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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yu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Nov 2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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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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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 无锡捷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泽信 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 募资金使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华英证 券对天泽信息拟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无锡捷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 锡捷玛”)75%股权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天泽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01 号”文核准,天泽信息向 社会公开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4.2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68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4,501,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31,099,000 元,其中超募资金 420,076,300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宁信会 验字(2011)003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天泽信息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1 年 5 月 20 日,天泽信息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根据该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500 万 元偿还银行贷款。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 1,5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制定使用计划的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合计 405,076,300 元。

三、天泽信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无锡捷玛 75% 股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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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天泽信息第一届董事会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收购无锡捷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的议案》及《关于投资无锡 捷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计报告》(宁信会审字(2011) 0939 号)、《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公司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750 万元收购无 锡捷玛 75%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一)无锡捷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捷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注 册 号:320213000149472

住 所:无锡新区太湖国际科技园传感网大学科技园 530 大厦 B901 号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开疆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物联网、传感网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射频识别器材的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 经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2011 年 2 月 23 日

营业期限:无约定期限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
股 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朱纯 750 70 75% 货币
捷玛计算机信息技术
(上海)有限公司
150 30 15% 货币
王开疆 100 100 10% 货币
合 计 1,000 200 100%

最近一期基本财务情况(经审计):

项目
资产总额
2011930
2,580,491.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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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56,462.87元
2,425,327.92元
20111-9
448,673.50元
-432,896.11元
567,103.89元
425,327.92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朱纯 身份证号:32021119621228****

(三)本次收购交易概况

1、价格确定

本次股权收购价格参考无锡捷玛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由公司与股权出让方朱 纯协商确定。

根据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宁信会审字 (2011)0939 号),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无锡捷玛的净资产为 2,425,327.92 元,按无锡捷玛实缴注册资本 200 万元计算,每元出资额对应的净资产为 1.21 元,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此次股权交易的每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 1 元,交 易总价为 750 万元。

2、资金支付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70 万元受让原股东朱纯所持有的无锡捷玛 75%的股 权(认缴注册资本 75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公司 同时足额缴纳原股东朱纯应认缴的 680 万元人民币出资额。

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 70 万元人民 币一次性支付给无锡捷玛原股东朱纯;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 作日内,完成剩余 680 万元的出资。

3、收购完成后,无锡捷玛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天泽信息 750 750 75% 货币
捷玛计算机信息技术 150 30 15%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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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有限公司
王开疆 100 100 10% 货币
合 计 1,000 880 100%

(四)本次收购的必要性及效益情况

目前,物联网及射频识别(RFID)行业需求旺盛,未来发展势头良好,有 着广阔的市场空间。无锡形成了物联网领域的产业集群,并成为物联网人才集聚 地。而无锡捷玛作为无锡市“530”计划 A 类项目,具有资深专家的引领,政策 扶持和地处人才聚集地等优势。收购无锡捷玛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分享新市场快速 增长带来的成果,为公司的发展做好战略布局。

无锡捷玛自成立以来已在部分客户内部的 IT 系统基础上开发一套能够支持 医疗器械客户具备 RFID 物联网监管的试验平台。无锡捷玛的创业团队已经完成 以及正在进行多项科技专项课题,将为物联网和 RFID 技术在商品流通领域中的 实用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凭借无锡捷玛的研发团队及技术优势,将迅速提升公司 在射频识别(RFID)、流通领域信息化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增强公司在工程 机械、商用车辆远程信息管理领域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详见《关于投资无锡捷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

2011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无锡捷玛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75%股权项目>的 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作为天泽信息的保荐机构,华英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天泽信息拟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收购无锡捷玛 75%股权与募投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天泽信息的主营业务相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 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综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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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 金使用》等相关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华英证券作为保荐 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无锡捷玛 75%股权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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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此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娟娟 郭丽敏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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