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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IMI 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an 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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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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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9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3 年 1 月 4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激励计划”)拟通过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的形 式,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3,611,050 份,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000 万股的 5.16%。其中,首次授予 2,889,050 份,占本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 80.01%, 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4.13%;预留 722,000 份,占本计划授予权益总数 的 19.99%,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03%。公司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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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两部分,其中股票期权总计 3,465,650 份, 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000 万股的 4.95%。其中,首次授予 2,772,650 份,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0.00%,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 股本的 3.96%;预留 693,000 份,预留部分占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20.00%, 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99%。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计 145,400 股,占本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000 万股的 0.21%。其中,首次授予 116,400 股,首 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6%,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的 0.17%;预留 29,000 股,预留部分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4%, 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04%。董事会认为,该计划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股票期 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董事钟波先生、肖适 先生、刘帅先生、尹蕾先生、薛晓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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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董事钟波先生、肖适 先生、刘帅先生、尹蕾先生、薛晓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 30.00 万份股票期 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授予 100.00 万份股票期权,按照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实施结果调整 后的授予数量为 140.00 万份股票期权,钟波先生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获授股票数量累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本次激励计划 拟授予公司董事、总经理肖适先生 30.0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的 0.4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 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向公司董 事兼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 100.00 万份股票期权,按照公司《关于 2021 年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实施结果调整后的授予数量为 140.00 万份股票期权,肖适先生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累计约占本 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规定,向钟波先生和肖适先生授予的股票期权将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 过之后方可实施。除钟波先生、肖适先生外的其他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董事钟波先生、肖适 先生、刘帅先生、尹蕾先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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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为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 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行权、授予/归属的数量或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 及限制性股票额度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归属资格、行权/归属数量等进行审查确 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行权/ 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归属、股票期权授予及行 权时所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归属申请、向登记 结算公司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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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下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或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 宜,但有关文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适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托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 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董事钟波先生、肖适 先生、刘帅先生、尹蕾先生、薛晓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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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 工作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的表述统一按 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进行增加和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导致 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7)。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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