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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mate AGM Information 2022

May 3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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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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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程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一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 ) 本公司一一○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董 事會編造完成,其中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洪茂益及鄭清標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併同營業報告書送 請監察人查核竣事,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在案。

    • (二) 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請參 閱附件一及附件三(第910頁、第1230頁)。

決 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 ) 本公司一一○年度經調整後未分配盈餘計新台幣80,146,218元, 加計一一○年度稅後純益新台幣364,705,635元;並提撥10%法定 盈餘公積35,480,077元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3,322,547元後,合計 一一○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412,694,323元。

    • (二) 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253,886,315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 3.5元,現金配發計算至元為止,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列入公司 之其他收入。俟本次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 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 (三) 如嗣後本公司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份數量、因買回本公司股份、 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或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等 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其股東配息率因此而發生變動時, 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 決 議:

討論事項

  •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 ) 配合法規修訂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擬修訂「公司章程」 部分條文。

  • (二)「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四(第 31~33 頁)。

  • 決 議: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 ) 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考量實務需求,擬修訂「董事及 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

  • (二)「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五(第 34~35 頁) 。

決 議:

  •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 ) 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考量實務需求,擬修訂本公司「股 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 (二) 「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六(第 36 頁) 。
  • 決 議:

第四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 ) 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考量實務需求,擬修訂本公司「取 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 (二)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七(第 37~44 頁)。
  • 決 議:

  • 第五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 ) 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考量實務需求,擬修訂本公司「資 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 (二)「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八(第 45 ~46 頁)。

決 議:

第六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 ) 配合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考量實務需求,擬修訂本公司「背 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 (二)「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九(第 47~48 。

    • 頁)

決 議:

  • 第七案 董事會提 案 由: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 ) 本公司擬將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之資本公積中提撥 72,538,947 元,按發放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 每股配發現金 1 元,現金配發計算至元為止,未滿一元之畸零 款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 (二) 如嗣後本公司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份數量、因買回本公司股份、 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或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其股東發放現金比率因此而發 生變動時,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 (三) 本案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發放現金基準日、發放 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決 議:

選舉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改選董事案,提請 選舉。

  • 說 明:( ) 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及監察人於 111 年 5 月 23 日任期屆滿,依 規定將於本年度股東常會全面改選。本公司擬依證交法規定設 置審計委員會,依法不再設置監察人,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 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本公司於章程修訂後,將改 。

  • 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代替監察人職責

    • (二) 依公司法第 195 條規定,提請於今年股東常會改選本公司第十 二屆董事。本屆應選出董事九席(其中含獨立董事三席),任期自 111 年 5 月 27 日起至 114 年 5 月 26 日止,任期三年,連選得連 任。依公司法第 192 之 1 條及章程之規定,本屆董事選舉採候 。

    • 選人提名制

  • (三) 第十二屆董事候選人名單請參閱附件十(第 49~51 頁)

  • 選舉結果:

其他議案

  •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 ) 依據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 。

  • 範圍內之行為,應經股東會同意 據此,為使本公司董事因實 際需要,並借助其相關專才與經驗,擬解除第十二屆新任董事 及其代表人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內相同事業之競業行為。

  • (二) 有關本屆提名董事及其代表人擬於當選後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 競業禁止限制之明細,請參閱附件十一(第 52~53 頁)。

決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