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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IMI TE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Mar 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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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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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极米科技”)于2024年3月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智 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与“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73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167,16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6,243.17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25日出具了XYZH/2021CDAA90051号《验资报

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发
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81,573.33
81,573.33
2 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595.64
19,595.64
3 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4,837.37
4,837.37
4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合计 120,006.34
120,006.34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智能投影与激光 电视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 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由2023年3月延期至 2024年3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极米科技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 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与“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3月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述两项项目夯实了公司对自研光机的全链条技术优势,为公司投影 产品在亮度、色彩、音质、智能化、产品质量以及形态创新等方面带来了多维度 提升。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
划投资总额
(A)

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B)

利息收益扣除手
续费后的净额
(C)

预计节余募集
资金金额
(D=A-B+C)


1 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
列产品研发升级及产业
化项目
81,573.33 84,306.00 3,975.18 1,242.51
2 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595.64 18,324.71 690.52 1,961.45

注: 1、“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不包含公司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节 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2、“利息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系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公司于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 使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 效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合理调度优 化各项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实施成本,形成资金节余。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 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 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203.9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 效益。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益)转出完成后,公司将办理相关项目的募集资 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发 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与“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 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与“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该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极米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