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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Nov 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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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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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2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建信基金签订《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作为确定的发行对象,拟 认购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低于 20,000 万元。为此,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与建信基金签订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签署了《江 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目 前,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公司拟与建信基金签订《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二》(以下简称“补充合 同二”)。该事项已经2016 年11 月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补充合同二主要内容如下:
一、特别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次补充合同使用的简称、相关定义及合同相应内容,仍与《股 份认购合同》、《补充合同一》中约定保持一致。
二、违约责任
l、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 若 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所引起的经 济损失与法律责任,违约方须承担责任,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双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发行人董事会通过; 或 /和股东大会通过;或/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不构成违约,任何一方不 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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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2
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 不可 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 并在事件发生后15 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协议义 务以及需要 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待续30 日以上,协议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 的形式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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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建信基金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期履行认购义务,每延期一日,建信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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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未缴纳认购款部分的万分之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如果建信基金逾期支付认购款超过十日则视为建信基金放弃缴纳,公司有权随 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股份认购合同》,且建信基金应按照未缴纳认购款部分的 百分之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如建信基金因未按期履行认购义务而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且实际损失高于约 定的违约金,建信基金需对公司未弥补实际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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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合同一》的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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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补充合同作为《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合同一》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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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合同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出现本补充合同的内容 与《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合同一》中约定不一致的情形,则应以本补充合同的约 定为准。
- 3、本补充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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