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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n 5, 2020
54148_rns_2020-06-05_6fececd8-8aa2-4214-94df-aedc49ac9ac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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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在公司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前,我们收到了公司拟在本次 董事会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资料,并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特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扩展公司发展空 间,提高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集团”)与齐鲁 交通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签署了《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金智集团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金智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80,852,987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20%)依法转让给齐鲁交通,并自前述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至齐鲁 交通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 29.99%之日止,金智集团承诺放弃其所持公司剩余股 份的全部表决权。此外,公司本次拟向齐鲁交通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57,686,141 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14.27%)。以上交易安排为“一揽子交易”, 该“一揽子交易”完成后,齐鲁交通合计持有公司 29.99%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 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 与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上述 交易完成后,齐鲁交通将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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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定价方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认购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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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进元
李 扬
签署时间: 2020 年6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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