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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Dec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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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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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 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 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是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战略投 资者暨认购对象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被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山东高速集团”)吸收合并,原协议相关事项的推进不及预期,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先决条件尚不满足,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内 外部因素,与山东高速集团深入沟通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事项。
二、关于与山东高速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与山东高速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是基于原协议相关事项的推进不及预期,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项的先决条件尚不满足,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内外部 因素,与山东高速集团深入沟通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及 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关于此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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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与山东高速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事项。
独立董事: 汪进元
张洪发
李 扬
签署时间: 2020 年12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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