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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1

Feb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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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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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 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 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董事会根据 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 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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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股份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汪进元

张洪发

李 扬

签署时间: 2021 年2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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