构最后确定采用计算的NOIAT比率乘数、EBIT 比率乘数和EBITDA比率乘数分别计算企业全投资市场价值,最后取其平均值作 为被评估企业的全投资市场价值。各比例乘数的计算结果如下:

1)NOIAT比例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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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公司
名称
对比公司
折现率
目标公司
折现率
对比公司
NOIAT
增长率
目标公司
NOIAT
增长率
风险因素
修正
增长率修
比率乘数修
正前
比率乘数
修正后
比率乘数
取值
海隆软件 13.06% 13.31% 7.53% 5.31% 0.25% 2.22% 43.60 21.34 25.32
润和软件 10.74% 11.31% 4.74% 5.31% 0.57% -0.56% 35.93 36.03
博彦科技 12.64% 13.65% 6.27% 5.31% 1.00% 0.97% 32.45 20.07
榕基软件 11.75% 12.81% 5.75% 5.31% 1.06% 0.45% 36.30 23.81

2)EBIT比例乘数

对比公司
名称
NOIAT/E
BIT(λ)
对比公司
折现率
目标公司
折现率
对比公司
EBIT
增长率
目标公司
EBIT
增长率
风险因素
修正
增长率修正 比率乘数
修正前
比率乘数
修正后
比率乘
数取值
海隆软件 137.1% 15.65% 14.56% 11.47% 6.41% -1.10% 5.05% 59.77 18.28 22.66
润和软件 104.3% 11.29% 12.52% 5.49% 6.41% 1.24% -0.92% 37.47 33.99
博彦科技 121.9% 14.36% 14.90% 9.00% 6.41% 0.54% 2.59% 39.57 18.09
榕基软件 132.6% 13.11% 14.05% 8.47% 6.41% 0.94% 2.06% 48.13 20.27

3)EBITDA比例乘数

对比公司
名称
NOIAT/E
BITDA
(δ)
对比公司
折现率
目标公司
折现率
对比公司
EBITDA
增长率
目标公司
EBITDA
增长率
风险因素
修正
增长率修正 比率乘数
修正前
比率乘数
修正后
比率乘
数取值
海隆软件 98.8% 13.90% 14.72% 8.26% 5.97% 0.81% 2.29% 43.08 18.86 22.77
润和软件 92.4% 11.37% 12.53% 4.87% 5.97% 1.17% -1.10% 33.20 32.88
博彦科技 101.7% 13.84% 15.09% 7.50% 5.97% 1.24% 1.53% 32.99 17.55
榕基软件 92.4% 12.40% 14.17% 5.91% 5.97% 1.77% -0.06% 33.56 21.79

(2)市场法评估结论的分析确定

本次评估选定EBIT比率乘数、EBITDA比率乘数和NOIAT比率乘数作为本次 评估市场法采用的比率乘数。利用如下公式:

被评估单位比率乘数=对比公司比率乘数×修正系数P

根据上式计算得出商友集团全投资市场价值后,评估机构通过如下方式得到 股权的评估价值:

被评估单位股权公允价值=(全投资市场价值-付息负债)×(1-不可流通 折扣率)+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商友集团的股东权益价值=(全投资市场价值-付息负债)×(1-不可流通 折扣率)+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根据以上计算公式,市场法评估计算表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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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NOIAT
比率乘数
EBIT
比率乘数
EBITDA
比率乘数
1 被评估公司比率乘数取值 25.32 22.66 22.77
2 被评估公司对应参数 2,248.50 2,408.69 2,587.87
3 被评估公司全投资计算价值 56,921.28 54,576.60 58,927.05
4 被评估公司负息负债 62.19 62.19 62.19
5 不可流通折扣率 63.80% 63.80% 63.80%
6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1,091.84 1,091.84 1,091.84
7 被评估公司股权市场价值(取整) 21,700 20,800 22,400
8 评估结果(取整) 21,600.00

根据以上分析及计算,评估机构通过EBIT比率乘数、EBITDA比率乘数和 NOIAT比率乘数分别得到商友集团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市场价值,进一步取3种 比率乘数结论的平均值作为市场法评估结果,即采用市场法确定的商友集团股东 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21,600.00万元。

(五) 评估结论的分析及采用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商友集团100%股权进行评估,收益法的评 估值为21,200.00万元;市场法的评估值为21,600.00万元,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 异400万元,差异率1.89%。

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现实资产未来可以产生的收 益,经过风险折现后的现值和作为被评估企业股权的评估价值,涵盖了诸如客户 资源、商誉、人力资源、技术业务能力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市场法则是根据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对比公司近期交易的成交价格, 通过分析对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各自特点分析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评估价值, 市场法的理论基础是同类、同经营规模并具有相同获利能力的企业其市场价值是 相同的(或相似的)。市场法对企业预期收益仅考虑了增长率等有限因素对企业 未来价值的影响,并且其价值乘数受股市波动的影响较大,由此得到的评估结果 的精确度较差。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比较合理。因此,截 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在持续经营的假设条件下,商友集团股东全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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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1,200.00万元。

(六) 评估增值分析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值21,200.00万元作为标的资产价值的评估结果,比 审计后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增值14,537.59万元,增值率为218.20%,其增值 的主要原因为:

  • 1、商友集团属于轻资产公司,其账面值无法真实反映其内在价值

商友集团主要业务为提供包括软件产品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相应的系统 集成等完整的企业商业智能系统解决方案,属于轻资产公司,其价值主要体现在 企业的管理经验、客户关系、人力资本、研发创新能力、组织管理、组织文化等 无形资产;同时,商友集团所属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著作权、专有技术等资产未 全部在其账面反映。因此,商友集团账面价值无法真实反映其内在价值,而在本 次收益法评估中,综合考虑了上述因素对商友集团未来盈利的影响,将上述无形 资产的价值体现到了评估值,从而导致评估值较账面值有较大增幅。

  • 2、软件行业发展趋势为商友集团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商友集团的主营业务是提供完整的企业商业智能系统解决方案,包括软件产 品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相应的系统集成等,服务的客户包含国际著名大型制 造企业和金融企业,服务领域涉及到供应链管理、物流、食品和制药等。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收入突破4万亿元,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25%,年均增长 24.5%以上,软件出口达到600亿美元。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超过2.5万亿元,占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收入比重超过60%。

“十二五”时期,伴随信息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应用的不断深化,软件与 网络深度耦合,软件与硬件、应用和服务紧密融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加快 向网络化、服务化、体系化和融合化方向演进。

  • 3、商友集团的竞争优势能够为其未来发展给与有力支持

商友集团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经验,软件研发能力和服务水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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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提升,赢得了广大日本客户的认可。丰田通商、三菱电机、富士通、日本电报 电话株式会社、丸红株式会社和NEC等企业均已与商友集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 系,商友集团于2009年成为Oracle的中国战略伙伴,获得相关领域Oracle白金级 别(最高级别)认证证书,在国内已完成超过50个大中型企业Oracle实施案例。

商友集团在自有物流供应链软件产品研发方面亦有长期投入,已形成包含订 单管理解决方案(OMS)、运输管理解决方案(TMS)、仓储管理解决方案(WMS) 和销售终端解决方案(POS)为一体解决方案,并已有成功案例,获得国内外客 户好评。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目前拥有19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0项软件产品登 记证书,其产品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商友集团优势主要体现详见本节“九、商友集团的业务技术“之”(十一) 商友集团的优势与劣势”之“1、商友集团的优势”部分。

十一、最近三年增资、股权转让及资产评估情况

商友集团最近三年内发生过两次配股,一次股权转让,除因本次交易而进行 评估外,未进行过资产评估。关于配股和股权转让的情况详见本节“二、商友集 团历史沿革”之“(二)商友集团历史沿革具体情况”之“第五次配股”、“第 三次股权转让”和“第六次配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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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友国际

一、商友国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现代商友软件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MBP SOFTWARE GROUP INTERNATIONAL 英文名称: LIMITED 注册地: 香港九龙尖沙咀弥敦道132号美丽华大厦802室 注册日期: 2013年11月15日 公司编号: 0975728 商业登记证号: 62338304-000-11-13-5 公司董事: 黄广宇

二、商友国际历史沿革

2013年11月15日,途乐投资在香港注册成立商友国际,股本为1万港元。 三、商友国际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商友国际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 现代商友软件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四、商友国际最近三年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商友国际除持有商友集团25%股权外,无经营活动。

五、关于设立商友国际的原因说明

为顺利实施本次交易,经向商务主管部门咨询,境内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分为 新设和并购两种方式,对于以并购方式进行的境外投资在报送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前需要对并购涉及的境外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审批相对复杂。因此,若途乐投资 直接受让商友集团25%股权,相关手续办理耗时较长,将对本次交易进程造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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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影响。有鉴于此,为加快商友集团股权架构调整实施进度,途乐投资通过在香 港新设商友国际,由商友国际对商友集团增资,实现途乐投资间接持有商友集团 25%股权。

六、关于商友国际未经审计和评估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实质为上市公司收购商友集团100%股权。商友国际成立于2013 年11月,其设立的目的仅为便于本次交易的实施,关于商友国际成立的背景详见 本章“第二节 商友集团”之“二、商友集团历史沿革”之“(三)商友集团股 权架构调整情况说明”部分。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商友国际除持有商友集团 25%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购买商友国际100%股权实质为购买商 友国际所持有的商友集团25%股权。交易各方以商友集团全部权益评估价值的 25%作为商友国际100%股权的定价基础,并协商确定其交易价格。

途乐投资已出具承诺:商友国际合法取得并持有商友集团25%股权。商友国 际除持有商友集团25%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未进行其他经营业务。 如商友国际在本次交易交割日前发生负债,则相关债务由途乐投资承担。

鉴于以上原因,本次交易中拟将商友集团100%股权作为评估对象,不对商 友国际进行评估,该事项不会影响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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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一)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二)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对象为途乐投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股份均采用非公开 发行股份的方式。

(三)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基准价格

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天泽信息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12月9日。

本次交易的发行基准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

(1)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发行基准价格;

(2)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 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股票价格不低于每股面值),则:

==> picture [89 x 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根据以上定价原则,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基准价格为12.35元/股。

2、股份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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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组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审议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经协 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发行基准价格,即 12.35 元/股。

如本报告书公告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基 准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2014 年 4 月 22 日,天泽信息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据此, 天泽信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2.33 元/股。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1.11 元/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的最终股份发行价格将在天泽信息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

如本报告书公告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将根据发行基准价 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2014 年 4 月 22 日,天泽信息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据此, 天泽信息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11.09 元 /股。

(四) 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

经协商,商友国际100%股权作价6,079.00万元,按发行价格12.33元/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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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途乐投资发行股份数为4,930,251股。如本报告书公告后至本次交易完成 前,本公司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发 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总交易额的25%,即不超过7,000.00万 元。根据配套募集资金股份发行底价11.09元/股计算,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发行数量不超过6,311,992股。如本报告书公告后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存在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保荐 人)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五)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 锁定期安排

途乐投资承诺,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之后需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进行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交易对方或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七) 滚存利润安排

标的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利润全部由上市公司享有,上市公司本 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 相关期间损益安排

在相关期间,商友集团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在此期间产生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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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由商友控股、途乐投资按其本次交易前所享有商友集团权益比例承担,以 现金方式向商友集团补足。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510096 号和信会师报字【2014】第510128号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天职国际出具的天 职业字[2014]8321号商友集团《审计报告》,将上市公司和商友集团2012年和2013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上市公司 商友集团 占比
2012年
总资产 96,396.68 7,694.59 7.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3,840.53 5,177.63 6.18%
营业收入 13,115.41 18,658.05 142.26%
利润总额 418.64 1,630.06 389.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7.43 1,444.28 296.31%
2013年
总资产 92,319.68 8,985.64 9.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4,541.94 6,662.41 7.88%
营业收入 15,802.17 17,063.82 107.98%
利润总额 1,075.46 2,408.69 223.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7.51 2,069.32 300.99%

注:占比为商友集团财务数据除以上市公司相应的财务数据乘以100%计算而得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利润水 平将有明显增加。

第三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16,000万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将 向途乐投资发行普通股4,930,251股用于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 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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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配套资金募集前 配套资金募集后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无锡中住集团有
限公司
4,800.00 30.00% 4,800.00 29.10% 4,800.00 28.03%
孙伯荣 3,588.00 22.43% 3,588.00 21.76% 3,588.00 20.95%
途乐投资 0 0.00% 493.03 2.99% 493.03 2.88%
不超过10名特
定投资者
0 0.00% 0.00% 0.00% 631.00 3.69%
其他股东 7,612.00 47.57% 7,612.00 46.15% 7,612.00 44.45%
合计 16,000.00 100.00% 16,493.03 100.00% 17,124.23 100.00%

注:配套募集资金股份发行数量按上限计算。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支付现金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天泽信息股本总额 为16,493.03万股,社会公众股持股数量超过25%。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足额募 集后,天泽信息股本总额为17,124.23万股,社会公众股持股数量超过25%。天泽 信息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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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情况

2013年12月5日,公司分别与商友控股、途乐投资签订了支付现金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2014年5月14日,公司分别于商友控股、途乐 投资签订了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 充协议。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节 《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一、签约主体及签约时间

2013年12月5日,本公司与商友控股、途乐投资签订了《天泽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与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之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4年5月14日,本公司与商友控股、 途乐投资签订了《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

二、交易方案

==> picture [85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天泽信息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商友控股持有商友集团75%的股权,以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途乐投资持有的商友国际100%的股权。

==> picture [8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151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 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21,200.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价格 确定为21,000.00万元,其中商友集团75%股权作价14,921.00万元,商友国际100% 股权作价6,07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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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付方式

1、天泽信息以现金方式向商友控股支付对价14,921.00万元;

2、天泽信息向途乐投资发行4,930,251股股份形式向途乐投资支付对价 6,079.00万元。

(四)现金支付进度

1、天泽信息于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交易,并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后的十(10) 个工作日内,向商友控股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65%,即人民币9,698.65万元;

2、商友集团完成2014年利润承诺,于天泽信息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 计师事务所对商友集团2014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十(10)个 工作日内,天泽信息向商友控股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35%,即人民币5,222.35万 元。如2014年发生利润补偿的,天泽信息则根据各方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扣除利润补偿款后,将剩余金额支付给商友控股。

(五)发行价格

天泽信息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的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计算方式为: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天泽信息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的天泽信息股票交易总量),经各方协商,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的 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12.35元。

根据天泽信息实施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 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元(含税),天泽信 息本次发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12.33元/股。

(六)发行数量

1、天泽信息本次应向途乐投资发行的股份数量的确定方式,为根据协议约 定的天泽信息向途乐投资支付的对价除以本协议约定的股份发行价格12.33元/股 所得的商数确定。如商数为非整数的,途乐投资同意以整数部分为本次向途乐投 资发行的股份数,并放弃余数部分所代表的天泽信息股份数。根据调整后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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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价格,本次天泽信息向途乐投资发行股份数量共计4,930,251股。

2、各方同意,天泽信息向途乐投资发行的股份数需经天泽信息股东大会批 准后,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3、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 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天泽信息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如发行价格调整, 在本次交易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发行数量也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天泽信 息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为准。

三、标的资产和发行股份的交割

(一)标的资产的交割

1、各方同意,标的资产应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二(2)个 月内完成交割。标的资产交割手续由商友控股及途乐投资负责办理,天泽信息应 就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提供必要协助。资产交割完成手续包括下列事项,并以该等 事项全部完成之日为资产交割日:

(1)天泽信息就持有商友集团75%股权、持有商友国际100%股权向政府投 资主管部门备案。

(2)天泽信息就持有商友集团75%股权、持有商友国际100%股权取得商务 主管部门境外投资批准文件。

(3)天泽信息就持有商友集团75%股权、持有商友国际100%股权取得外汇 管理部门核准。

(4)商友集团75%股权、商友国际100%股权根据香港法律依法登记于天泽 信息名下。

2、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基于标的资产的一切权利义务由天泽信息享有和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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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股份的交割

1、天泽信息应当在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三(3)个工作日内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资产交割情况做出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提交书面报告。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三十(30)日内,天泽信息应聘请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途乐投资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天泽信息全部新 增股份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办理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天泽信息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2、各方同意,在天泽信息依据前款规定完成公告、报告后,天泽信息将根 据相关规定在三十(30)日内完成向途乐投资发行股份的交割,并在登记结算公 司将发行的股份登记至途乐投资名下。

3、发行股份交割手续由天泽信息负责办理,途乐投资应为天泽信息办理发 行股份的交割提供必要协助。

四、限售期

(一)天泽信息本次向途乐投资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至三十六个月届满。

(二)限售期满并按照《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天泽信息在 其依法公布2016年财务报表和商友集团201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 报告》后,途乐投资在提前5个交易日通知天泽信息后,可办理所持有的天泽信 息股票解除禁售事宜。

(三)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四)天泽信息应为途乐投资办理协议约定的股份解锁手续提供协助及便

五、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商友集团应进行董事会改选,其中:商友集团董事 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商友集团管理团队委派3名董事,天泽信息委派4名董 事,董事长由天泽信息委派的董事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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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下列重大事项应由各公司全体董事 会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其中需至少包含一名天泽信息委派的董事,包括但不限 于:

1、对外提供担保;2、对外提供贷款;3、修改公司章程;4、订立任何投机 性的互换、期货或期权交易;5、聘请或更换年度审计机构;6、公司主要会计政 策的任何改变;7、设立子公司、合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对外投资;8、制定和修 改公司年度预算和营业计划;9、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发行或赎回任何股 份或其它可转换成股份或带有股份认购权的其它证券或债券;10、终止或解散公 司;11、公司合并或分立,或组建合资公司、战略联盟;12、改变公司性质或主 要业务重大变更、进入新的业务领域;13、分派或支付任何股利股息或其他公司 股东分配事项的决定;14、与途乐投资的合伙人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任何关联交易。

(三)除上述事项外,上海商友在经营过程中的下列事项应由其全体董事会 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其中需至少包含一名天泽信息委派的董事:

