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XGIMI TECH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14, 2024

58594_rns_2024-04-14_361abff6-c7e8-4910-9e97-c300b981000d.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成都极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0 号) 核准,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科技”或“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3.73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167,162.5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以及其他 发行费用共计 10,919.33 万元(不含增值税与印花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243.17 万元,并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极米科技的保荐机构,负责对极米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金公司作为正在履行极米科技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 导期”)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赵言、朱力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朱力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公司经 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公告、公司治理文件、重大合同、公司定期报告等底稿文件;查阅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阅公司自科创板上 市以来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发生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与对外投资情况;查看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访谈公司管理层。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极米科技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治理 和内控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治理制度完备、合规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 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治理文件,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对比 和分析,并就公告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对照。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查阅了公司的最新财务报表。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 业务及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极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 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审阅了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核查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内的募集资金账户 对账单、大额资金支付凭证以及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和公告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能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的三会文件、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了解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 大对外投资等相关情况。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 财务报告等资料,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 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了解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受下游市场消费需求复苏缓 慢及产品价格调整两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国内销量有所下滑,导致公司整体收入 和净利润同比下滑,公司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变动均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 1、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持续、合理的推进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

  • 的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保持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高度重视,持续做好信息披露

  • 工作。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 2023 年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 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 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 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和公司经营状况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言 朱 力

==> picture [15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