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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share Technology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Apr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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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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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 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改进经营管理、培 育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创造公司价值,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使得公司价值得以充分体现,提振投资者信心,建立稳 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公司遵循系统性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 式持续开展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应当采用科学的、系统的方式开展,以 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可行性;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得违背市值管 理的内在逻辑;
(三)规范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 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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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公司将及时关 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实时化、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负责市值管理的具 体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作为市值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负责市值管理的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公司各相关部门及下属公司对相关生产经 营、财务、市场信息的归集工作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 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 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 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合规开展市值 管理工作,促进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 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董事会可以通过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强化管理层、员 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九条 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的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推动在《公司章 程》或其他内部文件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机制安排。公司回购股份可以依法注销, 也可以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将回购股份用于其他用途。公司可以根据回购计划安 排,做好前期资金规划和储备。
董事会可以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 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第十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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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公司股价出现异动等情况严重影响投资者判断时,董事 长应当召集董事会研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具体措施,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带领董事会办公室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 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 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同市场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 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过发布澄清公告、官方声明、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回 应。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 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 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适时制定、披露 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 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鼓励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相对稳定。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 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 (一)并购重组
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通过内生与 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 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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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 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捆绑,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 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价值。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使得资 本市场了解并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从而促进公司的市值管理。
(三)现金分红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 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 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进 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或发生的重大事项,通过主动开 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线上/线下或一对一/一对多沟通等投资者关 系活动,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争取价值认同, 形成投资决策和主动推介。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 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 有用的信息,强化行业情况、公司业务、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露,减少冗余信 息披露,为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信息。
(六)股份回购
根据公司股本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市值变化等情况,在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股份回购, 以顺应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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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 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 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 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 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 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公司市值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实时监控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 键指标,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当相关指标接近或触发预警阈值时,应分析原 因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审慎分析研究可能的原因,合法合规开展市值管 理工作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促进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第十八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可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 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积极走访相关股东和投资机构,及时通过投资 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根据市场和公司自身情况,综合运用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等市值管理 方式,促使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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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
(一)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 制度的条款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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