1、向银行单笔贷款额超过2,000万元或每年度累计超过2,000万元的新增债 务;2、进行或和解任何超过100万元的重大法律诉讼、仲裁或赔偿;3、年度预 算以外发生的超过500万元的经营性支出或超过500万元的资本性处置,上述金额 以单笔或本年度内累积计算;4、处置账面金额单笔超过500万元或连续12个月内 累积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资产;5、购买预算外重要固定资产超过500万元。

(四)除以上(二)所述事项外,杭州罗特及北京商友在经营过程中的下列 事项应由其全体董事会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其中需至少包含一名天泽信息委派 的董事:

1、向银行单笔贷款额超过500万元或每年度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新增债务;2、 进行或和解任何超过30万元的重大法律诉讼、仲裁或赔偿;3、年度预算以外发 生的超过200万元的经营性支出或超过200万元的资本性处置,上述金额以单笔或 本年度内累积计算;4、处置账面金额单笔超过200万元或连续12个月内累积金额 超过200万元的资产;5、购买预算外重要固定资产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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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除上述(二)所述事项外,日本商友在经营过程中的下列事项应由其 全体董事会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其中需至少包含一名天泽信息委派的董事:

1、向银行单笔贷款额超过1,000万元或每年度累计超过1,000万元的新增债 务;2、进行或和解任何超过50万元的重大法律诉讼、仲裁或赔偿;3、年度预算 以外发生的超过300万元的经营性支出或超过300万元的资本性处置,上述金额以 单笔或本年度内累积计算;4、处置账面金额单笔超过300万元或连续12个月内累 积金额超过300万元的资产;5、购买预算外重要固定资产超过300万元。

(六)上述(三)至(五)条款中涉及的具体金额,在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 未来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时,可由各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章程修改案,经其股东确 认后修改公司章程。

(七)在商友集团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由商友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经 营管理事项。

(八)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由各公司董事会确定。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管理层股东的任职要求及竞业禁止

(一)任职期限

1、为保证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生产经营,商友控股及途乐 投资应促使管理层股东承诺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管理层股东仍需至少在商友集 团及下属公司任职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任职期限”),并与各自任职的公司 签订期限超过三十六个月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 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如管理层股东中的任何一人违反任职期限承诺,该违约方应于违约行为 发生之日起三十(30)日内将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即该违约方通过途乐投 资实际持有的天泽信息股票数量×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的25%作为违约金以现金 方式支付给天泽信息。

3、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视为管理层股东违反任职期限承诺:

(1)该管理层股东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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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而当然与任职的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2)天泽信息或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 无正当理由解聘该管理层股东。

4、天泽信息保证,标的资产交割日至201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 止,天泽信息不得无故单方解聘或通过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单方解聘管理层股 东,不得无故调整管理层股东的工作岗位,如有合理理由确需解聘或调整的,需 经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以实施。

(二)竞业禁止及保密义务

1、商友控股及途乐投资应促使管理层股东承诺,管理层股东在商友集团及 下属公司工作期间及离职之日起两年内,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受 聘或经营于任何与天泽信息及其关联公司、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 接竞争或利益冲突之公司,即不能到生产、开发、经营与天泽信息及其关联公司、 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生产、开发、经营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 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全职;也不能自行或以任何第三者的名义设立、投资或控股 与天泽信息及其关联公司、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有任何竞争关系或利益冲突的同 类企业或经营单位,或从事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并承诺严守天泽信息及其 关联公司、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秘密,不泄露其所知悉或掌握的天泽信息及其关 联公司、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商业秘密。

2、管理层股东中的任何一人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的约定,该违约 方应将其于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十(30)日内将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即该违 约方通过途乐投资实际持有的天泽信息股票数量×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的25%作 为违约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天泽信息。

3、商友控股及途乐投资保证,管理层股东应于协议生效之日起十(10)日 内,与各自任职的公司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

七、交易期间损益归属和承担

(一)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自2013年12月31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 标的资产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的收益,由天泽信息享有;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 在亏损金额经天泽信息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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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由商友控股、途乐投资按其本次交易完成前所持商友集 团权益比例承担,由商友控股、途乐投资以现金方式向商友集团支付。

(二)各方同意以资产交割日前一月月末为交割审计日,于该日由天泽信息 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于相关期间的净损益 进行审计。

(三)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标的资产的股东权利和义务由天泽信息享有、 承担。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各方协商同意,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商友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13 年12月31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天泽信息享有。

天泽信息股份发行日前的天泽信息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 享。

九、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有关在职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变,商友 集团及下属公司应继续执行与其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关于管理层股东在协议中 的约定除外。

十、过渡期安排

商友控股、途乐投资单独及共同承诺,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 间(简称“过渡期”),商友控股及途乐投资确保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以符合正 常经营的惯例保持运行,不会做出致使或可能致使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的业务、 经营或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除非相关协议另有规定或经天泽信息事先 书面同意,商友控股及途乐投资应确保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在过渡期内,除进行 经各方认可的股权架构调整外,不会发生下列情况:

(1)对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章程、内部治理规则和规章制度等文件进行不 利于本次交易和损害天泽信息未来作为标的公司一股东利益的修改;(2)对商 友集团及下属公司现有的业务做出实质性变更,或者开展任何现有业务之外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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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或者停止或终止现有主要业务等所有非基于正常商业交易的行为;(3)增 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发行债券、可转换债、认股权或者设定其他可转换为股 权的权利,或者授予或同意授予任何收购或认购标的公司一的股权的权利;(4) 采取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使其资质证书或证照、许可失效;(5)非基于正常生产 经营行为而发生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行为;(6)在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资产 上设置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外的权利负担(包括抵押、质押和其他任何方式的权 利负担);(7)向股东分配利润、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或者通过决议分配 利润、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分配;(8)与交易对方不对等地放弃任何权利;(9) 其他有损天泽信息利益的行为。

过渡期内,如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从事下列行为,需在天泽信息同意的情况 下才可进行:

(1)购买、收购、出售、处置重大资产金额在100万元以上;(2)处置单 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债权债务;(3)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 联方发生关联交易;(4)改变会计政策。

从协议签署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商友控股、途乐投资均不应与 天泽信息以外的任何人就商友集团股权转让(包括间接转让)事宜进行任何形式 的谈判、接触、协商或签订任何法律文件。

十一、税费承担

除非在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另有约定,与履行协议和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 费用应由导致该费用发生的一方负担。但商友控股或途乐投资单方提出解除协议 的,或因商友控股或途乐投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商友控 股及途乐投资应向天泽信息支付天泽信息因本次交易已经支出的全部费用。

各方应分别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自因履行协议项下义务所应缴纳的 税金。商友控股及途乐投资应缴纳的所得税,天泽信息有权代扣代缴。

十二、协议的终止、解除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或多项的,天泽信息、商友控股或途乐投资有权以书面通 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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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司法机构对协议的内容 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协议终止、撤销、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导致协议的重要 原则条款无法得以履行以致严重影响天泽信息或商友控股、途乐投资签署协议时 的商业目的;

(2)如有权政府主管部门明确表示不予同意协议的部分条款且该部分条款 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3)若协议所依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致使协议的主要内容成 为非法,或由于国家的政策、命令,而导致协议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协议项下 的主要义务;

(4)天泽信息或商友控股、途乐投资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损失 超过500万元,本次交易无法完成或者严重影响天泽信息或商友控股、途乐投资 签署协议时的商业目的。

于本次交易完成日之前,经各方协商一致,各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终止或解除 协议。

商友控股、途乐投资在行使该条所述解除权时应一致行动,商友控股或途乐 投资发出的解除通知应经商友控股、途乐投资共同签署后方能提交给天泽信息。 十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所作出的陈述、保证与事实不符, 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依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即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和费用(含实现赔 偿的全部支出及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本次交易所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因诉讼 而发生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等)。如果各方均 违约,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责任。

如天泽信息违反天泽信息的陈述、保证及承诺,商友控股或途乐投资有权解 除协议,并要求天泽信息支付违约金800万元,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于赔偿给守约 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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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商友控股或途乐投资违反其陈述、保证及承诺,未按天泽信息要求披露或 故意隐瞒对标的公司一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天泽 信息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商友控股及途乐投资支付违约金800万元,如上述违 约金不足于赔偿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协议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无故提出解除或终止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 约金800万元,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于赔偿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 进行赔偿。

各方一致认可,协议的目的为由天泽信息对商友集团进行整体收购,如商友 控股或途乐投资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视为商友控股及途乐投资整体违 约,对于违约方应向天泽信息承担的违约责任,商友控股、途乐投资互相承担连 带责任。

十四、协议的生效

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

(2)本次交易方案经天泽信息、商友控股、途乐投资的董事会、股东会、 股东大会或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方案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第二节 《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一、签约主体及签约时间

2013年12月5日,本公司与商友控股、途乐投资签订了《天泽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与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之盈利补偿协议》,2014年5月14日,本公司与商友控股、途乐投资签订了《天 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途乐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承诺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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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同华出具的《评估报告》,预计商友集团2014年、2015年、2016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6.68万元、2,580.65万元和 2,947.66万元。经交易各方协议确定,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承诺,商友集团2014 年、2015年、2016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3,500万元。根据中同华出具的《评估报 告》,在预计商友集团2014年至2016年的净利润时,将服务外包专项基金和出口 贴息收入考虑在内,因此,经交易各方协商,在计算商友集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拟对于以下补贴项目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 除:服务外包专项基金、软件及信息服务出口财政贴息、见习带教补贴。

三、实际利润数与承诺利润数差异确定

各方一致确认,在2014年、2015年、2016年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 由天泽信息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商友集团实现的合并报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 报告》。《专项审核报告》的出具时间应不晚于天泽信息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 具时间,天泽信息应当在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中单独披露商友集团的实际净利润 与商友控股及途乐投资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商友控股或途乐投资若对审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另行聘请第三方具备证券期 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原审计结果进行复核,新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由聘请 方支付。

商友集团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和确定:

(1)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天泽信息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2)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天泽信息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未 经天泽信息董事会批准,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在承诺期内不得改变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

四、实际利润数与承诺利润数差异补偿方式

在商友集团2014年、2015年、2016年每一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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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在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商友控股及途乐投资应按下 列方式对天泽信息进行补偿:

(一)补偿金额的确定

1、在2014年至2016年内任何一年实际净利润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商友集 团进行估值调整,商友控股或途乐投资向天泽信息当期应补偿金额为:

(截至当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累计实际净利润)÷承诺期累计承诺 净利润×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2、在2014年至2016年内任何一年实际净利润均高于2,500万元的前提下,对 于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进行差额补偿,商友控股或途乐投资向 天泽信息当期应补偿金额为:

当期承诺净利润-当期实际净利润

(二)利润补偿的顺序及方式

1、利润补偿的顺序:

(1)2014年度涉及利润补偿的,优先在《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天泽信息应付商友控股的第二期现金对价中扣减相应的 当期补偿金额;第二期现金对价不足以支付当期补偿金额的部分,由途乐投资以 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天泽信息股份进行补偿。

(2)2015年、2016年涉及利润补偿的,途乐投资可以选择以现金或以其在 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天泽信息股份进行补偿。

2、股份补偿的方式:

(1)途乐投资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天泽信息股份进行利润补偿的,则 当期补偿股份数量为:

(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扣减的现金补偿金额)÷发行股份价格。

其中,发行股份价格为12.33元/股。在本次股份发行前,天泽信息如有派息、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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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以天泽信息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为准。

(2)如承诺期内天泽信息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在 以后期间不予冲回。

4、商友控股的补偿义务以其依据《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 补充协议获得的现金对价为限。途乐投资的补偿义务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天泽 信息股份为限,如承诺期内天泽信息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则途乐投资可用于 补偿的股份数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数量进行了调整,各方同意,途乐投资 同意补偿数量的上限为本次交易中途乐投资认购的股份数量,即4,930,251股,途 乐投资具体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5、对于现金或股份补偿义务,商友控股或途乐投资应在《专项审核报告》 出具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若2015年商友集团出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 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的情形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在 《评估报告》中所使用的日元汇率重新计算商友集团净利润,并在当年《专项审 核报告》中列示。若上述重新计算的净利润达到该年承诺净利润,则视为由于日 元汇率波动而致使商友集团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当年可暂不进行补偿,而将 当年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累计至2016年。

若商友集团截至2016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截至2016年累计承诺净利润, 则因日元汇率而引起的利润差额无需进行补偿;若商友集团截至2016年累计实际 实现净利润低于截至2016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差额部分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补偿。 五、减值测试及补偿方式

1、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由天泽信息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并在201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出具 《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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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

途乐投资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途乐投资认购天泽信息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每股价格+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累计补偿现金数,

则途乐投资应向天泽信息就标的资产减值情况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 份数量为: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股份补偿义务人认购天泽信息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每股价格-途乐投资已补偿的股份总数-(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累计 补偿现金数÷本次交易途乐投资认购天泽信息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每股价格) 如承诺期内天泽信息发生除权、除息情形的,则发行价格也作相应调整。

3、对于标的资产减值的股份补偿义务,途乐投资应在2016年度《减值测试 报告》正式出具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六、其他情况的现金补偿

各方同意,如果途乐投资违反《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 锁定期安排,或者由于其持有的天泽信息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 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对天泽信息股份进行转让从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 足以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的,则在前述任何情况下,途乐投资应就股份 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

各方同意,如发生股份补偿,则该部分股份对应的天泽信息向途乐投资已分 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 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七、股份回购并注销或赠与程序

在下列任一条件满足后,天泽信息应在该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三 十(30)个工作日内,由天泽信息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计算途 乐投资应补偿的股份数量,途乐投资需将持有的该等数量的天泽信息股份划转至 天泽信息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也 不享有股利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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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承诺期内商友集团实际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且按照协议约定途 乐投资以持有的天泽信息股份向天泽信息进行补偿。

(2)在承诺期届满后,由天泽信息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如减值测试的结果为: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途乐投资已补偿股份总 数×发行价格+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已补偿现金金额)。

在确定应补偿股份数量并完成锁定手续后,天泽信息应在两个月内就锁定股 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召开股东大会。若该等事宜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天泽信 息将以总价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专户中存放的全部锁定股份并予以注销;若股 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该股份回购议案,则天泽信息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途乐投资,途乐投资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将等同于 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天泽信息该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其 他股东,天泽信息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天泽信息扣除途乐 投资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份数量的比例获得股份。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含义

“不可抗力”指受到影响的一方无法合理预见、无法克服、且无法避免的任 何事件或情形。该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形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洪水、 台风、冰雹、火灾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期间内商友集团实际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各方 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约定的补偿金额进行调整。如上述不可抗力导致商 友集团及子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经营陷入停顿或市场环境严重恶化的,各方 可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协商免除或部分免除商友控股及途乐投资的补偿 责任。

九、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 承担赔偿责任。如商友控股或途乐投资未按协议约定向天泽信息及时、足额支付 补偿股份和/或现金的,天泽信息有权要求商友控股及途乐投资每逾期一日按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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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支付的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天泽信息支付违约金。

商友控股与途乐投资对协议条款项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 (1)协议经各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 (2)《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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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次交易合法、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重组办 法》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 第十条和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的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节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上市公司目前从事物联网中的车联网IT服务及软硬件配套。本次交易是上市 公司在我国物联网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结合自身发展短板和标的资产优势所作 出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自身物联网IT服务能力。

我国先后推出了多项产业政策以推动物联网产业的发展,主要包括:国务院 — 发布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 2015年)》指出,着力突破物联网的关键核 心技术。围绕高端传感器、新型射频识别(RFID)、智能仪表、智能信息处理 软件等瓶颈环节,突破核心技术,重点支持面向应用的数据挖掘和智能分析决策 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工信部发布的《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 二五”期间要大力攻克物联网核心技术,集中多方资源,协同开展重大技术攻关 和应用集成创新,尽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形成完善的物联网技术体系。国务院 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发展壮大 一批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各具 特色的产业集群,打造较完善的物联网产业链,物联网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2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和商友集团均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不涉及环境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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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3 、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商友集团无自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不涉及土地管理相关问题。

4 、本次交易不涉及反垄断事项

我国物联网的产业规模在2012年已达到3,650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的生产经营远未达到形成行业垄断的规模,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也符合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第(一) 项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前社会公众股持有上市公司4,000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未募 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6,493.03万股,社会公众持股将达 到4,493.03万股,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24%;在足额募集配套 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7,124.23万股,社会公众股将达到5,124.03 万股,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2%。上市公司股份分布情况符合 《证券法》、《上市规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上市公 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要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 件,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 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并按程序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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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认为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合理,评 估方法选取得当,资产定价原则符合公允的市场原则,标的资产的定价合理、公 允。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2.35元/股为基准价,根据公 司实施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确定本次交易向途乐投资发行股份的 价格为12.33元/股。本次发行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商友控股持有的商友集团75%股权和途乐投资持有 的商友国际100%股权。根据具有中国委托公证人身份的香港律师签署的《公司 状况证明书》,商友集团和商友控股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查册记录如下:

公司名称 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MBP SOFTWARE GROUP
LIMITED)
现代商友软件集团国际有限公
司(MBP Software Group
International,Limited)
注册时间 2005年4月26日 2013年11月15日
注册编号 966535 0975728
注册地址 香港九龙尖沙咀弥敦道132号美
丽华大厦802室
香港九龙尖沙咀弥敦道132号美
丽华大厦802室
现任董事 黄广宇、李文明、朱峰、LCF
Investments,Ltd.
黄广宇
现任股东 商友控股:持有20,000股普通股
商友国际:持有6,666股普通股
途乐投资:持有10,000股普通股
商业登记证号码 35620138-000-04-06-6 62338304-000-11-13-5

