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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6
Dec 1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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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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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8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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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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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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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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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12 月16 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12 月15 日—2016 年12 月16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12 月15 日15:00 至2016 年12 月16 日15:00 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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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 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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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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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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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持人:董事长徐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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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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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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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12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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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35,921,984 股的 47.5246%(因公司首期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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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235,921,984股),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0,261,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49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11,859,4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69%。在审议议案5时, 参会股东中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徐兵等10名股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共持 有公司股份 100,065,200 股,应回避表决,实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有表决权人数为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2,055,86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110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695,6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529%。在审议 议案5时,参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中郭伟、向金淦、陈奇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共 持有公司股份 3,836,200股,应回避表决,实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人数为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1,859,48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6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批 准了以下议案:
1、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112,054,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5%; 反对股数 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5%;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28,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50%;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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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调整 稿)》,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112,054,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5%; 反对股数 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5%;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28,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50%;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调整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112,054,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5%; 反对股数 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5%;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28,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50%;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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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8
4、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二次调整稿)》,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112,054,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5%; 反对股数 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5%;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28,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50%;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1-4 所涉关联股东“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未参 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不存在需要对上述议 案进行回避表决的情形。
5、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金智集团签订<股份认购合 同之解除合同>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11,989,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7%; 反对股数 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3%;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92,7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76%;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徐兵等10名 股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实施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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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8
6、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 订增资扩股补充协议二>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112,054,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5%; 反对股数 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5%;弃权股 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28,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50%;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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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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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人:孙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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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见证律师:杭仁春、王新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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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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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 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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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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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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