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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CHUAN Annual Report 2019

Nov 12, 2019

51742_rns_2019-11-12_7e782de2-9afd-4e8f-8679-afb48ee4ef8c.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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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8 年度及 107 年度

(股票代碼 1201)

公司地址:台北市松江路 125 號

電 話:(02)2506-5020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8 年度及 107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10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11 ~ 12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3 ~ 14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5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6 ~ 17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8 ~ 84
(一)
公司沿革與業務範圍
18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8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8 ~ 20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20 ~ 33
(五)
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33 ~ 34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4 ~ 63
(七)
關係人交易
64 ~ 67
(八)
質押之資產
68

(九)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68 ~ 69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69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69
(十二)其他 69 ~ 8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80 ~ 81
(十四)部門資訊 82 ~ 84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8

12

31

%
107

12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及八 \$ 2,221,758 12 \$ 2,989,575 14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流動 - - 29,089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三) 26,308 - 53,464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 2,363,467 12 2,615,541 12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六(三)及七 274,378 1 217,330 1
1200 其他應收款 101,985 1 140,693 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六(三十) 5,351 - 2,816 -
130X 存貨 六(四) 1,266,774 7 1,271,694 6
1410 預付款項 267,267 1 295,967 1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淨額 六(五)及八 - - 1,371,083 7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9,226 - 9,640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6,536,514 34 8,996,892 42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非流動 33,443 - 33,443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六) 18,306 - 17,607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及八 9,780,396 51 9,934,574 47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八) 662,640 4 -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九)及八 133,733 1 153,949 1
1780 無形資產 六(十) 149,594 1 138,316 1
1830 生物資產-非流動 六(十一) 104,519 1 158,966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三十) 1,407,368 7 1,303,593 6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二)及八 270,430 1 505,357 2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2,560,429 66 12,245,805 58
1XXX 資產總計 \$ 19,096,943 100 \$ 21,242,697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8
12

31
107

12
31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四) \$ 3,159,229 17 \$
5,027,075
24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十五) 40,000 - 50,000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二十四) 70,944 - 44,028 -
2150 應付票據 6,602 - 7,379 -
2170 應付帳款 1,507,668 8 1,615,807 8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60,108 - 93,448 -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六)及九 1,998,678 10 2,305,767 1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六(三十) 153,534 1 60,961 -
2260 與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直接相關之負 六(五)
- - 323,488 2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108,922 1 -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六(五)(十七) 184,766 1 2,218,225 10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7,290,451 38 11,746,178 55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七) 3,130,080 17 1,872,056 9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三十) 987,384 5 879,073 4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154,431 1 -
-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八)(十九) 590,802 3 544,948 3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4,862,697 26 3,296,077 16
2XXX 負債總計 12,153,148 64 15,042,255 71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二十)
3110 普通股股本 5,060,629 27 5,060,629 24
3200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
六(二十一) 36,103 - 31,936 -
保留盈餘 六(二十二)
3310
3350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551,470
1,590,372
3
8
475,607
758,631
2
4
其他權益 六(二十三)
3400 其他權益 ( 302,706) ( 2) ( 138,768) ( 1)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6,935,868 36 6,188,035 29
36XX 非控制權益 7,927 - 12,407 -
3XXX 權益總計 6,943,795 36 6,200,442 29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負債
重大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9,096,943 100 \$
21,242,697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8 107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四)及七 \$ 20,228,119 100 \$ 19,436,763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四)(二十八)
及七 ( 14,105,933) ( 70) ( 13,398,214)( 69)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6,122,186 30 6,038,549 31
營業費用 六(二十八)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4,403,028) ( 22) ( 4,381,076)( 23)
6200 管理費用 ( 921,574) ( 4) ( 876,025)(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235,496) ( 1) ( 245,943)( 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 17,482) -
(
22,356)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5,577,580) ( 27) ( 5,525,400)( 28)
6900 營業利益 544,606 3 513,149 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九)(二十五)
及七 272,906 1 250,239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六) 1,103,465 6 607,434 3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七)及七( 192,079) ( 1) ( 366,206)( 2)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六)
合資損益之份額 699 -
(
11,950)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184,991 6 479,517 2
7900 稅前淨利 1,729,597 9 992,666 5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三十) ( 378,718) ( 2) ( 123,575)( 1)
8200 本期淨利 \$ 1,350,879 7 \$ 869,091 4
(續 次 頁)
味 全 食 品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8 107
項目
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附註 % %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九) (\$ 37,524) - (\$ 11,016)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37,524) - ( 11,016)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六(二十三)
兌換差額 ( 165,756) ( 1) 13,566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六(二十三)
得稅 (三十) 1,727 - ( 2,371)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 164,029) ( 1) 11,195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201,553) ( 1) \$ 179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49,326 6 \$ 869,270 4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349,985 7 \$ 982,564 5
8620 非控制權益 894 - ( 113,473)( 1)
本期淨利 \$ 1,350,879 7 \$ 869,091 4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148,516 6 \$ 982,457 5
8720 非控制權益 810 - ( 113,187)( 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49,326 6 \$ 869,270 4
每股盈餘 六(三十一)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2.67 \$ 1.94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2.67 \$ 1.94







民國
108
年及



107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普 通 股 股 本

法定盈餘公積 ( 未 分 配 盈 餘
待彌補虧損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 實 現 損 益
非 控 制 權 益

107

107

1

1
日餘額
\$ 5,060,629 \$ 688 \$ 475,607 (\$ 216,771
)
(\$ 149,698
)
\$ 3,875 \$ 5,174,330 \$ 2,633,586 \$ 7,807,916
追溯適用之影響數 六(二十三) - - - 3,875 - ( 3,875
)
- - -
1

1
日重編後餘額
5,060,629 688 475,607 ( 212,896
)
( 149,698
)
- 5,174,330 2,633,586 7,807,916
本期淨利 - - - 982,564 - - 982,564 ( 113,473
)
869,09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二十三) - - - ( 11,037
)
10,930 - ( 107
)
286 17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971,527 10,930 - 982,457 ( 113,187
)
869,270
股東逾時效未領取之股利轉列
資本公積
- 31,248 - - - - 31,248 - 31,248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2,507,992
)
( 2,507,992
)
107

12

31
日餘額
\$ 5,060,629 \$ 31,936 \$ 475,607 \$ 758,631 (\$ 138,768
)
\$ - \$ 6,188,035 \$ 12,407 \$ 6,200,442
108

108

1

1
日餘額
\$ 5,060,629 \$ 31,936 \$ 475,607 \$ 758,631 (\$ 138,768
)
\$ - \$ 6,188,035 \$ 12,407 \$ 6,200,442
本期淨利 - - - 1,349,985 - - 1,349,985 894 1,350,879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二十三) - - - ( 37,531
)
( 163,938
)
- ( 201,469
)
( 84
)
( 201,553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1,312,454 ( 163,938
)
- 1,148,516 810 1,149,326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六(二十二) - - 75,863 ( 75,863
)
- - - - -
現金股利 六(二十二) - - - ( 404,850
)
- - ( 404,850
)
- ( 404,850
)
股東逾時效未領取之股利轉列
資本公積
- 4,167 - - - - 4,167 - 4,167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 5,290
)
( 5,290
)
108

12

31
日餘額
\$ 5,060,629 \$ 36,103 \$ 551,470 \$ 1,590,372 (\$ 302,706
)
\$ - \$ 6,935,868 \$ 7,927 \$ 6,943,795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5~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8 107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729,597 \$ 992,666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七)(八)(九)(十
一)(二十八) 1,040,251 890,059
攤銷費用 六(十)(二十八) 19,469 14,454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17,482 22,356
其他應收款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十二(二) ( 53,296 ) 1,916
利息費用 六(二十七) 192,079 366,206
利息收入 六(二十五) ( 44,720 ) ( 45,234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 六(二十六)
債利益 ( 5 ) ( 6,593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六(二十六) ( 1,269,341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六(六) ( 699 ) 11,950
處分子公司利益 六(二十六) - ( 279,379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設備及生物資 六(二十六)
產損失(利益) 93,895 ( 619,876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六(七)(十三)(二
十六) ( 55,867 ) 37,5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
負債 ( 13 ) 5,017
應收票據 27,159 ( 7,165 )
應收帳款 236,220 ( 313,024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57,048 ) 27,895
其他應收款 88,120 ( 22,972 )
存貨 4,920 ( 8,331 )
預付款項 28,700 102,358
其他流動資產 414 158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085 ) 12,01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流動 26,916 ( 5,063 )
應付票據 ( 777 ) 965
應付帳款 ( 108,139 ) 17,922
應付帳款-關係人 ( 33,340 ) 4,791
其他應付款 ( 272,592 ) 67,007
其他流動負債 ( 587 ) 2,751
其他非流動負債 100,144 ( 70,881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707,857 1,199,470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六(二十五) ( 44,720
192,870 )
( 45,234
432,932 )
支付之所得稅 ( 131,274 ) ( 179,786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428,433 631,986

味 全 食 品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8
107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預收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 \$ - \$ 532,6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 2,107,824 -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29,089 )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27,942 262,374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三十二) ( 1,013,269 ) ( 1,207,689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47,165 815,991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價款 六(九) - 1,775
處分子公司價款 六(三十二) - 2,581,119
取得無形資產 六(十) ( 34,788 ) ( 57,894 )
取得生物資產 六(三十二) ( 66,700 ) ( 69,076 )
處分生物資產價款 33,790 47,164
預付設備款增加 ( 49,437 ) ( 2,888 )
存出保證金增加 六(十二) ( 5,162 ) ( 2,505 )
受限制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六(一) ( 1,500 ) 228,569
處分子公司現金影響數 - ( 55,896 )
支付之土地增值稅 ( 471,152 ) ( 76,869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74,713 2,967,686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六(三十三) ( 1,067,846 ) 553,832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六(三十三) 110,000 150,000
其他應付款減少 六(三十三) - ( 535,372 )
租賃本金償還 六(八)(三十三) ( 155,269 ) -
償還長期借款 六(三十三) ( 1,949,909 ) ( 7,152,014 )
舉借長期借款 六(三十三) 797,462 3,382,446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六(十八) ( 54,283 ) 58,701
支付之股利 六(二十二)(三十
三) ( 404,850 ) -
非控制權益變動數 ( 5,270 ) ( 889 )
股東逾時效未領取之股利收現數 4,167 16,885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725,798 ) ( 3,526,411 )
匯率影響數 ( 45,165 ) 152,521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767,817 ) 225,78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2,989,575 2,763,79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2,221,758 \$ 2,989,575

味 全 食 品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7~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一、 公司 沿 革與 業 務範 圍

  • (一)味 全食 品 工業 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 簡稱 「 本公 司 」 )係 依據 中 華民 國 公司 法 及其 他 相關 法 令之 規定 , 於民 國 42 年 9 月 奉 准設 立 。本 公 司及 子 公司 (以 下統 稱 「本 集 團」 ),主 要 業務 為 經營 乳品 、 飲料 、 方便 食品 及 業務 通 路 等產 品 之製 造 、加 工及 銷 售, 並 從事 牧場 之 經營 、 鐵罐 及塑 膠 瓶之 製 造及 買賣 、 自營 或 代理 有關 之 進出 口 業務 等。
  • (二)本 公司 股 票自 民 國 51 年 2 月 起 在 台灣 證 券交 易 所上 市買 賣 。
  •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09 年 3 月 30 日 經 董事 會 通過 發 布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一)已採 用 金融 監 督管 理委 員 會 (以下 簡 稱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發 布 、修 正 後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之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8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
「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民國108年1月1日
「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民國108年1月1日
「計畫之修正、縮減或清償」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
民國108年1月1日
「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民國108年1月1日
「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
民國108年1月1日
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8年1月1日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效 並 無重 大 影響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 「 租賃 」

  • 1.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6 號「 租 賃」取代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17 號「租 賃」及 其 相 關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 此 準 則 規 定 承 租 人 應 認 列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除租 賃 期間 短 於 12 個月 或 低價 值 標 的資 產 之租 賃 外 );出租 人 會計 處 理仍 相 同, 按 營業 租賃 及 融資 租 賃兩 種類 型 處理 , 僅增 加相 關 揭露 。
  • 2.於 適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8 年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 版 本, 本 集團 對 於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 第 16 號係 採 用不 重 編 比較 資 訊 (以下 簡 稱 「修 正 式追 溯 調整 」),將 屬 承租 人之 租 賃合 約, 於 民 國 108 年 1 月 1 日分 別 調增 使 用 權資 產 及租 賃 負債 \$531,413 及 \$239,904, 前述 使 用權 資 產 中包 含 本集 團 簽訂 位 於大 陸 地區 之土 地 使用 權 合約,該使 用 權資 產 金額 為\$291,509,因 相關 租 金於 租 約簽 訂時 已 全額 支 付,故 無相 應 之租 賃 負債,土地 使 用權 相 關說 明 請詳 附 註六 、 (十二 )。
  • 3.本 集 團於 初 次適 用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第 16 號,採 用之 實務 權 宜作 法 如下:
  • (1)未重 評 估合 約 是 否係 屬(或 包含 )租 賃, 係 按先 前 適 用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17 號及 國 際財 務 報 導解 釋 第 4 號 時已 辨認 為 租賃 之 合約,適用 國 際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 之規 定 處理 。
  • (2)將對 具 有合 理 類 似特 性 之租 賃 組合 使用 單 一折 現 率。
  • (3)未將 原 始直 接 成 本計 入 使用 權 資產 之衡 量 。
  • (4)於評 估 租賃 延 長 選擇 權 之行 使 及 租 賃終 止 選擇 權 之 不 行使 對 租賃 期 間 之判 斷 時採 用 後見 之明 。
  • 4.本 集 團於 計 算租 賃負 債 之現 值 時,係 採用 本 集團 增 額借 款利 率,其加 權 平 均利 率 區間 為 1.35%~4.78%。
  • 5.本 集 團按 國 際會 計準 則 第 17 號 揭 露 營業 租 賃承 諾 之金 額,採 用初 次 適用 日之 增 額借 款 利率 折現 之 現值 與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 認 列之 租 賃負 債 的 調節 如 下:
金額
民國107年12月31日採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揭露之營業租賃承諾 \$ 277,155
減:屬短期租賃之豁免 ( 14,312)
民國108年1月1日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應認列租賃負債之租
賃合約總額 \$ 262,843
本集團初次適用日之增額借款利率區間 1.35%~4.78%
民國108年1月1日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認列之租賃負債 \$ 239,904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9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揭露倡議-重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民國109年1月1日
大性之定義」
「業務之定義」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 民國109年1月1日
「利率指標變革」
準則第7號之修正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三)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投資
待國際會計準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理事會決定
「保險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0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集團仍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 績效之影響,相 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製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所 採 用之 主 要會 計政 策 說明 如 下。除 另有 說 明外,此 等政 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 間一 致地 適 用。

