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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dershare Technology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ug 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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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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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万 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3 号),同意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78.7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7,87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67.85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7,107.15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44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额 |
| 1 | 数字创意资源商城建设项目 | 37,279.75 | 19,929.83 | 9,238.12 |
| 2 | AI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616.47 | 11,330.02 | 2,210.33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6,740.15 | 5,847.30 | 5,847.30 |
| 合计 | 63,636.37 | 37,107.15 | 17,295.75 |
注:上述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结项并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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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和项目投资总额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可转债 募投项目“数字创意资源商城建设项目”“AI 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 1 | 数字创意资源商城建设项目 | 2023年9月3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2 | AI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3年9月3日 | 2024年12月31日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加速产业变革,以 AI 为代表的新技术日新月异, 更新迭代速度逐渐加快,为保证公司在当前领域的技术优势,把握前沿技术兴起 带来的新机遇,推动相关技术在公司业务领域持续迭代创新,提升应用场景的性 能,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的贴合市场和客户需求、适应公司中长期发展 需要,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适当延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 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投资 规模,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募集资 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从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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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采取审慎的态度将公司的募投项目之“数字创意资源商城建设项目”“AI 数字创 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 2023 年 9 月 3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之“数字创意资 源商城建设项目”“AI 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原定 2023 年 9 月 3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将募投项目之“数字创意资源商城建设项目”“AI 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 2023 年 9 月 3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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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对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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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郭奇林 唐雨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8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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