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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0

Jun 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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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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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智科技,股票代码: 002090)将于2020 年6 月8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一、股票前期停牌事宜简述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经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智科技,股票代码:002090)自2020 年6 月1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 个交易日。详见2020 年6 月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江苏金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二、股票交易复牌安排

2020 年5 月31 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以下简称“金智集团”) 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交通”)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2020 年6 月5 日,公司与齐鲁交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上 述协议,齐鲁交通拟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金智集团持有的公司80,852,987 股股 份,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57,686,141 股股份,合计将持有公司股份 138,539,128 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9.99%。

自金智集团将持有的公司80,852,987 股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金智集团放弃其 所持上市公司剩余股份的全部表决权(直至齐鲁交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达 29.99%之日)。前述事项完成且齐鲁交通按照《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完成董事会改组 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齐鲁交通,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 东省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6 月6 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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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智科技,股票代码:002090) 将于2020 年6 月8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三、风险提示

根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本协议甲方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协议甲方为江苏 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约定,股份协议转 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以《股份转让框架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分别约定的条件达成作为实施要件,具体如下:

  • 1、根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2.3 条之约定:

  • “本次交易的实施应满足下列全部先决条件:

  • (1)甲乙双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第4.4.2 款项下风电场项目委托经营事

  • 宜,上市公司与乙方签署委托经营协议;

    • (3)乙方出具经甲方认可的表决权放弃承诺函;

    • (4)本次交易已通过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 (5)甲方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履行完毕国资审批程序;

    • (6)本次股份转让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无异议。”

    • 同时,根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第7.2 条之约定:

  • “7.2 若甲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规担保、财

  • 务造假、重大违约等对本协议项下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情形,则甲方有权单 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2、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第5.1 条之约定:
  • “5.1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除非甲、乙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

  • 的法律法规所允许,本协议的生效以下列全部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印章;

    •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

    • (3)乙方就本次认购履行完毕山东省国资委审批程序;

    • (4)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与乙方签署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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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

其中,若乙方就本次认购未能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 个月内履行完毕山东省国 资委审批程序,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于甲方终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 终止。”

为此,上述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谨慎投资。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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