(一)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國 際會 計 準則 、 解釋 及 解 釋 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 工 具)。
  • (2)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 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 (3)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 2.編製符合 IFRSs 之合併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集 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 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 (三)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 (1)本集 團 將所 有 子 公司 納 入合 併 財 務 報告 編 製之 個 體 。 子公 司 指受 本 集 團控 制 之個 體 (包 括 結構 型 個體 ), 當 本 集團 暴 露於 來 自 對 該個 體 之參 與之 變 動報 酬 或 對 該等 變 動報 酬 享 有 權利 , 且透 過 對 該 個體 之 權力 有 能力 影 響該 等 報 酬 時, 本 集團 即 控 制 該個 體 。子 公 司 自 本集 團 取得 控 制之 日 起納 入 合併 財務 報 告, 於 喪失 控制 之 日起 終 止合 併。
    • (2)集團 內 公司 間 之 交易 、 餘額 及 未 實 現損 益 業已 銷 除 。 子公 司 之會 計 政 策已 作 必要 之 調整 ,與 本 集團 採 用之 政策 一 致。
    • (3)損益 及 其他 綜 合 損益 各 組成 部 分 歸 屬於 母 公司 業 主 及 非控 制 權益 ; 綜 合損 益 總額 亦 歸 屬 於母 公 司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即 使 因 而導 致 非控 制 權益 發 生虧 損 餘額 。
    • (4)對子 公 司持 股 之 變動 若 未導 致 喪 失 控制 (與 非 控制 權 益 之交 易 ), 係作 為權 益 交易 處 理 , 亦即 視 為與 業 主 間 進行 之 交易 。 非 控 制權 益 之調 整 金額 與 所支 付 或收 取對 價 之公 允 價值 間之 差 額係 直 接認 列於 權 益。
    • (5)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新 衡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業或 合資之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 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 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8年 107年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2月31日 12月31日 說明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欣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鐵罐、鐵盒、瓶蓋等馬
口鐵製品之加工、製造
及買賣等
98.68 98.68 註1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松青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超級市場業務 - 99.97 註2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中國青年商店股份有限
公司
經營蔬果、農漁產品買
賣業務
99.79 99.79 註3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康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之規劃設計安裝等
業務
99.85 99.85 註4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
公司
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 99.99 100.00 註2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泰味全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加工業 60.00 60.00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維京群島味全國際有限
公司
一般投資業 100.00 100.00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 一般投資業 100.00 100.00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頂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買賣及租賃業 - - 註5
欣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KingCan (BVI)
Corporation
一般投資業 100.00 100.00
KingCan (BVI)
Corporation
昆山裕全模具工業有限
公司
食品模具、注射模具等
製造
100.00 100.00
KingCan (BVI)
Corporation
杭州順全塑料科技有
限公司
塑料瓶蓋等製品 - 100.00 註6
維京群島味全國際有限
公司
味全亞洲投資有限公司 一般投資業 99.00 99.00 註7
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 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
公司
奶粉、米麥粉及固體飲
料等食品製造與銷售
100.00 100.00
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液體飲料等食品製造與
銷售
100.00 100.00
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 味全食品投資有限公司 一般投資業 100.00 100.00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蘇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液體飲料等食品製造與
銷售
100.00 100.00
味全食品投資有限公司 廊坊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液體飲料等食品製造與
銷售
100.00 100.00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
公司
CONCOURSE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一般投資業 100.00 100.00
CONCOURSE
INTERNATIONAL
LIMITED
杭州康沛貿易有限公司 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 100.00 100.00
  • 註 1:該 公 司於 民 國 108 年 4 月 25 日 經 股東 會 決議 通 過辦 理減 資 退還 股 款 \$158,102,資本 公 積發 放 現金 \$111,110 及 法 定盈 餘 公積 發 放現 金 股 利\$111,963,減 資 基準 日 及發 放基 準 日為 民 國 108 年 4 月 30 日, 對 非 控制 權 益 之影 響 數 為 (\$5,016)。 該公 司 於民 國 108 年 6 月 21 日,經 股 東會 決 議通 過 辦理 盈餘 分 派現 金股 利\$19,306, 除 息基 準 日為 民 國 108 年 7 月 25 日 ,對 非控 制 權 益之 影 響數 為 (\$254)。
  • 註 2:本 公 司持 股 100%之 康 合國 際 貿易 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 簡稱 康 貿公 司 ) ,於 民 國 108 年 8 月 12 日 經董 事 會決 議, 與 本公 司 持股 99.97%之 松 青 商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進 行 合 併 , 以 康 貿 公 司 為 存 續 公 司 , 合 併 基 準日 為 民國 108 年 10 月 31 日 ,並 於 民國 108 年 11 月 28 日 經台 北 市政 府 之府 產 業商 字 第 10856236820 號函 核 准在 案 ,對 非控 制 權益 之影 響 數為 (\$20)。
  • 註 3:該公司 於民 國 105 年 11 月經 股 東 會同 意 通過 辦 理解 散等 相 關事 宜, 並 於 106 年 1 月經 主 管機 關 准予 登記 解 散在 案 。
  • 註 4:該公 司 於民 國 105 年 12 月 經 董事 會同 意 通過 辦 理解 散等 相 關事 宜。
  • 註 5:本 公 司經 民 國 107 年 7 月 2 日董 事會 決 議通 過 ,出 售所 持 有 51%之 子公 司 頂率 開 發股 份有 限 公司 , 已於 民國 107 年 7 月 3 日完 成 股權 出售 作 業, 對 非控 制 權益 之影 響 數為 (\$2,507,103)。
  • 註 6:本 公 司透 過 間 接持 股 比 率 98.68%之轉 投 資公 司 KingCan (BVI) Corporation 轉投 資 之杭 州 順全 塑 料科 技有 限 公司 已 於民 國 108 年 1 月 11 日 完成 清 算 。
  • 註 7:維京 群 島味 全 國際 有 限公 司 及本 公司 分 別持 有 該公 司股 權 99%及 1%, 綜合 持 股比 率 為 100%。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 之 子公 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8年 107年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2月31日 12月31日 說明
味全亞洲投資有限公司 康勤發展有限公司 一般投資業 75.00 75.00 註1
維京群島味全國際有限
公司
黑龍江味全乳品有限公
乳製品等產品 70.00 70.00 註2
維京群島味全國際有限
公司
黑龍江味全食品有限公
調味品等產品 67.00 67.00 註2
  • 註 1:因 子 公司 資 產 未達 母 公司 資 產總 額 之 0.05%,且 無 營 業收 入 而未 納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本 期合 併 個體 。
  • 註 2: 因子 公 司已 進 入清 算 程序 而 未納 入本 合 併財 務 報 告 合併 個 體。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此 情 形。

5.重 大 限制 :

存放 於 中國 之 現金 及短 期 存款 計 \$822,701,因 受 當地 外 匯 管制,故除 透 過 正常 股 利外 , 無法 將資 金 匯出 中 國境 外。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

無此 情 形。

(四)外幣 換 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即 功 能 性 貨 幣 )衡 量 。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幣 「 新台 幣 」作 為表 達 貨幣 列 報。

  • 1.外 幣 交易 及 餘額
  • (1)外幣 交 易採 用 交 易日 或 衡量 日 之 即 期匯 率 換算 為 功 能 性貨 幣 ,換 算 此 等交 易 產生 之 換算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2)外幣 貨 幣性 資 產 及負 債 餘額 ,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 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 , 因調 整 而產 生 之 換 算差 額 認列 為 當期 損益 。
  • (3)外幣 非 貨幣 性 資 產及 負 債餘 額 , 屬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 值衡 量 者,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 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 , 因 調整 而 產生 之 兌 換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屬 透 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者 ,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期 評 價調 整 , 因 調整 而 產生 之 兌 換 差額 認 列於 其 他 綜 合損 益 項目 ; 屬非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者 , 則按 初 始交 易日 之 歷史 匯 率衡 量 。

(4)所有 兌 換損 益 於 綜合 損 益表 之 「其 他利 益 及損 失 」列 報。

  • 2.國 外 營運 機 構之 換算
  • (1)功能 性 貨幣 與 表 達貨 幣 不同 之 所 有 集團 個 體 、 關 聯 企 業及 聯 合控 制 個 體, 其 經營 結 果 和 財務 狀 況以 下 列方 式換 算 為表 達 貨幣 :
    • A.表達 於 每 一資產負債表 之 資 產及 負 債 係以 該 資 產負 債 表 日之收盤 匯 率換 算 ;

B.表 達 於每 一 綜合 損益 表 之收 益 及費 損 係 以 當期 平 均匯 率換 算 ;及 C.所 有 因換 算 而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 認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

(2)當部 分 處分 或 出 售之 國 外營 運 機 構 為關 聯 企業 或 聯 合 控制 個 體時 , 將 於其 他 綜合 損 益 項 下之 兌 換差 額 按 比 例重 分 類於 當 期 損 益作 為 出售 利 益或 損 失之 一 部 分 。惟 當 本集 團 即 使 仍保 留 對前 關 聯 企 業或 聯 合控 制 個體 之 部分 權 益 , 但已 喪 失對 國 外 營 運機 構 屬關 聯 企 業 之重 大 影響 或 已喪 失 對國 外 營 運 機構 屬 聯合 控 制 個 體之 聯 合控 制 , 則 係以 處 分對 國 外營 運 機構 之 全部 權益 處 理 。

  • (3)當部 分 處分 或 出 售之 國 外營 運 機 構 為子 公 司時 , 係 按 比例 將 認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重 新 歸 屬 予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惟 當本 集 團 即 使仍 保 留對 前 子 公 司之 部 分權 益 , 但 已喪 失 對國 外 營運 機 構屬 子 公 司 之控 制 ,則 係 以 處 分對 國 外營 運 機 構 之全 部 權益 處 理。
  • (4)收購 國 外個 體 產 生之 商 譽及 公 允 價 值調 整 視為 該 國 外 個體 之 資產 及 負 債, 並 按期 末 匯率 換算 。
  • (五)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實現 者 。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 ,但 於 資產 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 月 交換 或 用以 清 償 負債 受 到限 制 者除 外。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資產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到期 清 償者 。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 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 十 二個 月 者。 負 債 之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 , 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 導 致清 償 者, 不 影響 其 分類 。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負債 分類 為 非流 動 。

(六)約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 上短 期 現金 承 諾者 ,分 類 為約 當 現金 。

  • (七)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 日 會計 。

  • 3.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於 原 始認 列 時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相 關交 易 成本 則 認列 為當 期 損益。續後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其 公 允價 值 之變 動 認列 於 當期 損 益。

  • 4.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確 立,與股 利 有關 之經 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流 入,及股 利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 時, 本集 團 於損 益 認列 股利 收 入。

(八)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及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 (九)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集 團 於每 一 資產 負債 表 日,就 按 攤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考 量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括 前 瞻 性 者 )後 , 對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並 未 顯 著 增加 者,按 12 個月 預期 信 用損 失 金額 衡 量 備 抵損 失;對 自原 始 認列 後 信用 風險 已 顯著 增 加者,按存 續 期間 預 期信 用損 失 金額 衡 量備 抵損 失;就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或 合 約 資 產 ,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 額 衡量 備 抵損 失 。

(十)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當 本 集 團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力 失 效 時 , 將 除 列 金 融 資 產。

  • (十 一)出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應收 租 賃款 /營業租賃
  • 1.依 據 租 賃 契 約 之 條 件 , 當 租 賃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與 報 酬 由 承 租 人 承擔 時 ,分 類 為融 資租 賃 。
    • (1)於租 賃 開 始時 , 按租 賃 投 資淨 額 (包 含原 始 直 接成 本 )認 列為 「 應 收 租賃 款」,應 收租 賃 款總 額 與現 值 間之 差額 認 列為「 融 資租 賃 之未賺 得融 資 收益 」。
    • (2)後續 採 有 系統 及 合理 之 基 礎將 融 資 收益 分 攤 於租 賃 期 間, 以 反 映出 租人 持 有租 賃 投資 淨額 之 固定 報 酬率 。
    • (3)與期 間 相 關之 租 賃給 付 (不 包 括服 務 成本 )沖減 租 賃投 資 總額 , 以 減 少本 金 及未 賺 得融 資收 益 。
  • 2.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扣 除 給 予 承 租 人 之 任 何 誘 因 ,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法 攤 銷認 列 為當 期損 益 。

(十 二)存貨

本集 團 均採 永 續盤 存制,成 本 結 轉按 加 權平 均 法計 算,固 定 製造 費 用按 生 產設 備 之正 常 產能 分攤,正 常 產 能係 於 考量 既 定之 維 修情 況下,預 期 未 來 各期 間 可達 到 之平 均產 能。若 實 際產 量 與正 常 產能 差 異不 大,亦得 按 實 際 產能 分 攤。期 末存 貨 採成 本 與淨 變 現價 值孰 低 者衡 量,比 較 成本 與 淨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時 係 採 逐 項 比 較 之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價 減 除至 完 工尚 須投 入 之成 本 及推 銷費 用 後之 餘 額。

(十 三)待出 售 非流 動 資產

當 非 流 動 資 產 (或 處 分 群 組 )之 帳 面 金 額 主 要 係 透 過 出 售 交 易 而 非 繼 續 使 用來 回 收,且 高度 很有 可 能出 售 時,分類 為 待出 售 資產,以 其 帳面 價 值與 公允 價 值減 出 售成 本孰 低 者衡 量 。

  • (十 四)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關聯 企 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間 接 持有 其 20%以 上表 決 權之 股 份。本 集團 對 關聯 企 業之 投資 採 用權 益法 處 理, 取 得時 依成 本 認列 。
  • 2.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集 團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 保 之應 收 款), 本集 團 不認 列 進一 步 之損 失,除 非 本集 團 對 該關 聯 企業 發 生法 定 義務 、 推定 義務 或 已代 其 支付 款項 。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益 比 例銷 除;除非 證據 顯 示該 交 易所 轉讓 之 資產 已 減損,否則 未 實現 損失 亦 予以 銷 除。關 聯企 業 之會 計 政策 已作 必 要之 調 整,與 本集 團 採用 之政 策 一致 。
  • 5.當 本 集團 處 分關 聯企 業 時,如 喪失 對 該關 聯 企業 之 重大 影響,對 於 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團 若 直接 處 分相 關資 產 或負 債 之基 礎相 同,亦 即 如 先前 認列 為其 他綜 合損 益之 利益 或損 失,於處 分相 關資 產或 負債 時將 被重 分類 為 損益,則當 喪失 對關 聯企 業之 重 大影 響時,將該 利益 或損 失自 權益 重分 類 為損 益。如 仍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重 大 影 響 , 僅 按 比 例 將 先 前 在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認 列 之金 額 依上 述 方式 轉出 。

(十 五)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 備係 以 取得 成 本為 入帳 基 礎,並 將購 建 期間 之 有關 利 息資 本 化。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 獨 資產。被 重置 部分 之 帳面 金 額應 除列。所 有其 他 維修 費用 於 發生 時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3.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備 之 後續 衡 量採 成本 模 式,除 土地 不提 折 舊外,其他 按估 計 耐用 年 限以 直線 法 計提 折 舊。不 動產、廠 房及 設 備各 項組 成 若屬 重大 , 則單 獨 提列 折舊 。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進 行 檢視,若 殘值 及耐 用 年限 之 預期 值與 先 前之 估 計不 同時,或 資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依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8 號「 會計 政 策、會計 估 計變 動 及錯 誤」之 會 計估 計變 動 規定 處 理。 各項 資 產之 耐 用年 限 如下:
房屋及建築 5~60年
機器設備 2~30年
辦公設備 2~20年
運輸設備 2~10年
雜項設備 2~30年

(十 六)承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使 用 權資 產 /租 賃 負債

民 國 108 年 度 適用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 租 賃期 間 認列 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 現 後 之 現 值 認 列 , 租 賃 給 付 係 固 定 給 付 , 減 除 可 收 取 之 任 何 租 賃 誘 因。

後續 採 利息 法 按攤 銷後 成 本法 衡 量,於 租賃 期 間提 列 利息 費用。當 非 屬 合約 修 改造 成 租賃 期間 或 租賃 給 付變 動時,將 重 評估 租 賃 負債,並 將 再 衡量 數 調整 使 用權 資產 。

3.使 用 權 資 產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按 成 本 認 列 , 成 本 為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 額。

後續 採 成本 模 式衡 量,於 使用 權 資產 之 耐用 年 限屆 滿 時或 租賃 期 間屆 滿 時兩 者 之較 早 者,提列 折 舊費 用。當 租賃 負 債重 評 估時,使 用 權資 產 將 調整 租 賃負 債 之任 何再 衡 量數 。

(十 七)租賃 資 產/營業 租 賃 (承 租人 )

民 國 107 年 度 適用

營業 租 賃之 給 付扣 除自 出 租人 收 取之 任何 誘 因,於 租賃 期 間內 按 直線 法 攤 銷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十 八)投資 性 不動 產

投資 性 不動 產 以取 得成 本 認列,後續 衡量 採 成本 模 式。除土 地 外,按 估計 耐用 年 限以 直 線法 提列 折 舊, 耐 用年 限 為 8~60 年。

(十 九)無形 資 產

1.電 腦 軟體

電腦 軟 體以 取 得成 本認 列 ,依 直 線法 按估 計 耐用 年 限 3~ 5 年 攤 銷。

2.商 譽

商譽 係 因企 業 合併 採收 購 法而 產 生。

(二 十)生物 資 產

生 物 資 產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惟 當 無 法 取 得 市 場 決 定 之 生 物 資 產 公 允 價 值,且 決定 公 允價 值之 替 代估 計 顯不 可靠 時,則 以 成本 減累 計 折舊 衡 量。 並依 預 期使 用 年限 依 直 線 法提 列 折舊,使用 年 限主 要 按 5 年計 提。取得成 本外 之 飼養 成 本係 於當 期 資本 化,且 每 年定 期 進行 減 損測 試,並針 對 有 減 損之 客 觀證 據 ,認 列減 損 損失 。

