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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Aug 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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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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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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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2-2014 年)

自2006年12月上市以来,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保障了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与稳定性。为完善和健全分 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江苏证 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

〔2012〕276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业绩、现 金流量、财务状况、业务开展状况和发展前景及其他等重要因素,拟定公司 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 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致力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 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未来三年(2012—2014 年)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 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 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 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2012-2014 年),公司原则上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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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

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 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母公司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未来三年(2012-2014 年)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 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符合企业的经营状况的前 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未来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盈利情 况、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将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 立董事和公司监事的意见。

五、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 1、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大业务规模,满

  • 足公司日常经营现金使用。

2、投入能够为股东带来稳定回报的项目,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使股东资产 保值增值,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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