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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2021

Ma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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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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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乾新能源98.5%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乾新能源98.5%股权的 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降杠杆、降风险、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企业融资成 本、新能源电站的重资产属性等因素,公司拟将新疆昌吉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 (49.5MW)所属项目公司木垒县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新能源”) 98.5%的股权转让给深高速(广东)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乾新能源98.5%股权转让价款为14,775 万元,系参照乾新能源的净资 产及其经营状况,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本次股权转让有 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主营 业务,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转让乾新能源98.5%股权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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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乾新能源 98.5%股权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汪进元

张洪发

李 扬

签署时间: 2021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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