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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IMI TECH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Oct 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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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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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行权 及归属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历年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归属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股票 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 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行权/归属价格进行了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1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 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核实<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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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公司独立董事干胜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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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公告编号:202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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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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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确定 2021 年 9 月 29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557.19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5 名 激励对象授予 2,722,500 份股票期权;以 18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9,000 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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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确 定 2022 年 4 月 28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 379.52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17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7,500 份股票期权;以 180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000 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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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同意按照公司《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议案》实施结果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行权价格、数量。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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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行 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结果调整 2021 年 激励计划的授予/行权价格。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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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归 属条件未达成暨确认失效/作废的议案》,确认 2021 年激励计划未达成行权/归属
条件的权益失效/作废。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历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归属价格的议案》, 同意按照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结果调整 2021 年激励计划的行权/ 归属价格。同日,公司还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未归属作废失效的议案》,同意作废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 2023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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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极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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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6), 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独立董事干胜道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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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 202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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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2 月 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1)。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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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确定 2023 年 2 月 13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188.59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72,650 份股票期权;以 10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6,400 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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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行 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结果调整 2023 年 激励计划的授予/行权价格。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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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归 属条件未达成暨确认失效/作废的议案》,确认 2023 年激励计划未达成行权/归属 条件的权益失效/作废。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历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归属价格的议案》, 同意按照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结果调整 2023 年激励计划的行权/ 归属价格。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三、 2024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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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 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 意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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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独立董事干胜道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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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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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 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4 年 6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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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 意确定 2024 年 6 月 12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101.11 元/股的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80,500 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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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历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归属价格的议案》, 同意按照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结果调整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行权 价格。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四、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 (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因存在差异化分 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 0.2910 元/股(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 激励计划》和《2024 年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行权/归属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 类别 | 价格调整规则 |
|---|---|
| 股票 期权 |
4)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 权价格。 |
| 限制 性股 票 |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归属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 后的授予/归属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
| 调整结果如下: |
| 单位:价格“元”;数量“份”“股” | 单位:价格“元”;数量“份”“股” | |||
|---|---|---|---|---|
| 计划名称 | 授予信息 | 激励工具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授予/行权价格 | 授予/行权价格 | |||
| 2021年激 励计划 |
首次授予 | 股票期权 | 393.70 | 393.41 |
| 限制性股票 | 124.28 | 123.99 | ||
| 预留授予 | 股票期权 | 266.79 | 266.50 | |
| 限制性股权 | 124.28 | 123.99 | ||
| 2023年激 励计划 |
首次授予 | 股票期权 | 186.44 | 186.15 |
| 限制性股票 | 97.85 | 97.56 | ||
| 2024年激 励计划 |
首次授予 | 股票期权 | 101.11 | 100.82 |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
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 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也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
六、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价格的 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 价值。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 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行权\归属 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 (草案)》、《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中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 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极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行权及归属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取 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 2021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极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