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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Aug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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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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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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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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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5日下午15:0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8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贺安鹰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7,891,077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0,477,071 股(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下同)的41.4982%,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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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4,828,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9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62,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05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40,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批准了以下议案:
1、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放弃紫金信托增资的优先认 购权及转让紫金信托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157,891,0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40,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 %。
2、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北京易普及桦南易普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157,862,5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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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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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人:毕利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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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见证律师:杭仁春、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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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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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 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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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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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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