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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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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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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戴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并对公司各事项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以谨慎独 立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异 议之情形。2022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
| 本报告期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方 | 委托出席 | 是否连续两次 | 本报告期应 | ||
| 缺席董事 | 出席股东 | ||||||
| 应参加董 | 董事会次 | 式参加董 | 董事会次 | 未亲自参加董 | 参加股东会 | ||
| 会次数 | 大会次数 | ||||||
| 事会次数 | 数 |
事会次数 | 数 |
事会会议 | 次数 | ||
| 7 | 0 | 7 | 0 | 0 | 否 | 1 | 1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 下列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时间 | 相关会议届次 | 独立意见内容 |
|---|---|---|
| 2022.1.19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 |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
| 2022.4.22 |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4、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11、关于取消授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
|---|---|---|
| 2022.5.24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 |
1、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 2022.6.15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 |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杭州格像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的独立意见 |
| 2022.8.26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 2022.9.8 | 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 |
1、关于注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未 行权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2、关于注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
| 2022.10.27 |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2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 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 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审计委员会按照正常程序提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对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 年年度、2022 年半年度报 告、2022 年第一季度及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及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 督促内部审计部按时完成了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内控指导和监督 职责,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审计委员会专 业职能作用。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 事务代表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持续关注高级管理人员任选情况,从而提升 公司管理水平。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并对取消授予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尚未行权、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等相关事项认真审核,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 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
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 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 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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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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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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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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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 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戴扬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