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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Ma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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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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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16 年8 月22 日,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科技”或 “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 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金智科技聘请东吴证券担任其2016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 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 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于2016 年8 月22 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 《关于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吴证券承 接。
东吴证券作为金智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金智科技2017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金智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 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17 年度将与如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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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智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视讯”)、南京致益联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致益联”)、南京康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厚置业”)、 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教育”)以及上述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预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17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不超过11,700 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
合同签订 金额或预 计金额 |
截至披露 日已发生 金额 |
|||
| 关联交 易类别 |
上年发生 金额 |
|||||
| 关联人 | ||||||
| 向关联 人销售 产品、商 品 |
金智视讯 | 金智视讯委托本公司 代为采购部分设备 |
公司按照采 购金额加价 1%转售给金 智视讯 |
500 | 0.00 |
51.40 |
| 致益联 | 致益联委托本公司代 为采购部分设备 |
公司按照采 购金额加价 1%转售给致 益联 |
2,000 | 0.00 |
759.06 |
|
| 金智教育 | 金智教育委托本公司 代为采购部分设备 |
公司按照采 购金额加价 1%转售给金 智教育 |
300 | 0.00 |
0.00 |
|
| 小计 | 2,800 | 0.00 |
810.46 |
|||
| 向关联 人提供 劳务 |
金智视讯 | 公司受托为其提供生 产加工服务 |
市场公允价 格 |
300 | 1.62 |
42.48 |
| 康厚置业 | 康厚置业投资建设的 南京九间堂别墅项目 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建 设拟由公司控股子公 司金智信息为其提供 相关工程服务。 |
参照市场价 格水平由双 方共同约定 |
1,000 | 0.00 |
225.23 |
|
| 小计 | 1,300 | 1.62 |
267.71 |
|||
| 向关联 方采购 产品和 接受技 术服务 |
金智视讯 | 本公司在从事主营业 务时,根据需要向金智 视讯采购其研发的视 频监控产品并由其提 供相关服务。 |
参照市场价 格水平由双 方共同约定 |
4,000 | 109.48 |
2,206.75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致益联 | 公司在从事主营业务 时,根据需要将向致益 联采购有关联想、 DELL等设备。 |
参照市场价 格水平由双 方共同约定 |
3,000 | 0.00 |
206.24 |
|
|---|---|---|---|---|---|---|
| 金智教育 | 公司根据需要将承接 的高校信息化项目由 金智教育提供技术服 务 |
市场公允价 格 |
600 | 0.00 |
159.40 |
|
| 小计 | 7,600 | 109.48 |
2,572.39 |
|||
| 合计 | 11,700 | 111.10 |
3,650.56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 |
|||||||
|---|---|---|---|---|---|---|---|
| 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 金额差异 (%) |
|||||||
| 关联交 易类别 |
实际发生 金额 |
预计金 额 |
披露日期 及索引 |
||||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
| 向关联 人销售 产品、 商品 |
金智视讯 | 金智视讯委托本公司 代为采购部分设备 |
51.40 | 500 |
0.03% | -89.72% | 详见2016 年3月8日 刊登于《证 券时报》、 巨潮资讯 网的《金智 科技:关于 与关联方 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 的公告 》 (公告编 号: 2016-019) |
| 致益联 | 致益联委托本公司代 为采购部分设备 |
759.06 | 1,600 |
0.41% | -52.56% | ||
| 金智教育 | 金智教育委托本公司 代为采购部分设备 |
0.00 | 500 |
0 | -100.00% | ||
| 小计 | 810.46 | 2,600 |
0.44% | -68.83% | |||
| 向关联 人提供 劳务 |
金智视讯 | 公司受托为其提供生 产加工服务 |
42.48 | 500 |
0.02% | -91.50% | |
| 康厚置业 | 康厚置业投资建设的 南京九间堂别墅项目 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建 设拟由公司控股子公 司金智信息为其提供 相关工程服务。 |
225.23 | 2,000 |
0.12% | -88.74% | ||
| 小计 | 267.71 | 2,500 |
0.14% | -89.29% | |||
| 向关联 方采购 产品和 接受技 术服务 |
金智视讯 | 本公司在从事主营业 务时,根据需要向金 智视讯采购其研发的 视频监控产品并由其 提供相关服务。 |
2,206.75 | 4,000 |
1.71% | -44.83% | |
| 致益联 | 公司在从事主营业务 时,根据需要将向致 |
206.24 | 1,600 |
0.16% | -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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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联采购有关联想、 DELL 等设备。 公司根据需要将承接 的高校信息化项目由 金智教育 159.40 1,000 0.12% -84.06% 金智教育提供技术服 务 小计 2,572.39 6,600 1.99% -61.02% 2016 年度,公司与前述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金额均未超过预计金额,但与预计总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前述各关联方的主营业务模式为参与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众多项目的招投标,基于最终订单的实际需求,决定是否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有必要发生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难准确预计。公司 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从控制各项关联交 易的总规模方面进行考虑的。 公司董事会对2016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挥业务协同效应,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没 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金智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金智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安鹰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主营业务:视频监控产品开发和销售,软件产品开发和销售,工业自动化产 品开发和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金智集团同为金智视讯的控股股东,持有金智视讯45%的股 权;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贺安鹰先生兼任金智视讯执行董事,公司董事朱华 明先生兼任金智视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二)、(三)项规定,金智视讯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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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约能力分析
金智视讯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南京致益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致益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小异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金智集团同为致益联的控股股东,持有致益联10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二)项规定,致益联为 本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致益联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南京康厚置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康厚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小异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康厚置业为南京金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厦实业”)的全资子公司, 金厦实业持有康厚置业100%的股权;而金厦实业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金智 集团,金智集团持有金厦实业72.14%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10.1.3 条第(二)项规定,康厚置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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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厚置业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超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主营业务:教育软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信 息系统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 外)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金智集团持有金智教育26.5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徐兵先生 兼任金智教育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二)、 (三)项规定,金智教育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金智教育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盈利能力良好,支付能力较强,信 用等级为AAA 级。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7 年3 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联董事徐兵、 叶留金、贺安鹰、朱华明回避表决,董事张浩、独立董事李永盛、汪进元、赵阿 平表决同意。最终以非关联董事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智 科技关于2017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关于2017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16 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过预计金额, 但与预计总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前述各关联方的主营业务模 式为参与众多项目的招投标,基于最终订单的实际需求,决定是否有必要发生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难准确预计。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事前认可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 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尚待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更好地开展 主营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收入、 成本和利润不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执行此类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16 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过预计金额, 但与预计总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前述各关联方的主营业务模 式为参与众多项目的招投标,基于最终订单的实际需求,决定是否有必要发生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难准确预计。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待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为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相关交易严格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 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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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 _____ 周添 夏建阳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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