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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9
Apr 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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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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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乾华电力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江苏金 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 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乾华电力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 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乾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华科技”)拟将 持有的北京金智乾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华电力”)100%的股权转 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集团”),转让价款为 6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中 优势资源发展电力产品及信息服务类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照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金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北京金智乾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9)第0109 号)的评估结果,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况,没有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乾华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乾华科技将乾华电力100%股权转让给金智集团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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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乾华电力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永盛
汪进元
张洪发
签署时间: 2019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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