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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mate — AGM Information 2017
May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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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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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六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 時間:中華民國一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 地點: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11之2號9樓(本公司員工教育訓練室)
- 出席: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之股份計 46,521,690 股,估本公司已 發行股份 60, 181, 447 股之 77, 30%。
- 出席董事:邑融(股)公司-呂谷清董事長、葉慶發董事、李承達董事、洪明 洲獨立董事,實際出席率為66.67%。
出席監察人:何如祥。
主席:董事長 呂谷清
記錄:潘芳昇
宣佈開會:出席股東代表股份數已達法定股數,主席宣佈開會。
主席致詞:(略)
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
$\mathbb{R}^+$
- 案 由:一〇五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鑒核。
- 明: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10-11頁(附錄一)。 說.
第二案
- 由:一〇五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敬請 鑒核。 案
- 明:一〇五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12頁(附錄二)。 說.
- 案 由:一〇五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敬請 鑒核。
- 說 明: (一)擬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 針對本公司105年度員工及董監 酬勞分配情形提股東常會報告。
- (二)本公司105年度稅前純益未扣除董監酬勞及員工酬勞為新台 幣238,337,934元,依公司章程規定,應提撥5%至15%為員工 酬勞分派基準並經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 為本公司正職人員及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次提 列8.52%共計新台幣20,316,617元作為員工酬勞分配金額。
- (三)本公司105年度稅前純益未扣除董監酬勞及員工酬勞為新台 幣238.337.934元,依公司章程規定,應提撥不高於2%為董監 酬勞分派基準,本次提列1.02%共計新台幣2,426,157元作為 董監酬勞分配金額。
(四)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同意通過在案並依決議情 形辦理。
- 二、承認事項
- 第一案
- 案 由:一〇五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明:(一)本公司一〇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資產負 說 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公司董 事會編造完竣。其中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經勤業眾信聯合會 計師事務所鄭旭然會計師及陳麗琦會計師共同杳核簽證竣 事,併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案送請監察人查核完畢。
- (二)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 本手冊第10~11頁(附錄一)、第13~34頁(附錄三)。
- (三)敬請 承認。
- 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46,521,691權(其中電子投票行 決 使表決權數230,850權);贊成46,514,072權(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 決權數223,232權),反對1,577權(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 1,577權),無效票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6,042權(其中電子 投票行使表決權數6,041權),贊成比率99.98%,本案照案通過。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一〇五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期初未分配盈餘
說. 明: (一)本公司一〇五年度經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計新台幣 $20,948,739$ 元,加計一〇五年度稅後純益新台幣 184, 347, 873元;並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18, 434, 787元後, 合計一○五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186,861,825元。一 ○五年度盈餘分配表如下:
| 融程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 |
|---|---|
| 一〇五年度盈餘分配表 | |
單位:新台幣元 23,168,586
| 減: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 | (2,219,847) |
|---|---|
| 於保留盈餘 | |
|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 20,948,739 |
| 一〇五年度稅後純益 | 184, 347, 873 |
| 減:提列一○五年度法定盈餘公積 (10%) | (18, 434, 787) |
| 可供分配盈餘 | 186,861,825 |
| 減:分配項目: | |
|---|---|
| 現金股利 (每股3.0元) | 180,544,341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6,317,484 |
| 期初股數 | 60,181,447 |
| 分配後股數 | 60,181,447 |
| 一〇五年度未分配盈餘 | 0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10%稅 | 0 |