(二 十一 )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 1.本集團於 資 產負 債表 日 針對 有 減損 跡象 之 資產,估 計 其 可回 收 金額, 當可 回 收金 額 低於 其帳 面 價值 時,則 認 列減 損 損失。可回 收 金額 係 指 一項 資 產之 公 允價 值減 處 分成 本 或其 使用 價 值,兩 者較 高 者。除 商譽 外,當 以前 年 度已 認 列資 產 減損 之 情況 不存 在 或減 少 時,則 迴轉 減 損 損失,惟迴 轉 減損 損 失而 增 加之 資 產帳 面金 額,不 超 過該 資 產若 未 認 列減 損 損失 情 況下 減除 折 舊或 攤 銷後 之帳 面 金額 。
  • 2.商 譽、非 確 定耐 用 年限 無 形資 產 及尚 未可 供 使用 無 形資 產,定 期估 計 其可 回 收金 額。當 可回 收 金額 低 於其 帳面 價 值時,則 認 列減 損 損失。 商譽 減 損之 減 損損 失於 以 後年 度 不予 迴轉 。
  • 3.商 譽 為減 損 測試 之目 的,分 攤 至現 金 產生 單 位。此 項分 攤 是依 據 營運 部 門 辨 認 , 將 商 譽 分 攤 至 預 期 可 從 產 生 商 譽 之 企 業 合 併 而 受 益 之 現 金產 生 單位 或 現金 產生 單 位群 組 。

(二 十二 )借款

  • 1.係 指 向銀 行 借入 之長、短 期 款 項及 其 他短 期 借款。本 集 團 於原 始 認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就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 ,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利 息 費用 於 損益 。
  • 2.設 立 借款 額 度 時 支付 之 費用,當 很 有 可能 提 取部 分 或全 部額 度,則 該 費 用 認 列 為 借 款 之 交 易 成 本 , 予 以 遞 延 至 動 支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有 效 利 率之 調 整;當 不太 可 能提 取 部分 或 全部 額度,則認 列 該費 用 為預 付 款 項, 並 在額 度 相關 之期 間 內攤 銷 。
  • (二 十三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發 生 之應 付 票據 。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發 票 金額 衡 量。
  • (二 十四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負債
  • 1.係 指 發 生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近 期 內 再 買 回 , 及 除 依 避 險 會 計 被 指 定 為 避 險工 具 外之 衍 生工 具而 持 有供 交 易之 金融 負 債。
  • 2.本 集 團於 原 始認 列時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相 關交 易 成本 認 列於 損 益,後 續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其 利 益或 損 失認 列於 損 益。
  • (二 十五 )金融 負 債之除列

本集 團 於合 約 明定 之義 務 履行 、 取消 或到 期 時, 除 列金 融負 債 。

(二 十六 )金融 資 產及 負 債之 互抵

當 有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將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抵 銷 , 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交 割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可 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融 負 債互 抵 ,並 於資 產 負債 表 中以 淨額 表 達。

(二 十七 )非避 險 之衍 生 工具

非 避 險 之 衍 生 工 具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簽 訂 合 約 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帳 列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或 負 債,後續 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其利 益 或損 失 認列 於損 益 。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 列 為費 用 。

  • 2.退休金
  •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對於 確 定提 撥 計畫,係依 權 責發 生 基 礎將 應 提撥 之 退休 基金 數 額 認列 為 當期 之 退休 金成 本。預付 提 撥 金於 可 退還 現 金或 減少 未 來 給付 之 範圍 內 認列 為資 產 。

  • (2)確定 福 利計 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來 福 利金 額 折現 計算,並 以資 產 負 債表 日 之確 定 福利 義務 現 值減 除 計畫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確 定 福 利淨 義 務每 年 由精 算師 採 用預 計 單位 福 利法 計算,折 現率 係 使 用資 產 負債 表 日與 確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貨 幣 及 期 間 一 致 之 政 府 公 債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殖 利 率。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表達 於 保留 盈餘 。

C.前 期 服務 成 本之 相關 費 用立 即 認列 為損 益 。

3.離 職 福利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正 常 退 休 日 前 終 止 對 員 工 之 聘 僱 或 當 員 工 決 定 接 受 公 司 之 福 利 邀 約 以 換 取 聘 僱 之 終 止 而 提 供 之 福 利 。 本 集 團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時 認 列 費 用 。 不預 期 在資 產 負債 表日 後 12 個月 全 部 清償 之 福利 應 予以 折現 。

4.員 工 酬勞 及 董 事 酬勞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列 為 費用 及 負債。嗣後 決 議實 際 配發 金額 與 估列 金 額有 差異 時,則 按會 計 估計 變 動處 理。

(二 十九 )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 , 所得 稅 係認 列於 損 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之 所 得稅,嗣 盈 餘產 生 年度 之 次年 度於 股 東會 通 過盈 餘分 派 案後, 始就 實 際盈 餘 之分 派情 形 ,認 列 未分 配盈 餘 所得 稅 費用 。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若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 本 集 團 可 以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 且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 列。遞 延所 得 稅採 用 在資 產 負債 表 日已 立法 或 已實 質 性立 法,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清 償 時 預 期 適 用 之 稅 率 (及 稅法 )為準。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 互 抵。
  • (三 十)股利 分 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分 派現 金 股利 認列 為 負債 。

  • (三 十一 )收入 認 列
  • 1.本 集 團製 造 並銷 售食 品、包材等相 關 產品,銷 貨 收 入於 產 品之 控 制移 轉予 客 戶時 認 列,即 當產 品 被交 付 予客 戶時。當客 戶 依據 銷 售合 約 接 受產 品,或 有 客觀 證 據證 明 所有 接 受標 準皆 已 滿足 時,商 品 交付 方 屬 發生 。

  • 2.商 品 之 銷 售 收 入 以 合 約 價 格 扣 除 估 計 銷 貨 折 讓 之 淨 額 認 列 。 給 予 客 戶之 銷 貨折 讓 通常 以 12 個 月 累積 銷 售 量為 基 礎計 算,本 集團 依 據歷 史 經 驗 採 期 望 值 法 估 計 銷 貨 折 讓 , 收 入 認 列 金 額 以 未 來 高 度 很 有 可 能不 會 發生 重 大迴 轉之 部 分為 限,並於 每ㄧ 資 產負 債 表日 更新 估 計。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止 之 銷 貨 相 關 之 估 計 應 付 客 戶 銷 貨 折 讓 認 列 為 退 款負 債 。銷 貨 交易 之收 款 條件 為 出貨 日後 15 至 90 天到 期, 與 市場 實務 一 致, 故 判斷 合約 中 並未 包 含重 大財 務 組成 部 分。

  • 3.應 收 帳 款 於 商 品 交 付 予 客 戶 時 認 列 , 因 自 該 時 點 起 本 集 團 對 合 約 價 款具 無 條件 權 利, 僅須 時 間經 過 即可 自客 戶 收取 對 價。
  • (三 十二 )政府 補 助

政 府 補 助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企 業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 且 將 可 收 到該 項 補助 時,按 公 允價 值 認列。若 政 府 補助 之 性質 係 補償 本集 團 發生 之 費 用 , 則 在 相 關 費 用 發 生 期 間 依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將 政 府 補 助 認 列 為 當 期損 益。與不 動 產、廠房 及 設備 有 關之 政府 補 助,認 列 為 非流 動 負債, 並按 相 關資 產 之估 計耐 用 年限 以 直線 法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三 十三 )營運 部 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方 式 報導。主 要 營 運決 策 者負 責 分配 資源 予 營運 部 門並 評估 其 績效。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假 設及 估 計不 確 性之 主要 來 源

本 集 團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假 設。所作 出 之重 大會 計 估計 與 假設 可能 與 實際 結 果存 有差 異,將考 量 歷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下 個 財務 年 度重 大調 整 之風 險。請詳 下列 對 重大 會 計判 斷、估 計 與假 設 不確 定 性之 說 明:

(一)會計 政 策採 用 之重 要判 斷

本集 團 採用 之 會計 政策 經 評估 尚 無重 大之 不 確定 性 。

  • (二)重要 會 計估 計 及假 設
  • 1.收 入 認列

銷 貨 收 入 相 關 獎 勵 金 係 依 合 約 估 計 , 於 產 品 出 售 當 期 列 為 銷 貨 收 入 之 減 項, 且 本集 團 定期 檢視 估 計之 合 理性 。

2.存 貨 之評 價

由於 存 貨須 以 成本 與淨 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計 價,故 本 集團 必 須運 用 判斷 及 估 計決 定 資產 負 債表 日存 貨 之淨 變 現價 值。本 集團 評 估資 產 負債 表 日存 貨 因 正常 損 耗、過 時陳 舊 或無 市 場銷 售 價值 之金 額,並 將 存貨 成 本沖 減 至淨 變 現價 值。此 存 貨評 價 主要 係 依未 來 特定 期間 內 之產 品 需求 為估 計 基礎,故 可能 產 生重 大 變動 。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 團 認列 之 存貨 為\$1,266,774。

3.不 動 產、 廠 房及 設備 減 損評 估

資產 減 損評 估 過程 中,本 集團 需 依賴 主 觀判 斷 並依 據 資產 使用 模 式及 產 業 特性,決定 特 定資 產 群組 之 獨立 現 金流 量、資 產耐 用 年數 及 未來 可 能產 生 之收 益 與費 損,任 何 由於 經 濟狀 況 之變 遷或 集 團策 略 所帶 來的 估 計改 變 均 可能 在 未來 造 成重 大減 損 。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本 集 團認 列 減損 損 失後 之 不動 產、 廠 房及 設 備 為\$9,780,396。

4.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之可 實 現性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係 於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及 未 使用 之 課稅 損失 使 用時 方 予以 認列。評估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 之可 實 現 性時,必須 涉 及管 理 階層 之 重大 會 計判 斷及 估 計,包 含預 期 未來 銷 貨 收 入 成長 及 利潤 率、可 使用 之 所得 稅 抵減、稅 務規 劃 等假 設。任何 關 於全 球 經 濟環 境、產 業 環境 的 變遷 及 法令 的 改變,均可 能 引起 遞 延所 得稅 資 產之 重 大調 整 。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 本集 團 認列 之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為 \$1,407,368。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6,099
\$
3,558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1,146,196 1,662,946
定期存款 1,059,463 1,323,071
\$
2,221,758
\$
2,989,575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 2.截 至 民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集 團 之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分別 以\$10,000 及\$8,500 作 為 營業 上 保證 金 之用,因 用 途 受限,已重 分 類為 其 他非 流 動資 產 ,請 詳附 註 八說 明 。
  • (二)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 產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流動項目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理財商品 \$ - \$ 29,089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非流動項目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 469,499 \$ 470,866
評價調整 ( 436,056) ( 437,423)

合計 \$ 33,443 \$ 33,443

1.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及負債認列於(損 )益 之明 細 如下 :

108年度 107年度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理財商品 \$ 18 \$
4,271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 1,494
遠期外匯合約 ( 13) 828
合計 \$ 5 \$
6,593

2.本 集 團 簽 訂 之 遠 期 外 匯 交 易 係 預 購 美 金 及 預 售 人 民 幣 之 遠 期 交 易 , 係 為 規避 進 口及 外 銷價 款之 匯 率風 險 ,惟 未適 用 避險 會 計。

3.相 關 信用 風 險資 訊請 詳 附註 十 二、 (二)。

(三)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含 關係 人)

107年12月31日
\$ 26,312 \$ 53,471
( 4) ( 7)
\$ 26,308 \$ 53,464
\$ 2,428,244 \$ 2,666,710
( 64,777) ( 51,169)
\$ 2,363,467 \$ 2,615,541
\$ 274,378 \$ 217,330
108年12月31日
  • 1.本集團應 收 票據 及帳 款(含 關係 人)之帳 齡 分析,請 詳附 註十 二、(二)之 說 明。
  • 2.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之 應收 帳 款及 應 收票 據餘 額 均為 客 戶合 約所 產 生, 另 於民 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客戶 合 約之 應 收 帳 款及 應 收票 據 餘 額為 \$2,805,082。

3.本集團之應收票 據及 帳 款未 有 提供 擔保 之 情形 。

4.相 關 信用 風 險資 訊請 詳 附註 十 二、 (二)。

(四)存貨

108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630,850
(\$ 15,880) \$
614,970
在製品 124,345 ( 3,148) 121,197
製成品 490,617 ( 38,614) 452,003
商品存貨 78,272 ( 133) 78,139
在途存貨 465 - 465
\$
1,324,549
(\$ 57,775) \$
1,266,774
107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634,060
(\$ 15,125) \$
618,935
在製品 144,257 ( 2,337) 141,920
製成品 406,663 ( 38,094) 368,569
商品存貨 142,249 ( 339) 141,910
在途存貨 360 - 360
\$
1,327,589
(\$ 55,895) \$
1,271,694

本集 團 當期 認 列為 費損 之 存貨 成 本:

108年度 107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3,801,787 \$ 13,129,039
存貨跌價損失 1,880 7,699
存貨報廢損失 220,188 184,842
出售下腳收入 ( 8,604) ( 17,283)
開工不足損失 90,682 93,917
\$ 14,105,933 \$ 13,398,214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7 年 11 月 12 日 業 經 董事 會 通過 出 售埔 心牧 場 場區 內 外土 地、地 上物 及 附屬 設備 等 資 產 予 三立 影城 股 份有 限 公司,並 完 成合 約 簽訂, 出售 價 款共 計\$2,663,000。本 集團 於 民 國 107 年第 四 季將 前述 資 產轉 列「待 出 售 非 流 動 資 產 」, 與 前 述 資 產 相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轉 列 「 與 待 出 售 非 流 動 資 產 直 接 相 關 之 負 債 」, 並 預 收 部 分 價 款 \$532,600, 帳 列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項 下,該 項待 出 售非 流動 資 產已 於 民 國 108 年 1 月 7 日完成 所有 權 移轉。該待 出售 處 分群 組 於民 國 107 年 12 月 31 日 之資 產 及負 債 金額 分別 為\$1,371,083 及\$323,488, 其資 產及負債項 目 如下 :

107年12月31日

待出售處分群組之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362,183
投資性不動產 8,900
\$ 1,371,083
與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直接相關之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土地增值稅準備 (\$ 323,488)

(六)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被 投 資
公 司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福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18,306
\$
17,607

本 集 團 個 別 不 重 大 關 聯 企 業 之 帳 面 金 額 彙 總 如 下 :

民 國 1 08 年 及 1 07 年 1 2 月 31 日 , 本 集 團 個 別 不 重 大 關 聯 企 業 之 帳 面 金 額合計分 別 為 \$18,3 0 6 及 \$1 7,607。

本集 團 個別 不 重大 關聯 企 業其 經 營結 果之 份 額彙 總 如下 :

108年度 107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損) \$
699
(\$ 11,950)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699
(\$ 11,950)

(七)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108年
未完工程
土地
供自用
房屋及建築
供自用
機器設備
供自用
辦公設備
供自用
運輸設備
供自用
及待驗設備
供自用
其他
供自用
合計
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793,788
6,910)
\$
3,963,415
(
1,656,132)
(
\$
\$
6,327,388
4,046,979)
(
\$
752,212
640,461)
(
427,129
390,113)
\$ 454,375
-
\$
(
4,627,750
2,670,888)
(
\$
19,346,057
9,411,483)
\$ 2,786,878 \$
2,307,283
\$
\$
2,280,409
\$
111,751
37,016 \$ 454,375 \$ 1,956,862 \$
9,934,574
1月1日 \$ 2,786,878 \$
2,307,283
\$
\$
2,280,409
\$
111,751
37,016 \$ 454,375 \$ 1,956,862 \$
9,934,574
增添 - 6,298 94,839 43,614 2,385 634,840 197,341 979,317
處分 - (
48,878)
(
11,810)
(
418)
(
2,486) - ( 1,707)
(
65,299)
重分類 7,197 15,181 463,129 9,006 1,047 ( 452,322) ( 132,765)
(
89,527)
折舊費用 - (
121,690)
(
422,344)
(
41,466)
(
17,051) - ( 271,464)
(
874,015)
減損損失迴轉 - 51,211 3,856 97 - - 703 55,867
淨兌換差額 - (
48,474)
(
60,687)
(
1,399)
(
420) ( 16,450) ( 33,091)
(
160,521)
12月31日 \$ 2,794,075 \$
2,160,931
\$
2,347,392
\$
121,185
\$
20,491 \$ 620,443 \$ 1,715,879 \$
9,780,396
12月31日
成本 \$ 2,800,985 \$
3,850,180
\$
6,618,170
\$
774,422
\$
410,655 \$ 620,443 \$ 4,566,660 \$
19,641,51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6,910) (
1,689,249)
(
4,270,778)
(
653,237)
(
390,164) - ( 2,850,781)
(
9,861,119)
\$ 2,794,075 \$
2,160,931
\$
\$
2,347,392
\$
121,185
20,491 \$ 620,443 \$ 1,715,879 \$
9,780,396
107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運輸設備 未完工程
及待驗設備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4,251,942 \$
4,121,664
\$ 5,943,845 \$
774,972
\$ 431,144 \$
348,563
\$ \$
4,569,635
20,441,76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6,910)
(
1,643,550) ( 3,878,803)
(
656,998) ( 369,728) - ( 2,662,036)
(
9,218,025)
\$ 4,245,032 \$
2,478,114
\$ 2,065,042 \$
117,974
\$ 61,416 \$
348,563
\$ \$
1,907,599
11,223,740
1月1日 \$ 4,245,032 \$
2,478,114
\$ 2,065,042 \$
117,974
\$ 61,416 \$
348,563
\$ \$
1,907,599
11,223,740
增添 - 5,454 138,678 18,935 1,424 609,196 433,891 1,207,578
處分 ( 152,042) - ( 10,546)
(
542) ( 928) (
35)
( 16,540)
(
180,633)
重分類 - 9,575 503,322 23,970 3,259 (
499,011)
( 28,434) 12,681
折舊費用 (
-
126,932) ( 393,214)
(
42,961) ( 27,823) - ( 276,282)
(
867,212)
減損損失 (
-
18,610) ( 50)
(
16) - - ( 18,824)
(
37,500)
轉列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1,306,112)
(
19,271) ( 87)
(
5,108) ( 128) (
4)
( 31,473)
(
1,362,183)
淨兌換差額 (
-
21,047) ( 22,736)
(
501) ( 204) (
4,334)
( 13,075)
(
61,897)
12月31日 \$ 2,786,878 \$
2,307,283
\$ 2,280,409 \$
111,751
\$ 37,016 \$
454,375
\$ \$
1,956,862
9,934,574
12月31日
成本 \$ 2,793,788 \$
3,963,415
\$ 6,327,388 \$
752,212
\$ 427,129 \$
454,375
\$ \$
4,627,750
19,346,057
累計折舊及減損 ( 6,910)
(
1,656,132) ( 4,046,979)
(
640,461) ( 390,113) - ( 2,670,888)
(
9,411,483)
\$ 2,786,878 \$
2,307,283
\$ 2,280,409 \$
111,751
\$ 37,016 \$
454,375
\$ \$
1,956,862
9,934,574

