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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Sep 8, 2021
54148_rns_2021-09-08_086f1710-a993-40d5-bc11-2a527065b773.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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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 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股东持股比例、 董事会成员构成及推荐和提名主体、过往决策实际情况、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协 议或约定、表决权委托等方面情况,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金智集团股权 结构分散,《一致行动人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到期终止后,金智集团任何一名股 东均无法凭借其实际支配的金智集团表决权对金智集团的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 影响,无法通过实际支配的金智集团的表决权决定金智集团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 选任,股东间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约定、不存在表决权委托安排,金智集团 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金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且持有公司的股份远超其他 股东的持股比例,金智集团的任何股东单独均无法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或通过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以及其他 重大事项,因此,公司亦将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 理由合理充分。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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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一致行动人协 议到期终止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汪进元
张洪发
李 扬
签署时间: 2021 年9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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