- (二)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80,544,341元,每股配發現金股 利3元,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列入公 司之其他收入。俟本次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 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官。
- (三)如嗣後本公司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份數量、因買回本公司股 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或可轉換公司 債轉換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其股東配息率因此而 發生變動時,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四)敬請 承認。
- 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46,521,691權(其中電子投票行 決 使表決權數230,850權);贊成46,514,097權(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 決權數223,257權),反對1,552權(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 1,552權),無效票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6,042權(其中電子 投票行使表決權數6,041權),贊成比率99.98%,本案照案通過。
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
- 明: (一)配合主管機關發佈之我國公司治理藍圖, 擴大實施電子投票 說. 及保護股東權益之政策;預計將於一〇七年度起針對上市櫃 公司股東會議案決議事項;全面實施電子投票方式進行,為 因應其相關制度修正與配合公司法第192條之1有關董監事 候選人應採提名制度規定,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 (二)因應公司歷年股本增加,擬依實務需求修訂增加有關員工認 股權證發行單位數,以符現況。
- (三)有關「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及修訂前之「公司章
程」請參閱本手冊第35~36頁(附錄四)及第37-40頁(附錄 五)。
(四)敬請 計論。
決 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46,521,691權(其中電子投票行 使表決權數230,850權);贊成46,514,024權(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 決權數223,184權),反對1,625權(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 1,625權),無效票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6,042權(其中電子 投票行使表決權數6,041權),贊成比率99.98%,本案照案通過。
第二案
$\sim$
$-\frac{3}{4}$
董事會提
- 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管理辦法」案,提請 討論。 案
- 說. 明: (一)為配合主管機關並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2月9日金 管證發字第10600012965號函辦理,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 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管理辦法」相關條文內容。
- (二)有關「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管理辦法」修訂前後對照表 及修訂前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管理辦法」請參閱本 手冊第41-44頁(附錄六)及第45-60頁(附錄七)。
- (三)敬請 討論。
- 議: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46,521,691權(其中電子投票行 決 使表決權數230,850權);贊成46,511,824權(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 決權數220,984權),反對3,825權(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 3,825權),無效票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6,042權(其中電子 投票行使表決權數6,041權),贊成比率99.97%,本案照案通過。
第三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本公司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滿足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並 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與便利性,擬採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 資發行普通股,預計私募普通股不超過15,000仟股,每股面 額10元。
-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私募相關說明事項如下: 1. 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1)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 係依定價日前一、三或 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
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 後之股價,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 (2) 實際私募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 情形及市場狀況,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七成訂之。
- (3) 實際定價日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 情形決定之。
- (4) 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現行法令規定辦理, 參考本公 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最近股價;並考量私慕有價 證券於交付日起三年內有轉讓之限制而訂,應有其合 理性。按法今規定,已委請獨立專家郭宗霖會計師就 本次私募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出具意見書。「獨立專家 合理性意見書」請參閱本手冊第61-69頁(附錄八)。