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所持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被设置质 押或其他第三者权益,亦未被采取司法冻结等强制措施。本次交易仅涉及股权转 让事宜,商友集团和商友国际对外的债权债务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变化,因此本 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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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 不存在法律障碍,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相关债权债务处 理合法,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抓住物联网应用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持续研发符合 市场需求的车辆远程管理信息服务产品及配套软硬件,不断完善、巩固和深化公 司在车辆远程管理信息服务市场的地位,在车联网IT服务领域取得了长足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商友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通过整合商友集团较强的软 件开发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物联网IT服务能力;通过整合商友集团在 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服务经验,可以将上市公司物联网服务拓展至供应链管理等 领域。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独立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的第三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关联方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且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章 本次交易对公司 治理机制的影响分析”相关内容。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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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 相关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 建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 规范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整体经营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第二节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一)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

  • 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 1 、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商友集团优质资产及业务进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软件开 发能力增强,物联网应用领域得以拓展,物联网IT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根据 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8321号《审计报告》,商友集团2012年、2013年 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658.05万元和17,063.8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444.28万元和2,069.32万元。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8321-1号《盈 利预测审核报告》,商友集团2014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9,696.39万元,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64.02万元。商友集团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良 好,其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增大,盈利能力增强。因此,本次交易可 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具体详见“第 十章 董事会讨论与分析”。

  • 2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途乐 投资将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以及避免同业竞争,途乐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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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十二名合伙人分别出具了《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朱峰、李文明、黄广宇等12名自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和《朱峰、李文明、黄广宇等12名自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有关本次交易后,途乐投资及其十二名合伙人与上市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 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详细情况参见“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仍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利于 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性。

3 、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或者产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 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 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后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5% ;发行股份数量低于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的,主板、中小 板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创业板上市公司拟购买 资产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整合商友集团的软件研发能力和供应链管理服务能力,增 强上市公司的物联网IT服务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将进一步增强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向途乐投资发行493.03万股股票,占发行后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2.99%,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标的资产交易金额 为21,000.00万元,不低于5,000.00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且符合《重组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向第三方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

(二)注册会计师已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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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天泽信息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4】第51012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 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商友集团75%股权和商友国际100%股权,商友集团 和商友国际均为在香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商友控股持有的商友集团75%股权,途乐投资持有的商友国际100%股权权属清 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被设置质押或其他第三者权益,亦未被采取司法冻 结等强制措施。标的资产在约定时间内过户至天泽信息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

因此,上市公司本次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 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第三节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及其适用意见要求的 说明

《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 金,主要用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25%的 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25%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 审核。

本次交易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万元,未超过本次交易总额(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价格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和)的25%。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 用于向商友控股支付本次交易部分现金对价。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及其适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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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交易已按照《重组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提出补偿方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商友控股和途 乐投资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对2014年、 2015年和2016年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进行约定,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六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情况”之“第二节《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部分。

第五节 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 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天泽信息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 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 3、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不存在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7、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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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一、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同华出 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同华对商友集团100%股权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151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商友 集团100%股权评估值为21,200.00万元,商友集团合并口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662.41万元,增值为14,537.59万元,增值率为218.20%。

二、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依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基准价格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基础确定为12.35元/股,根据公司实施 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确定本次交易向途乐投资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12.33元/股。

2、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定价依据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 11.11元/股,根据公司实施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募集配套资金股 份发行价格确定为不低于11.09元/股。

三、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 格均严格按照《重组办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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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第二节 拟购买资产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根据《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拟购买资产 交易定价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 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商友集团75%股权和商友国际100%股权,其中商友 国际除持有商友集团25%股权外,不存在其他任何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因此,本 次交易的实质为收购商友集团100%股权。设立商友国际的背景详见“第四章 交 易标的情况”之“第二节 商友集团”之“二、商友集团历史沿革”之“(三) 商友集团股权架构调整情况说明”部分。从而,交易各方约定以商友集团100% 股权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交易标的的定价。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151号《评估报告》,商友集团 100%股权评估值为21,200.00万元,商友集团合并口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662.41 万元,增值为14,537.59万元,增值率为218.20%。在此基础上,经各方协商,标 的资产最终定价为21,000.00万元。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定价公平合理性分析如下:

一、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中同华接受本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工作。中同华及其 项目人员与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在利益关系,在评估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 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完成评估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聘请中同华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 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中同华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 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 评估工作。除因本次聘请外,中同华及其评估人员与本公司、交易对方、商友集 团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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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同华在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过程中,遵循以下评估总体假设:

  • 1、本次评估以《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3、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 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4、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 5、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6、本次评估,除特殊说明外,未考虑被评估单位股权或相关资产可能承担 的抵押、担保事宜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 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7、本次评估预测是基于现有市场情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不考虑今后市场 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政治动乱、经济危机等。本次评估未来 收益预测我们采用未来名义货币价值作为未来预测收益的币值,及在未来收益的 预测中包含评估机构预测的未来通胀因素,本次评估机构预测的未来年平均通胀 率为3%。

8、本次评估的标的企业主要经营收入来自境外,未来收益预测不考虑由于 外汇市场的变化和波动的影响。

9、本次评估假设股东于年度内均匀获得净现金流。

在具体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中,除以上评估总体假设外,还遵循以下假设:

1、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持续经营在此是指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 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2、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 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 3、本次评估基于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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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模式经营,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活动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各种经营活动合法,并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评估基于评估基准日现有的经营能力,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 经营策略和追加投资等情况导致的经营能力扩大。

在具体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中,除以上评估总体假设外,还遵循以下假设: 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 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 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是为天泽信息实质收购商友集团100%股权行为所涉及 的商友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本次评估选用了收 益法和市场法对商友集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 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 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上述两种方 法从不同角度对商友集团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可以为本次 收购作价提供参考,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 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 要的资产评估程序,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 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 评估方法选取的合理性

(一) 拟购买资产评估方法选取的合理性

关于评估方法选取的合理性分析请参见“第四章 交易标的情况”之“第一 节 商友集团”之“十、商友集团100%股权评估情况”之“(二)评估方法的选 择及其合理性分析”和“(五)评估结论的分析及采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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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董事会对评估方法选取合理性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同华综合考虑各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和商友集团自身 经营特点,选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同时考虑到市场法中的价 值乘数受股市波动影响较大,且仅考虑了增长率等有限因素对企业未来价值的影 响,由此得到的评估结果精确度较差,因此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 估的评估结论,评估方法选择合理,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五、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一) 从相对估值角度分析交易标的定价的合理性

  • 1、商友集团的市盈率、市净率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 [2014]8321 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14]8321-1《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商友集团201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2,069.32万元,2014年度预计实现净利润2,364.02万元,商友集团的相对 估值水平如下:

估值水平如下:
项目 2013年(实际) 2014年(预测)
定价(万元) 21,000.00
净利润(万元) 2,069.32 2,364.02
市盈率(倍) 10.15 8.88
项目 2013年12月31日
净资产(万元) 6,662.41
市净率(倍) 3.15

如考虑交易对方承诺商友集团2014年可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则商 友集团的市盈率为8.40倍。

  • 2、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商友集团属于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按照上述分类,截至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 日,在沪深两市A股上市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合计108家上市公司中,剔 除市盈率、市净率为负值以及市盈率大于200的上市公司,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为61.36倍,平均市净率为5.0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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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000555.SZ 神州信息 43.07 5.77
000997.SZ 新大陆 38.10 5.16
002063.SZ 远光软件 26.36 5.46
002065.SZ 东华软件 30.44 6.32
002093.SZ 国脉科技 40.76 3.50
002148.SZ 北纬通信 91.62 9.52
002153.SZ 石基信息 40.81 9.12
002195.SZ 海隆软件 60.76 3.98
002230.SZ 科大讯飞 80.35 6.77
002253.SZ 川大智胜 55.05 4.56
002261.SZ 拓维信息 141.38 6.58
002268.SZ 卫士通 125.33 8.68
002279.SZ 久其软件 36.26 3.04
002331.SZ 皖通科技 28.34 2.65
002368.SZ 太极股份 50.53 4.81
002401.SZ 中海科技 53.95 4.10
002405.SZ 四维图新 80.44 3.52
002410.SZ 广联达 34.67 6.87
002421.SZ 达实智能 45.54 4.84
002474.SZ 榕基软件 54.61 2.54
002544.SZ 杰赛科技 39.42 3.58
002609.SZ 捷顺科技 36.29 3.62
002642.SZ 荣之联 54.68 4.03
002649.SZ 博彦科技 38.11 3.46
002657.SZ 中科金财 40.70 3.24
300002.SZ 神州泰岳 35.06 5.06
300010.SZ 立思辰 50.05 3.77
300017.SZ 网宿科技 56.00 11.67
300020.SZ 银江股份 41.64 6.30
300025.SZ 华星创业 44.52 4.26
300033.SZ 同花顺 145.61 2.80
300036.SZ 超图软件 33.10 2.90
300044.SZ 赛为智能 69.74 3.32
300047.SZ 天源迪科 26.12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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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300052.SZ 中青宝 126.21 6.81
300074.SZ 华平股份 48.21 4.92
300075.SZ 数字政通 50.25 4.55
300096.SZ 易联众 107.53 6.65
300150.SZ 世纪瑞尔 38.83 1.82
300166.SZ 东方国信 40.90 3.64
300168.SZ 万达信息 46.45 4.85
300170.SZ 汉得信息 27.74 3.02
300182.SZ 捷成股份 46.01 6.55
300183.SZ 东软载波 28.91 3.95
300188.SZ 美亚柏科 67.78 4.61
300212.SZ 易华录 80.21 8.88
300229.SZ 拓尔思 52.01 4.11
300231.SZ 银信科技 41.41 5.51
300235.SZ 方直科技 64.51 4.71
300245.SZ 天玑科技 32.98 3.36
300248.SZ 新开普 50.21 2.44
300253.SZ 卫宁软件 97.26 12.48
300264.SZ 佳创视讯 88.44 2.39
300271.SZ 华宇软件 35.38 4.42
300275.SZ 梅安森 24.30 3.68
300287.SZ 飞利信 61.78 7.55
300290.SZ 荣科科技 36.93 5.08
300297.SZ 蓝盾股份 100.14 4.70
300299.SZ 富春通信 176.26 5.14
300300.SZ 汉鼎股份 65.67 5.91
300302.SZ 同有科技 100.60 4.09
300311.SZ 任子行 84.79 5.09
300315.SZ 掌趣科技 131.63 13.27
300324.SZ 旋极信息 136.64 5.83
300330.SZ 华虹计通 70.99 3.88
300333.SZ 兆日科技 40.54 2.58
300339.SZ 润和软件 41.19 4.46
300348.SZ 长亮科技 87.65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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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300352.SZ 北信源 53.25 5.57
600289.SH 亿阳信通 60.74 2.69
600406.SH 国电南瑞 22.57 5.95
600410.SH 华胜天成 104.41 1.88
600446.SH 金证股份 37.15 5.94
600536.SH 中国软件 146.16 4.91
600570.SH 恒生电子 39.86 7.81
600571.SH 信雅达 34.97 5.26
600588.SH 用友软件 24.23 4.11
600718.SH 东软集团 36.65 2.83
600728.SH 佳都科技 86.28 7.23
600797.SH 浙大网新 128.23 2.55
600845.SH 宝信软件 29.38 5.06
600850.SH 华东电脑 28.11 5.45
算数平均值 61.36 5.02

上表数据显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为61.36 倍,市净率为5.02倍。商友集团按照2013年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为10.15倍,按照 2014年预测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为8.88倍;按照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计算的市 净率为3.15倍。商友集团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水平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因此, 本次交易的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结合天泽信息市盈率和市净率水平分析本次交易作价的合理性

结合天泽信息公告的2012年及2013年年度报告,以及天泽信息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12.33元/股,天泽信息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如下:

项目 2012 2013
发行价格 12.33元/股
每股收益(元) 0.0305 0.0430
市盈率(倍) 404.26 286.74
项目 2013年12月31日
每股净资产(元) 5.28
市净率(倍)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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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的市盈率显著低于天泽信息本次交易前的市盈率;商友集团的市净 率高于天泽信息本次交易前的市净率,主要原因为天泽信息2011年上市时募集较 多超募资金,使其净资产增长较大,从而降低其市净率,剔除天泽信息超募资金 42,007.63万元影响,天泽信息市净率为4.64倍,高于商友集团市净率。因此,本 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能够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 结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收购案例分析本次交易作价的合理性

统计其他上市公司收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公司的作价、相应收购标的 的盈利和净资产情况,其相应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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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 收购标的 基准日 标的公司
100%股权
作价
(万元)
市盈率 市盈率 市盈率 市盈率 市盈率 市盈率 市净率 市净率
基准日上一年 基准日当年 基准日下一年 基准日
净利润
(万元)
市盈率
(倍)
实际/预测
净利润
(万元)
市盈率
(倍)
预计净利润
(万元)
市盈率
(倍)
净资产
(万元)
市净率
(倍)
东方国信
(300166)
北科亿力 2013年
6月30日
16,000.00 472.00 33.90 1,498.54 10.68 1,729.12 9.25 2,551.16 6.27
科瑞明 5,000.00 68.74 72.74 492.46 10.15 539.50 9.27 1,023.62 4.88
银江股份
(300020)
亚太安迅 2013年
5月31日
60,000.00 4,129.92 14.53 4,873.00 12.31 4,918.99 12.20 18,360.29 3.27
紫光股份
(000938)
能通科技 2013年
5月31日
70,000.00 4,398.83 15.91 5,463.34 12.81 6,979.39 10.03 32,683.79 2.14
融创天下 60,000.00 4,062.12 14.77 5,187.63 11.57 5,965.68 10.06 16,086.73 3.73
捷成股份
(300182)
极地信息 2012年
12月31日
6,820.00 568.34 12.00 717.12 9.51 - - 759.47 8.98
荣之联
(002642)
车网互联 2012年
12月31日
75,000.00 4,395.95 17.06 6,364.84 11.78 6,364.84 11.78 17,060.94 4.40
ST太光
(000555)
神州数码 2013年
4月30日
301,513.50 30,811.72 9.79 23,281.33 12.95 25,584.25 11.79 166,320.93 1.81
海隆软件
(002195)
二三四五 2013年
12月31日
264,232.51 1,925.86 137.20 11,174.43 23.65 14,113.23 18.72 10,850.28 24.35
润和软件
(300339)
捷科智诚 2013年
12月31日
72,000.00 1,595.04 45.13 3,273.26 22.00 4,855.97 14.83 7,058.43 10.20
平均值 37.30 13.47 11.99 7.00
商友集团 21,000.00 1,444.28 14.54 2,069.32 10.15 2,364.02 8.88 6,662.41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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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表,商友集团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均低于其他上市公司收购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行业资产过程中收购标的市盈率和市净率的平均值,因此,从可比交易 分析,本次交易定价合理。

(四) 本次评估折现率确定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作价是以中同华对商友集团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依 据确定,中同华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论作为商友集团100%股权的评估值。在 收益法评估过程中,折现率综合反映了被评估对象的未来盈利能力和各种风险, 对评估值影响较大。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通过与商友集团相类似的上市 公司计算商友集团的系统风险系数,通过沪深300指数成分股10年间的超额收益 确定我国股市股权风险收益率,考虑了商友集团日本市场经营风险的影响,考虑 了商友集团自身规模、经营和治理存在的风险,最终确定商友集团的折现率 (WACC)为12.86%。其他上市公司收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公司采用收益 法评估过程中所确定的折现率如下所示:

上市公司 收购标的 折现率(WACC 折现是否包含
通货膨胀因素
东方国信(300166) 北科亿力 13.78%
科瑞明 13.62%
银江股份(300020) 亚太安迅 13.11%
紫光股份(000938) 能通科技 13.60%
融创天下 13.40%
捷成股份(300182) 极地信息 15.70%
荣之联(002642) 车网互联 14.47%
ST太光(000555) 系统集成公司 11.55%
信息系统公司 12.34%
融信软件 13.16%
金信股份 12.87%
上海神州信息 13.07%
国信信息技术(苏州) 12.09%
深圳神州信息 15.40%
海隆软件(002195) 二三四五 12.50%
润和软件(300339) 捷科智诚 11.01%
平均值 13.23%
商友集团 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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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所列示的ST太光的收购标的为神州数码的子公司

其他上市公司在收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 选用的折现率最高为15.70%,最低为11.01%,平均值为13.23%,商友集团折现 率为12.86%,略低于可比交易平均值,且商友集团在计算折现率时已经扣除通货 膨胀率3%。由于不同公司资本结构和特有风险均存在差异,所以每个公司的折 现率均不同,通过与可比交易对比,整体而言,本次评估确定的商友集团的折现 率反映了其行业一般收益和风险水平。

综上,本次评估在确定商友集团折现率的过程中综合考虑了收益和风险相关 因素,其折现率确定过程符合评估理论和我国评估准则的相关要求,最终确定的 折现率水平与可比交易整体水平相近。因此,本次评估折现率是合理的。

  • (五) 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影响角度分析本次交 易定价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发挥和商友集团之间的协同作用,可以加强 上市公司软件开发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物联网服务能力,有效改善资产质量和提 高盈利能力,具体情况详见“第九章 董事会讨论与分析”部分。因此,从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影响来看,本次交易定价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定价公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 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方法选择合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拟交易目标资 产以评估值作为定价的基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 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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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合理性分析

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定价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基础确定为12.35元/股,根据公司实施的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确定本次交易向途乐投资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12.33元/股。

二、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定价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1.11元/股。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股份发行价格将在天泽信息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 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

2014年4月22日,天泽信息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该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元(含税)。据此,天泽信息本次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11.09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由本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实际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保荐人)协商确 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公 允,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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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定价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本次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公司聘请中同华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 规。中同华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 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中同华及经 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 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性。

二、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 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 法两种方法对商友集团的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两种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 象的具体情况,评估机构最终确定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公司本次 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四、本次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各类资 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拟交易标的资产以评估值作 为定价的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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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董事会讨论与分析