1.以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提供 擔 保之 資訊 , 請詳 附 註八 之說 明 。

2.上 述 土地 項 目,截至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止,其中 農 業用 地 皆 為\$63,860,經約 定 俟地 目 變更 完 成後, 再行 辦 理所 有 權移 轉登 記 ,惟 為 保障 本公 司 權益 , 業經 設定 抵 押權 皆 為\$86,300。

3.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度設算之利息資本化之利率係依各月之平均借款利率計算利息資本化金額,分別為 \$428 及\$667。

4.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迴轉)情形,請詳附註六、(十三)說明。

5.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待出售非流動資產之說明請詳附註六、(五)。

(八)租賃 交 易- 承 租人

民 國 108 年 度 適用

  • 1.本 集 團租 賃 之標 的資 產 包 括 土 地、辦公 室、倉 庫、機 器 設備 及 公務 車 等, 租賃 合 約之 期 間介 於 1 到 50 年。租 賃 合約 是 採個 別 協商 並包 含 各種 不 同 的條 款 及條 件,除 租賃 之 資產 不 得轉 租、出 借、頂 讓,或 以其 他 變相 方 法 由他 人 使用 外 , 未 有加 諸 其他 之 限制 。
  • 2.使 用 權資 產 之帳 面價 值 與認 列 之折 舊費 用 資訊 如 下:
108年

1月1日 增添 處分 匯率影響數 12月31日
土地 \$
291,509
\$ 111,189 \$ - (\$ 11,664) \$ 391,034
房屋及建築 234,786 179,552 - ( 11,305) 403,033
機器設備 4,498 - - ( 180) 4,318
運輸設備 620 6,033 ( 620) - 6,033
531,413 296,774 ( 620) ( 23,149) 804,418
累 計 折 舊
土地 \$
-
(\$ 9,951) \$ - \$ 411 (\$ 9,540)
房屋及建築 - ( 133,888) - 4,563 ( 129,325)
機器設備 - ( 2,002) - 83 ( 1,919)
運輸設備 - ( 994) - - ( 994)
- ( 146,835) - 5,057 ( 141,778)
\$
531,413
\$ 149,939 (\$ 620) (\$ 18,092) \$ 662,640

3.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損 益 項目 資 訊如 下:

108年度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3,764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註) \$
33,011

註:租賃 之 標的 資 產 包 括 辦 公室 及 倉庫 。

4.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8 年 度除 上 述附 註 六 、 (八 )3.所 述之 租賃 相 關費 用 之現 金流 出 外, 另 因租 賃負 債 本金 償 還產 生之 現 金流 出 為 \$155,269。

(九)投資 性 不動 產 淨額

108年
房屋、建築
土地 及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113,089 \$ \$
121,729
234,818
累計折舊 - ( 62,969)
(
62,969)
累計減損 ( 8,013) ( 9,887)
(
17,900)
\$ 105,076 \$ \$
48,873
153,949
1月1日 \$ 105,076 \$ \$
48,873
153,949
重分類 ( 7,197) ( 10,974)
(
18,171)
折舊費用 - ( 2,045)
(
2,045)
12月31日 \$ 97,879 \$ \$
35,854
133,733
12月31日
成本 \$ 105,892 \$ \$
95,733
201,625
累計折舊 - ( 49,992)
(
49,992)
累計減損 ( 8,013) ( 9,887)
(
17,900)
\$ 97,879 \$ \$
35,854
133,733
107年
土地 房屋、建築
及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121,989 \$ \$
129,871
251,860
累計折舊 - ( 66,025)
(
66,025)
累計減損 ( 8,013) ( 9,887)
(
17,900)
\$ 113,976 \$ \$
53,959
167,935
1月1日 \$ 113,976 \$ \$
53,959
167,935
處分 - ( 1,775)
(
1,775)
折舊費用 - ( 3,311)
(
3,311)
轉列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8,900) (
-
8,900)
12月31日 \$ 105,076 \$ \$
48,873
153,949
12月31日
成本 \$ 113,089 \$ \$
121,729
234,818
累計折舊 - ( 62,969)
(
62,969)
累計減損 ( 8,013) ( 9,887)
(
17,900)
\$ 105,076 \$ \$
48,873
153,949

1.投 資 性不 動 產之 租金 收 入及 直 接營 運費 用 :

108年度 107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15,952
\$
38,386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
營運費用 \$
2,045
\$
3,311

2.本 集 團持 有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於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之 公允 價 值分 別 為\$922,816 及\$1,223,870,上 開公 允 價值 係 根據 相關 資 產鄰 近 地 區類 似 不動 產 之市 場交 易 價格 評 估而 得 , 屬 第二 等 級公 允價 值 。

3.以 投 資性 不 動產 提供 擔 保之 資 訊, 請詳 附 註八 之 說明 。

(十)無形 資 產

108年
電腦軟體 商譽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131,378 \$ 55,100 \$ 186,478
累計攤銷及減損 ( 48,162) - ( 48,162)
\$ 83,216 \$ 55,100 \$ 138,316
1月1日 \$ 83,216 \$ 55,100 \$ 138,316
增添-源自單獨取得 34,788 - 34,788
攤銷費用 ( 19,469) - ( 19,469)
淨兌換差額 ( 2,722) ( 1,319) ( 4,041)
12月31日 \$ 95,813 \$ 53,781 \$ 149,594
12月31日
成本 \$ 143,908 \$ 53,781 \$ 197,689
累計攤銷及減損 ( 48,095) - ( 48,095)
\$ 95,813 \$ 53,781 \$ 149,594
107年
電腦軟體 商譽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80,967 \$
53,387
\$ 134,354
累計攤銷及減損 ( 40,287) - ( 40,287)
\$ 40,680 \$
53,387
\$ 94,067
1月1日 \$ 40,680 \$
53,387
\$ 94,067
增添-源自單獨取得 57,894 - 57,894
攤銷費用 ( 14,454) - ( 14,454)
淨兌換差額 ( 904) 1,713 809
12月31日 \$ 83,216 \$
55,100
\$ 138,316
12月31日
成本 \$ 131,378 \$
55,100
\$ 186,478
累計攤銷及減損 ( 48,162) - ( 48,162)
\$ 83,216 \$
55,100
\$ 138,316

1.無 形 資產 攤 銷明 細如 下 :

108年度 107年度
管理費用 \$
19,469
\$ 14,454

2.商 譽 分 攤 至 按 營 運 部 門 辨 認 之 本 集 團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 並 按 使 用 價 值 評 估 可回 收 金額 :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商譽 \$
53,781
\$
55,100
累計減損 - -
\$
53,781
\$
55,100

移轉 對 價若 超 過所 取得 可 辨認 資 產及 承擔 之 負債 之 公允 價值,於收 購 日 認 列為 商 譽。

(十 一)生物 資 產-非流 動

108年
生物資產 未成熟生物資產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121,388 \$ 72,474 \$ 193,862
累計折舊 ( 34,896) - ( 34,896)
\$ 86,492 \$ 72,474 \$ 158,966
1月1日 \$ 86,492 \$ 72,474 \$ 158,966
增添 5,760 66,700 72,460
處分 ( 95,551) ( 14,000) ( 109,551)
重分類 52,870 ( 52,870) -
折舊費用 ( 17,356) - ( 17,356)
12月31日 \$ 32,215 \$ 72,304 \$ 104,519
12月31日
成本 \$ 44,121 \$ 72,304 \$ 116,425
累計折舊 ( 11,906) - ( 11,906)
\$ 32,215 \$ 72,304 \$ 104,519
107年
生物資產 未成熟生物資產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113,534 \$ 91,513 \$ 205,047
累計折舊 ( 32,975) - ( 32,975)
\$ 80,559 \$ 91,513 \$ 172,072
1月1日 \$ 80,559 \$ 91,513 \$ 172,072
增添 - 69,076 69,076
處分 ( 40,595) ( 22,051) ( 62,646)
重分類 66,064 ( 66,064) -
折舊費用 ( 19,536) - ( 19,536)
12月31日 \$ 86,492 \$ 72,474 \$ 158,966
12月31日
成本 \$ 121,388 \$ 72,474 \$ 193,862
累計折舊 ( 34,896) - ( 34,896)
\$ 86,492 \$ 72,474 \$ 158,966

(十 二)其他 非 流動 資 產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長期預付租金(註) \$
-
\$ 291,509
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 156,516 156,516
存出保證金 52,672 47,51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10,000 8,500
預付設備款 50,157 1,322
其他 1,085 -
\$
270,430
\$ 505,357

註:係本集團簽 訂 位於 杭 州市 及 廊坊 市之 土 地使 用 權合 約,租用年限為 50 年,於租 約 簽訂 時 業已 全 額支 付。本 集團 自 民 國 108 年 1 月 1 日起 因 適用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第 16 號「 租賃 」,將 該 長期 預 付租 金 轉 列 使用 權資 產 。

(十 三)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1.本集團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所 認 列 之 (迴轉利益 )減 損 損 失 分 別 計 (\$55,867)及\$37,500, 明細 如 下:

108年度 107年度
認列於
當期損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認列於
當期損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房屋及建築
(\$ 51,211) \$ - \$
18,610
\$ -
(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機器設備
(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 3,856) - 50 -
-辦公設備
(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 97) - 16 -
-其他設備 ( 703) - 18,824 -
(\$ 55,867) \$ - \$
37,500
\$ -

2.上 述(迴 轉利 益)減損 損 失按 部 門別 予以 揭 露之 明 細如 下:

108年度 107年度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當期損益 綜合損益 當期損益 綜合損益
食品事業 (\$
55,867)
\$
-
\$
37,500
\$
-

3.本 集 團考 量 資產 使用 狀 況,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 針對 有 減損 跡象 之 資產,估 計其 可 回收 金 額,並 以該 資 產之 使 用價 值作 為 評估 依 據,本 集團 於 民國 107 年 度依 前 述資 產 之使 用 價值 認 列相 關減 損 損失 \$37,500。

民 國 108 年度因出售 部分 已 依資 產 使用 價值 提 列減 損 損失 之營 運 資產, 認列 相 關減 損 迴轉 利益 (\$55,867)。

(十 四)短期 借 款

108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924,000
1.30%~1.45%
信用借款 1,814,456 1.45%~5.04%
購料借款 291,889 1.7%~3.38%
其他借款 128,884 4.67%
\$
3,159,229
107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1,206,000
1.34%~1.60%
信用借款 3,288,777 1.34%~5.22%
購料借款 375,667 1.40%~3.96%
其他借款 156,631 4.67%
\$
5,027,075

1.短 期 借款 擔 保之 情形 請 詳附 註 八。

2.其他借款 係 由 本 集 團 大 陸 子 公 司 透 過 大 陸 金 融 機 構 以 委 託 貸 款 方 式 取 得之 貸 款, 以 支應 營運 所 需之 資 金。

(十 五)應付 短 期票 券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承兌機構 金額 利率區間 金額 利率區間
大中票券(註) \$ 40,000 1.32% \$
50,000
1.34%~ 1.37%

註: 抵 押資 產 請詳 附註 八 之說 明 。

(十 六)其他 應 付款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應付販賣佣金 \$
682,592
\$
747,353
應付廣告費 171,592 232,360
應付薪資及獎金 426,264 450,800
應付運費 290,897 267,269
應付營業稅 38,608 129,354
應付設備款 116,288 150,240
應付利息 12,062 12,853
應付保險費 37,908 29,206
應付水電費 22,868 27,704
其他 199,599 258,628
\$
1,998,678
\$
2,305,767

(十 七)長期 借 款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 \$ 446,949 \$ 238,807
抵押借款 2,850,000 3,300,390
一年內到期部分(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減:
( 166,869) ( 1,667,141)
\$ 3,130,080 \$ 1,872,056
利率區間 1.34%~5.04% 1.44%~5.04%

1.截至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團所 簽 訂之 授 信合 約如 下 :

(1)新加 坡 大華 銀 行 簽訂 之 17 億元 授 信 合約 。

(2)遠東 國 際商 業 銀 行簽 訂 之 6 億 元授 信合 約 。

(3)陽信 商 業銀 行 簽 訂 之 5.5 億 元 授信 合約 。

(4)中華 票 券金 融 公 司簽 訂 之 1.2 億元 授信 合 約。

(5)招商 銀 行簽 訂 之 人民 幣 2 億 元 授信 合約 。

上 述 新 加 坡 商 大 華 銀 行 及 遠 東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所 簽 訂 之 合 約 訂 有 違 約 條 款,如 有 違反 情 事 發生,銀 行有 權 暫 停動 用 額度、取 消 尚未 動 用額 度 或 是要 求 本公 司 立即 償還 已 動用 而 未清 償之 本 金餘 額 及相 關費 用 。

違 約 條 款 主 要 包 括 : 違 反 承 諾 事 項 (包 含 財 務 承 諾 )及 限 制 條 件 或 特 別 約定 等 多項 情 事。

2.抵 押 資產 請 詳附 註八 之 說明 。

(十 八)其他 非 流動 負 債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應計退休金負債 \$
343,180
\$
376,748
存入保證金 79,448 133,731
長期遞延收入 168,174 34,469
\$
590,802
\$
544,948

(十 九)退休 金

1.(1)本 公 司及 國 內 子公 司 依據「 勞 動 基準 法 」之規 定, 訂有 確 定福 利 之 退休 辦 法, 適 用於 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 施 「勞 工 退休 金條 例 」前 所有 正 式員 工 之服 務年 資,以 及 於實 施「 勞工 退 休 金條 例」後選 擇 繼 續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員 工 之 後 續 服 務 年 資 。 員 工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者 , 退休 金 之支 付 係根 據服 務 年資 及 退休 前 6 個 月之 平 均薪 資計 算,15 年以 內(含)的 服務 年資 每 滿一 年 給予 兩個 基 數, 超 過 15 年 之服 務 年資 每 滿一 年 給予 一個 基 數,惟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數 為 限。本 公司 及國 內 子公 司 按月 就薪 資 總 額 2%~15%提撥 退 休基 金,以勞 工退 休 準 備金 監 督委 員 會之 名義 專 戶儲 存 於 台 灣銀 行。另本 公 司 及國 內 子公 司於每年年 度 終了 前,估算 前 項勞 工 退休 準 備金 專 戶餘 額,若該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依 前 述 計 算 之 退 休金 數 額,本 公 司 及國 內 子公 司 將於 次年 度 三月 底 前一 次提 撥 其差 額。

(2)資產 負 債表 認 列 之金 額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100,358)
(\$
1,130,009)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757,178 753,261
淨確定福利負債 (\$ 343,180)
(\$
376,748)

