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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IMI TE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an 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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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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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 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一、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 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1、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钟波先生《关于提议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钟波先生提议 公司在 2023 年 12 月 11 日已完成股份回购 39,877,221.74 元(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68,000 股)的基础上,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持续改善经营:公司将坚持底层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双轮驱动,积极推 出创新性技术及产品,力争满足消费者不同场景与价格段的多样化需求,公司已 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新品发布会并推出家用智能投影行业首款通过 IMAX ENHANCED 认证的智能旗舰投影 RS 10 Ultra 和 RS 10 Ultra 典藏版。这两款产 品搭载了公司最新的 Dual Light2.0 护眼三色激光技术,以及结合了全自动云台 功能的 Eagle Eye 鹰眼计算光学 5.0 技术,后续公司将坚持创新技术及产品研发, 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坚定实施品牌出海战略,持续推进海外本土化 团队建设,扩大海外渠道覆盖范围,努力提高海外市场收入。

3、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公司将积极采取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业绩说明会、 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上证 E 互动、电话会议、现场调研、分析师会议和路演等 多样化方式开展投资者沟通工作,回复投资者关切,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并计划 2024 年度召开不少于 2 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二、提议回购的具体内容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波先生;

  • 2、提议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

  •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

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 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波先生提议公司 在 2023 年 12 月 11 日已完成股份回购 39,877,221.74 元(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68,000 股)的基础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 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决定。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 工持股计划等,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若公司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 行股份回购;

  •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 16,000 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

  •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 6、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 月内;

    •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超募资金。

    •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钟波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钟波先生在本次拟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有相 关增减持计划,钟波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 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钟波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并将对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议案投同意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