第一节 天泽信息战略并购的必要性及并购需求

一、物联网行业情况及发展趋势

天泽信息以物联网IT服务为主营业务。天泽信息以车联网为基本立足点,探 索多个物联网行业应用,以成为物联网创新应用IT服务商的龙头企业为愿景。

(一) 物联网产业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

  • 1、物联网被确定为“十二五”时期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

2010年10月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 物联网确定为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明确了物联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发 展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和扶持政策。

  • 2、《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 2015年)》

—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 2015年)》提出,要统筹重点领域的物联网先 导应用。研究制定物联网应用行动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开展先导应用示范,加 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物联网在先进制造、现代物流、食品安全、数字医 疗、环保监测、安全生产、安全反恐、智慧城市以及在交通、水利、电网等基础 设施中的应用。

  • 3、工信部《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 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以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先导应用为引 领,注重自主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开展应用模式的创新,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形 成通用、标准、自主可控的应用平台,加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促进应用、技 术、产业的协调发展。

  • 4、工信部《推进物流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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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推进物流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文件 提出提高物流行业和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企业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管理 水平,推进物流相关信息服务业和信息技术创新与发展等要求。具体要求积极推 进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重点支持电子标识、自动识别、 信息交换、智能交通、物流经营管理、移动信息服务、可视化服务和位置服务等 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 5、《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3年2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7号)。意见中提出在示范应用方面,要在工业、农业、节能环保、 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国防建设等 领域实现物联网试点示范应用,部分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水平显著提升,培育一批 物联网应用服务优势企业。

(二) 物联网发展现状

我国物联网产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目前已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 系,部分细分领域已形成一定市场规模,与国外差距逐渐缩小。2012 年,物联 网行业规模达到 3,650 亿元,同比增长 38.6%,增速较上年提高 8.4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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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联网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存在不均衡性特点,产业链中的硬件设备制 造环节企业数量较多,有 1,600 多家企事业单位从事传感器的研制、生产和应用, 年产量达 24 亿只,市场规模超过 900 亿元。

技术研发方面,在芯片、通信协议、网络管理、协同处理、智能计算等领域 已取得许多成果,在传感器网络接口、标识、安全、传感器网络与通信网融合、 物联网体系架构等方面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取得进展。

应用方面,我国物联网在安防、电力、交通、物流、医疗、环保等领域已经 得到应用,虽然在上述领域的应用模式已日趋成熟,但在软件应用开发环节仍相 对薄弱,大型应用系统高端综合集成服务能力薄弱,应用水平较低,且规模化应 用少。

(三) 物联网发展趋势

1、行业规模持续扩大

“十二五”时期,随着我国物联网示范应用的推进、市场对物联网接受度的 不断提高,我国物联网行业规模将会持续增长。根据中国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预 测:到 2015 年,我国物联网整体市场规模将达到 7,50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 30%,市场前景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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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物联网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升级传统产业,提升传统产业的发展 质量和效益,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家居生活智能化水平。巨大的市场需求 将为物联网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2、规模化、协同化、智能化发展

未来,全球物联网将朝着规模化、协同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同时以物联网 应用带动物联网产业将是全球各国的主要发展方向。

物联网将从目前简单的物体识别和信息采集,走向真正意义上的物联网,实 时感知、网络交互和应用平台可控可用,实现信息在真实世界和虚拟空间之间的 智能化流动,形成可服务于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全球化物联网应用体系。

3、应用前景广阔

《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 广泛应用,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形成较为成熟的、可持续 发展的运营模式,在 9 个重点领域完成一批应用示范工程,力争实现规模化应用, 包括:智能工业、智能农业、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环保、智能 安防、智能医疗、智能家居等九大重点领域。

二、天泽信息优劣势分析

(一) 天泽信息优势

1、硬件研发优势

天泽信息具备车载信息终端硬件产品的设计和研发能力,包括终端电路设 计、终端软件编写及模具线束设计,制定车载信息终端的标准及指标,保证车载 信息终端适应客户车辆运营环境的要求。2012年,天泽信息通过收购无锡捷玛物 联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和增资上海鲲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获得60%股权,进一 步加强物联网产业链中的硬件研发能力。

2、服务优势

天泽信息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在工程机械挖掘机领域已处于领军地位。公司 拥有自主研发的运营平台——天泽星网车辆远程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呼叫中心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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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7*24小时无间断服务响应、按级别实施故障处理等解决方案,具备快速的服 务反应能力、持续和全面的服务支持,在车联网IT服务领域形成专业、优质的品 牌形象。

3、国际国内知名客户资源优势

天泽信息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在工程机械和商用车市场积累了大量优质客 户资源,与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多家知名工程机械制造商唯一的车联 网IT服务提供商。同时,公司积极尝试拓展车联网IT服务之外的物联网应用领域, 与大型商贸生产企业、物流运输企业和客运企业进行合作,如雨润集团、香港太 古等。

(二) 天泽信息劣势

  • 1、主要客户集中于工程机械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2012年度、2013年度天泽信息来自于工程机械行业客户的收入约占天泽信息 营业收入的58.61%、70.77%。随着经济增加速度有所降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 变,以及房地产等行业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建设项目对于工程机械的需求放缓。 据统计,2012年全国主要工程机械产品销量下滑,天泽信息销售收入和净利润也 受此影响。新产品推广初期,新产品品类的收入增长难抵下游行业整体下滑趋势 影响。

2、物联网应用层开发能力相对不足

天泽信息现有业务模式主要通过对车辆及人、物的状态信息采集、传输、存 储、分析和展现等一系列技术手段帮助客户实现移动资产管理的信息化。随着信 息技术的发展,客户对于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除了现有的车联网IT服务外,希 望公司能为其提供适合其行业或业务的模块化、个性化的一站式解决方案。然而 公司在物联网应用层开发环节的技术和人才相对缺乏,后端信息的深度加工处 理、数据挖掘等应用方面的服务能力相对不足,因此亟需提高应用层开发能力。

三、天泽信息发展战略

天泽信息以物联网 IT 服务为主营业务,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宗旨,构 建“解决方案+服务”和“数据+产品”的全业务 IT 服务模式。天泽信息借助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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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与产业中的创新力量合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物联网IT 服 务,与客户共同成长。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公司在巩固和深化车联网 IT 服务的龙头地位基础上, 对物联网行业应用相关领域进行积极探索,以业务、技术和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 进行拓展,实现内生+外延并举的发展战略。

四、天泽信息并购需求

物联网行业相关领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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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天泽信息积极利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等资本优势, 成功开展了一系列投资与并购活动,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上海鲲博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以加强公司在多种硬件终端的开发能力,收购无锡捷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75%股权,以加强公司基于 RFID 的物联网解决方案实现能力,投资郑州圣兰软 件科技有限公司,以加强公司在混凝土企业信息化服务能力,使用超募资金增资 苏州天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城市客运和公路运输车辆信息 服务的能力。

天泽信息在物联网服务领域已有的布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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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发展战略,天泽信息的并购需求将覆盖物联网服务业中的物联网应用服 务业、应用基础设施服务业、软件开发应用集成服务业和网络服务业等领域。

第二节 商友集团之于天泽信息并购需求的适应性

商友集团始终致力于专业化的IT咨询、软件设计、开发及维护售后等全方位 服务。服务领域覆盖金融、航空、物流、制药、建筑及房地产、食品、高科技、 快速消费品以及影像处理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本次交易标的 所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商友集团优势

商友集团的主营业务是提供完整的企业商业智能系统解决方案,包括软件产 品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相应的系统集成等,服务的客户包含国际著名大型制 造企业和金融企业,服务领域涉及到供应链管理、物流、食品和制药等。

商友集团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经验,软件研发能力和服务水平不 断提升,赢得了广大日本客户的认可。丰田通商、丰通 Syscom、三菱电机等企 业均已与商友集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2008 年 12 月,上海商友由上海市商务 委员会认定为上海市服务外包重点企业。

商友集团于 2009 年成为 Oracle 的中国战略伙伴,获得相关领域 Oracle 白金 级别(最高级别)认证证书,在国内已完成超过 50 个大中型企业 Oracle 实施案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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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在自有物流软件产品研发方面亦有长期投入,已形成包含订单管理 解决方案(OMS)、运输管理解决方案(TMS)、仓储管理解决方案(WMS) 和销售终端解决方案(POS)为一体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并已有成功 案例,获得国内外客户好评,产品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商友集团之于物联网的优势体现于以下几方面:

1、大型软件系统开发及服务能力能够为整体物联网解决方案提供体系架构

具有为客户提供大型软件系统从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至运维的整体 服务的能力。对于客户业务梳理和解析能力强,超越简单的外包开发,直接参与 客户的需求分析。同时在为日本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沉淀并积累了丰富的技术 经验和服务理念。

2、研发优势能够向物联网领域移植

商友集团与日本丰田集团下属的专门从事汽车产品和零部件贸易的丰田通 商进行了五年以上的长期合作,为丰田通商开发了内部营业共通系统、丰田本部 与全球工厂间的内部交易平台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积累了丰富的供应链管理软 件开发的技术和经验。

国内市场中,商友集团是国内少数具备Oracle JDE产品开发能力的企业之 一,取得了Oracle的财务专业化、分销专业化、加速行专业化及制造业专业化认 证证书。商友集团在为客户提供ERP产品实施基础上,根据客户在ERP产品基础 上延伸出个性化需求,与其开发包括OMS、WMS、TMS、POS等在内的其他服 务和产品进行集成,为客户提供物流供应链等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目前已有吉野 家和凤凰壹力等多个成功实施案例。

3、海外客户资源优势可以快速切入客户的物联网服务需求

日本企业信息化程度高,信息系统建设和更新的需求大、投入多,商友集团 在海外的销售采取“大客户策略”,为丰田通商、丰通Syscom、三菱电机等大 型公司长期提供服务过程中,通过对客户业务的深度解析以及优质的服务和产 品,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和信赖,积累了一大批宝贵的海外客户资源,并保持 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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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友集团与天泽信息业务相关性

从物联网产业链来看,从上游至下游各个环节主要包括传感器、芯片制造商、 终端设备提供商、网络设备提供商、软件及应用开发商、系统集成商、网络提供 商、运营服务提供商和用户等多个市场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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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信息现有车联网 IT 服务覆盖物联网自上游硬件至下游运营服务整个产 业链,在细分市场中具有明显优势,但所提供的服务范围较小和细分市场有限, 软件和应用开发能力不足制约着公司向更为广阔的物联网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探 索。商友集团作为软件及应用开发商和系统集成商,在系统集成、软件服务以及 智能信息处理环节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三、商友集团优势之于天泽信息并购需求比较分析

天泽信息的并购需求范围、自身优势与商友集团优势范围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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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比较分析清晰地显示:本次并购将有效扩大天泽信息在物联网服务业的 业务范围,快速提升其在物联网服务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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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上市公司对商友集团整合规划

一、天泽信息对商友集团的战略定位

商友集团将成为天泽信息由车联网领域向物联网其他服务领域拓展的第一 个战略支点。公司将着力发挥商友集团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方面的优势,进一步 提高公司现有产品的竞争力和应用范围,更好的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物联网服务 需求。

二、天泽信息对商友集团的整合原则及思路

(一) 规范运营,强化公司治理;

(二) 以人为本,保持团队稳定;

(三) 优势互补,扬长避短;

(四) 协同研发,提升产品竞争力;

(五) 交叉销售,扩大上市公司整体营业收入。

三、天泽信息对商友集团的整合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商友集团直接和间接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确保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商友集团发挥协同效应,有效防范整合风险,上市公 司拟采取的整合措施如下:

(一)完善商友集团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泽信息将作为商友集团股东行使股东权益,同时对商友 集团的董事会进行改选。商友集团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天泽信息委派 4 名董事。对于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 册资本、关联交易和重大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需要由相应公司董事会的半数以 上同意,且其中需至少包含一名天泽信息委派的董事。商友集团的日常经营管理 将由商友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在商友集团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负责。

上述整合措施可以优化商友集团治理,有利于商友集团治理尽快符合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要求,与天泽信息的治理环境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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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持商友集团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

商友集团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 IT 咨询、设计、开发及维护售后 等全方位服务,其核心管理团队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天泽信息 充分认可商友集团的核心管理团队,在本次交易中,天泽信息通过向商友集团核 心管理团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其拥有的商友集团权益,有利于商友集团核心团队 与上市公司利益保持一致。同时,根据《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商友集团管理层股东仍需至少在商友集团及下属公司任职 三十六个月。

上述措施有助于维持商友集团管理团队和经营业务的稳定性,为天泽信息与 商友集团协同效用的发挥奠定基础。

(三)加强对商友集团的财务支持和管控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泽信息将利用自身资本平台优势,整体统筹资金运用, 为商友集团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天泽信息将加强对商友集团的财务管 控,一方面,确保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上市公司要求,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方式与天泽信息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加强对商友集团及其 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要求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定期向上市公司报送财 务报告,并定期委派人员对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实施内审。

以上整合措施可以有效提高上市公司自身资金利用效率,同时有利于商友集 团及其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标准搭建财务管理体系,防范其运营和财务风险。

(四)针对客户对物联网的需求特性,快速推进软件硬件研发融合进度

商友集团在软件开发和服务领域积累了成熟技术和宝贵经验,天泽信息在物 联网硬件设备研发方面优势明显。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泽信息将积极推动建立上 市公司与商友集团之间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分享机制,使双方在软硬件方面实现优 势互补,增强上市公司软件开发能力,使天泽信息从前端芯片、硬件设备研发、 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直至后端的运营和服务全产业链服务各个环节的技术水平 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充实,增强上市公司物联网 IT 服务能力。

1、建立跨公司跨部门的研发机构,整合各方研发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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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信息计划将公司与商友集团研究资源集中于公司物联网战略核心领域, 在上市公司层面建立一个集中统一的研发结构,以保证公司能整合天泽信息与商 友集团各方优势,不断创新研发出物联网新产品新服务。

  • 2、注重整合公司与商友集团各方知识性资源

公司计划成立知识产权部门,旨在使公司与商友集团专利活动与公司的研 究、开发、生产、市场、服务活动相协调,提高公司和商友集团专利资源的利用 效率和准确性。

3、研发部门与其他部门的高度协同

打破部门间界线,使市场资源有效应用到公司研发环节中。公司计划有步骤 地培养公司及商友集团市场人员的技术经验,减少在市场信息接收和内部沟通中 失真,提高研发效率。

(五)将整合后的物联网服务,快速向各方优势渠道推广

天泽信息在国内工程机械和商用车市场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资源,商友集团 在日本市场与丰田通商等大型公司进行长期稳定合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与商友集团将对原有客户资源进行梳理,建立统一的客户档案,共享客户资源; 同时建立交叉销售促进机制,统一营销策略,加强双方销售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在国内市场方面,商友集团将借助上市公司优质客户资源,迅速加大其物流、供 应链等软件产品和服务在国内市场的拓展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天泽信息物联网 IT 服务目前主要收入来源集中在工程机械车辆领域的销售 环节,而商友集团在物流和供应链管理领域则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本次交 易完成后,天泽信息将进一步挖掘客户在生产、库存、销售至售后服务的供应链 管理需求,并由商友集团具体负责相关解决方案的设计和实施,从而最终使上市 公司物联网 IT 服务领域覆盖客户企业生产、库存、销售环节至售后服务环节的 整个过程。

天泽信息在车联网服务领域成熟的产品和技术将通过商友集团逐步向国际 客户进行推广,提升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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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天泽信息并购商友集团的战略意义

随着天泽信息与客户的长期深入合作,结合物联网的深入发展,客户的需求 呈现两个方面的趋势变化。一方面,客户需求从单一产品使用需求逐渐演变成一 站式解决方案需求,为客户提供全业务链的物联网 IT 解决方案成为物联网行业 应用的新趋势。另一方面,客户需求从功能型向价值型转换,以寻求实现业务模 式创新的目标,与客户共同展开基于价值型服务模式的挖掘成为新趋势。

天泽信息自成立发展至今,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硬件+软件+服务”的客户服 务模式,通过对车辆及人、物的状态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和展现等一系 列技术手段帮助客户实现移动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帮助客户实现成本控制、管理 透明、保障安全的目标。天泽信息密切关注物联网发展趋势变化和客户需求,持 续开发符合物联网发展趋势的新产品和新模式,以“终端+接入+软件”物联网产 品超市形态构建“解决方案+服务”和“数据+产品”的全业务 IT 服务模式。

天泽信息与客户长期深入合作过程中,客户随着行业和自身业务发展的变 化,以及对天泽信息的认可,业务需求逐步从移动资产管理单个业务环节扩展到 多个业务环节和流程的信息化,从销售环节逐渐扩展到仓储、生产、售后等多个 环节,并开始探讨和尝试原有业务模式的创新,力图借助物联网创新应用实现业 务模式再造,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为此,天泽信息在业务方面已经完成多个新 产品的发布: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云方圆”和“微重工”产品,为客户提供全面 服务的 “智慧仓库”和“售后通”等多个切合业务发展新趋势需求的新产品。 天泽信息一系列新产品的投入,使得客户服务模式实现了多个突破和跨越:在终 端方面实现了从车载终端到手持终端的突破,在用户界面方面实现了从桌面系统 到移动系统的多屏融合,在服务环节上完成了从单一环节到多个环节的扩展,在 服务模式上完成了从单纯的数据服务到一站式解决方案的跨越。系列新产品的投 入将协助客户逐步实现向“服务产生效益”的业务模式转变。

随着需求的演进与深化,客户期望天泽信息提供涵盖已有服务模式之外的新 服务,包括物联网 IT 流程的咨询与建设、物联网 IT 系统与原有 IT 系统的无缝 衔接,以及新的服务模式与盈利模式探索等。为此,天泽信息除继续完善原有服 务模式、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和持续开发新产品外,还需要重点加强包含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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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 IT 系统开发和新业务模式探索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快速完成“终端+接入+ 软件”物联网产品超市生态构建,并持续保持对物联网应用创新、模式创新的关 注,保持对其他物联网行业应用的关注。

