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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com System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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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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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江苏金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 尽职调查,对金智科技2016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金智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 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 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 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与金智教育、金智视讯、智益联、康厚置业同受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智集团”)控制,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预计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与前述关联方将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1,7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5 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524.31 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 | ||||
| 关联人(含其控 股子公司) |
合同签订金额 或预计金额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占同类业务比 例 |
|||
| 发生金额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金智教育 | 500 | 247.86 |
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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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 商品 | 金智视讯 | 500 | 7.40 |
0.01% |
|---|---|---|---|---|
| 致益联 | 1,600 | 553.75 |
0.48% | |
| 小计 | 2,600 | 809.01 |
0.70%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金智视讯 | 500 | 0.63 |
0.01% |
| 康厚置业 | 2,000 | 231.37 |
3.05% | |
| 小计 | 2,500 | 232.00 |
3.06% | |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和接受技术服务 |
金智教育 | 1,000 | 977.25 |
0.94% |
| 金智视讯 | 4,000 | 1,918.92 |
1.85% | |
| 致益联 | 1,600 | 587.13 |
0.56% | |
| 小计 | 6,600 | 3,483.30 |
3.35% | |
| 合计 | 11,700 | 4,524.31 |
-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未发生上述各类关联交易。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超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主营业务:教育软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信 息系统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 外)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2、与金智科技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金智集团同为金智教育的控股股东,持有金智教育44.29%的 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二)项规定,金 智教育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金智教育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盈利能力良好,支付能力较强,信 用等级为AAA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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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二)南京金智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金智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安鹰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主营业务:视频监控产品开发和销售,软件产品开发和销售,工业自动化产 品开发和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
2、与金智科技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金智集团同为金智视讯的控股股东,持有金智视讯45%的股 权;金智科技持有金智视讯30%的股权;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华明持有金智视讯10% 的股权;公司关联股东向金凎持有金智视讯7.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二)、(三)项规定,金智视讯为金智科技的 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金智视讯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南京致益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致益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吕云松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
2、与金智科技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金智集团同为致益联的控股股东,持有致益联70.81%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二)项规定,致益联为 金智科技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致益联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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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京康厚置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康厚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小异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与金智科技的关联关系
康厚置业为南京金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厦实业”)的全资子公司, 金厦实业持有康厚置业100%的股权;而金厦实业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金智 集团,金智集团持有金厦实业72.14%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10.1.3 条第(二)项规定,康厚置业为金智科技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康厚置业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6年3月5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联董事徐兵、葛宁、 冯伟江、叶留金、丁小异、贺安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陈枫、张洪发、李永盛表 决同意。最终以非关联董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智科技2016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2016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事前认可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 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尚待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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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更好地开展 主营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的经营收入、 成本和利润不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执行此类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为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相关交易严格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 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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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 _____ 杨洋 袁成栋
保荐机构公章: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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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