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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Oct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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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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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9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0 月24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 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 年6 月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 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 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 通知附件1 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 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 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 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 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 日起执行。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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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9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 年6 月1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 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2018 年10 月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 项目;

  •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

  • 款”项目;

    •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 款” 项目;

  •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

  • 款”项目;

    •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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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9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 “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 年6 月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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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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