天泽信息与商友集团的此次合作,紧密围绕天泽信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 IT 服务,与客户共同成长”的战略定位,实现合作双方与客户的多赢。基于此次合 作,天泽信息的软件开发、软件定制和大型 IT 系统开发等方面的能力将进一步 得到提高。商友集团在为日本著名企业服务过程中积累的先进理念和丰富经验用 于服务国内客户的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并可继续加强为日本客户服务的竞争力。 此次合作之后,天泽信息与商友集团在人才、技术和客户服务能力各方面的深入 融合,将大幅提高天泽信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物联网 IT 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协 助客户加快“服务产生效益”新业务模式的探索。

本次交易后,天泽信息将快速获得大量软件开发人才和丰富的软件开发经 验,涉入除车联网 IT 服务之外的其他物联网行业应用,加强基于物流的物联网 IT 服务能力,加强包含乘用车、电梯等物联网 IT 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供应 链管理相关的物联网 IT 服务能力和扩大客户服务范畴。同时,在客户结构上, 天泽信息的客户群体将得到极大的扩展:首先,快速扩大非工程机械客户群体; 其次,获得国际客户的海外业务订单。

第五节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保证并购交易的达成,是上市公司持续实现外延式 增长的需要

内生性增长和外延式增长并举是本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在物联网 行业应用的发展经验和市场地位,上市公司需要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并购等方式快 速完善产业链服务能力和拓展多个行业物联网应用。在并购实现外延式增长中, 现金支付是主要支付方式之一。

本次交易为市场化的产业并购,有利于上市公司迅速提升物联网软件开发与 应用集成服务能力,强化公司的产品技术和市场能力,并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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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自身竞争力。本次交易各方经过多次谈判,确定了现金、股权结合的支付方 式,上市公司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超过本次交易总价款的70%。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上市公司尚有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30,147.63万 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作价21,000.00万元,其中现金支付14,921.00万元,约 占剩余超募资金49.49%。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不进行配套融资,公司未明确投向 的超募资金将仅剩余15,226.63万元,后续继续通过外延式扩张使用灵活的支付方 式将受到较大影响。为满足交易对方现金对价的要求,公司选择募集配套资金有 利于促成本次交易的达成,并尽量降低现金支出对公司经营及后续发展的影响。

内生+外延式增长是上市公司的既定战略。在外延方面,公司主要沿着纵向 整合与横向延伸两条主线进行,其中,纵向整合方面,上市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 过受让或增资的方式实现了对无锡捷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鲲博通信技术有 限公司、郑州圣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等细分领域优质企业的控股,逐步完善纵向 产业链的布局。本次交易结束后,上市公司纵向产业链布局方面将在软件实现能 力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上市公司一直保持对行业上下游及业务相关领域 进行市场调研的力度和强度,积极寻求潜在的资本合作目标和探索各种资本合作 方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以物联网行业应用为主要资本合作范畴, 以“同心多角”的思路进行资本合作的目标搜寻和洽谈,在产业链纵向布局逐步 完善的基础上,加快物联网行业应用的横向延伸资本合作步伐,加大“同心多角” 思路下的资本合作推进力度,并积极与资本市场寻求合作,探索多种资本合作模 式,以实现对潜在并购项目的培养与储备。

2、配套募集资金有利于降低大额现金对价支付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是公司 实现内生性增长的需要

为主动适用市场变化,本公司正在逐步改变主营业务的发展模式,云计算中 心的建设和运营在为客户提供服务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且多数采取由公司先行 垫付云计算中心资金的方式进行,在中联重科和徐工集团项目中已采用该方式。 为此,本公司将加大以先期垫资建设云计算中心的方式继续拓展客户,以实现内 生性增长,也将增加公司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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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进行配套融资,是内生性增长和外延式增长并举 发展战略的需要。

二、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向商友控股支付本次交易部分现金对价。

三、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如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失败,本公司将先行全部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交易对方 支付现金对价。在今后公司业务发展中的现金需求,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等债 务性融资方式解决。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合规性说明

1、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并购重组配套 融资问题》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7月5日《关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问题》及其解答的规 定,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可同时募集配套资金,通过“一站式”审 核的方式,提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市场效率,拓宽并购重组的融资渠道,提高 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

因此,天泽信息本次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进行产业并 购,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问题》及其解答的规定。

2、配套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关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问题》的规定

天泽信息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向商友控股支付本次交易部分现 金对价,属于《关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问题》中相关问题之解答“募集配套资金 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主要包括:本次并购重组交易中现金对价的支 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的支付;本次并购重组所 涉及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安排;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融资问题》及其解答的规定。

3、配套融资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不属于《关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问题》中 禁止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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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创业板同行业上市公司2013年度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创业板同 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如下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资产负债率(%
300002.SZ 神州泰岳 13.27
300010.SZ 立思辰 29.00
300017.SZ 网宿科技 18.19
300020.SZ 银江股份 60.43
300025.SZ 华星创业 45.64
300033.SZ 同花顺 13.62
300036.SZ 超图软件 21.30
300044.SZ 赛为智能 36.36
300047.SZ 天源迪科 25.22
300050.SZ 世纪鼎利 8.21
300051.SZ 三五互联 20.16
300052.SZ 中青宝 28.58
300074.SZ 华平股份 4.62
300075.SZ 数字政通 15.82
300085.SZ 银之杰 2.44
300096.SZ 易联众 17.87
300150.SZ 世纪瑞尔 11.60
300166.SZ 东方国信 10.52
300167.SZ 迪威视讯 26.50
300168.SZ 万达信息 28.72
300170.SZ 汉得信息 8.54
300182.SZ 捷成股份 25.07
300183.SZ 东软载波 4.59
300188.SZ 美亚柏科 18.61
300209.SZ 天泽信息 6.15
300212.SZ 易华录 58.10
300229.SZ 拓尔思 10.29
300231.SZ 银信科技 20.34
300235.SZ 方直科技 4.67
300245.SZ 天玑科技 13.38
300248.SZ 新开普 12.29
300253.SZ 卫宁软件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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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 资产负债率(%
300264.SZ 佳创视讯 3.94
300271.SZ 华宇软件 22.68
300275.SZ 梅安森 8.35
300277.SZ 海联讯 26.21
300287.SZ 飞利信 41.53
300290.SZ 荣科科技 30.14
300297.SZ 蓝盾股份 37.09
300299.SZ 富春通信 12.02
300300.SZ 汉鼎股份 33.40
300302.SZ 同有科技 11.51
300311.SZ 任子行 23.76
300312.SZ 邦讯技术 38.95
300315.SZ 掌趣科技 20.91
300324.SZ 旋极信息 16.13
300330.SZ 华虹计通 31.03
300333.SZ 兆日科技 3.05
300339.SZ 润和软件 32.13
300348.SZ 长亮科技 4.77
300352.SZ 北信源 8.21
300359.SZ 全通教育 10.01
300365.SZ 恒华科技 18.41
300366.SZ 创意信息 34.25
300369.SZ 绿盟科技 36.40
300377.SZ 赢时胜 14.82
300378.SZ 鼎捷软件 37.38
300379.SZ 东方通 31.78
300380.SZ 安硕信息 15.16
平均 20.41
中值 18.19
天泽信息 6.15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创业板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最高为60.43%,最 低为2.44%,平均值为20.41%,中值为18.19%,本公司为6.15%,低于创业板同 行业平均水平,但天泽信息考虑到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仍有需要在本次重组中募 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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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0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4.28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68,5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50.1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3,109.90万 元,其中超募资金42,007.63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4月21日经南京立信 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宁信会验字(2011)0036 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4年5月5日,本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调整后
投资总额
累计
投入金额
投资
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产品研发与检测中心升级 3,930.91 5,452.96 1,775.18 32.55%
运营信息中心扩容建设 12,513.20 12,513.20 2,393.76 19.13%
营销与服务渠道建设 1,658.16 136.11 136.11 100.00%
铺底流动资金投入 3,000.00 3,000.00 - 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1,102.27 21,102.27 4,305.05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无锡捷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750.00 750.00 750.00 100.00%
投资上海鲲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600.00 600.00 600.00 100.00%
投资郑州圣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960.00 960.00 960.00 100.00%
设立徐州嘉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50.00 350.00 - 0.00%
增资苏州天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700.00 2,700.00 2,700.00 100.00%
归还银行贷款 1,500.00 1,500.00 1,500.00 100.00%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1,860.00 11,860.00 11,510.00
合计 32,962.27 32,962.27 15,815.05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尚有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30,147.63万元。 天泽信息前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

根据《关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问题》的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以补充 流动资金的理由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 均水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明显未达到已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 并购重组方案仅限于收购上市公司已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并购重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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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借壳上市。

天泽信息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全部用于向交易对方商友控股支付现金对价,不 属于《关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问题》中禁止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配套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关于并购重组配套 融资问题》的规定,是内生性增长和外延式增长并举发展战略的需要。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数额与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相匹配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92,319.68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4,541.94 万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00 万元,占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7.58%,占净资产 8.28%,与公 司现有资产规模相比占比较小,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相匹配。

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数额与公司的管理能力相匹配

本公司自上市以来,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先后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公司广大股东利益,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交易所相关规章制度之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严格遵守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按计划分配和使用所募集资金。

第六节 本次交易前后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讨论与分析

一、交易前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

(一)财务状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市公司 2012 年度《审计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 510096 号)及上市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 510128 号),天泽信息最近二年的财务状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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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产结构

1、资产结构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金额(万元) 占总资产比重 金额(万元) 占总资产比重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1,113.44 66.20% 68,076.02 70.62%
应收票据 608.70 0.66% 135.03 0.14%
应收账款 6,269.03 6.79% 3,877.11 4.02%
预付款项 380.18 0.41% 301.96 0.31%
应收利息 1,255.12 1.36% 1,132.29 1.17%
其他应收款 265.10 0.29% 1,652.47 1.71%
存货 1,911.79 2.07% 1,778.70 1.85%
其他流动资产 - 0.00% 59.20 0.06%
流动资产合计 71,803.37 77.78% 77,012.78 79.8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02.90 0.33% 136.11 0.14%
投资性房地产 4,852.73 5.26% 4,321.90 4.48%
固定资产 10,518.42 11.39% 9,479.60 9.83%
在建工程 - 0.00% 58.00 0.06%
无形资产 1,967.61 2.13% 1,734.30 1.80%
开发支出 159.05 0.17% - 0.00%
商誉 707.86 0.77% 707.86 0.73%
长期待摊费用 1,344.17 1.46% 1,835.78 1.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0.13 0.44% 245.32 0.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3.45 0.27% 865.04 0.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516.31 22.22% 19,383.91 20.11%
资产总计 92,319.68 100.00% 96,396.68 100.00%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92,319.6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 额 71,803.3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77.78%;非流动资产总额 20,516.31 万元,占 资产总额的 22.22%。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 61,113.44 万元,占总资产的 66.20%, 货币资金余额较大、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且以前 年度公司经营产生较高的现金净流入所致;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 10,518.42 万 元,占总资产的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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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负债结构

2、负债结构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金额(万元) 占总负债比重 金额(万元) 占总负债比重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0.00% 4,500.00 40.39%
应付账款 1,101.41 19.39% 988.67 8.87%
预收款项 3,453.27 60.81% 4,704.29 42.22%
应付职工薪酬 166.25 2.93% 92.57 0.83%
应交税费 174.08 3.07% -148.37 -1.33%
应付利息 - 0.00% 4.50 0.04%
其他应付款 328.47 5.78% 377.86 3.39%
其他流动负债 - 0.00% 68.57 0.62%
流动负债合计 5,223.49 91.98% 10,588.09 95.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6.93 1.18% 92.03 0.83%
其他非流动负债 388.74 6.85% 461.67 4.1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5.68 8.02% 553.70 4.97%
负债合计 5,679.16 100.00% 11,141.79 100.00%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 5,679.1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 额 5,223.49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91.98%;非流动负债总额 455.68 万元,占负债 总额的 8.02%。流动负债中,预收账款 3,453.27 万元,占总资产的 60.81%,主 要为预收卡特彼勒(徐州)设计中心有限公司、卡特彼勒(中国)机械部件有限 公司等客户的服务费。

3 、偿债能力

上市公司最近二年主要偿债能力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负债率 6.15% 11.56%
流动比率(倍) 13.75 7.27
速动比例(倍) 13.38 7.10

注: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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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15%、 11.56%,负债率处于较低的水平,长期偿债能力较强,主要是由于公司负债规模 较小、资产规模较大所致。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3.75 倍、 7.27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3.38 倍、7.10 倍,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主要是公 司现金余额较高所致。

4 、资产周转能力

上市公司最近二年的资产周转能力如下: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11 4.23
存货周转率(次) 3.52 3.28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7 0.14
  •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013 年、2012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11 次、4.23 次;存货周 转率分别 3.52 次、3.28 次;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17 次、0.14 次。

(二)经营成果分析

1 、 收入构成

上市公司最近二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分行业
工程机械 11,183.61 72.75% 7,686.86 60.23%
公路运输 3,444.72 22.41% 4,790.25 37.54%
行政执法 73.55 0.48% 48.15 0.38%
其他 670.99 4.36% 236.25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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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分产品
软件 3,583.97 23.31% 1,858.05 14.56%
车载信息终端及配件 5,494.21 35.74% 4,366.26 34.21%
运营服务 5,902.98 38.40% 6,466.43 50.67%
车载信息终端租赁收入 391.70 2.55% 70.75 0.55%
物联网工程 3,583.97 23.31% 1,858.05 14.56%
分地区
东北 73.97 0.48% 212.16 1.66%
华北 1,533.86 9.98% 3,080.89 24.14%
华东 10,622.16 69.10% 7,240.07 56.73%
华南 522.16 3.40% 986.67 7.73%
华中 1,760.87 11.45% 384.49 3.01%
西北 239.04 1.55% 56.64 0.44%
西南 620.79 4.04% 800.58 6.27%
合计 15,372.87 100.00% 12,761.50 100.00%

上市公司 2012 年主营业务收入 12,761.50 万元,较 2011 年下降 18.35%,主 要原因为国家持续对包括房地产在内的多个行业实施宏观调控,国内工程机械销 量受较大影响,公司产品和服务需求下降,新客户拓展和新产品品类的收入增长 难抵下游行业整体下滑趋势影响。2013 公司积极布局车联网上下游产业链市场, 继续深挖工程机械、商用车等领域物联网应用,为老客户提供新品类信息服务, 同时积极开拓包含中联重科和徐工集团在内的新客户,使在网服务车辆总数持续 增长,2013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15,372.87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20.46%。

2 、 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最近二年各项盈利指标如下:

主要指标 2013年度 2012年度
销售毛利率 58.88% 62.52%
营业利润率 1.48% -2.67%
净利润率 5.27% 4.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2% 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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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2012 年度,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58.88%、62.52%。虽然公司 销售毛利率整体较高,但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销售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公司为 降低国家宏观调控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积极布局车联网上下游产业链市场, 继续深挖工程机械、商用车等领域物联网应用,为老客户提供新品类信息服务, 研发费用投入较高,加上销售毛利率降低,导致营业利润率、净利率较低。

二、商友集团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商友集团 2012-2013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14]8321 号),商友集团最近二年的财务状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8,027.91 6,819.21
非流动资产 957.73 875.38
资产总额 8,985.64 7,694.59
流动负债 2,323.23 2,516.95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总额 2,323.23 2,516.95
所有者权益 6,662.41 5,177.64
流动比例(倍) 3.46 2.71
速动比例(倍) 3.42 2.69
资产负债率(%) 25.85 32.71

商友集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较 2012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208.69 万 元,主要为应收账款较 2012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758.04 万元;负债总额减少 193.72 万元,主要系 2013 年年度计提的职工奖金等较 2012 年全年计提职工奖金等减少 118.36 万元,以及应付账款减少 166.52 万元所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1,484.77 万 元,主要系商友集团 2013 年年度盈利 2,069.32 万元以及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导致 净资产减少 585.08 万元所致。

商友集团因负债减少,2013 年 12 月 31 日与 2012 年 12 月 31 日相比,流动 比例、速动比例均有所提高,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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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成果分析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商友集团 2012-2013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14]8321 号),商友集团最近二年的财务状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指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
毛利率(%)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率(%)
净利润
净利率(%)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17,063.82 18,658.05
10,935.81 13,290.57
6,128.00 5,367.48
35.91 28.77
554.37 650.99
2,737.95 3,075.99
541.19 268.34
2,171.83 1,497.17
12.73 8.02
2,069.32 1,444.28
12.13 7.74

1、营业收入

按照业务分类,商友集团近二年的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项目 2013 2013 2012 2012
收入(万元) 占比 收入(万元) 占比
软件工程 10,189.72 59.72% 9,821.77 52.64%
运维 4,533.95 26.57% 7,422.04 39.78%
咨询与实施 1,946.50 11.41% 955.31 5.12%
软件销售 393.65 2.31% 458.93 2.46%
合计 17,063.82 100.00% 18,658.05 100.00%

按照客户地区分类,商友集团近二年的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2012
收入(万元) 占比 收入(万元) 占比
日本 14,527.91 85.14% 17,049.33 91.38%
国内 2,535.91 14.86% 1,608.72 8.62%
合计 17,063.82 100.00% 18,658.0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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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务构成来看,商友集团以软件工程和运维业务为主,业务收入占比近二 年均在 85%以上;从客户地区构成来看,商友集团以日本客户为主,来自日本客 户的收入占比近二年达到 85%以上。从总体来看,商友集团 2013 年营业收入较 2012 年下降,主要原因为日元汇率下降,导致日元收入折算为人民币后下降。 2、营业成本

