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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IMI TECH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Feb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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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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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及部分股东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极米科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及部分股东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股东主动增持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钟波先生。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肖适先 生、钟超先生、刘帅先生、尹蕾先生、廖杨先生、廖传均先生出具的《关于原<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及与部分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通知》,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波先生与肖适先生、钟超先生、刘帅先生、尹 蕾先生、廖杨先生、廖传均先生(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人”)于 2017 年 12 月 23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各方自愿在公司股 东大会决策性事务上与钟波先生形成一致意见并采取一致行动。根据《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前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该协议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后 3 年。
在原协议有效期内,原一致行动人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时均与钟波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均充分遵守了 原协议的约定,各方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
二、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情况
鉴于原协议有效期将于 2024 年 3 月 2 日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钟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肖适先生、钟超先生、刘帅先生、尹蕾 先生、廖杨先生、廖传均先生出具的《关于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及与部分股东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通知》,钟波先生与肖适先生、尹蕾先生、刘 帅先生、廖传均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钟超先生、廖杨先生 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经公司核查,在原协议到期后,钟超先生、廖杨先生与钟波先生不存在《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规定的一致行动情形,因此公司确认 钟超先生、廖杨先生与钟波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将于 2024 年 3 月 2 日到期后解 除,钟超先生、廖杨先生作为公司股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意愿,独立行使各项 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三、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情况
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促进公司 持续稳健发展,经充分沟通协商,钟波先生与肖适先生、尹蕾先生、刘帅先生、 廖传均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4 年 3 月 3 日 至 2025 年 3 月 2 日。若 2025 年 3 月 2 日有效期届满前各方无异议,则《一致行 动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 12 个月。
(二)除各方持股数额变化(各方持股数额以公司股东名册为准)及协议有 效期外,《一致行动协议》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补充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协议》 的一部分,与《一致行动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权益变动情况
钟波先生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 20,000 股,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增持完成后,钟波先 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153,55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79%。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波先生及其原一致行 动人肖适先生、钟超先生、刘帅先生、尹蕾先生、廖杨先生、廖传均先生合计持 有本公司 15,819,70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1.64%;此外,钟波先生实际控制 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成都极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极米咨询”)、以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开心米花”)分别持有公司 1,243,928 股、314,547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0.63%;综上,钟波先生合计控制公司 17,378,179 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4.76%。具体持股数量以及目前总股本计算的持股比例如 下:
| 下: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持股比例 (%) |
| 1 | 钟波 | 9,381,110 | 18.76 |
| 2 | 极米咨询 | 1,243,928 | 2.49 |
| 3 | 开心米花 | 314,547 | 0.63 |
| 4 | 肖适 | 2,184,659 | 4.37 |
| 5 | 钟超 | 1,699,145 | 3.40 |
| 6 | 刘帅 | 1,047,088 | 2.09 |
| 7 | 尹蕾 | 668,517 | 1.34 |
| 8 | 廖杨 | 640,237 | 1.28 |
| 9 | 廖传均 | 198,948 | 0.40 |
| 合计 | 17,378,179 | 34.76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钟超先生、廖杨先生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钟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具体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
下:
| 下: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按目前总股本计算持股 比例(%) |
| 1 | 钟波 | 13,153,554 | 18.79 |
| 肖适 | 3,058,523 | 4.37 | |
| 廖传均 | 278,527 | 0.40 | |
| 刘帅 | 1,465,923 | 2.09 | |
| 尹蕾 | 935,924 | 1.34 | |
| 极米咨询 | 1,741,499 | 2.49 | |
| 开心米花 | 440,366 | 0.63 | |
| 合计 | 21,074,316 | 30.11 | |
| 2 | 廖杨 | 896,332 | 1.28 |
| 3 | 钟超 | 2,378,803 | 3.40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实施,总股本由 5,000.00 万股增加至 7,000.00 万股,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增加。
(三)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及部分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股东 主动增持所致。涉及的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及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及部分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对公司的影响
原协议到期及部分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钟波先生控制的表决权比例由 34.76%变更为 30.11%,仍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 权稳定,能够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