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Wuxi Etek Microelectronics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5

Sep 12, 2025

58524_rns_2025-09-12_66d3c7bd-ab57-4d59-9aca-1297650216cb.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 2025-033

证券代码: 688601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按市场定价原则, 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 风险提示:本次《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 性陈述。双方将根据本协议,就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协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展开 进一步商谈,双方就以上各事项的最终合作将以双方后续商谈结果及由此形 成的进一步协议为准。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前提,为利用双方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开展互利合作, “ ” “ ”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力芯微 )与辰芯半导体(深 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芯半导体”)就日常销售及采购、接受技术服务等进 行日常性关联交易。双方经诚信、友好协商,同意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 下简称“《框架协议》”)并按其约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双方同意并保证按照协 议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协议有效期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至 2028 年 9 月 29 日。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届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 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辰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 协议,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交易 遵循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了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关联董事袁敏民回避表决外,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及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名称 辰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7月6日
注册资本 871.303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440300MA5ELYDK2U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二区9栋404
法定代表人 张志辉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半导体产品设计、研发及销售;集成系统设计;软
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
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实际控制人 张志辉
最近一年主要
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8,963,797.99元、净资产56,853,844.34
元、营业收入13,025,646.24元、净利润-23,834,913.86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 通过公司新设立的持股99.33%的产业基金无锡市力鼎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鼎基金”)间接持股该公司24.08%股
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敏民任辰芯半导体董事,故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辰芯半导体截至目前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基本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双方

甲方: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辰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基于长期发展的战略考虑,决定共同携手,围绕电池管理系统产品 领域开展合作。

1、关于电池管理类产品和技术委托开发

(1)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合作实现电池管理系统产品和 技术开发和生产,具体合作分工、费用承担、收益分配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有关 文件为准。

(2)双方同意本协议下开发产品双方都可销售,甲方需要采购乙方产品或 乙方需要采购甲方产品的,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具体交易价格,双方同 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另行签订购销订单为准。

2、关于电源管理类产品的技术使用权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遵守排他性约定的前提下,按照许可方 对相关技术的前期研发投入、截至协议签署日各方拥有的有关技术的专利权属等 合理因素于各方之间合理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3、双方非共同开发产品合作推广

(1)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合作推广非共同开发产品。双 方都可向对方销售原材料、商品,为对方提供技术服务。

(2)双方同意,产生交易的原材料、商品及提供的技术服务,定价以市场 公允价格为基础,具体交易价格,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由双方 另行签订购销订单为准。

(三)协议期限及其他

1、协议经过签署后,对具体项目将另行签署详细约定的具体协议,具体条 款如:合作项目、合作形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作期限等。若出现违约,按 照相关具体协议条款处理。

2、业务合作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署框架协议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 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发挥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优势,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对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落实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