商友集团主要成本为人工成本,其他成本主要包括外协成本、差旅费等。商 友集团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地区 项目 2013 2012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日本 人工成本 7,897.60 72.22% 10,132.89 76.24%
其他成本 1,670.13 15.27% 2,049.25 15.42%
小计 9,567.73 87.49% 12,182.14 91.66%
国内 人工成本 802.62 7.34% 564.68 4.25%
其他成本 565.46 5.17% 543.76 4.09%
小计 1,368.08 12.51% 1,108.44 8.34%
合计 人工成本 8,700.22 79.56% 10,697.57 80.49%
其他成本 2,235.59 20.44% 2,593.01 19.51%
小计 10,935.81 100.00% 13,290.58 100.00%

由上表可见,商友集团的成本结构较为稳定。由于商友集团成本中人工成本 占比达到 80%左右,其毛利率受单位人工成本及单位人工效率影响较大。

商友集团 2012-2013 年分业务的工时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月

单位:人月
业务 2012 2013
软件工程 2,853.57 2,929.80
运维 1,219.54 1,066.69
咨询与实施 477.63 561.14
合计 4,550.74 4,5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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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 2012-2013 年单位工时工资及变化情况如下:

年份 地区 货币单位 工资总额 总工时数 单位工时工资
2013 日本商友 日元 491,038,930.00 796.98 616,124.53
折人民币元 31,086,201.54 796.98 39,005.00
国内合计(元) 35,385,361.76 3,760.65 9,409.37
总计 66,471,563.30 4,557.63 14,584.68
2012 日本商友 日元 540,007,439 860.87 627,281.05
折人民币元 42,676,247.90 860.87 49,573.39
国内合计(元) 34,334,811.21 3,689.87 9,305.15
总计 77,011,059.11 4,550.74 16,922.76

按日元原币计算,2012-2013 年商友集团单位工时工资较为稳定,受日元汇 率变动影响,日本商友折算人民币计算的单位工时工资下降较快,导致 2013 年 商友集团整体单位工时工资降低 13.82%。

商友集团 2012-2013 年单位工时营业收入及变化情况如下:

年份 地区 货币单位 收入总额 总工时数 单位工时收入
2013 日本商友 日元 2,062,893,265.00 796.98 2,588,387.74
折人民币元 130,595,583.93 796.98 163,863.06
国内合计(元) 106,010,861.14 3,760.65 28,189.50
总计 170,638,162.13 4,557.63 37,440.11
2012 日本商友 日元 2,102,949,041.00 860.87 2,442,818.36
折人民币元 166,193,959.76 860.87 193,053.49
国内合计(元) 34,334,811.21 3,689.87 22,601.10
总计 77,011,059.11 4,550.74 41,000.04

2013 年日本商友按日元原币计算,单位工时营业收入增长 5.96%,国内增加 24.73%,主要原因系业务量上升,但商友集团员工总人数未发生大的变化。2013 年受日元汇率波动影响,日本商友以人民币计算的单位工时营业收入较 2012 年 下降约 15%,商友集团整体单位工时营业收入(按商友集团合并口径计算)下降 约 8.68%。

3、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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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友集团合并口径的利润表,其最近二年的总体毛利率水平如下:

项目 2013 2012
营业收入(万元) 17,063.82 18,658.05
营业成本(万元) 10,935.81 13,290.57
毛利率 35.91% 28.77%

商友集团近二年总体毛利率呈上升趋势,对其毛利率水平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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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友集团按市场分布及业务类型的毛利率情况

以市场分布为主要分类标准,商友集团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3 2013 2013 2013 2012 2012 2012 2012
营业收入
(万元)
收入占比 营业成本
(万元)
毛利率 营业收入
(万元)
收入占比 营业成本
(万元)
毛利率
日本 14,527.91 85.14% 9,567.73 34.14% 17,049.33 91.38% 12,182.13 28.55%
其中:软件工程 10,137.42 59.41% 6,099.73 39.83% 9,743.92 52.22% 5,893.21 39.52%
软件销售 42.38 0.25% 38.34 9.54% 120.00 0.64% 115.09 4.09%
咨询与服务 43.27 0.25% 22.13 48.86% - - - -
运维 4,304.83 25.23% 3,407.53 20.84% 7,185.42 38.51% 6,173.84 14.08%
国内 2,535.91 14.86% 1,368.09 46.05% 1,608.72 8.62% 1,108.44 31.10%
其中:软件工程 52.30 0.31% 11.16 78.66% 77.85 0.42% 52.22 32.92%
软件销售 351.26 2.06% 232.29 33.87% 338.93 1.82% 305.11 9.98%
咨询与服务 1,903.23 11.15% 1,046.49 45.01% 955.31 5.12% 635.20 33.51%
运维 229.12 1.34% 78.14 65.90% 236.62 1.27% 115.91 51.02%
合计 17,063.82 100.00% 10,935.81 35.91% 18,658.05 100.00% 13,290.57 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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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业务为主要分类标准,商友集团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3 2013 2012 2012
营业收入
(万元)
收入占比 营业成本
(万元)
毛利率 营业收入
(万元)
收入占比 营业成本
(万元)
毛利率
软件工程 10,189.72 59.72% 6,110.89 40.03% 9,821.77 52.64% 5,945.43 39.47%
其中:国内 52.30 0.31% 11.16 78.66% 77.85 0.42% 52.22 32.92%
日本 10,137.42 59.41% 6,099.73 39.83% 9,743.92 52.22% 5,893.21 39.52%
软件销售 393.65 2.31% 270.63 31.25% 458.93 2.46% 420.20 8.44%
其中:国内 351.26 2.06% 232.29 33.87% 338.93 1.82% 305.11 9.98%
日本 42.38 0.25% 38.34 9.54% 120.00 0.64% 115.09 4.09%
咨询与服务 1,946.50 11.41% 1,068.62 45.10% 955.31 5.12% 635.20 33.51%
其中:国内 1,903.23 11.15% 1,046.49 45.01% 955.31 5.12% 635.20 33.51%
日本 43.27 0.25% 22.13 48.86% - - - -
运维 4,533.95 26.57% 3,485.67 23.12% 7,422.04 39.78% 6,289.74 15.26%
其中:国内 229.12 1.34% 78.14 65.90% 236.62 1.27% 115.91 51.02%
日本 4,304.83 25.23% 3,407.53 20.84% 7,185.42 38.51% 6,173.84 14.08%
合计 17,063.82 100.00% 10,935.81 35.91% 18,658.05 100.00% 13,290.57 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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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分布分析

商友集团通过吸取日本先进的软件开发理念和经验,以提升自身软件研发能 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将这些先进的理念和经验带回国内,以开拓国内项目。经过 前几年的铺垫,商友集团已与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同仁堂、北京凤凰壹力文 化发展有限公司等知名公司建立了业务关系,国内业务量近两年得以提升。国内 市场收入占比由 2012 年的 8.62%上升到 2013 年的 14.86%。同时,由于国内市 场业务的毛利率高于日本市场,从而,国内市场收入占比的提高也带动了商友集 团整体毛利率的提高。

2)业务结构分析

商友集团软件工程收入近两年占商友集团营业收入均在 50%以上,2013 年 毛利为 40.03%,2012 年毛利率为 39.47%,两年基本持平。软件工程业务中,来 自日本市场的收入近两年占该类业务约 99%,2013 年毛利率为 39.83%,2012 年 毛利率为 39.52%,两年亦基本持平。咨询与服务、运维业务近两年收入合计占 商友集团营业收入 40%左右,2013 年毛利率较 2012 年分别上升 11.59%和 7.86%, 且来自国内和日本的相应收入毛利均呈上升趋势;软件销售近两年收入占比在 2.3%左右,占比很小,2013 年毛利率较 2012 年上升了 22.81%。

①软件工程毛利率分析

2013 年软件工程毛利率与 2012 年基本持平。但 2013 年受日元汇率波动影 响,日元折算人民币收入大幅下降,此因素会降低该业务的毛利率,同时,即使 在日元汇率下降的情况下,国内人工成本仍低于日本。因此,为减少汇率波动对 盈利的影响,商友集团提高了国内公司承接日本业务的业务量。2013 年商友集 团国内公司承接业务量占比达到 49.80%,较 2012 年提高 11.63 个百分点。

②咨询与实施业务毛利率分析

2013 年咨询与实施业务毛利率较 2012 年上升 11.59%。其上升的原因主要为: 咨询与服务业务需要对客户所处行业有较多的了解和认识,在接触客户初期,需 要投入较多人力了解客户行业情况及客户需求,随着对客户所处行业的认识的深 入和熟悉,后续投入人力将会下降,且之后再接受同行业的新客户时,人力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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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会下降,从而使业务成本相对降低,人员利用率上升。商友集团 2012 年从事 该业务的月平均人数为 39.80 人,2013 年为 46.76 人。其 2012 年、2013 年该业 务人均营业成本及营业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2013 2013 年较2012
变动率
2012
人均营业收入(元) 34,688.37 73.43% 20,001.12
人均营业成本(元) 19,043.80 43.20% 13,299.02

由上表可知,2013 年商友集团咨询与实施人均营业收入较 2012 年增长 73.43%,而人均营业成本较 2012 年增长 43.20%,人均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大于人 均营业成本。人员利用率的提高使该类业务毛利率上升。

③运维业务毛利分析

2013 年运维业务毛利率较 2012 年上升 7.86%。其上升的原因亦主要为:由 于宏利人寿自身发展规划调整,商友集团承接其系统运维业务减少,使该业务收 入较上年减少,同时从事该业务的人员亦有下降,然而宏利人寿运维项目毛利在 所有运维项目中处于较低水平,从而使运维业务的人均营业收入下降幅度低于人 均营业成本的下降幅度,进而提高了运维业务毛利率。商友集团 2012 年从事该 业务的月平均人数为 101.63 人,2013 年为 88.89 人。其 2012 年、2013 年该业务 人均营业成本及营业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2013 2013 年较2012
变动率
2012
人均营业收入(元) 42,504.85 -30.16% 60,859.36
人均营业成本(元) 32,677.44 -36.64% 51,574.73

由上表可知,2013 年商友集团运维业务人均收入较 2012 年下降 30.16%,而 人均成本较 2012 年下降 36.64%,人均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小于人均营业成本,从 而使该类业务毛利率上升。

④软件销售业务毛利率分析

2013 年软件销售业务毛利率较 2012 年上升 22.81%。其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 为:2013 年商友集团开始对外销售自主开发软件,此外,Oracle 2013 年不定期 采取促销政策,使商友集团的采购成本下降,该事项对毛利的影响不具有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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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国内市场业务收入的提高,咨询与实施、运维和软件销售业务毛 利的提高,综合推高了商友集团 2013 年整体毛利率。

(2)商友集团与主要竞争对手及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比较

商友集团主营业务中的对日本市场的软件工程业务为其主要业务,收入占比 达 50%以上,与竞争对手及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类似。商友集团 2012 年、 2013 年对日本市场的软件工程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2012 2013 年毛利率较
2012 年变化
收入 日元(万日元) 160,280.73 123,307.06 29.99%
平均汇率 0.063307 0.079029 -19.89%
折算人民币(万元) 10,137.42 9,743.92 4.04%
成本(万元) 6,099.73 5,893.21 3.50%
毛利率 39.83% 39.52% 0.29%

商友集团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文思海辉、润和软件、海隆软件以及东软集团等 上市公司。根据商友集团主要竞争对手中已上市企业的年报数据,其竞争对手的 毛利率水平如下所示: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2013 2012 2013 年毛利率
2012 年变化
PACT 文思海辉 28.88% 34.66% -5.78%
300339 润和软件 38.91% 39.60% -0.69%
002195 海隆软件 35.63% 40.37% -4.74%
600718 东软集团 28.77% 32.05% -3.28%

注:文思海辉原为 NASDAQ 上市公司,已经完成私有化。

与商友集团业务、规模等类似的可比国内 A 股上市公司包括海隆软件、润 和软件、博彦科技、榕基软件,该 4 家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毛利率
2012 年变化
002195 海隆软件 35.63% 40.37% -4.74%
300339 润和软件 38.91% 39.60% -0.69%
002649 博彦科技 31.00% 32.30% -1.30%
002474 榕基软件 31.85% 37.37% -5.52%

由上表可见,商友集团对日本软件工程业务毛利率与竞争对手和主要可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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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相比处于正常水平。

2013年包括润和软件、海隆软件在内的可比公司毛利率均较2012年有所下 降,而商友集团对日本市场的软件工程业务毛利率为39.83%,与2012年的39.52% 基本持平。在日元持续贬值情况下,商友集团毛利率维持相对稳定的主要原因系 商友集团2013年对其业务分包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控制了软件工程业务的 营业成本,具体体现为如下方面:

1)日本商友提高分包国内比例。2013年日本商友分包至国内的软件工程业 务比例从2012年度38.17%提升至49.80%。根据前述分析2013年日本商友单位工 时工资为39,005.00元/人月,虽然因日元贬值较2012年的49,573.39元/人月有所降 低,但仍大幅高于国内。商友集团通过将业务更多地分包至人员成本较低的国内, 控制人工成本的增长。

2)日本商友员工结构优化。2013年日本商友平均在岗人数为90.75,较2012 年略有降低。日本商友在稳定核心关键员工基础上,对低级别的员工进行优化。 由于日本近年来经济不景气,就业形势一般,低级别新员工的加入及老员工的离 职降低了人员成本。按工资总额及平均在岗人数计算,2013年日本商友“社員”、 “SM”和“GL”(日本商友职级划分,分别对应国内程序员、软件工程师)的 平均月工资较2012年降低7-14%。

综上,2013年商友集团对日本市场的软件工程业务收入按日元原币计算增长 近30%,但由于日元汇率波动,折算人民币后收入仅增长约4%。商友集团通过 业务分包的调整以及人员优化等措施,控制营业成本的增长,有效地抵御了日元 汇率波动对折算人民币收入造成的影响,维持毛利率的稳定。

4、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商友集团 2012 年、2013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销售费用 金额(万元) 554.37 650.99
占收入比例(%) 3.25 3.49
管理费用 金额(万元) 2,737.95 3,075.99
占收入比例(%) 16.0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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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近两年相对稳定,未发生较大 变化。

5、财务费用

商友集团 2012 年、2013 年财务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利息收入(“-”号填列) -10.64 -10.53
利息支出 - -
汇兑损益 549.17 276.56
手续费 2.66 2.31
合计 541.19 268.34

商友集团 2013 年财务费用较 2012 年增加了 272.85 万元,增长 101.68%,主 要系日元贬值引起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三、交易完成后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及资产负债率分析

根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 以及经天职国际审计的商友集团2013年度财务报表,本公司及商友集团2013年12 月31日资产及负债结构对比如下:

1 、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项目 本公司 商友集团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1,113.44 66.20% 4,017.50 44.71%
应收票据 608.70 0.66% - 0.00%
应收账款 6,269.03 6.79% 3,584.43 39.89%
预付款项 380.18 0.41% 28.15 0.31%
应收利息 1,255.12 1.36% - 0.00%
其他应收款 265.10 0.29% 322.27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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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公司 本公司 商友集团 商友集团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存货 1,911.79 2.07% 36.54 0.41%
其他流动资产 - 0.00% 39.02 0.43%
流动资产合计 71,803.37 77.78% 8,027.91 89.3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02.90 0.33% 5.75 0.06%
投资性房地产 4,852.73 5.26% - 0.00%
固定资产 10,518.42 11.39% 354.32 3.94%
在建工程 - 0.00% - 0.00%
无形资产 1,967.61 2.13% 164.29 1.83%
开发支出 159.05 0.17% 185.16 2.06%
商誉 707.86 0.77% 166.65 1.85%
长期待摊费用 1,344.17 1.46% 120.92 1.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0.13 0.44% 59.59 0.6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3.45 0.27% -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516.31 22.22% 957.73 10.66%
资产总计 92,319.68 100.00% 8,985.64 100.00%

从上述对比可见,本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77.78%,商友集团流 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 89.34%,商友集团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高于本公司。 但本公司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66.20%,高于商友集团的 44.71%,本公司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为 6.79%,远低于商友集团的 39.89%。商友集团应收账 款主要是对 ESK、Future Architect、三菱电机等日本客户的款项,该等客户信用 资质较高,预计产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不会给本公司带来风险。

本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 22.22%,高于商友集团的 10.66%,主要 是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占比较高,商友集团主要办公场所通过租赁方 式取得。

2 、负债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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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公司 本公司 商友集团 商友集团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0.00% - 0.00%
应付账款 1,101.41 19.39% 274.68 11.82%
预收款项 3,453.27 60.81% 73.79 3.18%
应付职工薪酬 166.25 2.93% 1,171.72 50.44%
应交税费 174.08 3.07% 534.10 22.99%
应付利息 - 0.00% - 0.00%
其他应付款 328.47 5.78% 268.94 11.58%
其他流动负债 - 0.00% - 0.00%
流动负债合计 5,223.49 91.98% 2,323.23 1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6.93 1.18% -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388.74 6.85% -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5.68 8.02% - 0.00%
负债合计 5,679.16 100.00% 2,323.23 100.00%

从上表对比可见,本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为 5,223.49 万元, 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91.98%,商友集团流动负债总额为 2,323.23 万元,占总负债 比例为 100%。商友集团流动负债总额较小,主要为应付职工薪酬 1,171.72 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是预提尚未发放的 2013 年 12 月份工资、2013 年度奖金等, 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形。商友集团没有偿债风险,不会提高本公司的债务风险。

3 、偿债能力分析

3、偿债能力 分析
项目 本公司 商友集团 可比上市公司
润和软件 海隆软件 博彦科技 榕基软件
流动比率(倍) 13.75 3.46 3.05 15.38 3.94 6.25
速动比率(倍) 13.38 3.42 2.85 15.32 3.94 2.43
资产负债率(%) 6.15 25.85 22.13 4.46 22.43 14.54
  • 注: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指标来源为 Wind 资讯,本公司及商友集团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 公式为:

