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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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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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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 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调动公司核心 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4、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 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终止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发布至今,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 环境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已过。公司结合发展实际并综合考虑内外部相 关因素,经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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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申请文件。公司目前财务情况良好、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向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永盛
汪进元
赵阿平
2017 年12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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