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inall Hi-tech Seed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27, 2021
55107_rns_2021-09-27_82e87d91-4fb8-4238-bf51-4ea4eb286a1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1-089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荃银高科”)为积极开拓西北地区市场,拓展棉花种子业 务,进一步落实公司作物战略,完善产业布局,提升种业市场份额, 增强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与张银宝、 邢苍杰、陈长青、阿不力孜·肉孜、余卫忠、刘军、朱刚、杜书丛 8 人签署了《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张银宝、邢苍杰等股东 关于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使用 自有或自筹资金 21,300 万元收购上述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新疆金丰源 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源”或“标的公司”)60%股权。 交易完成后,金丰源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2021 年 9 月 27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收购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 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累计金额已达到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30%(具体为收购新疆祥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0%股 权、出售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9%股权、收购广西荃鸿农业科技 有限公司 4.76%股权以及本次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张银宝,男,中国国籍,住址:新疆温宿县,身份证号码: 6529221971**,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 经理、法定代表人,持有标的公司 53.02%股权;
2、邢苍杰,男,中国国籍,住址:新疆温宿县,身份证号码: 6529221967**,标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标的公司 1.43% 股权;
3、陈长青,男,中国国籍,住址:新疆温宿县,身份证号码: 6529221969**,标的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标的公司 1.05%股权;
4、阿不力孜·肉孜,男,中国国籍,住址:新疆温宿县,身份证 号码:6529221968**,标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标的公 司 0.91%股权。
5、余卫忠,男,中国国籍,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身份 证号码:3302031957**,标的公司董事,持有标的公司 4.93% 股权;
6、刘军,男,中国国籍,住址:新疆温宿县,身份证号码: 6529281980**,标的公司员工,持有标的公司 4.38%股权;
7、朱刚,男,中国国籍,住址:新疆温宿县,身份证号码: 6529011980**,标的公司员工,持有标的公司 2.74%股权;
8、杜书丛,男,中国国籍,住址:新疆温宿县,身份证号码:
6529221974**,标的公司董事,持有标的公司 1.10%股权。 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 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标的资产概况
(1)标的资产为金丰源 60%股权。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 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金丰源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30,290.80 万元, 归属于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30,310.73 万元。经北京卓信 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大华”)采用收益法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金丰源 100%股权进行估算,评估价值为 35,500 万 元。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金丰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作物种子育、繁、推一体化重点种 子生产经营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2016 年 5 月,金丰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股票名称:金丰源,股票代码:836302。2021 年 9 月 17 日,金 丰源终止挂牌。
( 1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9002297300369 |
| 住所 | 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经三路6号科创大楼 4楼 |
| 法定代表人 | 张银宝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经营范围 | 各类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批发零售;棉花收购、加工, 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转让;农副产品购销;货物与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稻米加工、销售;蔬 菜瓜果种子销售;房屋出租;化学肥料、农用薄膜、农药销售; 农机服务、植保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设立日期 | 2005年6月16日 |
| 营业期限 | 长期 |
| 登记机关 | 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股份占比(%) |
|---|---|---|---|
| 1 | 张银宝 | 5,301.98 | 53.02 |
| 2 | 丁栎 | 699.99 | 7.00 |
| 3 | 彭州蜀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6.1 | 6.06 |
| 4 | 余卫忠 | 492.56 | 4.93 |
| 5 | 刘军 | 438.45 | 4.38 |
| 6 | 新疆众诚惠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66.01 | 3.66 |
| 7 | 葛鹏 | 300 | 3.00 |
| 8 | 朱刚 | 273.7 | 2.74 |
| 9 | 庞丽芬 | 200 | 2.00 |
| 10 | 霍尔果斯华盛兆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83.9 | 1.84 |
| 11 | 嘉兴双创壹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50 | 1.50 |
| 12 | 何亚风 | 150 | 1.50 |
| 13 | 邢苍杰 | 142.99 | 1.43 |
| 14 | 苏州义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1.52 | 1.32 |
| 15 | 北京义云清洁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31.52 | 1.32 |
| 16 | 杜书丛 | 110.15 | 1.10 |
| 17 | 陈长青 | 104.84 | 1.05 |
| 18 | 阿不力孜·肉孜 | 90.57 | 0.91 |
| 19 | 吴枢南 | 45.67 | 0.46 |
| 20 | 古力纳尔·斯地克 | 18.27 | 0.18 |
| 21 | 吐迪·木沙 | 14.61 | 0.15 |
| 22 | 图尔荪·托合提 | 14.59 | 0.15 |
| 23 | 蒋健 | 10.96 | 0.11 |
| 24 | 姜彦旻 | 7.31 | 0.07 |
|---|---|---|---|
| 25 | 汪琼 | 7.31 | 0.07 |
| 26 | 侯金林 | 3.65 | 0.04 |
| 27 | 邹晓春 | 3.06 | 0.03 |
| 28 | 周乐午 | 0.21 | 0.00 |
| 29 | 侯成伟 | 0.04 | 0.00 |
| 30 | 徐政军 | 0.03 | 0.00 |
| 31 | 李学锋 | 0.01 | 0.00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
|---|---|---|---|
| 资产总额 | 65,232.16 | 58,383.87 | |
| 负债总额 | 34,941.36 | 30,407.79 | |
| 应收账款总额 | 7,776.43 | 3,582.81 |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95.60 | 89.00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290.80 | 27,976.08 | |