(a)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 -

  • (b)速动比率=(流动资产 存货 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c)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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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对比可见,本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远高于商友集团,资产负债 率低于商友集团。商友集团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相比,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亦低于主要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主要可比 上市公司,但商友集团该等指标处于健康水平,短期偿债能力及长期偿债能力较 强,不会给本公司带来风险。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仍处 于合理水平,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大量增加负债。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及商友集团均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 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诉讼、承诺等或有事项导致公司形成或有负债的 情形。

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将产生大额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交易 支付的成本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计入交易完成后合并 报表的商誉。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作价21,000.00万元,与商友集团2013年12月31日账面 净资产6,662.41万元相比溢价14,337.59万元。商友集团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管理 经验、客户关系、人力资本、研发创新能力、组织管理、组织文化等不可辨认无 形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交易作价与商友集团账面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的差额均将确认为商誉,本次交易将产生的商誉金额较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安全性造成重大影响,同时本次交易 将产生较大的商誉,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

(二)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项目 本公司 商友
集团
可比上市公司 可比上市公司
润和
软件
海隆
软件
博彦
科技
榕基
软件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11
6.31 3.06 10.68 4.41 11.52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7 2.05 0.49 0.82 0.84 0.39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本公司及商友集团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为: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初应收账款余额)×2

(2)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末总资产+期初总资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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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比较可见,商友集团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润和软件及博彦科技,与可比 上市公司相比处于较高水平,总资产周转率则远高于可比上市公司。本次本公司 收购商友集团,可提升本公司整体资产运营效率。

(三)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主要指标 本公司 商友集团 可比上市公司 可比上市公司
润和软件 海隆软件 博彦科技 榕基软件
营业收入 15,802.17 17,063.82 47,679.78 39,849.38 132,883.43 60,314.24
营业成本 6,498.31 10,935.81 29,126.19 25,652.16 91,686.49 41,104.83
毛利 9,303.86 6,128.00 18,553.60 14,197.22 41,196.94 19,209.41
毛利率 58.88% 35.91% 38.91% 35.63% 31.00% 31.85%
营业利润 234.63 2,171.83 5,717.41 2,292.18 8,470.76 5,712.15
营业利润率 1.48% 12.73% 11.99% 5.75% 6.37% 9.47%
净利润 832.40 2,069.32 7,804.37 2,921.18 12,795.45 6,271.26
净利率 5.27% 12.13% 16.37% 7.33% 9.63% 10.40%

注:可比上市公司 2013 年度相关指标来源于 Wind 资讯。

从上表比较可见,商友集团2013年度营业收入、毛利率、营业利率等指标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正常水平,高于本公司同期指标,本次交易可以提高本 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 本公司 商友
集团
可比上市公司 可比上市公司
润和
软件
海隆
软件
博彦
科技
榕基
软件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万元)
251.30 604.58 2,430.02 4,514.68 10,540.18
5,714.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万元)
-3,229.20 -343.59 -18,815.22 -1,148.67 -24,442.90 -41,189.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万元)
-3,984.68
-
9,068.79 -1,971.88 51,321.24
-2,961.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万元)
-6,962.58 -548.76 -8,054.47 518.83 35,765.09 -38,489.37
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88倍 28.22倍 19.62倍 8.83倍 12.61倍 10.56倍

注:可比上市公司 2013 年度相关指标来源为 Wind 资讯,本公司及商友集团 2013 年度 相关指标来源于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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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比较可见,商友集团201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营业收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22倍,低于本公司相应指标。本公司本次收 购商友集团,可以使公司的现金流更趋合理。

第七节 风险因素分析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 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1 、审批风险

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 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 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 次交易方案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上述审批风险。

2 、整合风险

上市公司在物联网应用硬件和国内市场方面具备比较优势,商友集团在软件 开发和日本市场方面具备比较优势。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优势互补 增强自身竞争实力。然而,商友集团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后,需要在文化、人员、 管理和运营等各方面与上市公司进行整合,是否可以通过整合充分利用双方的比 较优势存在不确定性,从而使得本次交易协同效应的充分发挥存在一定的风险。

3 、盈利补偿不足的风险

商友控股和途乐投资承诺商友集团2014年、2015年、2016年实现的合并报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 元、3,500万元。

如2014年涉及利润补偿的,优先以天泽信息应付商友控股的第二期现金对价 5,222.35万元进行补偿;若不足补偿,则途乐投资以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进行补偿。如2015年、2016年涉及利润补偿,途乐投资以现金或在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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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途乐投资补偿的上限为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价格为6,079.00万元。

假设商友集团未来实现净利润为其承诺额的90%、80%、70%、60%或50%, 则交易对方需作出的补偿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4-2016
合计
2015-2016
合计
承诺数 2,500.00 3,000.00 3,500.00 9,000.00
90% 假设完成数 2,250.00 2,700.00 3,150.00 8,100.00
预计补偿数 583.33 700.00 816.67 2,100.00 1,516.17
80% 假设完成数 2,000.00 2,400.00 2,800.00 7,200.00
预计补偿数 1,166.67 1,400.00 1,633.33 4,200.00 3,033.33
70% 假设完成数 1,750.00 2,100.00 2,450.00 6,300.00
预计补偿数 1,750.00 2,100.00 2,450.00 6,300.00 4,550.00
60% 假设完成数 1,500.00 1,800.00 2,100.00 5,400.00
预计补偿数 2,333.33 2,800.00 3,266.67 8,400.00 6,066.67
50% 假设完成数 1,250.00 1,500.00 1,750.00 4,500.00
预计补偿数 2,916.67 3,500.00 4,083.33 10,500.00 7,583.33

从上表可见,当商友集团实际实现净利润为承诺净利润的60%时,途乐投资 需补偿金额为6,066.67万元,接近其补偿上限金额6,079.00万元,若商友集团净利 润实现率降低至60%以下,途乐投资将无法足额弥补盈利承诺差异。因此,如果 商友集团实际盈利情况与承诺情况差异较大,天泽信息存在盈利补偿不足的风 险。

4 、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天泽信息收购商友集团75%股权和商友国际 100%股权为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收购成本高于标的资产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的差额将作为商誉,且所形成的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年度终 了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友集团为轻资产型公司,收益法评估增值较大,本次交 易完成后天泽信息合并会计报表中需确认大额商誉。如未来商友集团经营状况不 佳,则天泽信息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天泽信息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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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交易被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本次交 易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 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 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尽管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 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股票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资产重组 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此外,若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 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如需重新进行,则交 易需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6 、交易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商友集团、商友国际系两家在香港设立的有限公司。根据 国家有关企业境外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交易后, 本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的实施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政府投资主管 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如上述手续未能如期办理完毕,公司将无法进行 资产交割、股份发行等实施程序。因此,本次交易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1 、盈利预测风险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8321-1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商友集 团预计2014年实现净利润2,364.02万元。商友集团未来经营业绩所做出的预测是 基于一定的假设,其中部分假设的实现取决于一定的条件或可能发生的变化,如 盈利预测假设条件发生了变化,可能导致盈利预测与公司未来实际经营成果出现 差异。此外,意外事件也可能对盈利预测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商友集团 存在盈利预测无法实现的风险。

2 、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151号《评估报告》,商友集团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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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益法评估价值为21,200.00万元,较商友集团合并口径净资产账面价值 6,662.41万元,增值14,537.59万元,增值率为218.20%。

商友集团100%股权增值的原因系商友集团主要业务为提供包括软件产品开 发与销售、技术服务和相应的系统集成等完整的企业商业智能系统解决方案,属 于轻资产公司,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管理经验、客户关系、人力资本、研发 创新能力、组织管理、组织文化等无形资产,且商友集团所属子公司拥有的计算 机著作权、专有技术等资产未全部在其账面反映,上述无形资产的价值通过收益 法在评估值中得以体现是本次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交易各方确认,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评估净值,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尽管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职的义务,但标 的资产的估值是建立在一定假设及估计的基础之上,如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 或估计存在差异,则标的资产存在估值风险。

3 、市场风险

商友集团的核心业务是面向日本市场提供专业化的IT咨询、设计、开发、测 试及运维等全方位服务,覆盖金融、物流、制药等多个领域,业务同时兼顾日本 与国内两个市场。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与商友集团将进行适当整合,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但商友集团主营业务仍将以软件开发及相关服务为主。受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 影响,包括日本在内的国际软件发包市场发展速度放缓,日本2011年3月大地震 对日本经济发展形成较大影响。虽然商友集团经过多年在日本市场的业务发展, 相比业内其他软件企业具备更强的客户需求分析和设计能力,但由于近几年国内 软件外包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扶持之下不断涌现,商友集团仍将面临更激烈的 市场竞争。

倘若商友集团未能跟上国内外市场的发展变化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 战略决策的前瞻性,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将无法实现预期的收益。

4 、技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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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作为技术领先的软件服务商,其生存和发展很大程度取决于是否能 根据IT技术的更新换代,满足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商友集团必须尽可能准确的 把握新技术、新理论的发展趋势,及时将先进的技术应用于软件开发,才能在激 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同时由于软件产品的精度和复杂性高,软件错误和缺 陷无法避免,对新技术、新理论的运用将使商友集团在软件产品的质量控制上面 临更大的挑战。

如果商友集团不能准确地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的决策 上发生失误,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和升级,或在技术升级和软件 开发的过程中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对其的声誉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面临 技术与产品开发的风险。

5 、经营资质到期后无法续期风险

上海商友的20093100140025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于2013年12月31日 到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 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自2010 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上海、杭州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 城市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税收问题出台 新的政策。待相关政策出台后,上海商友将根据新政策继续申请并办理技术先进 型服务企业证书。

2013年上海商友已取得高新企业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率征收所 得税。因此,上海商友目前并未实际根据《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 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享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所得税优 惠政策。上海商友暂时不能办理新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不会对其税负产生 影响。

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2009年3月31日颁布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之规定,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续”。商友集团所登记 的软件产品中,部分产品已进行新版本开发,拟在原版本到期前对新版本软件产 品进行登记;商友集团部分软件用于企业内部项目工时管理、项目质量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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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部分软件产品如无法续期,不会对商友集团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他用于业务 销售的软件产品,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到期前办理续期手续。

如果商友集团下属子公司在经营资质、证书到期后,因不符合相关认定条件 而无法办理续期,可能导致相关公司无法继续按现有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等税收 优惠,从而对商友集团经营和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6 、客户集中风险

商友集团坚持大客户战略,其大客户包括丰田通商、丰通Syscom、宏利人 寿、三菱电机、Future Architect等,其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达70%。 其中,由于宏利人寿IT系统管理战略调整,商友集团对其销售额将逐渐降低。与 此同时,商友集团对三菱电机(2012年、2013年均为商友集团第四大客户)的销 售额自 2012 年的 10,403.44 万日元上升至 2013 年的 27,373.43 万日元; Future Architect、ESK在2013年分别新增成为商友集团第三大和第五大客户,销售额分 别为33,601.77万日元和16,473.96万日元,预计Future Architect未来业务将继续增 长。因此,虽然商友集团未来前五大客户可能发生变化,但是前五大客户的销售 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仍将保持高水平。

客户相对集中,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友集团与客户的黏度,但另一方面如商友 集团不能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或因客户战略调整,导致重要客户流失,将可能 影响商友集团的经营业绩。因此,商友集团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

7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商友集团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826.39万元、3,584.43万元,分别占同期商友集团总资产的23.74%、39.89%。 商友集团期末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但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向客户 收取项目款,由于收入确认时点与合同收款节点存在差异,从而导致商友集团年 末确认较多应收款项。

商友集团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国内、国外资信程度较高的客户,信用期相对 较长。截至2013年12月31日,商友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名分别为ESK、Future Architect、三菱电机、丰田通商及北京望京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相应的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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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合计账面金额为2,749.70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72.85%。截至本报告书公告 之日,上述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中,应收丰田通商款项已全部收回;应收三菱电 机款项已收回454.32万元;应收Future Architect款项已收回399.58万元,剩余款项 预计在2014年5月收回;应收ESK的939.93万元款项预计于2014年6月收回。

虽然商友集团历史上基本未发生应收账款坏账情形,但若不能加强应收账款 的回收管理,伴随其业务的持续增长,商友集团的资源使用效率将受到一定影响, 且可能面临坏账风险。

8 、人才流失风险

商友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软件工程、运维、咨询与实施及软件销售业务。通 过十多年的发展,商友集团已培养了一支具有丰富的软件设计、开发经验,对客 户行业有着一定理解,对客户需求能够准确把握的高素质软件人才队伍,为其良 好的研发和服务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因此,保持商友集团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是商友集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双方在本次交易后发挥协同效应的关键 一环。若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商友集团发生较大的人才流失,则将对商友集团未 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使双方无法实现预期的协同目标。

9 、日元贬值的风险

自2012年以来,日元对人民币整体呈现持续贬值的态势,日元对人民币汇率 自2012年年中100:8左右快速下降至目前100:6左右,跌幅近25%。日元对人民币 汇率(100日元兑人民币)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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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的主要客户为日本客户,来自日本的收入占其总收入的80%左右, 且均以日元进行结算。日元的持续贬值一方面将影响商友集团来自日本市场的结 汇收入,另一方面将给日本商友的非日币负债带来巨大的汇兑损失。因此,日元 贬值将给商友集团未来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假设日元汇率分别上下波动5%、10%和15%,则对商友集团100%股权的估 值影响如下表所示:

值影响如下表所示:
汇率变动百分比 评估值(亿元) 评估值变动百分比
15.00% 2.42 -12.40%
10.00% 2.32 -8.62%
5.00% 2.22 -4.50%
0.00% 2.12 0.00%
-5.00% 2.02 4.95%
-10.00% 1.90 11.58%
-15.00% 1.78 19.10%

10 、跨国经营风险

商友集团市场范围目前包括中国市场和日本市场,且以日本市场为主。日本 为地震多发国家,地震灾害将影响日本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可能影响 日本客户需求。此外,中日关系也可能会影响商友集团在日本市场的开拓,近期 中日关系较为紧张,如中日关系进一步恶化,有可能影响商友集团从日本取得订 单,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友集团存在跨国经营风险。

11 、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上海商友被认定为新办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结 果通知书》(浦税十八所减(2009)013号),其自2008年起享受“两免三减半” 所得税税收优惠,2013年起不再享受上述优惠。上海商友已取得高新企业认定 (2011年11月28日取得,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 知书》(浦税三十五所备(2013)第1891号),其2013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 税。根据《税收优惠通知书》(沪税浦货营[2011]字第90号),2009年至2013年期 间,上海商友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杭州罗特被认定为 新办软件企业,根据《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杭国税滨软减备告字[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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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01)号),自2011年起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税收优惠。

上海商友自2014年起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将不再免征营业税, 其以后年度需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15%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其是否能再次享受该 优惠存在不确定性,其是否在以后年度中取得高新企业认定亦存在不确定性。杭 州罗特自2016年起将不再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同时,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未来可 能发生变化。因此,上海商友和杭州罗特未来可能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从而对商友集团的盈利状况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评估机构对商友集团100%股权评估过程中,在上海商友和杭州罗特现有税 收优惠到期后,已按照非优惠税率对上海商友和杭州罗特未来的经营情况进行预 测。

三、其他风险

1 、股市风险

公司的股票价格不仅受自身经营情况,也受国际及国内政治形势、宏观经济 环境、利率及资金供求关系等各种因素影响,同时也受投资者心理及其他不可预 测因素影响。由于以上各种不确定因素,公司股票可能产生脱离其本身价值的波 动,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因此,提请投资者注意股市风险。

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中住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800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伯荣持有的上市公司3,588万股已于2014年4月28日解除限售。 为支持天泽信息本次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住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孙伯荣就未来减 持天泽信息股份事项做如下承诺:在2014年4月25日至途乐投资在本次交易中获 得的天泽信息股票解禁期间,如减持所持天泽信息股份,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天泽 信息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股票每股增发价格的150%。如减持价格 低于天泽信息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股票每股增发价格的150%,将 于减持事实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减持收益(减持股份的成交金额减去原始 成本及相关税费)以现金方式上缴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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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第一节 本次拟购买资产合并财务资料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8321号《审计报告》,商友集团最近二 年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如下:

商友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单位:元
资 产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174,972.93 45,662,552.49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35,844,315.30 18,263,936.92
预付款项 281,479.93 268,389.89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3,222,730.51 3,486,787.4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365,359.01 365,359.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390,194.91 145,097.29
流动资产合计 80,279,052.59 68,192,123.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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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57,533.13 72,748.23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3,543,172.52 4,971,337.13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1,642,913.27 912,792.36
开发支出 1,851,619.30 178,970.05
商誉 1,666,485.98 1,718,036.65
长期待摊费用 219,665.69 448,200.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5,936.19 451,697.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77,326.08 8,753,782.40
资产总计 89,856,378.67 76,945,905.40

商友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2,746,805.69 4,412,040.68
预收款项 737,922.14 1,770,343.1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11,717,213.48 12,900,839.81
应交税费 5,340,955.19 2,700,7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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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0131231 20121231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2,689,406.56 3,385,528.85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23,232,303.06 25,169,541.1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23,232,303.06 25,169,541.1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38,560,346.63 38,555,075.16
资本公积 8,113,246.05 8,113,246.05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27,550,794.83 6,857,552.0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7,600,311.90 -1,749,509.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6,624,075.61 51,776,364.22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6,624,075.61 51,776,364.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89,856,378.67 76,945,9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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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友集团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70,638,162.13 186,580,510.38
其中:营业收入 170,638,162.13 186,580,510.38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148,919,859.20 172,770,521.61
其中:营业成本 109,358,126.71 132,905,737.19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57,738.20 10,265.86
销售费用 5,543,676.46 6,509,936.19
管理费用 27,379,458.03 30,759,908.22
财务费用 5,411,874.59 2,683,421.91
资产减值损失
1,168,985.21 -98,747.7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61,726.3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718,302.93 13,809,988.77
加:营业外收入 2,420,839.42 1,374,026.92
减:营业外支出 52,273.63 45,127.1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1,392.09 31,825.4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086,868.72 16,300,614.86
减:所得税费用 3,393,625.92 1,857,815.3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693,242.80 14,442,799.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693,242.80 14,442,799.49
少数股东损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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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5,850,802.88 -1,947,959.29
八、综合收益总额 14,842,439.92 12,494,840.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4,842,439.92 12,494,840.2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商友集团合并现金流量

