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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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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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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有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2018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8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措施对公 司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与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适应。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以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相关陈述真实、 准确、完整。
三、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 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2018-2020 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待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董事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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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董事(包括独立 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和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不是失信执行人。
同意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独立 董事的议案》提交至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具备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六、关于公司2018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2018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
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符合 业绩考核要求。
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2019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18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过预计金额, 但与预计总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前述各关联方的主营业务模 式为参与众多项目的招投标,基于最终订单的实际需求,决定是否有必要发生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较难准确预计。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事前认可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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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尚待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八、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金融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5 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金融产品投资。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金融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闲置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且,公司投资的产品品种仅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金 融产品,风险较低,对此,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该议案尚待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 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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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永盛
汪进元
张洪发
签署时间: 2019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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