| 项目 | 2021 年1-6 月 | 2020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29,147.57 | 29,972.61 | |
| 营业利润 | 2,251.18 | 2,656.18 | |
| 净利润 | 2,282.96 | 2,643.40 | |
| 项目 | 2021 年1-6 月 | 2020 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32.25 | -4,239.30 |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 第 32-10030 号),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4)其他说明
①金丰源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 股东权利的条款。
②本公司不存在为金丰源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 及其他金丰源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与金丰源不存在经营性往
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也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③金丰源不存在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经核查,2015 年 9 月,金丰源为新疆中新农联种业有限公司提供 89 万元担保,担保到 期日为 2022 年 9 月。金丰源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本次 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本次交易 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④金丰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各方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各方共同认可 的评估机构卓信大华对标的公司进行整体评估后出具的评估报告为 基础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的《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新 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 2242 号),截至评估基 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金丰源收益法下的评估价值为 35,500 万元, 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价值为 34,456.27 万元。
卓信大华经过对金丰源财务状况的调查及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 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 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下的评估价值能更全面、合理 地反映金丰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选用收益法下的评估价值作 为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金丰源 60%股权作价为 21,300 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张银宝、邢苍杰、陈长青、阿不力孜·肉孜
乙方二:余卫忠、刘军、朱刚、杜书丛
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
1 、交易价格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乙方合计转让其持有标的公司 60%的股权对价为 21,3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转让股比 | 转让价款(万元) |
|---|---|---|---|
| 乙方一 | 张银宝 | 43.4674% | 15,430.927 |
| 邢苍杰 | 1.4299% | 507.6145 | |
| 陈长青 | 1.0484% | 372.182 | |
| 阿不力孜·肉孜 | 0.9057% | 321.5235 | |
| 乙方二 | 余卫忠 | 4.9256% | 1,748.588 |
| 刘军 | 4.3845% | 1,556.4975 | |
| 朱刚 | 2.7370% | 971.635 | |
| 杜书丛 | 1.1015% | 391.0325 | |
| 合计 | 60% | 21,300 |
2 、交易价款的支付及相应安排
( 1 )参与业绩承诺的交易对方,乙方一: 按约定分 6 笔支付。 第一笔: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一交易价款的 20%。 第二笔:本次交易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十日内,甲方支付 乙方一交易价款的 50%。
第三笔:乙方一完成 2021 年 12 月业绩承诺且上市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一交易价款的 5%。
第四笔:乙方一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且上市公司 2022 年年度 报告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一交易价款的 10%。
第五笔:乙方一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且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一交易价款的 10%。
第六笔:乙方一完成 2024 年度业绩承诺且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一交易价款的 5%。
( 2 )不参与业绩承诺交易对方,乙方二: 按约定分 2 笔支付。 第一笔: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二交易价款的 20%。 第二笔:本次交易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十日内,甲方支付乙 方二剩余全部交易价款。
3 、业绩承诺及补偿
业绩承诺期:2021 年 12 月、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1)承诺业绩:2021 年 12 月净利润不低于 100 万元,2022、 2023、2024 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150 万元、3,350 万元、3,550 万 元,承诺期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0,150 万元。
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需剔除由荃银高科 及其控股方给标的公司带来的政府项目损益),下同。
(2)如发生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乙方一需进行现 – 金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 截至当 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 – ×100%]×本次交易价格 乙方一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 值,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乙方一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和期末 减值补偿中承担补偿责任的上限,合计不超过乙方一在本次交易中所 获得的全部现金交易价款。
上市公司有权优先以尚未支付的交易价款抵消乙方一对上市公 司的补偿金额,不足部分乙方一继续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如补偿金 额低于上市公司尚未支付的交易价款,则抵消后的差额,上市公司按 协议约定继续支付。
(3)在业绩承诺期内,乙方一所持标的公司剩余股权须质押给 甲方。若标的公司未完成承诺利润且乙方一不能完全履行现金补偿的
情况下,未补偿部分乙方一同意用已质押给甲方的股权偿还。应补偿 股权数量=未补偿金额÷2024 年度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 格。
(4)在最后一个业绩承诺年度结束,甲方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 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如[(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乙方一转让标的公司 股权的比例)–乙方一承诺年度内已补偿金额]>0,则就该等差额部 分,乙方一应以现金形式向甲方另行补偿。
(5)乙方一保证标的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不得低于 2024 年度 承诺净利润。若存在差额,乙方一应当按照 2024 年度承诺净利润将 差额向标的公司补足。
4 、超额完成奖励
(1)甲方同意,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 额超过承诺净利润总和 10,150 万元,且承诺期届满后的第一年度 (202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2024 年度承诺净利润(即 3,550 万元),且标的公司 2021-2025 年度累计净利润超过 13,700 万元达到 5%以上(含本数)时,该 5%以上部分的 40%奖励给乙方一。具体奖 励的公式为:奖励金额=[(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 额+标的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13,700 万元×105%]×40%。
