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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IMI TE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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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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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就极米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3.73 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162.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243.17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36,236.83 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出具了 XYZH/2021CDAA90051 号《验 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 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0,8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 资金总额的 29.80%。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1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8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有关规定 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综上,保荐机构对极米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