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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5
Apr 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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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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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科技”或“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智科技 股票代码:002090
信息披露义务人:
- 1、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智集团”)
通讯地址: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 号
2、葛宁、徐兵、冯伟江、叶留金、朱华明、丁小异、郭伟、贺安鹰 通讯地址: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5 年4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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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 称《准则15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智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智科技的股份。
4、本次股东持股变动行为无需获得政府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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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8 第六节 备查文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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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金智集团
公司名称: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 号
法定代表人:葛宁 注册资本:10,500 万元
注册号码:32012100005439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与管理、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企业收购与兼并及 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公司管理咨询服务。现公司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与 管理、风险投资 、实业投资;企业收购与兼并;工业自动化、智能化系统工程及相 关产品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服务;工业 信息技术设计、开发和服务;水果的种植、初加工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注:不从事与金智科技相竞争的业务。)
经营期限:2005 年4 月21 日至2025 年4 月21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20121771298773
主要股东情况:
| : | ||
|---|---|---|
| 姓 名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葛宁 | 1,954.05 | 18.61 |
| 徐兵 | 962.85 | 9.17 |
| 冯伟江 | 962.85 | 9.17 |
| 叶留金 | 962.85 | 9.17 |
| 朱华明 | 874.65 | 8.33 |
| 向金凎 | 874.65 | 8.33 |
| 郭伟 | 874.65 | 8.33 |
| 陈奇 | 574.35 | 5.47 |
| 丁小异 | 401.10 | 3.82 |
| 贺安鹰 | 349.65 | 3.33 |
| 郭超 | 330.75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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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云松 | 383.25 | 3.65 |
|---|---|---|
| 陈钢 | 330.75 | 3.15 |
| 刘同舟 | 244.65 | 2.33 |
| 金铁 | 244.65 | 2.33 |
| 郭家银 | 174.30 | 1.66 |
| 合 计 | 10,500.00 | 100.00 |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 号(211100)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有无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 |
|||||
|---|---|---|---|---|---|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在金智科技任职 | |
| 葛宁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无 | 董事 |
| 徐兵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无 | 董事长 |
| 冯伟江 | 男 | 董事 | 中国 | 无 | 董事、总经理 |
| 叶留金 | 男 | 董事 | 中国 | 无 | 董事、常务副总经 理 |
| 丁小异 | 男 | 董事 | 中国 | 无 | 董事、内部审计负 责人 |
| 郭伟 | 男 | 监事 | 中国 | 无 | 电力自动化业务 常务副总经理 |
2、 葛宁、徐兵、冯伟江、叶留金、丁小异、郭伟,其基本情况如前所述;朱华
明、贺安鹰的基本情况如下:
| 有无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
|---|---|---|---|---|
| 姓名 | 性别 | 在金智科技任职 | 国籍 | |
| 朱华明 | 男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无 |
| 贺安鹰 | 男 | 董事、执行副总经 理 |
中国 | 无 |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及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以葛宁为代表的公司管理层(主要包括在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葛宁、徐兵、冯伟江、叶留金、朱华明、丁小异、 郭伟和贺安鹰共8 名自然人,上述自然人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金智集团69.93% 的股权,通过金智集团控制本公司,同时还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票。截止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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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 月31 日,其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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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的规定,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主要为补充其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二、持股计划
1、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其继续减少其在金智科技中拥有 权益股份的可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金智科技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化,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
2、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冯伟江、叶留金、郭伟、贺安鹰可能 会因金智科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其在金智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2014 年1 月7 日,金智科技前次公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信 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金智科技权益的股份共计12,035.84 万股,占公司当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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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20,400 万股的59.00%;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金智科技权益的股份共计11,065.8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787.75 万股 的53.23%。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77%,权益变动具体 方式如下:
1、2014 年8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冯伟江、叶留金、贺安鹰、郭伟作为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达到公司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分别对其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17.50 万份、16.25 万份、16.25 万份、 15 万份进行行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因此增加65 万股,增加 比例为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前总股本20,400 万股的0.32%;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公司权益的股份共计12,100.84 万股,占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前总股本20,400 万 股的59.32%。
2、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期权共计387.75 万份均已行权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787.75 万股,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12,100.8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稀 释为58.21%,较此前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减少1.11%。
3、2015 年2 月26 日—2015 年3 月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冯伟江、叶留 金、贺安鹰、郭伟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份20 万股、 20 万股、20 万股、15 万股,成交均价为16.80 元/股—17.35 元/股,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因此减少75 万股,减少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0.36%; 信息披露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共计12,025.8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5%。
4、2015 年4 月17 日,信息披露人中金智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960 万股,成交均价为24.67 元/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公司权益的股份因此减少960 万股,减少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4.62%;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共计11,065.8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3%。
5、截止本权益报告书签署日,葛宁、徐兵、朱华明、丁小异在此期间所持 金智科技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较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披露后,其持有本公司 权益的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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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 金智集团 | 96,923,800 | 47.51% | 87,323,800 | 42.01% |
| 葛宁 | 7,444,800 | 3.65% | 7,444,800 | 3.58% |
| 徐兵 | 1,000,000 | 0.49% | 1,000,000 | 0.48% |
| 冯伟江 | 3,535,800 | 1.73% | 3,510,800 | 1.69% |
| 叶留金 | 3,914,500 | 1.92% | 3,877,000 | 1.87% |
| 朱华明 | 2,423,600 | 1.19% | 2,423,600 | 1.17% |
| 丁小异 | 1,273,600 | 0.62% | 1,273,600 | 0.61% |
| 郭伟 | 2,055,600 | 1.01% | 2,055,600 | 0.99% |
| 贺安鹰 | 1,786,700 | 0.88% | 1,749,200 | 0.84% |
| 合计 | 120,358,400 | 59.00% | 110,658,400 | 53.23% |
注:1、金智集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732.38 万股,其中6,550 万股被质押冻结; 2、葛宁、徐兵、冯伟江、叶留金、丁小异、郭伟、贺安鹰所直接持有持股份中分别有 640 万股、100 万股、300 万股、293.5874 万股、90 万股、50 万股、130 万股被质押冻结。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 (2015 年4 月20 日)前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金智科技 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曾做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
1、2006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信息披露人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2014 年1 月2 日,信息披露人承诺:在金智集团(原南京金智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购回其2013 年1 月16 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约定式购回 交易的1,000 万股股份操作后后的12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信息披露人的减持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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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截止本权益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名称(签章):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然人)姓名:葛宁、徐兵、冯伟江、叶留金、朱华明、
丁小异、郭伟、贺安鹰
签字:
签署日期:2015 年4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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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 金智集团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葛宁、徐兵、冯伟江、叶留金、朱华明、丁小异、郭伟、贺安鹰的身份
证复印件。
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
电话:025-52762205 联系人: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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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南京市 |
| 股票简称 | 金智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09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 葛宁、徐兵、冯伟江、叶留金、朱华 明、丁小异、郭伟、贺安鹰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南京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公司股本因实施股权激励增加,相应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120,358,400股 持股比例:59.0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110,658,400股 持股比例:53.23% 变动数量:9,700,000股 变动比例:5.77%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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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减持时是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名称(签章):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葛宁、徐兵、冯伟江、叶留金、朱华明、丁小异、
郭伟、贺安鹰
签字 :
日期:2015 年4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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