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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sun Science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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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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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作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在 2020 年度尽职 尽责, 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的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咏梅女士、独立董事李田先生和董 事徐卫龙先生组成, 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张咏梅女士 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 历次会议均由全 体委员亲自出席, 无缺席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会议召开时 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审议事项 |
|---|---|---|---|
| 2020年4月15 |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 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 (2017年1 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财务报告的 议案》: 3、《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 (2017年1 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 (2020-2022) >的议案》。 |
|
| 2 | 2020年4月18 |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
1、《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
| 二次会议 |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
|---|---|
| 案》 | |
|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 | |
| 议案》 | |
| 4、《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 |
| 交易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我们认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均按照有关规定及注册 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并勤勉 尽责地履行了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审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基于此, 我们建议公司续 聘中兴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 料,持续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 出了指导性意见。
3、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 我 们认为: 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 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等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提高了相关审 计工作的效率。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 允, 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讲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 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日遵循诚 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 依市场公允价格, 协 商定价、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 公司利润的情形, 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经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 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 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 合理提供了专业支撑,较好地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1 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 则,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 推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 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履职情 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张咏梅: 3158年 张咏仙 -
李田 - 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