(2)甲方拟待乙方一业绩承诺完成后六个月内,启动针对标的 公司剩余部分股权的收购。
5 、未分配利润及过渡期间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标的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未分配利润由 本次交易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且在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可进 行分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商定。
甲乙双方同意,标的公司过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亏损或其他原因
导致甲方收购标的股权对应净资产少于资产评估基准日标的股权对 应净资产的,由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过渡期间标的公司 新增净资产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甲乙双方另 有约定的除外。
6 、公司治理及竞业限制
(1)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业绩承诺期及承诺期满后一 年(2025 年度)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的经营管理架构。标的公司董事 会设 5 名董事,其中由甲方委派董事 3 名,乙方委派董事 2 名,董事 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提名选举产生。标的公司监事会设 3 名监事,甲 方委派 1 名,乙方一委派 1 名,其余 1 人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主 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提名, 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为保证标的公司的利益,乙方一承诺于交割前与标的公司 签署经甲方认可的服务及竞业限制协议。
7 、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签署生效后,任一方存在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 支付 500 万元的违约金。
8 、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协议约定先决 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2)先决条件为:
①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各交易方同意,并签署交易协议。
②甲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③本次交易如需履行国资审批备案手续的,已获得国资批准或备
案。
④乙方已完成从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程序,并变更公司性质为 有限责任公司。
⑤本次交易已获外部监管机构的必要批复/许可/备案(如有)。 六、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 况,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变动计划安 排。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关联交易,标的公司 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七、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金丰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农作物种子育繁推为一体的农业 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拥有丰富的品种类型及资源储备,经营状况稳 定,盈利能力较强。为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落 实公司作物战略,公司依照公平、公正原则实施了本次交易。交易完 成后,一方面,公司可以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特别是棉花种子的销 售,增加新的利润来源;另一方面,通过本次外延式收购,加快取得 棉花种子在我国核心产区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展产业布局,从而增 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交 易双方在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平等协商,价格公允,未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八、风险提示
1 、标的公司盈利预测不能实现的风险
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 原因可能出现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情况。尽管双方约定的业绩补偿方 案可以较大程度地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如 果未来金丰源在被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则会影响公
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存在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2 、种子研发及推广风险
种子新品种的培育要求高、周期长、投入大;新品种的推广标准 严格,必须经过区域适应性实验和生产实验,并且达到国家或省级审 定标准后,才能进行推广种植;此外,我国种业市场发展迅速,竞争 激烈。虽然金丰源具备一定的品种开发梯度和研发创新能力,但能否 持续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
3 、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丰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否在 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及机构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有效整合,能 否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将在发展战略、经营计划、业务方向、财务及管理体 系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统筹规划,实现并购双方有效融合,最大程度 降低收购后的整合风险。
4 、所在区域行业竞争激烈的风险
标的公司是一家以棉花种子为核心的主要农作物种子育、繁、推 一体化企业。我国棉花的种植主要集中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种 子的供应主体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未来如标的公司不能稳固或持 续扩张市场,将会影响到标的公司的市场规模,并最终影响标的公司 未来业绩的增长。
九、独立董事意见
金丰源是一家以棉花种子为核心的集主要农作物种子育、繁、推 为一体的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本次收购金丰源能进一 步优化公司在西北地区的业务布局,有利于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实现 优势互补,进一步落实公司作物战略,加快取得棉花种子在我国核心
产区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规划。
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照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 果的基础上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 21,300 万元收购张银宝、邢苍杰、 陈长青、阿不力孜·肉孜、余卫忠、刘军、朱刚、杜书丛等 8 人合计 持有的金丰源 60%股权,交易完成后,金丰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速公司开拓西北地区市场,拓展棉花种子业 务,进一步落实公司作物战略,完善产业布局,提升种业市场份额, 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
意见;
-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张银宝、邢苍杰等股东 关于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
5、《新疆金丰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 2021 ]
-
第 32-10030 号);
-
6、《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疆金丰源种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卓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 2242 号);
-
7、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