(3)淨確 定 福利 負 債 之變 動 如下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淨確定
福利負債
108年
1月1日餘額 (\$ 1,130,009) \$ 753,261 (\$ 376,748)
當期服務成本 ( 7,907) - ( 7,907)
利息(費用)收入 ( 13,271) 9,115 ( 4,156)
( 1,151,187) 762,376 ( 388,811)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包含於
利息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 25,048 25,048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影響數 4,994 - 4,994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 32,251) - ( 32,251)
經驗調整 ( 35,315) - ( 35,315)
( 62,572) 25,048 ( 37,524)
提撥退休基金 - 83,155 83,155
支付退休金 113,401 ( 113,401) -
12月31日餘額 (\$ 1,100,358) \$ 757,178 (\$ 343,180)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福利負債
107年
1月1日餘額
當期服務成本
(\$
(
1,167,675)
10,463)
\$ 717,429
-
(\$
(
450,246)
10,463)
利息(費用)收入 ( 16,237) 10,258 ( 5,979)
清償損益 ( 1,727) ( 932) ( 2,659)
( 1,196,102) 726,755 ( 469,347)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包含於
利息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 19,137 19,137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 17,860) - ( 17,860)
經驗調整 ( 12,293) - ( 12,293)
( 30,153) 19,137 ( 11,016)
提撥退休基金 - 100,956 100,956
支付退休金 96,246 ( 93,587) 2,659
  • (4)本公 司 及 國內 子 公司 之 確 定福 利 退 休計 畫 基 金資 產 , 係由 臺 灣 銀行 按該基金 年度投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 內 , 依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第 六 條 之 項 目 (即 存 放 國 內外 之 金融 機 構, 投資 國 內外 上 市、 上櫃 或 私募 之 權益 證券 及 投資 國 內 外 不 動 產 之 證 券 化 商 品 等 )辦 理 委 託 經 營 , 相 關 運 用 情 形 係 由 勞工 退 休基 金 監理 會進 行 監督 。該 基 金之 運 用, 其每 年 決算 分 配之 最低 收 益, 不得 低 於依 當 地銀 行 二年 定期 存 款利 率 計算 之收 益, 若 有不 足, 則 經主 管 機關 核 准後 由 國庫 補足 。因 本 公司 及 國內 子 公司 無權 參 與該 基 金之 運作 及 管理 , 故無 法依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19 號 第 142 段 規定 揭 露計 劃 資產 公 允價 值 之分 類。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構成 該 基 金總 資 產之 公 允價 值, 請 詳政 府 公告 之各 年 度之 勞工 退 休基 金 運用 報告 。
  • (5)有關 退 休金 之 精 算假 設 彙總 如 下:
108年度 107年度
折現率 0.70%~0.80% 1.00%~1.25%
未來薪資增加率 1.00%~2.50% 1.00%~2.50%
對於 未 來死 亡 率
之 假設 係 按照
台 灣第 五回 經 驗生 命 表 估 計。
因採 用 之主 要 精算 假設 變 動而 影 響之 確定 福 利義 務 現值 分析 如 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5% 減少0.5% 增加0.5% 減少0.5%
108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
影響
\$
37,040
(\$
39,350) (\$
39,165) \$
37,235
107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
影響 \$
36,872
(\$
39,141) (\$
39,114) \$
37,205
上 述之 敏 感 度 分析 係 基於 其 他 假 設不 變 的情 況 下 分 析單 一 假設 變 動
之 影響 。 實 務 上許 多 假設 的 變 動 則可 能 是連 動 的 。 敏感 度 分析 係 與
計算 資 產負 債 表之 淨退 休 金負 債 所採 用的 方 法一 致 。

(6)本集 團 於民 國 109 年 度 預計 支 付予 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金為 \$74,033。

(7)截至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團之退 休 計畫 加 權平 均存 續 期間 為 7~10.6 年。 退 休 金支 付 之到 期 分析 如下 :

短於1年 \$
78,894
1-2年 84,416
2-5年 251,882
5-10年 361,294
\$
776,486
  • 2.(1)自 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 本公 司及 國 內子 公 司依 據「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訂 有 確定 提 撥之 退 休辦 法,適 用於 本 國籍 之 員工。本公 司 及 國內 子 公司 就 員工 選擇 適 用「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所定 之 勞工 退 休金 制度 部 分,每 月 按 不 低於 薪資之 6%提 繳 勞工 退 休金 至 勞保 局員 工 個 人帳 戶,員工 退 休 金之 支 付依 員 工個 人之 退 休金 專 戶及 累積 收 益之 金額 採 月退 休 金或 一次 退 休金 方 式領 取。 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度 ,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41,919 及 \$44,845。
  • (2)杭州 康沛 貿易 有 限公 司、杭州 味 全生 技食 品 有限 公 司、杭 州味 全 食品 有限 公 司、蘇 州 味 全食 品 有限 公 司 及 廊坊 味 全食 品 有限 公司 係 採確 定提 撥 制,按 中 華 人民 共 和國 政 府規 定之 養 老保 險 制度 每月 依 照當 地員 工 薪資 總 額一 定比 率 提撥 養 老保 險金 ,公 司 除按 月 提撥 外, 無 進一 步 之義 務 。 民 國 108 年及 107 年度 認 列之 退 休金 費用 分 別為 \$103,110 及\$95,719。
  • 3.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8 年 度 因支 付 額外 之員 工 離職 福 利成 本所 認 列之 退 休 金費 用 為\$11,943。
  • (二 十)股本

本公 司 發行 之 股份 全數 為 普通 股 , 每 股面 額 新台 幣 10 元 ,截 至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8,000,000 ,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5,060,629,發行 在 外股 數 及實 際 流 通 在外 股 數 為 506,063 仟 股。本公司 已發 行 股份 之 股款 均已 收 訖。

(二 十一 )資本 公 積

  • 1.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之 資 本公 積,除 得用 於 彌補 虧 損外,於 公 司無 累 積虧 損時,按股 東 原有 股 份之 比 例發 給新 股 或現 金。另 依 證券 交 易法 之 相關 規定,以上 開 資 本 公 積 撥 充 資 本 時 , 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為 限。公 司 非於 盈 餘公 積 填補 資 本虧 損仍 有 不足 時,不 得 以資 本 公 積補 充 之。
  • 2.依 經 濟部 民 國 106 年 9 月 發布 之 經 商字 第 10602420200 號 函 規定 股 東逾 時 效未 領 取之 股利 , 應認 列 為資 本公 積 。

(二 十二 )保留 盈 餘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其次再依 法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連同上一年度累積未分 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或保留盈餘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股 利之分派,以各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為準,每年以不低於當期淨利百 分之五十分派股東股利。惟每年本期淨利低於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五 時,得不分派;分派股東股利時,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 利不得低於股利總數之百分之五十。
  •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金 外,不 得 使用 之,惟 發給 新 股或 現金 者,以 該 項公 積超 過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 十五 之部 分 為限 。
  • 3.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餘 額 迴轉 時 ,迴 轉金 額 得列 入 可供 分派 盈 餘中 。
  • 4.(1)本公司股東會 於民 國 107 年 6 月 27 日 決 議通 過 民國 106 年度 之 虧損 撥 補案 , 相關 資訊 請 至公 開 資訊 觀測 站 查詢 。
  • (2)本公 司 股東 會 於 民國 108 年 6 月 27 日 決議 通 過民 國 107 年度之 盈餘 分 派案 如 下 :
107年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75,863
現金股息及股利 404,850 \$
0.80
\$
480,713

(3)本公 司 於民 國 109 年 3 月 30 日 經 董事 會 提議 通 過但 尚未 經 股東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8 年度 之 盈餘 分 派案 如下 :

108年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
131,245
302,706
現金股息及股利 675,037
\$
1,108,988
\$
1.33

5.有 關 員工 酬 勞及 董 事 酬 勞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六、(二十九 )。

108年
未實現
評價損益 外幣換算 總計
1月1日 \$ (\$
-
138,768)
(\$
138,768)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165,665)
(
165,665)
外幣換算差異數之稅額 - 1,727 1,727
12月31日 \$ (\$
-
302,706)
(\$
302,706)
107年
未實現
評價損益 外幣換算 總計
1月1日 \$ 3,875
(\$
149,698)
(\$
145,823)
追溯適用影響數 ( 3,875) -
(
3,875)
1月1日追溯後餘額 -
(
149,698)
(
149,698)
外幣換算差異數 - 13,301 13,301
外幣換算差異數之稅額 -
(
(
2,371)
2,371)
12月31日 \$ -
(\$
138,768)
(\$
138,768)

(二 十四 )營業 收 入

1.客 戶 合約 收 入之 細分

本 集 團 之 收 入 皆 源 於 某 一 時 點 移 轉 之 商 品 , 收 入 可 細 分 為 下 列 主 要 事業 群:

108年度
外部客戶 內部部門
合約收入 交易之收入 部門收入
食品事業 \$
19,422,917
\$ 1,030,156 \$
20,453,073
包材事業 515,688 434,961 950,649
其他 289,514 577,406 866,920
調節及消除 - ( 2,042,523) ( 2,042,523)
總計 \$
20,228,119
\$ - \$
20,228,119
107年度
外部客戶 內部部門
合約收入 交易之收入 部門收入
食品事業 \$
18,698,818
\$ 698,899 \$
19,397,717
包材事業 458,092 412,703 870,795
其他 279,853 628,769 908,622
調節及消除 - ( 1,740,371) ( 1,740,371)
總計 \$
19,436,763
\$ - \$
19,436,763

2.合 約 負債

  • (1)本 集 團 認 列 客 戶 合 約 收 入 相 關 之 合 約 負 債 主 要 為 因 銷 售 商 品 而 預收 之 貨款 ,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107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7 年 1 月 1 日 表列 合 約負 債 -流 動之 金 額 分別 為\$70,944、\$44,028 及\$46,876。
  • (2)合約 負 債期 初 餘 額於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度 認 列收 入 之 金額 分 別 為\$41,472 及\$46,876。

(二 十五 )其他 收 入

108年度 107年度
租金收入 \$
43,886
\$
56,088
利息收入 44,720 45,234
權利金收入 44,478 57,260
政府補助收入(註) 91,447 62,609
其他收入-其他 48,375 29,048
\$
272,906
\$
250,239

註: 係 政府 提 供之 企業 補 助及 固 定資 產補 助 等。

(二 十六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08年度 107年度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利益 \$ 5 \$ 6,593
處分子公司利益 - 279,379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設備及生物資產
(損失)利益 ( 93,895) 619,876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1,269,341 -
出售非產成品損失 ( 57,303) ( 69,97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55,867 ( 37,500)
清算子公司損失 - ( 33,942)
匯兌損失 ( 30,639) ( 91,180)
其他應收款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53,296 ( 1,916)
什項支出 ( 93,207) ( 63,902)
\$ 1,103,465 \$ 607,434
(二 十七
)財務 成 本
108年度 107年度
利息費用
:
銀行借款 \$ 178,315 \$ 287,259
關係人借款 - 78,947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13,764 -
\$ 192,079 \$ 366,206
(二 十八
)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108年度 107年度
員工福利費用 \$ 2,514,673 \$ 2,463,487
折舊費用(註) 1,038,206 886,748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19,469 14,454
\$ 3,572,348 \$ 3,364,689

註: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度 投 資性 不 動 產之 折 舊費 用,帳 列其 他 利益 及 損失 項 下金 額 分別 為 \$2,045 及\$3,311。

(二 十九 )員工 福 利費 用

108年度 107年度
薪資費用 \$
2,032,414
\$
2,029,985
勞健保費用 108,426 109,890
退休金費用(註1) 168,885 159,665
董事酬金 23,141 26,836
其他用人費用(註2) 181,807 137,111
\$
2,514,673
\$
2,463,487
  • 註 1: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度 因 人員 借調 所 產生 之 退休 金費 用,帳 列於 營業 外 支出 項 下分 別為 \$150 及\$0。
  • 註 2:其 他 用人 費 用 包括 伙 食費、職 工 福利、教 育 訓練 及 工作 服 裝等 項 目。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 公司 年 度如 有 獲利,應 提 撥 不低 於 百分 之 一為 員工 酬 勞,其 發放 對 象包 含 符合 一 定條 件之 從 屬公 司 員工,酬勞 之 分 派以 現 金為 之。本 公 司並 得 以上 開 獲利 數額,以百 分 之五 為 上限 提 撥 董事 酬 勞,董 事 酬 勞之 分 派,以 現 金 為之。但 公司 尚 有 累積 虧 損時, 應預 先 保留 彌 補數 額, 再 依前 項 比例 提撥 員 工酬 勞 及董 事酬 勞 。
  • 2.本 公 司民 國 108 年及 107 年度 之 員 工及 董 事酬 勞 係依 當年 度 稅前 淨 利扣 除 員工 及 董事 酬勞 前 之金 額 按比 率估 列 ,估 列 金額 如下 :
108年度 107年度
員工酬勞 \$
22,005
\$
20,435
董事酬勞 6,812 6,812
前 述員 工 酬勞 及 董事 酬 勞分 別 揭露 於薪 資 費用 及 董事 酬金 項 下。
本 公司 民 國
107
年度 員 工及 董 事酬 勞之 實 際配 發 金額 分別 為
\$20,435
及\$6,812,與民國
107
年度 個 體財 務 報 告之 認 列金 額 並無 差異 。
本 公 司董 事 會通 過 之員 工 及董 事 酬勞 相關 資 訊, 請 至公 開資 訊 觀測
站 查詢 。

(三 十)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108年度 107年度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217,644 \$ 232,924
當期產生之土地增值稅 471,152 76,869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數 ( 7,953) 27,368
未分配盈餘加徵 8,596 -
境外所得稅費用 3,787 7,577
當期所得稅總額 693,226 344,738
土地增值稅負債實現數 ( 323,488) -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409 ( 91,619)
稅率改變之影響 - ( 133,590)
遞延所得稅總額 409 ( 225,209)
其他:
匯率影響數 8,571 4,046
所得稅費用 \$ 378,718 \$ 123,575

(2)與可 能 重分 類 之 項目 相 關之 所 得稅 :

108年度 107年度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727
(\$ 2,371)

2.所 得 稅費 用 與會 計利 潤 關係

108年度 107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註) \$ \$
512,184
358,716
按稅法規定減除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 275,103)
(
156,74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 ( 10,457)
(
16,255)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數 ( 7,953) 27,368
土地增值稅影響數 147,664 36,501
境外所得稅費用 3,787 7,577
未分配盈餘加徵 8,596 -
稅率改變之影響 (
-
133,590)
所得稅費用 \$ \$
378,718
123,575

註: 適 用稅 率 之基 礎係 按 相關 國 家 所 得適 用 之稅 率 計算 。

3.因 暫 時性 差 異及 課稅 損 失而 產 生之 各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或負 債 金額 如 下:

108年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淨利
匯率影響數 轉列與待出售
非流動資產
直接相關之負債
合併個體
減少影響數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海外投資損失 \$ 89,719 \$ 2 \$
-
\$
-
\$
-
\$
-
\$ 89,721
未實現應付費用 70,904 30,309 - ( 3,666) - - 97,547
未實現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9,553 326 - - - - 9,879
固定資產減損損失 32,826 ( 13,967) - 23 - - 18,882
計提未休假獎金 8,358 ( 772) - - - - 7,586
未實現呆帳損失 3,274 12,212 - ( 416) - - 15,070
退休金 152 - - - - - 152
未實現兌換損失 347 3,466 - - - - 3,813
存貨跌價損失 1,626 50 - - - - 1,676
其他 15,987 27,847 - ( 1,795) - - 42,039
課稅損失 1,070,847 50,156 - - - - 1,121,003
小計 \$ 1,303,593 \$ 109,629 \$
-
(\$ 5,854) \$
-
\$
-
\$ 1,407,368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 643,041) \$ - \$
-
\$
-
\$
-
\$
-
(\$ 643,041)
未實現海外投資利益 ( 230,520) ( 110,091) - - - - ( 340,61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
換差額 ( 5,362) - 1,727 - - - ( 3,635)
未實現兌換利益 ( 150) 53 - - - - ( 97)
小計 (\$ 879,073) (\$ 110,038) \$
1,727
\$
-
\$
-
\$
-
(\$ 987,384)
合計 \$ 424,520 (\$ 409) \$
1,727
(\$ 5,854) \$
-
\$
-
\$ 419,984
107年
轉列與待出售
認列於其他 非流動資產 合併個體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淨利 匯率影響數 直接相關之負債 減少影響數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海外投資損失 \$ 80,864 \$ 8,855 \$ - \$ - \$
-
\$
-
\$ 89,719
未實現應付費用 35,984 36,103 - ( 1,183) - - 70,904
未實現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7,007 2,546 - - - - 9,553
固定資產減損損失 26,283 6,784 - ( 241) - - 32,826
計提未休假獎金 7,007 1,351 - - - - 8,358
未實現呆帳損失 2,065 1,209 - - - - 3,274
退休金 154 ( 2) - - - - 152
未實現兌換損失 1,874 ( 1,527) - - - - 347
存貨跌價損失 1,186 440 - - - - 1,626
其他 17,267 ( 1,002) - ( 278) - - 15,987
課稅損失 804,446 266,401 - - - - 1,070,847
小計 \$ 984,137 \$ 321,158 \$ - (\$ 1,702) \$
-
\$
-
\$ 1,303,593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準備 (\$ 1,006,897) \$ 40,368 \$ - \$ - \$
323,488
\$
-
(\$ 643,041)
未實現海外投資利益 ( 79,309) ( 151,211) - - - - ( 230,52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
換差額 ( 2,991) - ( 2,371) - - - ( 5,362)
未實現兌換利益 ( 40,444) 14,894 - - - 25,400 ( 150)
小計 (\$ 1,129,641) (\$ 95,949) (\$ 2,371) \$ - \$
323,488
\$
25,400
(\$ 879,073)
合計 (\$ 145,504) \$ 225,209 (\$ 2,371) (\$ 1,702) \$
323,488
\$
25,400
\$ 424,520