单位:元

单位: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2,161,512.20 190,477,235.9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04,384.49 2,957,500.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4,965,896.70 193,434,736.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0,351,091.04 41,871,705.8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9,859,756.99 99,963,76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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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59,444.33 2,709,129.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49,837.20 17,491,027.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8,920,129.60 162,035,630.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45,767.16 31,399,106.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61,726.3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140,627.77 95,225.5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627.77 1,256,951.8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3,576,570.43 2,991,315.36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76,570.43 2,991,315.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5,942.66 -1,733,249.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097,404.06 -2,801,286.9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87,579.56 26,863,455.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662,552.49 18,799,096.7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174,972.93 45,662,5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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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交易盈利预测

一、盈利预测编制假设

  • 1、商友集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

  • 2、商友集团所从事的行业和产品市场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 3、商友集团生产经营不会因重大劳资争议而蒙受不利影响,提供劳务的市

  • 场价格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且不会发生人力资源短缺的现象;

  • 4、商友集团核心资产及技术的预期使用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因不可预

  • 期的重大技术进步而面临减值或淘汰;

  • 5、国家现行利率、汇率无重大改变。

  • 6、商友集团目前执行的税负、税率政策不变。

  • 7、无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所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 二、盈利预测报表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8321-1号商友集团《盈利预测审核报 告》,商友集团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已审
实现数
2013 年度已审
实现数
2014 年度
预测数
一、营业收入 18,658.05 17,063.82 19,696.39
减:营业成本 13,290.57 10,935.81 13,432.4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3 5.77 18.69
销售费用 650.99 554.37 664.99
管理费用 3,075.99 2,737.95 2,869.60
财务费用 268.34 541.19 2.92
资产减值损失 -9.87 116.90 27.4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 116.17 - -
二、营业利润 1,497.17 2,171.83 2,680.31
加:营业外收入 137.40 242.08 1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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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度已审
实现数
2013 年度已审
实现数
2014 年度
预测数
减:营业外支出 4.51 5.23 2.18
三、利润总额 1,630.06 2,408.68 2,790.45
减:所得税费用 185.78 339.36 426.43
四、净利润 1,444.28 2,069.32 2,364.02
五、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194.80 -585.08 2,364.02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49.48 1,484.24 2,364.02

商友集团2013年12月31日后新签约业务以及2013年12月31日前已签约但未 完工业务情况如下:

(1)日本市场

(1)日本市场
公司名称 合同金额(万日元)
丰通Syscom 32,512.02
Future Architect 12,612.51
三菱电机 6,538.08
Neuron 3,328.62
大兴电子通信 3,011.12
DTI 2,820.00
宏利人寿 2,815.38
SLC 2,296.20
NEC 1,200.00
其他 1,799.42
合计 68,192.78

注:其他为单个合同金额小于1,000万日元的合同

(2)中国市场

公司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北京凤凰壹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10.75
天津孚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10.75
北京望京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 165.24
北京凤凰壹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41.71
其他 362.71
合计 1,081.81

注:其他为单个合同金额小于90万人民币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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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一节 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生变更。上市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经营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途乐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493.03万股,占上市公司发行后 总股本的2.99%。途乐投资除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外,不拥有或控制与上市公司 或标的资产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营性资产;途乐投资的12名合伙人亦不拥有 或控制与上市公司或标的资产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营性资产,也未在与上市 公司或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经营实体中投资、任职或担 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途乐投资作出如下承 诺:

“1、除商友集团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外,途乐投资目前并没有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通过下属公司经营、合资或联营)从事与天 泽信息、商友集团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活动。

2、本次重组完成后,途乐投资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营 或联营,通过下属公司经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 股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3、途乐投资若违反上述承诺,将立即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同时,按照天泽信息的要求,将相竞争的业务转于天泽信息经营或者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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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无关联第三方,并对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 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途乐投资的12名合伙人(以下简称“承诺人”)作出如下承诺:

“1、除商友集团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外,承诺人目前没有通过其本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其本人名义或借用其他自然人名义从事与天泽 信息、商友集团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没有在与天泽信息、 商友集团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其他任何经营实体中投资、 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或有其他任何与天泽信息、商友集团及其控股和参 股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次重组完成后,承诺人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三年内不主动从任职 公司离职;承诺人在天泽信息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任职期间及承诺人无论因何种 原因从天泽信息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离职后的两年内,除因在天泽信息或其控股 和参股公司工作需要外,承诺人不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天 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所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 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从事业务相同 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 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顾问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天泽信息及其控 股和参股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3、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立即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同时,按照天泽信息的要求,将相竞争的业务转于天泽信息经营或者转让给 无关联第三方,并对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 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节 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途乐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493.03万股,但持股比例低于5%, 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方,商友控股与上市公司亦不构成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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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减少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途乐投资承诺如下:

“1、途乐投资及其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天泽信息及其控 股和参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能够通过市场 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与独立第三方 进行。途乐投资及其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 股公司拆借、占用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天泽信息及其控股 和参股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2、对于途乐投资及其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之 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 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 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 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途乐投资及其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天泽信息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 序。在天泽信息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 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途乐投资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天泽信息及其 控股和参股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天泽信息或其 控股和参股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天泽信息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利益的, 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损失由途乐投资承担。”

途乐投资的12名合伙人(以下简称“承诺人”)承诺如下: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天泽信息及其 控股和参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能够通过市 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与独立第三 方进行。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天泽信息及其控股 和参股公司拆借、占用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天泽信息及其 控股和参股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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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 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 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 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 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之间 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天泽信息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 程序。在天泽信息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 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天泽信息及其控 股和参股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天泽信息或其控 股和参股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天泽信息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利益的,天 泽信息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损失由承诺人承担。”

二、商友集团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一)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商友国际 股东
罗特软件 股东商友控股之股东
朱峰 董事
成都楷码 商友集团高管任职其原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株式会社イーワークス(以下简称
“E-works”)
商友集团原联营企业

李文明原为成都楷码法定代表人、董事,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李文明已 辞去成都楷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不在成都楷码担任任何职务,成都楷码 已不构成商友集团关联法人。

(二)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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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
交易
内容
关联方定
价方式及
决策程序
2013 年度 2013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2 年度 2012 年度
金额
(日元)
金额
(人民币)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金额
(日元)
金额
(人民币)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成都楷码 软件
外包
市场价格 107,993,154.00 6,836,722.60 6.25 164,629,358.00 13,010,493.53
9.79
E-works 软件
采购
市场价格 2,544,872.00 161,108.21 0.15 9,751,340.00 770,638.65
0.58
成都楷码 研究
开发
市场价格 11,357,000.00 718,977.60 5.50 2,450,000.00 193,621.05
2.49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2012 年度 2012 年度
拆借金额(原币) 拆借金额(人民币)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罗特软件 102,000.00美元 643,875.00 2012年6月 免息

2012年3月9日,罗特软件将其拥有的日本商友230万美元债权转给本公司, 转让后罗特软件增加本公司应收债权230万美元。2012年5月4日,罗特软件以应 收本公司债权合计3,282,311.67美元认购本公司新增股份7,637股。

(3)其他关联交易

2008年10月30日,日本商友出资持有E-works294股;2012年1月30日,日本 商友与其关联方成都楷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株式会社E-works股份转让合 同》,日本商友将持有的E-works全部294股转让给成都楷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为1,470万日元,产生股权处置损益1,47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116.17万 元)。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 关联方 20131231 20131231 20131231 20121231 20121231 20121231
原币 人民币
(元)
坏账准备
(元)
原币 人民币
(元)
坏账准备
(元)
其他应收款 商友国际 859.81美元 5,242.18 262.11
其他应收款 朱峰 896,900.00日元 65,517.65
6,551.76
其他应收款 成都楷码 1,678,775日元 96,984.51 4,8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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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上述其他应收款均已收回。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 关联方 201312 31 20121231 20121231
原币 人民币(元) 原币 人民币(元)
应付账款 成都楷码 8,467,055日元 489,150.23 14,203,750日元 1,037,569.73
应付账款 E-works 132,463日元 7,652.52 184,963日元 13,511.36
其他应付款 罗特软件 102,000.00美元 621,883.80 102,000.00美元 641,121.00

(四)关联交易的规范

天泽信息已按照《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上市公司运作 的规章制定了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并相应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相关 制度规定包括《公司章程》、《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和《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等。本次交易完 成后,商友集团将成为天泽信息的控股子公司,天泽信息将对商友集团及其子公 司的董事会进行改选,在商友集团将发生关联交易时,天泽信息将严格按照规范 关联交易的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查和决策程序,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合规 和公允,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 情况

本次交易并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关 联交易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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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资金占用与关联担保

第一节 资金、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日本商友尚存在对成都楷码的其他应收款 1,678,775.00日元。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成都楷码已归还了上述款项。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商友集团存在对商友国际859.81美元其他应收款,系 商友国际2013年12月认购商友集团增发6,666股股份的款项。截至本报告书公告 之日,商友国际已向商友集团支付上述款项。

为规范商友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运用,商友集团已出具承诺:商友集团及 其控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保证不以借款、垫付资金、担保等形式为其除天泽信息及其控股公司和其自 身控股公司以外的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标的资产亦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其股东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第二节 关联方担保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其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形;标的资产亦不存在对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其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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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本次交易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先后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和公 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 等对待所有股东,保证每位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 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 比例,确保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保持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 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确保公司重大决策能够按照法定 程序和规则要求形成。公司将继续积极督促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 利,切实履行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 营活动,不得利用其控股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维护广大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 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职权的行使、议事规则等均符合相 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各董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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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认真履行董事职责。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和董事会制度, 确保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地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在职期间,能够依据法 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情况,加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能力,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本次交易前,公司本届监事会实际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能够严格依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合法职权;公 司监事会已制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完善了有关制度;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 行职责,本着对股东和公司利益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公司经 理层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 目标的顺利实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要求,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定期检查公司财务等 方式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督。 本公司将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确保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董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的权力,维护公 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本公司制定有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设定专职部门负责信息披露、接 听股东来电、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工作。公司能够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 股东享有平等机会获取信息,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证主 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 息,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六、关于公司独立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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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股东及关联方 相互独立,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在 经营管理上独立运作。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形成了独立完整的业 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2、资产完整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销售、研发、服务体系及配套设施,公司股东与公司 的资产产权界定明确。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及其他产权证明的取得手续完备,资 产完整、权属清晰。

3、机构独立

公司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各组织机构依法行 使各自的职权;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经营管理机构。该 等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公司生产经 营和办公机构完全独立,不存在与股东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4、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监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 履行了合法程序;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完全分开,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股东单位兼职或领取薪酬;公司 在员工管理、社会保障、工资报酬等方面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

5、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符合有关会 计制度要求、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具有独 立性,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经营能力。

公司管控体系一贯切实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强化监事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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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权威,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正当权益和平等地位;确保董事会对 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 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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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其他重大事项

第一节 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上市公司以现金增资苏州天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天泽”),与南京天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见节能”) 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2013年9月1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苏州天泽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设立 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对于苏州天泽的增资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和现金增资共 同构成,其中,苏州天泽未分配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转增股本1,000万元,现金 增资3,000万元;现金增资部分由苏州天泽股东天泽信息和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汽集团”)依照双方在苏州天泽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 增资,即:天泽信息使用超募资金增资2,700.00万元,苏汽集团现金增资300.00 万元。本次转增股本与现金增资完成后,苏州天泽注册资本增加到5,000.00万元 人民币,天泽信息仍然持有90%股权;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与创见节能共同出资在 江苏省南京市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拟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 其中天泽信息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为控股 股东;创见节能拟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2013年11月12日, 上市公司公告合资公司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资公司名称最终为江苏 云之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公告苏州天泽增资工商变 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不存在任何联系。

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购买、出售、置 换资产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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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自查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就其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2013年3月4 日)至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期间进行了自查,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查询。经自查及查询,天泽信 息、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中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如下:

如下:
买卖股票人
员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交更股数
(股)
结余股数
(股)
买入/卖出
刘元 项目前期标
的资产顾问
2013-12-10 7,000 7,000 买入
2013-12-12 -7,000 0 卖出
陈炬洋 法律顾问项
目人员陈洁
父亲
2014-01-27 2,000 2,000 买入
2014-01-28 1,000 1,000 买入
2014-01-28 -2,000 0 卖出
2014-01-29 -1,000 0 卖出

刘元就其个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天泽信息股票事项出具了《声明》,《声明》 主要内容包括:“本人作为标的资产顾问,仅参与了本次交易交易双方的前期沟 通,并未参与交易双方之后的谈判或决策,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工作进展并 不知情,因此,本人利用本人的股票账户买卖天泽信息的股票系基于本人对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独立操作,未从本次交易双方处获知天泽信息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本人 同意上述买天泽信息股票如已取得收益,则该收益归属天泽信息所有;本人于 2013年12月10日买入天泽信息股票价格为14.10元/股,本人2013年12月12日卖出 价格为13.02元/股,本人未从上述买卖天泽信息股票中盈利,亏损7,560元。

陈炬洋就其个人在核查期间买卖天泽信息股票事项出具了《声明》,《声明》 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利用本人的股票账户买卖天泽信息的股票系基于本人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独立操作,本人并不知晓天泽信息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内幕信息,亦未从本人女儿陈洁处获知天泽信息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本人同意上述买天泽信息 股票如已取得收益,则该收益归属天泽信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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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律师认为:自然人刘元、陈炬洋买卖天泽信息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 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法律障碍。

第三节 连续停牌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

因筹划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于2013年9月4日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申请停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之规定, 上市公司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与 深证成指(399001.SZ)和创业板指数(399006.SZ)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 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日期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元/股)
深证成指
(点)
创业板指数
(点)
2013年8月7日 12.00 8,096.09 1,175.70
2013年9月3日 12.00 8,344.96 1,236.35
涨跌幅 0.00% 3.07% 5.16%

上市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波动幅度为0.00%,扣除同期深证成指上浮 3.07%因素后,下跌幅度为3.07%;扣除同期创业板指数上浮5.16%因素后,下跌 幅度为5.16%,累计涨跌幅均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的相关20%的标准。

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指导精神、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 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文件要求,2014年4月22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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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25%。

第一百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 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

  • 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

  • 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除特殊情况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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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20%。

2、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实际、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 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而进行现金分红的比例在当次利润分配后所占 比例不足80%时,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 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并在公司制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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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 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 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 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 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 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 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 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 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五)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 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五节 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持有商友集团100%股权。假设不 考虑商友集团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等因素,根据上市公司2013年度报告以及经天职 国际审计的商友集团201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模拟计算,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达到 0.17元/股,较本次交易前每股收益0.04元/股增长约289%。因此,上市通过本次 交易使盈利能力得以提升,能充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二、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

上市公司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方式敦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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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网络投票安排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上市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节 已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的说明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除上述事项 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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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中介机构意见

第一节 律师事务所意见

本公司聘请广发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广发律师经核查认为:

天泽信息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宜,符合《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本次交易的主体均具备相应的资 格;本次交易所涉相关协议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事项已获得了现阶 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本次交易所涉之标的资 产权属清晰,资产权属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重组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次重组构成影响的法律问题和风险;本次交易尚需经过公司 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第二节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 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和《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泽信息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三、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价格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 的评估结果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组办法》、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 效地保证了交易定价的公平性。

四、本次交易后,经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有效整合,上市公司软件开 发能力将大幅提高,物联网服务领域将得以拓展,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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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持续发展能力。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本次交易对方不存在同业竞 争。同时途乐投资及其合伙人已出具的相关承诺及其措施将有助于避免与上市公 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 时本次交易对方途乐投资及其合伙人已出具承诺以规范和减少未来可能发生的 关联交易,且上市公司已按照《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上市 公司运作的规章制定了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本次交易完成后,在途乐投资及其 合伙人履行承诺,及上市公司按照相应制度实施关联交易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不会对其自身及股东利益产生损害。

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上市公司 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八、本次交易公平、合理、合法,通过有效的整合,能够有效的提升上市公 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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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公司董事声明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三、法律顾问声明

四、审计机构声明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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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陈进 孙伯荣 薛扬 赵竟成 王殿祥 张祖国

朱晓天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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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同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保证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不致因上述引 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殷 悦

项目主办人:

何新文 宋富良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李 玮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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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同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引用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本所及签字律师保证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引用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不致因上述引用 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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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律师:

许平文 陈 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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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会计师同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引用本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所及签字会计师保证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引用本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不致因上述引用 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 picture [3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签字会计师:

叶 慧 刘华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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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同意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 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保证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 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 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管伯渊

签字评估师:

齐爱玲 于勤勤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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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负责人: 李玮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联系电话: 0531-68889188 传真: 0531-68889222 项目联系人: 何新文、宋富良、殷悦、于洋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童楠 联系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 1090 号斯米克大厦 20 楼 联系电话: 021-58358013 传真: 021-58358012 经办律师: 许平文、陈洁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陈永宏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1 号招商局大厦 35 层 联系电话: 021-51028018 传真: 021-58402702 注册会计师: 叶慧、刘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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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季珉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楼中海地产广场 联系地址: 西塔 3 层 联系电话: 010-68090088 传真: 010-68090099 注册资产评估师: 齐爱玲、于勤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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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目录

  • (一) 天泽信息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 (二) 天泽信息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三) 天泽信息与商友控股、途乐投资签署的《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与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四) 天泽信息与商友控股、途乐投资签署的《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与现代商友软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途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之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五) 齐鲁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六) 广发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七) 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

  • (八) 天职国际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 (九) 中同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 (十) 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 (十一) 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 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二、备查地点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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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陈 进 联系人: 高丽丽 电话: 025-8779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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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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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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