-
- 私募對象之選擇方式與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 (1) 私募對象之選擇方式與目的: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 6相關規定辦理;應募對象之選擇條件如下:
- A. 特定人本身之營運績效, 如最近年度營收與獲利均優 於本公司。
- B. 特定人具有產品、技術、品牌或市場通路優勢,可協 助本公司降低成本、改良品質、擴大營運規模及提升 營運績效,且以符合主管機關各項規定之策略性投資 人為限,排除純財務性投資人。
- (2) 必要性:為達成本公司未來獲利成長及提升競爭力, 引進可協助本公司擴大營運規模及提升營運績效與股 東權益之策略性投資人,為本公司長期發展之必要策 略。
- (3) 預計效益:預期可強化公司競爭力並提升營運績效, 有利於整體股東權益。
- (4) 截至目前, 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
-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sim$
$\sim 1$
- (1) 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 性,以利達成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目的,且私募有價 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 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股權關係,故擬採私募方式募集 資金。
- (2) 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5,000 仟股(含), 自股東會
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預計採1~2次辦理之。
- (3) 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募集資金將用以 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或其他因應公司長期營運發展 資金之需求;預計可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競 爭力並提升營運績效,有利於股東權益。
-
- 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 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私募之普通股於交 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 象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 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取具台灣證券交易所核發符合上市標 準之同意函,並據以向主管機關完成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審 核程序後,始得提出上市交易申請。
-
-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 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預計達成效 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或未來如遇法令變更或經主 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本案需要而須修正時,於不違反本 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 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
- (三) 敬請 討論。
$\kappa \in \mathbb{R}^+$ , $\kappa$
- 席:本公司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民國 主 106年4月28證保法字第1060000922號函要求針對本次私募案補充 說明如下:
- 説 明:針對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對本公司預訂在股東常會 提出私募發行普通股案提出說明。
(一) 辦理私募以募集資金之必要性與合理性。
1、辦理私募之必要性
本公司專注研發工業電腦之強固型系統解決方案,包 括強固型液晶螢幕、工業電腦和手持式裝置,產品廣泛應 用於物聯網、倉庫物流、車檢車載、交通運輸、化學製藥 等利基產業。隨著物聯網與工業4.0的需求持續擴大,工 業電腦產業迎來多樣化的成長動能;無論是交通運輸、城 市建設、智慧家庭與零售物流等,甚至農業、醫療,都是 相關廠商全力發展的領域。根據市場產業研究機構 IDC 研 究,2014年全球物聯網的市值達6,558億美元,未來隨著 愈來愈多的裝置與物件可以連接網路,相關服務可望大幅 成長,至2020年物聯網全球市場價值將可達1.7兆美元, 年複合成長率達16.9%。因此各家工業電腦廠商無不摩拳
擦掌投入人力與資金進行產品研發、擴大市場通路,其至 透過投資、購併來進行策略聯盟,以利在未來商機看好的 工業電腦產業中佔有一席之地。
如前所述,因應物聯網與工業4.0需求成長,產業內 廠商策略聯盟實為大勢所趨,為掌握商機、穩固市場地位 及強化競爭力,本公司考量產業趨勢與引進策略伙伴可產 生之綜效,並考量私募之時效性與便利性,故擬辦理私募 發行普通股引進策略伙伴,以推升公司之營收獲利成長動 能。
由於本公司為獲利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 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3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最近年度 為稅後純益且無累積虧損,因此得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係 全部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因此,本公司希望藉由策略性投 資人之生產技術或品牌知名度及市場通路,以提升本公司 製造品質與降低成本,透過雙方合作亦可拓展海外市佔及 品牌佈局等擴大營運規模及提升營運績效,期能在產品技 術或品牌市場等面向創造綜效。本公司本次引進策略性投 資人後,預期將帶動未來營運動能,為因應未來營運成長 所需之資金需求,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可自由轉讓之 規定亦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 關係,因此本次採私募方式辦理發行普通股募集資金實有 其必要性。
2、辦理私募之合理性
$\sim$ $\sim$
本次私募之發行價格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七成,已 委請獨立專家郭宗霖會計師就本次私募訂價之依據及合 理性出具意見書,係依據現行法令規定辦理,符合相關法 令規定。若以106年4月13日為訂價日,本公司普通股 參考價格為 57.13元,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七成訂價,亦 即每股私募價格為39.99元,在私募普通股股數15.000 仟股額度內,預計私募募集金額為599.850仟元。以本公 司目前銀行借款利率1.7%估算,預計每年度可節省約 10,197仟元之利息支出,其效益尚屬合理。
