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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IMI 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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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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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干胜道作为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极米科技”)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职,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干胜道,男,1967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6 月毕业于在上海财经大学,获得学士学位;1990 年 6 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得硕 士学位;1998 年 1 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90 年 7 月至今在四川大学商 学院任教。2019 年 7 月至今任极米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 生产经营实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议案 进行审议表决,本年度未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理行使表决。
| 应参加董 | 实际参加董 | 委托出席次 | 是否连续两次 | |||
|---|---|---|---|---|---|---|
| 姓名 | 缺席次数 | 表决情况 | ||||
| 事会次数 | 事会次数 | 数 | 未亲自参加会 | |||
| 议 | ||||||
|---|---|---|---|---|---|---|
| 干胜道 | 7 | 7 |
0 |
0 |
否 |
全部赞成票 |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其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在财 务报告、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审计工作、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为公 司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 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审阅 相关会议资料,了解与之相关的会计和法律等知识,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为各项议 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董事会举行会议的过程中,本人关注会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会 议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并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 议案,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2023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本年度内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四)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7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审议了包括募集资金使用、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换届等重大事项,公司皆按照法定的时间通知本 人会议召开安排及审议的事项,并同时提供了充分且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以便本人能站 在独立的立场结合各自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意见。除此之外,本人也与公司保持密切的联 系,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及时获悉公司的经营状况;对于本人提出的相关合理意见和建议, 公司也采纳并落实。本年度,公司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契机,安排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 察,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五)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
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履行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 此外,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应用指引等有关规定,能够有序稳步推 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其遵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 专项审计和财务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 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九)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学习上市监管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准则等系列文件,积极 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 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最新的政策法规,持续加深对监管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并参加上交所 2023 年第 2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不断提高履职专业能力。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议案。我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极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极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 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我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6),同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5),我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同意确定 2023 年 2 月 13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188.59 元/股的价格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72,650 份股票期权;以 10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6,400 股限制性股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 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关注公司全面发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保 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更加深入的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加强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勤勉尽责,切实维 护好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干胜道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