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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Dec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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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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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前, 我们收到了公司拟在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等 议案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是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战略投资者 暨认购对象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被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高速集团”)吸收合并,原协议相关事项的推进不及预期,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的先决条件尚不满足,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内外部因素,与 山东高速集团深入沟通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 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与山东高速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山东高速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是基于原协议相关事项的推进不及预期,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的先决条件尚不满足,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内外部因素, 与山东高速集团深入沟通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签署《终止协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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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汪进元
张洪发
李 扬
签署时间: 2020 年12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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