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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1

Oct 1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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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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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1

证券代码: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 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1 年9 月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整改计划》。

自查发现,公司未在上市后6 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 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根据整改计划,公司应于2011 年10 月 31 日前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2011 年10 月12 日,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一旦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进入代 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时,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 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副主办券商。

至此,公司完成了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表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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