4.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之 有 效 期 限 及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稅 資 產相 關 金額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未認列遞延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
扣抵年度
98年~108年 \$ 6,506,274 \$
6,504,244
\$
899,227
108年~118年
107年12月31日
發生年度
97年~107年
\$ 申報數/核定數
7,345,794
\$
尚未抵減金額
7,345,794
\$
未認列遞延
所得稅資產金額
1,991,560
最後
扣抵年度
107年~117年
5.未 認 列為 遞 延所 得稅 資 產之 可 減除 暫時 性 差異 :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08年12月31日
\$
24,125
107年12月31日
24,125
6.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情形如下: 核定情形
中國青年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註)
本公司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欣全實業股份有限公 核定至105年
司及康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核定至106年
註:該公 司 於民 國 105

11
月 經 股東 會 同意 通 過辦 理 解散 等相 關 事宜,
並 於
106

1
月 經主 管 機關 准 予登 記解 散 在案 。

7.中 華 民國 所 得稅 法修 正 案於 民國 107 年 2 月 7 日公 布 生效 , 營利 事 業 所得 稅 之稅 率 自 17%調增 至 20%, 此 修正 自民 國 107 年 度開 始適 用。 本 集團 業 已就 此 稅率 變動 評 估相 關 之 所 得稅 影 響。

(三 十一 )每股 盈 餘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股數(仟股) (元)
108年度
基本/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349,985
506,063 \$
2.67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股數(仟股) (元)
107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982,564
506,063 \$
1.94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982,564
506,063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員工酬勞
- 918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
982,564
506,981 \$
1.94

(三 十二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1.僅 有 部分 現 金支 付之 投 資活 動 :

108年度 107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
、設備及生物資產
\$ 1,051,777 \$ 1,276,654
:期初應付設備款
150,240 150,351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116,288) ( 150,240)
沖減其他應收款 ( 5,760) -
本期支付現金 \$ 1,079,969 \$ 1,276,765

2.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7 年 第 三季 出 售子 公 司 -頂率 開 發股 份 有 限公 司 之全 數 股 權 予 國 巨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交 易 金 額 扣 除 相 關 費 用 為 新 台 幣 \$2,581,119,並認列處分子公司利益 \$279,379,致本集團喪失對其 之控 制 ,請 詳 附註 四、 (三 )2.。

上述 交 易收 取 之對 價及 該 子公 司 相關 資產 及 負債 之 資 訊 如下 :

107年度
收取對價
現金 \$ 2,581,119
採權益法之投資 -
對價總額 \$ 2,581,119
子公司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5,896
其他應收款 2
本期所得稅資產 15
存貨 12,190,035
預付款項 838
其他非流動資產 21,683
應付短期票券 ( 2,797,481)
其他應付款 ( 4,326,136)
其他流動負債 ( 127)
遞延所得稅負債 ( 25,4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2,789)
淨資產總額 \$ 5,116,536

(三 十三 )來自 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之 變 動

108年
其他應付款 長期借款(含一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含關係人) 應付短期票劵 租賃負債 年內到期部分) 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5,027,075 \$ - \$ 50,000 \$ 239,904 \$ 3,539,197 \$ 8,856,176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1,067,846) - 110,000 ( 155,269) ( 1,152,447) ( 2,265,562)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 9,555) ( 9,555)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800,000) - ( 120,000) 178,718 919,754 178,472
12月31日 \$ 3,159,229 \$ - \$ 40,000 \$ 263,353 \$ 3,296,949 \$ 6,759,531
107年
------
其他應付款 長期借款(含一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含關係人) 應付短期票劵 租賃負債 年內到期部分) 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4,473,243
\$ 4,715,200 \$ 2,690,419 \$
-
\$
7,312,966
\$ 19,191,828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553,832 ( 535,372) 150,000 - (
3,769,568)
( 3,601,108)
合併個體減少影響數 - ( 4,272,100) ( 2,797,481) - - ( 7,069,581)
匯率變動之影響 - 92,272 - - ( 4,201) 88,071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7,062 - - 7,062
12月31日 \$
5,027,075
\$ - \$ 50,000 \$
-
\$
3,539,197
\$ 8,616,272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關係 人 之名 稱 及關 係

(CAYMAN
ISLANDS)
TING
HSIN
HOLDING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CORP.(以下簡稱頂新控股)
(BVI)
TAIWAN
C.V.S.
INT'L
CO.,LTD.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以下簡稱TAIWAN
C.V.S.)
所控制之個體
布列德麵包股份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上海頂實倉儲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以下簡稱上海頂實) 所控制之個體
天津頂連食品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杭州頂正包材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上海頂盛食品工業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天津頂巧餐飲服務諮詢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台灣頂巧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杭州頂可食品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上海福滿家便利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成都福滿家便利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廣州福滿家便利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杭州秉信環保包裝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廣州秉信環保包裝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重慶秉信包裝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淮安秉信環保包裝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天津秉信紙業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上海鮮易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係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投資公司
福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所控制之個體
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桂林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係本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力之被投資公司 上海味全食品工業有限公司 係本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力之被投資公司 黑龍江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係本公司未納入合併個體之子公司 黑龍江味全乳品有限公司 係本公司未納入合併個體之子公司 康勤發展有限公司 係本公司未納入合併個體之子公司

  • (二)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 1.銷 貨 交易
    • (1)營業 收 入
    • 商品銷售:

108年度 107年度

其他關係人 \$ 1,282,928 \$ 1,265,139

商品 銷 售之 收 款條 件為 月結 30~90 天 ,與 非 關係 人 並無 重大 差 異, 交 易價 格 與一 般 銷貨 交易 無 重大 差 異 。

(2)應收 帳 款

本集 團 因關係人銷 貨交 易 而產 生 之應 收帳 款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上海頂實 \$
270,569
\$
189,899
其他 3,809 27,431
\$
274,378
\$
217,330

2.進 貨 交易

(1)進貨 成 本

108年度 107年度
商品購買﹕
關聯企業 \$
178,317
\$
190,866
其他關係人 149,649 161,111
\$
327,966
\$
351,977

商品 購 買之 付 款條 件為 月結 30~90 天 ,與 非 關係 人 並無 重大 差 異 , 交 易價 格 與一 般 進 貨 交易 無 重大 差 異 。

(2)應付 帳 款

本集 團 因關 係 人進 貨交 易 而產 生 之應 付帳 款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
23,745
\$
38,580
其他關係人 36,363 54,868
\$
60,108
\$
93,448

3.其 他 交易 事 項

(1)租金 收 入:

租金計算
承租人 租賃標的物 及收款方式 108年度 107年度
-關聯企業 辦公室 按月收取 \$ 60 \$ 60
-其他關係人 、廠房
辦公室
按季預收/按月收取 5,873 5,855
\$ 5,933 \$ 5,915
本 集團 將 部 分辦 公 室 及廠 房 (表 列 投 資 性 不動 產 )出 租 予 關 聯 企業 及 其
他關 係 人, 截 至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12

31
,上 述 交 易所 產 生之
其他 應 收款 分 別
\$5
\$126。
(2)勞務 收 入(表列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
108年度 107年度
其他關係人 \$ - \$ 145
本集 團 因上 述 交易 所產 生 之其 他 應收 款 如下: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27,015 \$ 27,533
減:備抵損失 ( 27,015) ( 27,533)
\$ - \$ -
4.其 他 期末 餘 額
(1)代收 代 付等 其 他 交易 之 款項 (表 列
其 他應 收 款):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746 \$ 514
(2)應收 關 聯企 業 往 來 (表列 其 他應 收 款
):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黑龍江食品等5家 \$ 53,173 \$ 53,741
減:備抵應收關聯企業往來 ( 48,809) ( 49,973)
\$ 4,364 \$ 3,768
(3)關 聯 企 業 -桂 林 味 全 長 期 應 收 票 據 及 款 項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內 容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桂林味全 \$ 55,219 \$ 55,219
備抵抵押權減資損失 ( 55,219) ( 55,219)

備 抵 抵 押 權 減 損 損 失 係 取 得 關 聯 企 業 -桂 林 味 全 提 供 之 地 上 物 抵 押 權 作為 擔 保,因該 地 上 物價 值 減損,本 集 團 於民 國 93 年度 針 對 地上 物 抵 押權 價 值減 損 部分 認列 減 損損 失 。

\$ - \$ -

5.資 金 貸與 關 係人

向關 係 人借 款

  • (1)截至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 , 由關 係 人直 接資 金 貸與 本 集 團之 金 額皆 為 \$0。
  • (2)利息費用
108年度 107年度
其他關係人
C.V.S.(註)
TAIWAN
\$ - \$
78,055
其他 - 892
\$ - \$
78,947

註 : 該 金 額 係 頂 率 開 發 股份有限公司向關係人 借 款 之 利 息 費 用 , 該 借 款於 民國 107 年度 之利 率為 3.75%。本 公司 已 於民 國 107 年 7 月 3 日處 分 該子 公 司 ,自 該 日起 該 公司 之報 表 不再 列 入合 併 報 表 編 製個 體 。

除 上述 由 其 他關 係 人 直接 資 金 貸與 , 本 集團 亦 透 過金 融 機 構, 由 其 他 關係 人 以委 託 貸款 方式 取 得資 金 (帳 列 短期 借 款),請詳 附 註六、(十 四) 說明 。

截至 民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 ,因 上 述資 金 貸與 所產 生 之相 關應 付 利息 金 額皆 為\$0。

6.關 係 人提 供 背書 保證 情 形

本集 團 自民 國 106 年起 與 新加 坡 商大 華銀 行 簽訂 之 借款 合約 , 係由 本 集 團之 其 他關 係 人 -頂 新控 股 擔任 連 帶保 證人,此借 款 已於 民 國 108 年 5 月 全數 清 償並 解 除該 連帶 保 證責 任 。

另, 本 集團 自 民 國 106 年 起與 王 道銀 行為 主 辦銀 行 等 3 家金 融 機構 簽 訂 之借 款 合約,亦 由 本集 團 之其 他 關係 人 -頂新 控 股擔 任 連 帶保 證 人,本 集 團已 於 民 國 107 年 第三 季 全數 清 償該 借款 , 頂新 控 股亦 無須 承 擔其 連 帶 保證 責 任。

(三)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08年度 107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75,173
\$
71,813
退職後福利 294 1,437
\$
75,467
\$
73,250

八、質押 之 資產

本集 團 之資 產 提供 擔保 明 細如 下 :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定期存款 \$
10,000
\$
8,500
長期購貨擔保
(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土地 2,655,687 2,550,772 短期票券及長、短期借款
(表列不動產、廠房及設 擔保
備及投資性不動產)
土地 - 1,315,012 長期借款擔保
(表列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房屋及建築 短期票券及長、短期借款
(表列不動產、廠房及設 擔保
備及投資性不動產) 1,038,883 1,096,202
\$
3,704,570
\$
4,970,486

九、 重大 承 諾事 項 及或 有事 項

本集 團 其他 承 諾及 或有 負 債之 明 細如 下:

  • (一)截 至民 國 108 年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團 為 進口 原 料及 商 品等 ,已 開立 未 使用 之 信用 狀 分 別 為\$221,361 及\$207,980。
  • (二 )本 集 團 採 營 業 租 賃 方 式 承 租 辦 公 處 所 及 部 分 埔 心 牧 場 用 地 (註 ), 依 合 約 規 定將 於 未來 最 低應 付租 賃 給付 總 額如 下 :

民 國 107 年 度 適用

107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
98,063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106,425
超過5年 72,667
總計 \$
277,155
  • 註:民 國 108 年 1 月已 出 售埔 心 牧場 場區 內 外土 地,相 關說 明 請詳 附 註六、 (五)。
  • (三)截 至民 國 108 年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團 已 簽約 委 建各 項 工程 或購 置 設 備 之 契 約 總 價 扣 除 已 支 付 款 項後, 於 未 來 年 度 尚 應 支 付 之 工 程 及 設 備 款分 別 計\$420,280 及\$718,993。

  • (四)本 公司 因 受上 游廠 商 油品 食 安事 件波 及 ,民 國 104 年 4 月間 , 財團 法 人消 費 者 文 教 基 金 會 (下 稱 消 基 會 )因 而 對 本 公 司 提 起 三 件 訴 訟 請 求 連 帶 賠 償 。 其中 本 公司 誤 用正 義問 題 豬 油 賠 償案 件,業經 台 灣高 等 法 院於 民 國 108 年 8 月 13 日 判 決本 公 司 無需 賠 償,消 基 會 於民 國 108 年 9 月 提出 上 訴,目前由 最高 法 院審 理 中 ;本公 司 誤用 強 冠豬 油案 件,民 國 108 年 8 月 13 日在臺灣 高等 法 院調 解 成立 , 由 強 冠企 業 股份 有限 公 司給 付 賠償 損失 \$1,917 予 消 基 會,消基會對 其 餘 被告 撤 回起 訴,故 本公 司 無需 賠 償;另本 公 司誤 用 頂新 問 題牛 油 賠償 一 案, 業經 台 北地 方 法院 於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8 日判 決 本公 司 無需 賠 償, 惟 消基 會已 於 民國 107 年 1 月 提出 上 訴, 由 台灣 高 等法 院 審理 中。 截 至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公 司累 計 已估 列可 能 之賠 償 損失 \$2,000,後續 如 因此 事 件 額 外產 生 之任 何影 響,本公 司 將依 會計 原 則予 以 評 估入 帳 ,並 於 財務 報告 揭 露相 關 之影 響。

  •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本期 無 此情 形 。

  •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1. 因中 國 地區 於 民 國 109 年 1 月 爆發 新 型 冠狀 病 毒肺 炎 (COVID-19), 本 集團 已採 取 相關 因 應措 施, 包 括生 產 工廠 屬民 眾 生活 必 需者 依規 定 申請 持 續生 產或 申 請復 工 ,全 力配 合 當地 政 府進 行防 疫 工作 並 加強 員工 健 康管 理 與持 續關 注 因應 疫 情發 展, 以 減緩 對 營運 之衝 擊 。惟 實 際可 能影 響 程度 , 仍需 視疫 情 後續 發 展而 定。
    1. 本公 司 之子 公 司維 京群 島 味全 有 限公 司於 民國 109 年 3 月 26 日, 經 董事 會決 議 通過 辦 理盈 餘分 派 現金 股 利美 金 1,708 萬 元 。
    1. 本公 司 於民 國 109 年 3 月 30 日 經董 事會 提 議通 過 ,但 尚未 經 股東 會 決議 民 國 108 年 度 之盈 餘分 派 案, 請 詳附 註六 、 (二 十二 )之 說明 。
  • 十二 、 其他

(一)資本 管 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 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能會 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或發行新股以調整至最高資 本結構。本集團利用負債資本比率以監控其資本,該比率係按負債總額除以 資本總額計算。負債總額係指合併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負債總計。資本總額 之計算為合併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權益」加上負債總額。

本集團於民國 108 年度之策略維持與民國 107 年度相同。於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團之負債比率分別為 64%及 71%。

(二)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之 種類

108年12月31日 107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 - \$ 29,089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33,443 33,44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2,221,758 2,989,575 應收票據淨額 26,308 53,464 應收帳款淨額 2,363,467 2,615,541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274,378 217,330 其他應收款 101,985 140,693 其他非流動資產 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 156,516 156,516 存出保證金 52,672 47,510 其他金融資產 10,000 8,500 108年12月31 107年12月31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3,159,229 \$ 5,027,075 應付短期票券 40,000 50,000 應付票據 6,602 7,379 應付帳款 1,507,668 1,615,807 應付帳款-關係人 60,108 93,448 其他應付款 1,998,678 2,305,767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3,296,949 3,539,197 存入保證金 79,448 133,731 租賃負債-流動 108,922 - 租賃負債-非流動 154,431 -

