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inall Hi-tech Seed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21, 2017
55107_rns_2017-07-21_3dc83801-d176-4331-a280-64ae4ca6a48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者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或“公司”)拟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同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 的股权,其中:股 份支付对价占总对价的 60% ,现金支付对价占总对价的 40% ,同时拟以询价方式 向其他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12,520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在本次交易前(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前) 12 个月内,荃银高科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一、增资控股子公司广西荃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控股子公司广西荃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荃 鸿”)的业务发展能力,促进其加快实现“育繁推一体化”, 2016 年 10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广西荃 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与广西荃鸿其余股东王玲英、陈宇恒共 同对广西荃鸿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00 万元增加至 3,000 万元。 其中本次由全体股东按照现有持股比例现金增资 1,000 万元,荃银高科本次现金 出资额为 51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 2014 年 12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额度在 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购买控股子公司安徽荃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
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2016 年 9 月 9 日,荃银高科与安徽民丰种业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安徽荃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 的安徽荃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1% 的股权。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次股权收购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除以上资产交易事项外,荃银高科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 出售资产的情况。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荃银高科购买或出售的资产与本次交易 购买的同路农业股权相互独立,不属于本次交易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特此说明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