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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yu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Feb 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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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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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14-007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 年2 月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公司决定增设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林支行专户(账号: 27110188000081232),用于存放“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 同时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增设银行账号(账号:31000188000186963) 用于存放“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以下合称“新增募集 资金专户”)。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将仅用于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以下合称“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单到期后,公司将把专 户中的募集资金及结算利息陆续全部转存到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最终注销原募集 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01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4.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8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54,501,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31,099,000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 年4 月21 日出具宁信 会验字(2011)0036 号《验资报告》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于2011 年5 月11 日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于2012 年5 月31 日与上述三家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 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 年5 月17 日、2012 年6 月1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相关的公告。截至目前,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 行情况良好。
二、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2014 年2 月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募集资金专户中 的存单到期后将把募集资金及结算利息陆续全部转存到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最 终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将仅用于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连同华英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林支行和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营业部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并及时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
三、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的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 年2 月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并同意公 司将连同华英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林支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4 年2 月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有 利于公司统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从而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益;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专户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天泽信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利益,没有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 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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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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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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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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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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