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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yu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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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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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审 阅了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以下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投资者共同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有棵树”)计 划引入投资者金华市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资产”)、金华市 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铁联运港”)共同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 金华有棵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有棵树”)进行增资。本次增资 完成后,金华有棵树由深圳有棵树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深圳有棵树控股子公司,仍 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同意深圳有棵树引入投资者共同对金华有棵树进行增资。同时为推动本 次增资事项顺利实施,公司同意在触发回购条件时,深圳有棵树与公司、肖四清 先生一并作为回购主体,由国控资产和公铁联运港择机选择回购主体的一方或多 方回购其所持金华有棵树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实现退出;并同意对上述股权回购义 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增资事项的回购主体之一肖四清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本 次回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深圳有棵树本次通过引入投资者共同对金华有

棵树进行增资,一方面可以使金华有棵树的资本金更加充足,充分满足其业务发 展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便于公司有效利用浙江金华市的优质资源,在当地建 设综合性跨境电商产业园,助力深圳有棵树向品牌运营及供应链综合解决方案服 务方向进一步拓展,逐渐形成跨境出口生态闭环。因此,本次增资有利于促进公 司跨境电商主业更好更快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

同时,深圳有棵树与公司、肖四清先生一并作为回购主体,承担国控资产、 公铁联运港所持金华有棵树股份的回购义务,也是意在推动本次增资事项顺利实 施,希望通过增资进一步释放金华有棵树的经营活力和经营潜能,增强公司整体 的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资及回购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刘灿辉、邓路、赵德军 202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