本公司為求突破與轉型,擬借助外部策略性投資人, 期能藉由產業垂直整合、水平整合或共同研究或開發產 品、市場等各種方式,來協助本公司降低成本、改良品 質、擴大市場通路,產生在產品技術或品牌市場等面向之 相關綜效,以擴大營運規模及提升營運績效,提升整體股 東權益。因此本公司董事會擇定本次私募案之應募人條件 為其營運績效優於本公司,以及具有產品、技術、品牌或 市場通路優勢,有助於本公司降低成本、改良品質、攜大 營運規模及提升營運績效。
$\sim$
本次私募普通股除了可以取得穩定之長期資金並維 持財務彈性外,與公開募集比較,由於私募發行之股份有 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可確保本公司與上述應募 之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將有助強化公司競爭 力並提升營運績效,有利於整體股東權益。
綜上所述,本公司本次私募普通股之資金用途及預計 效益、私募價格訂定方式及應募人之選擇方式等應具其合 理性。
- (二)關於經營權已發生重大變動詳見證券承銷商出具之意見 書。
- (三)本次擬就普通股以不超過15,000仟股額度內辦理私募, 然前揭私募額度逾貴公司實收資本額 24.92%以上,請審慎 評估私募之目的、對經營權之影響(應就本次私募股份所 佔股權比例、應募人特性、辦理私募之目的等原因綜合考 量)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如評估私募後可能造成經營權 重大變動,應洽請證券承銷商對私募造成經營權移轉之合 理性及必要性出具詳細且具體之評估意見。
回覆投保中心說明如下:因應產業趨勢,為強化本公 司長期競爭力並提升營運績效,本公司擬辦理私募引進策 略投資人,私募對象擬洽定之應募人將以具有產品、技 術、品牌或市場通路優勢,預期可協助本公司降低成本、 改良品質、擴大營運規模及提升營運績效,若本次私募普 通股以不超過15,000仟股,若全數募足以目前實收股本 計算,預計增資後股本為751,814仟元,稀釋股本比率為 19.95%,預計各應募人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將低於20%, 對本公司經營權並無發生重大變動之虞,且引進策略性投 資人後亦可強化公司競爭力並提升營運績效,對本公司股 東權益影響實屬正面。關於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評估請詳 見證券承銷商出具之意見書。
- (四)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1規定,關於公司法第209 條第1項之決議事項,應於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 內容。為保障股東權益,請就本次股東會說明「解除新任 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增述讓董事擔任何公司之何職 務,及該等公司之主要營業內容,俾利全體股東瞭解。 回覆投保中心說明如下:
- 1、本公司於106年3月7日董事會通過補選獨立董事案、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並在股東會召集事由 也明列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案及其他議案-解除新
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2、經106年3月20日起至106年3月30日止本公司受理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之提名名單,經查並無公司法第 209 條第1 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 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 其許可之情事。
- 3、為讓全體股東瞭解本次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之限制案」,在股東會討論此案時由主席說明本次新選 任之獨立董事是否與本公司有競業之行為,若無則本案 將不予討論表決。
- 主 席:本公司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民國 106年5月3日證保法字第1060000931號函,要求針對本次私募案補 充說明如下:
- 説 明:針對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對本公司私募發行普通股 每股價格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提出說明。
- (一)會計師在同業之選案標準會計師同業之選案標準主係與融 程電充分討論公司之主要產品、競爭對手、經營效率、產業 地位、資本規模、營運狀況及財務結構等全盤考量後所選出 之樣本。
融程電及同業之上市或上櫃資本規模、營運狀況及財務結構等彙總如下:
| 公司 | 上市 | 普通股股本 | 營業收入淨額 | 合併總損益 | 歸屬母公司 | 每股盈餘 | 每股淨值 | 長期資金 |
|---|---|---|---|---|---|---|---|---|
| 上櫃 | (仟元) | (仟元) | (仟元) | 淨利(仟元) | (元) | (元) | 適合率 | |
| 6105 瑞傳 | 上櫃 | 1,027,049 | 5, 524, 950 | 282, 237 | 282, 571 | 2.81 | 38.17 | 229.85 |
| 8234 新漢 | 上櫃 | 1, 407, 715 | 6, 105, 610 | 223, 108 | 226, 307 | 1.61 | 17.27 | 185.54 |
| 3088 艾訊 | 上櫃 | 790, 310 | 4, 707, 109 | 374, 808 | 360, 023 | 4.56 | 22.08 | 472.24 |
| 3479 安勤 | 上櫃 | 693, 032 | 5,056,306 | 325, 325 | 323, 864 | 4.74 | 29.42 | 362.01 |
| 3416 融程電 | 上市 | 601, 815 | 1, 346, 687 | 184, 348 | 184, 348 | 3.06 | 26.94 | 317.19 |
| 2397 友通 | 上市 | 1, 148, 399 | 3, 823, 718 | 526, 648 | 526, 648 | 4.59 | 28.00 | 537.27 |
| 3022 威強電 | 上市 | 3, 283, 144 | 7, 643, 637 | 1, 367, 270 | 1, 367, 270 | 4.16 | 24.12 | 627.34 |
上述資料來源為105年度:公開資訊觀測站、年報及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 $(TEJ)$
- 1、台灣公司在上市或上櫃之交易方式、本益比及股價淨值比, 相同產業間差異不大,故同業之選案標準係將上市及上櫃 公司全數納入考量,以將最適之可比較樣本全數納入以求 客觀,尚屬合理。
- 2、融程電之主要經營項目為嵌入式系統模組、工業用液晶顯 示應用模組、強固手持設備之設計、研發與製造,屬電腦 及週邊設備業,一般稱之為「工業電腦」產業。報告中將 各可比較樣本公司之產業概況說明彙整於第6頁。由於工業 電腦產業之產品大多係屬少量多樣之特殊型產品,各公司
間沒有絕對相似之產品組合,故在選樣時與融程電充分討 論並考量同產業間公司之主要產品及競爭力,將最具產業 地位比較性之公司納入可比較樣本,尚屬合理。
- 3、從資本規模來看,融程電之股本為601.815仟元,符合上 市規範。每股淨值則為26.94元,落於可比較樣本每股淨 值17.27元~38.17元間,尚屬合理。
