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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Jul 10, 2013
54148_rns_2013-07-10_e049365a-479a-4326-b6e0-6031ce7ded9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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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权激 励有关备忘录1、2、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 见如下:
1、董事会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3年7月10日,该授予日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 及《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符合《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 象的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对象相符。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3年7月10日,并同 意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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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发 李永盛
签署时间: 2013 年7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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