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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DOM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Mar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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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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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637 慧洋-KY 公司提供

序號 10 發言日期 108/03/29 發言時間 18:01:32
發言人 薛亦駿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755263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8/03/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慧洋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108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壹拾參億捌仟伍佰萬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86%。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置船舶環保設備及償還銀行借款。
10.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及臺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聯合保證銀行團。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信維分行。
15.簽證機構: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就本次公司債發行計畫之條款與條件,進行準備
覆核、磋商與核決,及簽署任何代表公司之必要文件與契約,以及其他一切有關本次
發行之事項,並依其裁量權採取任何必要行動。且授權董事長、每位董事與公司秘書
處理所有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之相關事務,包含但不限於向主管機關、證券交易所
或/與其他相關機構申請提交本次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案,並且全權授權簽署任何
代表公司之必要文件與契約。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