- 4、從營運狀況來看,融程電之每股盈餘為3.06元,落於可比 較樣本每股盈餘1.61元~4.74元間,尚屬合理。
- 5、從財務結構來看,融程電長期資金適合率為317.19,落於 可比較樣本長期資金適合率185.54~627.34間。本案融程 電之私募資金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或其他因應公 司長期營運之資金需求,擬於15,000,000 股額度內辦理 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強化長期發展資金,尚屬合理。 綜合上述,可比較樣本之選擇均將上市或上櫃、主要產品、 競爭對手、經營效率、產業地位、資本規模、營運狀況及 財務結構等綜合考量,尚屬合理。
(二) 會計師在流動性折價之調整比率
$\sim$
1、本案擬發行之普通股股票,其應募人及購買人除符合證 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 款、第五款及第六款者,得自由轉讓本私募案普通股 股票外,其餘應募人及購買人所持有本私募案普通股 股票,自交付日起未滿三年者,不得賣出。所私募之普 通股股票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屆滿後,尚 需符合台灣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並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完成補辦公開發行程序 後,方得申請股票上市流通買賣。因此本私募案之普通 股股票流通轉讓性差,預期應募人及購買人將要求必要 之流動性貼水補償,而本私募案私募價格係考量私募 股票流動性不佳之風險而給予折價,已於報告第4頁加 以說明。因此實務上,應考量流動性問題並予以折價, 即所謂缺乏市場性折價 (Lack Of Marketabilitv Discount, LOMD), 國內實務一般缺乏市場性折價採用 10~30%折價,若私募係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將會給 予較高的折價,而美國稅務法庭亦採用30%折價。本案 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融程電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擬 於15,000,000股額度內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 股,本案融程電之私募資金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轉投 資或其他因應公司長期營運之資金需求,並以策略性投
資人為限,因此給予必要之流動性貼水補償,採用30% 折價,尚屬合理。
- 2、公司股票價值之評估方法眾多,諸如成本法、現金流量 折現法 (以選定之折現率,將標的公司未來營運所產生 之現金流量折算成現值,以決定其公司價值)及市場比 較法(以類似公司之交易價格換算為價值乘數,再配 合標的公司之財務狀況,取得可供參考的股票價值區 間)等。基於行業特性考量,本案較不適用成本法進行 衡量;另因現金流量折現法涉及多項假設參數設定,不 確定性較高。故本案乃採用市場法中之可類比上 市上 櫃公司法,評估方法之採用,已於報告第5頁加以敘明。 在可類比上市上櫃公司法中,又為避免單採一種計算方 法造成偏誤,故本案同時 採用本益比及股價淨值比加 以評估。融程電本係穩健經營之公司,為避免過多專 家參數影響估價之公允性,故本案以可驗證程度最高之 可類比上市上櫃公司法,並同時採用本益比及股價淨值 比加以評估。本次融程 電擬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七成 訂價,亦即不低於39.99(除息前)及37.89元(除息 後)元訂價,因落於本益比法所推估之36.02至63.83元 之間,亦落於股價淨值法所推估之27.75至72.47元之 間,尚屬合理。
- 議:本公司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46,521,691權(其中電子 決 投票行使表決權數230,850權);贊成46,511,822權(其中電子投票 行使表決權數220,982權),反對3,827權(其中電子投票行使表決 權數3,827權),無效票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6,042權(其中 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數6,041權),贊成比率99.97%,本案照案通 過。
四、選舉事項
第一案
$\mathcal{L}_{\mathbf{a}}^{-1}\mathbf{b}$ .
董事會提
- 由:補選獨立董事案,提請 選舉。 案
- 明:(一)本公司獨立董事王耀興先生辭任,依董事會決議補選獨立董 說 事一席。
- (二)依據本公司「公司章程」及「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之規 定,進行補選相關事宜,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 (三)新任獨立董事之任期係補足原任獨立董事任期,自一〇六年 五月二十六日起至一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止。
- (四)獨立董事候選人其資格條件,業經本公司第十屆第六次董事 會審查通過,本次選舉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如下:
融程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持股1%股東提名)
| 姓名 | 學歷 | 主要經歷 | 現 職 |
持有 股數 |
|---|---|---|---|---|
| 謝發達 | 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系畢業 |
駐新加坡代表處代表 駐瑞士代表處代表 經濟部常務次長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經濟部主任秘書 經濟部國際合作處處長 國際貿易局第三組組長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經濟組組長 |
無 |
(五)敬請 選舉。
選舉結果:
$\sim 10^{10}$
| 身分證字號 | ю | 得票權數 | 備 | 註 | |
|---|---|---|---|---|---|
| B100772XXX | 謝發達 | 46, 488, 747 | 當選獨立董事 |
五、其他議案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 說 明:(一)依據公司法第二〇九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 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經股東會同意。據此,為使本公司 董事因實際需要,並借助其相關專才與經驗,擬解除新任董 事從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內相同事業之競業行為。 (二)敬請 討論。
- 決 議:由於本次新任獨立董事截至提案時並無兼任其他公司屬於本公司 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故本案經主席裁示不予討論。
六、臨時動議:無
七、散會:同日上午九時四十六分,主席宣佈散會。

記錄:潘芳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