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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Hongx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Group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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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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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0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 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弘信电 子;股票代码:300657)自2017 年8 月10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2017 年8 月17 日、2017 年8 月23 日, 2017 年8 月30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2017-048、2017-049),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原承诺争取于2017 年9 月8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 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现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并承诺争取于2017 年10 月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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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汉 光电”)除了公司外的其余股东以及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高 股份”)的全体股东,本次交易为产业整合,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拟定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为弘汉光电49%的股权与明高股份100%的股权,其中 弘汉光电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背光板的研发、生产、销售,为 FPC 相关 行业;明高股份主营业务为 FPC 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 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截止 2017 年 8 月 9 日,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股份种类 |
|---|---|---|---|
| 1 |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667,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2 |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9,453,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3 |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6,123,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 4 | 张洪 | 4,331,184 | 人民币普通股 |
| 5 | 邱葵 | 4,331,184 | 人民币普通股 |
| 6 | 王毅 | 4,194,606 | 人民币普通股 |
| 7 | 李毅峰 | 4,194,606 | 人民币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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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086,226 | 人民币普通股 |
|---|---|---|---|
| 9 |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956,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 10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 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截止2017 年8 月9 日,公司前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序号 | 股份种类 | ||
|---|---|---|---|---|
| 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股份种类 | |
| 1 | 1 | 曹渭瑜 | 763,6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2 | 邱晓勤 | 738,564 | 人民币普通股 | |
| 3 | 曹强 | 681,507 | 人民币普通股 | |
| 4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2,442 | 人民币普通股 | |
| 5 | 王劲松 | 32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6 | 邓承斌 | 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7 | 黄希贵 | 19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8 | 刘艳红 | 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9 | 周进利 | 17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10 | 胡丽霞 | 17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三、公司在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与标的资产股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 流和谈判,并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对涉及重组事项工作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 等相关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同时,公司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此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编制了相应的进程备忘;且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 易日发布一次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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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承诺争取于2017 年9 月8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 各方就交易方案尚在沟通中,故无法于2017 年9 月8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经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四、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 年10 月8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 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10 月8 日前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 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评估 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进度,推进项目进展;并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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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9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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