  • 2.財 務 風險 管 理政 策
  • (1)本集 團 採用 全 面 風險 管 理與 控 制系 統,以 清 楚辨 認、 衡量 並 控制 本 集團 各 種風 險(包 含 市場 風 險、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性 風 險),使本集團 之管 理 階層 能 有效 從事 控 制並 衡 量市 場風 險、信 用風 險 及流 動 性風 險。

(2)本集 團 市場 風 險 管理 目 標, 係適 當 考慮 經 濟環 境、 競 爭狀 況、 市 場 價值 風 險和 對 淨 利 息收 入 之影 響 下,達到 最 佳化 之 風險 部位、維 持 適當 流 動性 部 位及 集中 管 理所 有 市場 風險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1)市場 風 險:

A.匯 率 風險 :

本集團之進銷貨部分係以美金為計價單位,公平價值將隨市場匯 率 波 動而 改 變 , 惟 本 公 司持 有 之 外 幣 資 產 及負 債 部 位 及 收 付 期間 約當,可 將 市 場風 險 相互 抵 銷,故 預期 不 致產 生 重大 之 市場 風險。 本集 團 從事 之 業務 涉及 若 干非 功 能性 貨幣,故 受 匯率 波 動 之影 響, 具重 大 匯率 波 動影 響之 外 幣資 產 及負 債資 訊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1,117
29.98 \$
333,288
美金:
人民幣
86 6.98 2,578
人民幣:新台幣 110,247 4.30 474,06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7,243
29.98 \$
217,145
人民幣
美金:
4,394 6.98 131,732
人民幣:新台幣 159 4.30 684
107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7,035
30.72 \$
523,315
美金:
人民幣
86 6.86 2,642
人民幣:新台幣 61,875 4.48 277,200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6,616
30.72 \$
203,244
人民幣
美金:
4,038 6.86 124,047

本集 團 貨幣 性 項目 因匯 率 波動 具 重大 影響 於 民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認 列 之 全 部 兌 換 (損 )益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30,639)及(\$91,180)。

本集 團 因重 大 匯率 波動 影 響之 外 幣市 場風 險 分析 如 下 :

108年度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3,333
\$
-
人民幣
美金:
1% 26 -
人民幣:新台幣 1% 4,741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2,171
\$
-
美金:
人民幣
1% 1,317 -
人民幣:新台幣 1% 7 -
107年度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5,233
\$
-
人民幣
美金:
1% 26 -
人民幣:新台幣 1% 2,772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2,032
\$
-
美金:
人民幣
1% 1,240 -
人民幣:新台幣 1% 24 -

B.價 格 風險 :

  • (A)本 集 團 暴 露 於 價 格 風 險 的 權 益 工 具 , 係 所 持 有 帳 列 於 透 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 (B)本 集 團 主 要 投 資 於 國 內 公 司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 此 等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 會 因 該 投 資 標 的 未 來 價 值 之 不 確 定 性 而 受 影 響 。 若 該 等權 益 工具 價 格上 升或 下 跌 1%, 而其 他所 有 因素 維 持不 變 之 情況 下 ,對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之 稅前 淨 利因 來 自透 過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將 增 加 或 減 少 \$334 及 \$334。

  • C.現 金 流量 及 公允 價值 利 率風 險 :

  • 本集 團 之利 率 風險 主係 來 自長 期 借款。按浮 動 利率 發 行 之借 款 使 本集 團 承受 現 金流 量利 率 風險,部 分 風險 被 按浮 動 利率 持有 之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抵銷。按固 定 利率 發 行 之借 款 則使 本 集團 承受 公 允 價值 利 率風 險 。本 集團 之 長期 借 款主 係為 浮 動利 率 , 於 民國 108 幣計價。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若 借款 利 率增 加 或減 少 0.1%, 在所 有 其他 因 素維 持不 變 之情 況 下,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度 之 稅 前淨 利 將減 少 或增 加 \$3,130 及\$1,872,主要 係 因浮 動 利率 借款 導 致利 息 費用 增 加或 減少 。

  • (2)信用 風 險
  • A.本 集 團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 務 而導 致 本集 團財 務 損失 之 風險,主 要 來自 交 易對 手無 法 清 償按 收 款條 件 支付 之應 收 帳款 。
  • B.本 集 團係 以 集團 角度 建 立信 用 風險 之管 理。依 內 部明 定之 授 信 政 策,集 團內 各 營運 個體 與 每一 新 客戶 於訂 定 付款 及 提出 交貨 之 條 款與 條 件前,須 對 其進 行 管理 及 信用 風險 分 析。內 部 風 險控 管 係 透過 考 慮其 財 務狀 況、過 往 經驗 及 其 他因 素,以評 估 客 戶之 信 用 品質。個 別風 險 之 限額 係 董事 會 依內 部或 外 部之 評 等而 制訂,並 定期 監 控信 用 額度 之使 用 。
  • C.本 集 團採 用 IFRS 9 提 供 之前 提 假設 ,作 為 判斷 自 原始 認列 後 金 融工 具 之信 用 風險 是否 有 顯著 增 加之 依據,係 當 合 約款 項按 約 定 之支 付 條款 逾 期超 過 30 天, 視 為金 融資 產 自原 始 認列 後信 用 風 險已 顯 著增 加 。
  • D.本 集 團採 用 IFRS 9 提 供 前提 假 設, 當合 約 款項 按 約定 之支 付 條 款逾 期 超 過 90 天 , 視為 已 發生 違 約。
  • E.本 集 團按 客 戶評 等、貿 易信 用 及客 戶類 型 之特 性 將對 客戶 之 應 收 票據 及 應收 帳 款分 組,採 用簡 化 作法 以損 失 率法 為 基礎 估計 預 期 信用 損 失。
  • F.本 集 團經 追 索程 序後,對無 法 合理 預期 可 回收 金 融資 產之 金 額 予 以沖 銷,惟 本 集團 仍會 持 續進 行 追索 之法 律 程序 以 保全 債權 之 權 利。截 至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本 集團 無 已沖 銷且 仍 有追 索 活動 之 債權 。

G.本集團 依 客 戶 風 險 個 別 辨 認 後 , 再 按 不 同 信 用 風 險 特 性 區 分 群 組,評 估 歷史 違 約 率,並 納 入對 未 來 前瞻 性 之考 量 調整 按特 定 期 間歷 史 及現 時 資訊 所建 立 之損 失 率,本集 團 經評 估 金融 業對 於 其 龐大 不 易單 獨 辨認 風險 之 散戶,設 定最 低違 約 率不 可 低 於 0.03%, 惟本 集 團對 於 客戶 之信 用 風險,依 政 策均 有 業務 隨 時追 蹤,因 此 本 集 團 決 定 參 考 金 融 業 所 訂 定 之 參 考 利 率 作 為 前 瞻 性 調 整 之 依 據,並參 考 景氣 燈 號指 標,按 風險 特 性調 整 預期 損 失率。本 集團 依前 述 方法 建 立之 損失 率 法如 下 :

逾期 逾期 逾期
未逾期 1~30天 31~90天 91天以上 合計
108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3%~0.74% 0.03%~1.24% 0.03%~1.74% 100.00%
帳面價值總額 \$2,604,494 \$
18,233
\$
33,840
\$ 72,367 \$2,728,934
備抵損失 \$
1,516
\$
-
\$
-
\$ 63,265 \$
64,781
逾期 逾期 逾期
未逾期 1~30天 31~90天 91天以上 合計
107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3%~0.33% 0.03%~0.41% 0.03%~0.49% 100.00%
帳面價值總額 \$2,742,539 \$ 113,623 \$
40,263
\$ 41,086 \$2,937,511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H.本 集 團 之 應 收 帳 款 、 應 收 票 據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備 抵 損 失 變 動 表 如 下:

108年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其他應收款 合計
1月1日 \$ 51,169 \$ 7 \$ 198,445 \$ 249,621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提列
(迴轉) 17,487 ( 3) ( 53,298) ( 35,814)
重分類 ( 2,220) - 2,220 -
沖銷 ( 26) - - ( 26)
匯率影響數 ( 1,633) - ( 1,874) ( 3,507)
12月31日 \$ 64,777 \$ 4 \$ 145,493 \$ 210,274
107年
------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其他應收款 合計
1月1日_IAS 39 \$ 32,545 \$
4
\$ 191,544 \$
224,093
適用新準則調整數 - - - -
1月1日_IFRS 9 32,545 4 191,544 224,093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提列 22,339 3 1,930 24,272
沖銷 ( 3,351) - ( 277) ( 3,628)
匯率影響數 ( 364) - 5,248 4,884
12月31日 \$ 51,169 \$
7
\$ 198,445 \$
249,621

(3)流動 性 風險 :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集 團 內各 營 運個 體執 行,並 由 集團 財務 部 予 以 彙總。集 團財 務 部 監控 集 團流 動 資金 需求 之 預測,確 保 其有 足 夠 資金 得 以支 應 營運 需要,並 在 任 何時 候維 持 足夠 之 未支 用的 借 款 承諾 額 度, 以 使集 團不 致 違反 相 關之 借款 限 額或 條 款 。
  • B.本 集 團截 至 民國 108 年 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未動 用 之有 效借 款 額 度分 別 為\$8,352,274 及 \$6,050,476。
  • C.本集團之 非 衍生 金融 負 債,按 相關 到期 日 予以 分 組,除下 表 所 列 之項 外,均為 一 年 內到 期 償還 之 金融 負債,下 表所 揭 露 之合 約 現 金流 量 金額 係 未折 現之 金 額 (含本 金 及 利息 )。
108年12月31日 1年內 1到2年 2到5年 5年以上 合計
非衍生金融負債:
租賃負債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
\$
120,840
\$
62,135
\$ 46,734 \$
64,881
\$
294,590
內到期部分) 223,738 2,500,760 706,907 - 3,431,405
107年12月31日 1年內 1到2年 2到5年 5年以上 合計
非衍生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
內到期部分)
\$
1,699,914
\$ 1,896,835 \$ - \$
-
\$ 3,596,749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交 易 發生 , 以在 持續 基 礎上 提 供定 價資 訊 之市 場 。
  • 第二 等 級:資 產 或負 債直 接 或間 接 之可 觀察 輸 入值,但 包括 於第 一 等級 之報 價 者除 外 。
  • 第三 等 級:資 產 或負 債之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本 集 團投 資 之 無 活絡 市 場之 權益 工 具投 資 屬之 。

2.以 成 本衡 量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的 公允 價值 資 訊請 詳 附註 六 、 (九 )說 明 。

  • 3.本 集 團非 以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包 括 現金 及 約當 現金、應 收 票據、 應收 帳 款(含關 係 人 )、其 他應 收 款 (含 關係 人)、其 他金 融 資產、存 出保 證金、短期 借 款、應付 短 期票 券、應 付票 據、應 付 帳款 (含關 係 人)、其 他 應 付 款 (含 關 係 人 )、 長 期 借 款 (含 一 年 內 到 期 部 分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係 公允 價 值之 合 理近 似值 。
  • 4.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及非 金 融工 具,本集 團 依 資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特 性及 風 險及 公 允價 值等 級 之基 礎 分類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1)本集 團 依資 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 分 類, 相關 資 訊 如下:

108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
\$
-
\$
33,443
\$
33,443
107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理財商品 \$
-
\$
-
\$
29,089
\$
29,089
權益證券 - - 33,443 33,443
\$
-
\$
-
\$
62,532
\$
62,532

(2)本集 團 用以 衡 量 公允 價 值所 使 用之 方法 及 假設 說 明如 下:

A.本集團採 用 市場 報價 作 為公 允 價輸 入值 (即 第 一等 級)者,依工具 之特 性 列式 如 下:

上市(櫃)公司股票

市場報價 收盤價

  • B.除 上 述有 活 絡市 場之 金 融工 具 外,其餘 金 融工 具 之公 允價 值 係以 評價 技 術或 參 考交 易對 手 報價 取 得。透過 評 價技 術 所取 得之 公 允 價 值 可 參 照 其 他 實 質 上 條 件 及 特 性 相 似 之 金 融 工 具 之 現 時 公 允 價值、現 金流 量 折 現法 或 以其 他 評價 技術,包 括以 合 併 資產 負 債 表日 可 取得 之 市場 資訊 運 用模 型 計算 而得 。
  • C.當 評 估非 標 準化 且複 雜 性較 低 之金 融工 具 時,例 如 無 活絡 市 場之 債務 工 具、利 率交 換合 約、換 匯 合約 及選 擇 權,本 集團 採用 廣 為 市場 參 與者 使 用之 評價 技 術。此 類 金 融工 具 之評 價 模型 所使 用 之 參數 通 常為 市 場可 觀察 資 訊。

D.評 價 模型 之 產出 係預 估 之概 算 值,而評 價 技術 可 能無 法反 映 本集 團持 有 金融 工 具 及 非金 融 工具 之 所有 攸關 因 素。因 此 評 價模 型 之 預估 值 會適 當 地根 據額 外 之參 數 予以 調整,例 如模 型 風 險 或 流 動 性風 險 等。根 據 本 集團 之 公允 價 值評 價模 型 管理 政 策及 相關 之 控 制程 序,管理 階 層 相信 為 允當 表 達合 併資 產 負債 表 中金 融工 具 及 非金 融 工具 之 公允 價值,評 價調 整 係 屬適 當 且必 要。在 評 價過程 中所 使 用之 價 格資 訊及 參 數係 經 審慎 評估,且 適當 地 根 據目 前 市 場狀 況 調整 。

5.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無第 一 等級 與 第二 等 級間 之 任何 移轉 。

6.下 表 列示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第 三 等級 之 變動 :

108年
理財商品 非衍生權益工具 合計
1月1日 \$ 29,089 \$
33,443
\$ 62,532
認列於損益之利益 18 - 18
本期出售 ( 27,942) - ( 27,942)
匯率影響數 ( 1,165) - ( 1,165)
12月31日 \$ - \$
33,443
\$ 33,443
107年
理財商品 非衍生權益工具 合計
1月1日 \$ 262,224 \$ 36,598 \$ 298,822
認列於損益之利益 4,271 1,494 5,765
本期購買 29,089 - 29,089
本期出售 ( 257,725) ( 4,649) ( 262,374)
本期收現 ( 4,271) - ( 4,271)
匯率影響數 ( 4,499) - ( 4,499)
12月31日 \$ 29,089 \$ 33,443 \$ 62,532

7.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 度 無自 第 三等 級 轉入 及 轉出 之 情形 。

8.本 集 團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歸 類 於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由 財 會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之 獨 立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狀 態、確認 資 料 來源 係 獨立、可 靠、與其 他 資源 一 致以 及代 表 可執 行 價格,並 定期 校 準 評價 模 型、進 行 回 溯測 試、更新 評 價 模型 所 需 輸 入值 及 資 料 及 其 他 任 何 必 要 之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 除 前 述 適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外 , 本 集 團 亦 直 接 參 考 金 融 機 構 所 提 供 之 公 允 價值 資 訊,以 確 保評 價結 果 係屬 合 理。投 資性 不 動產 則 由本 集團 財 會部 門 依 金 管 會 公 告 之 評 價 方 法 及 參 數 假 設 定 期 評 價 或 委 由 外 部 估 價 師 鑑 價。

9.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 之 量化 資 訊及 重大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變 動 之敏 感 度分 析說 明 如下 :

108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察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公司股票
-利嘉營造
\$
11,947
市場法-股價淨
值比法
P/B乘數 0.56 乘數愈高,公允
價值愈高。
非上市上櫃公司股票
-康聯投資等
21,496 淨資產價值法 淨資產價值 - 淨資產價值愈高
,公允價值愈高
107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察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公司股票
-利嘉營造
\$
11,947
市場法-股價淨
值比法
P/B乘數 0.56 乘數愈高,公允
價值愈高。
非上市上櫃公司股票
-康聯投資等
21,496 淨資產價值法 淨資產價值 - 淨資產價值愈高
,公允價值愈高

10.本集 團 經審 慎 評 估選 擇 採用 之 評價 模型 及 評價 參 數 ,惟當 使 用不 同 之 評價 模 型或 評 價參 數可 能 導致 評 價之 結果 不 同。針 對分 類為 第 三等 級 之金 融 資產 及 金融 負債,若評 價 參數 變動 ,則對 本 期損 益或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 影響 如 下:

108年12月31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P/B乘數 ±0.1 \$ 1,867 (\$ 1,867) \$ - \$ -
權益工具 淨資產價值 ±10% 992 ( 992) - -
合計 \$ 2,859 (\$ 2,859) \$ - \$ -
107年12月31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P/B乘數 ±0.1 \$ 1,867 (\$ 1,867) \$ - \$ -
權益工具 淨資產價值 ±10% 992 ( 992) - -

(四)其他

  • 1.本 公 司自 民 國 102 年 第 四季 以 來, 因受 上 游廠 商 影響 所發 生 之食 安 事 件, 對 本公 司 之影 響 , 分 述如 下:
  • (1)本公 司 因 受所 委 託之 油 品 代工 廠 商 疑似 誤 用 遭大 統 長 基食 品 廠 股份 有限 公 司添 加 銅葉 綠素 之 原料 油 影響 , 於 民國 102 年 11 月 3 日 主 動宣 佈 將相 關 油品 下架 並 接受 消 費者 退貨,同時 撥 款 \$200,000 成 立 消費 者 準備 金 信託 專戶 做 為擔 保 消費 者退 貨 承諾 之 履行 。 本公 司 接 受消 費 者退 貨 之辦 理期 間 已於 103 年 5 月 31 日屆 滿 ,該 消 費者準 備金 信 託專 戶 之信 託契 約 亦已 於 103 年 6 月 30 日 信託 期間 屆 滿, 此期間內並未發生本公司無法履行消費者退貨承諾而須動用信託 準備 金 之情 形 。

因受 此 事件 波 及,本 公司 累 計民 國 102 年至 106 年已 認 列 產品 退 回、 庫存 損 失及 相 關費 用等 損 失計 \$179,337。

此 次事 件 本 公 司已 依 委託 加 工 合 約書 等 ,向 供 應 商 起訴 請 求損 害 賠 償,範圍 包 括:油 品 退回 及 庫存 損 失、回 收油 品 所支 出 之相 關費 用、 消 費者 請 求 賠 償之 損 失及 罰 款 損 失等 , 本公 司 將 待 請求 賠 償款 判 決 確定 可 收取 後 ,再 予以 調 整入 帳 。

本 公司 因 大 統 長基 油 品食 安 事 件 被起 訴 違反 食 品 安 全衛 生 管理 法 , 已於 民國 106 年 4 月 27 日 經智 慧 財產 法院 判 決本 公 司無 罪定 讞 , 但油 品 標示 部 分負 責人 等 被判 詐 欺,因 此銷 售 所得 \$32,929 被沒 收。 針對 沒 收部 分 本公 司已 聲 請大 法 官會 議解 釋 其合 理 性。

(2)民 國 103 年 9 月 至 10 月 間,政 府 機 關陸 續 公告 多 項問 題油 品 原料。 本公 司 針對 受 此事 件波 及 之特 定 產品 ,已 主動 採 取預 防 性下 架、 通 報主 管 機關 及 辦理 消費 者 退貨 賠 償等 因應 措 拖,並 將 受 影響 之 特定 產品 可 能之 退 貨及 賠償 等 認列 損 失, 累計 自 民 國 103 年 至 104 年此 損失 計\$226,017。

本 公司 本 於 保 障公 司 權益 , 已 依 各別 情 況陸 續 向 交 易問 題 油品 之 廠 商 起 訴 求 償 , 其 中 強 冠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游 廠 商 郭 盈 志 (即郭烈 成)及施 敏 毓於 民 國 106 年 12 月 經 法院 判決 確 定應 連 帶賠 償本 公 司 \$121,361, 本公 司 已 取得 債 權 憑 證 ; 富 味鄉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司 於 民 國 107 年 7 月 經法 院判 決 應賠 償 本公 司 \$174 已 確定 並 入 帳;另俐 豪 企業 有 限公 司 於民 國 108 年 5 月 經 法院 勸諭 和 解賠 償 本公 司 \$1,276。 其 餘案 件 皆 在 法院 審 理中 , 本 公 司將 視 審理 狀 況 , 適時 採 取必 要 之 法律 行 動, 以 堅決 維護 公 司及 股 東權 益。

2.本 集 團因 聚 焦核 心業 務 , 已於民國 105 年 1 月 22 日 全數 轉 讓原 持 股 51%轉 投 資 公 司 王 德 興 茶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含 其 所 屬 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王 德 興 集 團 )之 股 權 。 本 集 團 提 供 予 王 德 興 集 團 之 資 金 貸 與 金 額 美 金 594.5 萬元,雖 已 協 商 還 款 事宜,惟 考 量該 集 團仍 存 在到 期無 法 償還 之 風險 , 亦已 於 民 國 105 年依 會 計原 則 予 以全 數 提列 備 抵損 失。 截至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止 , 王德 興 集團 已 依協 商 進度 ,累 計 已償 還 本金 美金 298 萬元 及利 息 並已 依 會計 原則 處 理 , 其 資金 貸與 款 項餘 額 為美 金 296.5 萬元 。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請詳 附 表一 。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 請 詳 附表 二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 詳 附表 三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 無 此情 形 。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情 形 。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請 詳附 表 四。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請 詳附 表 五。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請 詳 附表 六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請 詳六 、(二)。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請 詳附 表 七。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所 在地 區 等相 關 資訊 (不包 含 大陸 被 投資 公司 ):請 詳附 表八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九 。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無此 情形 。

十四 、 部門 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集 團 管理 階 層已 依據 營 運決 策 者於 制定 決 策所 使 用之 報導 資 訊辨 認 應報 導部 門 。

本 集 團 之 企業 組 成 、 劃 分 部 門之 基 礎 及 部 門 資 訊之 衡 量 基 礎 於 本 期並 無 重 大 改 變 。 且營 運 部 門 之 會 計 政策 皆 與 附 註四 所 述之 重 要會 計政 策 彙總 說 明相 同。

(二)部門 資 訊之 衡 量

營 運 部 門 之會 計 政 策 皆 與 附 註四 所 述 之 重 要 會 計政 策 彙 總 說 明 相 同。 本 公 司 營 運 部 門損 益 係 以 稅 後 淨 利評 估 營 運 部門 之 績效 。

(三)部門 資 訊

提供 予 主要 營 運決 策者 之 應報 導 部門 資訊 如 下:

108年度
食品事業 包材事業 其他營運部門 調節及消除 總計
外部收入 \$ 19
422
917
,
,
\$ 515
688
,
\$ 289
514
,
\$ - \$ 20
228
119
,
,
內部部門收入 1
030
156
,
,
434
961
,
577
406
,
( 523)
2
042
,
,
-
部門收入 \$ 20
453
073
,
,
\$ 950
649
,
\$ 866
920
,
(\$ 523)
2
042
,
,
\$ 20
228
119
,
,
部門損益 \$ 1
835
336
,
,
\$ 76
190
,
\$ 670
186
,
(\$ 833)
1
230
,
,
\$ 1
350
879
,
,
部門損益包含:
折舊費用 (\$ 622)
990
,
(\$ 544)
48
,
(\$ 085)
1
,
\$ - (\$ 251)
1
040
,
,
利息收入 35
275
,
11
688
,
24
000
,
( 243)
26
,
44
720
,
利息費用 ( 835)
204
,
( 899)
3
,
( 588)
9
,
26
243
,
( 079)
192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665
015
,
13
263
,
553
493
,
( 072)
1
231
,
,
699
部門資產 17
004
764
,
,
657
200
,
1
434
979
,
,
- 19
096
943
,
,
107年度
食品事業 包材事業 開發事業 其他營運部門 調節及消除 總計
外部收入 \$ 18
698
818
,
,
\$ 458
092
,
\$ 7
030
,
\$ 272
823
,
\$ - \$ 19
436
763
,
,
內部部門收入 698
899
,
412
703
,
- 628
769
,
( 371)
1
740
,
,
-
部門收入 \$ 19
397
717
,
,
\$ 870
795
,
\$ 030
7
,
\$ 901
592
,
(\$ 371)
1
740
,
,
\$ 19
436
763
,
,
部門損益 \$ 1
594
497
,
,
\$ 34
320
,
(\$ 106)
232
,
\$ 678
530
,
(\$ 150)
1
206
,
,
\$ 869
091
,
部門損益包含:
折舊費用 (\$ 621)
843
,
(\$ 726)
44
,
(\$ 634) (\$ 078)
1
,
\$ - (\$ 059)
890
,
利息收入 27
300
,
14
646
,
165 27
129
,
( 006)
24
,
45
234
,
利息費用 ( 445)
271
,
( 127)
5
,
( 958)
104
,
( 682)
8
,
24
006
,
( 206)
366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567
624
,
( 909)
26
,
- 654
126
,
( 791)
1
206
,
,
( 950)
11
,
部門資產 18
362
339
,
,
729
557
,
- 2
150
801
,
,
- 21
242
697
,
,

本集 團 因採 用 國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6 號「 租 賃」 對 民 國 108 年度 之 部門 資 訊 影響 如 下:

108年度
食品事業 包材事業 其他營運部門 調節及消除 總計
折舊費用增加 \$
149
948
,
\$
17
348
,
\$
-
(\$ 461)
20
,
\$
146
835
,
部門資產增加 \$
683
700
,
\$
92
895
,
\$
-
(\$ 955)
113
,
\$
662
640
,
部門負債增加 \$
283
806
,
\$
93
502
,
\$
-
(\$ 955)
113
,
\$
263
353
,

(四)部門 之 調節 資 訊

1.部 門 間 之銷 售 係 按 公 允 交 易原 則 進 行 。 向 主 要營 運 決 策 者 呈 報 之外 部 收 入 , 與 綜 合損 益 表 內 之 收 入 採用 一 致 之 衡量 方 式。

2.由 於 本公 司 營運 決策 者 於評 估 部門 績效 及 決策 如 何分 配資 源 時, 係 以稅 後淨 利 為基 礎 ,故 無調 節 之必 要 。

3.提 供 主要 營 運決 策者 之 總資 產 金額 ,與 本 公司 財 務報 告內 之 資產 採 一致 之衡 量 方式 。

(五)產品 別 及勞 務 別之 資訊

收入 明 細組 成 如下 :

108年度 107年度
食品製造銷售收入 \$
19,422,917
\$
18,698,818
模具及其他包材買賣收入 515,688 458,092
其他 289,514 279,853
合計 \$
20,228,119
\$
19,436,763

(六)地區 別 資訊

本集 團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度 地 區別 資訊 如 下:

108年度 107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台灣 \$
8,248,222
\$
7,251,754
\$
8,009,188
\$
7,213,871
大陸及其他 11,979,897 5,308,675 11,427,575 5,031,934
合計 \$
20,228,119
\$
12,560,429
\$
19,436,763
\$
12,245,805

(七)重要 客 戶資 訊

本集 團 民 國 108 年 及 107 年度 重 要客 戶資 訊 如下 :

108年度 107年度
收入 收入
甲客戶 \$
2,618,644
\$
2,310,810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編號
(註1)
貸出資金
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項目 係人 是否
為關
本期
最高金額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金額
利率區間 資金貸
與性質(註3) 往來金額
業務 有短期融通
資金必要之
原因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名稱 擔保品 價值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限額
資金貸與
總限額
備註
1 維京群島味全
有限公司
王德興茶業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 159,422 \$
88,891
\$
88,891
3.8379% 2 \$ - 償還借款
營運週轉
(\$ 88,891) 不動產 \$ 32,431 \$
800,694
\$ 1,601,388 註2
2 杭州味全食品
有限公司
杭州味全生技
食品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92,048 - - 4.7850% 2 - 償還借款
營運週轉
- - 1,140,098 2,280,196 註4
2 杭州味全食品
有限公司
廊坊味全
食品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1,107,175 429,750 214,875 4.7500%~
4.7850%
2 - 償還借款
營運週轉
- - 1,140,098 2,280,196
3 昆山裕全模具
工業有限公司
杭州味全生技
食品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36,733 34,380 34,380 4.3500% 2 - 償還借款
營運週轉
- - 128,148 256,296 註5
3 昆山裕全模具
工業有限公司
杭州味全食品
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128,867 85,950 85,950 4.3500% 2 - 償還借款
營運週轉
- - 128,148 256,296
3 昆山裕全模具
工業有限公司
廊坊味全
食品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128,867 120,330 120,330 4.3500% 2 - 償還借款
營運週轉
- - 128,148 256,296

註1:發行人編號欄填0;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開始依序編號,同一公司編碼應相同。

註2:依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之規定,其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額:

(1)公司資金貸放總額以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百分之四十為最高限額。

(2)因有短期資金融通之必要者,對單一借款人之貸放金額以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最高限額。

(3)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或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總額以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

百分之百為最高限額。對單一借款人之貸放金額以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百為最高限額。

註3:資金貸與之性質說明如下:

(1)有業務往來者:1

(2)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2

註4:依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之規定,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額如下:

(1)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資金貸放總額以其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百分之四十為最高限額。

(2)因有短期資金融通之必要者,對單一借款人之貸放金額以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最高限額。

(3)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或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總額以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百分之百為最高限額。對單一借款人之貸放金額以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最高限額。

註5:依昆山裕全模具工業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之規定,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額如下:

(1)昆山裕全模具工業有限公司資金貸放總額以其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百分之四十為最高限額。

(2)因有短期資金融通之必要者,對單一借款人之貸放金額以昆山裕全模具工業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最高限額。

(3)昆山裕全模具工業有限公司或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總額以昆山裕全模具工業有限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百分之百為最高限額。對單一借款人之貸放金額以昆山裕全模具工業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最高限額。

註6:提供資金貸與公司為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及昆山裕全模具工業有限公司,以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計算。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本期最高 期末背書 實際動支 以財產擔保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 屬母公司對 屬子公司對 屬對大陸地
背書保證者 關係 背書保證限額 背書保證餘額 保證餘額 金額 之背書保證 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最高限額 子公司背書 母公司背書 區背書保證
編號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註一) (註二) (註三) (註四) (註五) 金額 淨值之比率(註六) (註七) 保證(註八) 保證(註八) (註八) 備註
0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福頂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
6 \$ 2,311,956 \$
18,750
\$
-
\$
-
\$
-
\$
-
\$ 6,935,868 N N N
0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味全生技
食品有限公司
2 2,311,956 230,120 214,875 192,098 - 3.10 6,935,868 Y N Y
0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康合國際貿易
股份有限公司
2 2,311,956 1,098,650 989,340 310,889 - 14.26 6,935,868 Y N N
1 杭州味全食品
有限公司
杭州味全生技
食品有限公司
4 2,280,196 43,387 42,975 - - 1.88 2,280,196 N N Y
1 杭州味全食品
有限公司
廊坊味全食品
有限公司
4 2,280,196 460,240 429,750 311,570 - 18.85 2,280,196 N N Y
1 杭州味全食品
有限公司
蘇州味全食品
有限公司
4 2,280,196 918,320 859,500 193,388 - 37.69 2,280,196 N N Y

註一: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七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二:1.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別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之三分之一。 2.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個別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背書保證總額度為限。

3.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整體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的一.二倍,個別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整體背書保證總額之三分之一。

4.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整體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淨值的一.二倍,個別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杭州味全食

品有限公司整體背書保證額度為限。

註三: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四: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註五: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六:由本公司背書保證者,以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計算。

背書保證者公司為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以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計算。

註七:背書保證總金額不得超過背書保證者公司之淨值。

註八: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需填列Y。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8年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335 \$ 335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備註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康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380,000 \$
11,161
16.67 \$
11,161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康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2,340,197 - 10.75 -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安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3,329,500 - 18.50 -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瑞年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3,329,500 - 18.50 -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利嘉營造有限公司股單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1,947 18.36 11,947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廣昌投資開發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10,000 - 10,000
\$
33,108
\$
33,108
康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康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545,431 - 0.26 -
康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康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41,400 \$
335
0.50 \$
335
康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瑞年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82,650 - 0.46 -
康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安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82,650 - 0.46 -
維京群島味全國際有限公司 上海味全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股單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19.00 -
維京群島味全國際有限公司 桂林味全食品有限公司股單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10.77 -
味全亞洲投資有限公司 桂林味全食品有限公司股單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5.10 -

註:係被投資公司為有限公司,故無每股淨值及股數。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處分不動產之
-------- --
公司 財產名稱 事實發生日 原取得日期 帳面金額 交易金額 價款收取情形 處分損益 交易對象 關 係 處分目的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其他約定事項
味全食品工業 桃園市楊梅區仁 民國107年11月12日 民國51年至民國 \$ 1,371,083 \$ 2,640,424 已全數收回 \$ 1,269,341 三立影城(股)公司 非本公司 改善財務結構。 依據市場行情及參考
股份有限公司 美段及幼獅段共 95年間 之關係人 估價報告,並經買賣
42筆土地、地上 雙方議價後決定。
物及附屬設備等
資產

註1:處分資產依規定應鑑價者,應於「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欄中註明鑑價結果。

註2: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3:事實發生日,係指交易簽約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戶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等日期孰前者。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
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進(銷)貨 佔總應收(付)票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進(銷)貨 金額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據、帳款之比率 備註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欣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進貨 \$ 434,617 0.09 60-90天 依協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
差異
86,363) ( 0.13)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進貨 260,731 0.05 60-90天 與一般交易無重
大差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
差異
71,711) ( 0.11)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福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 進貨 178,317 0.04 60天 依協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
差異
23,745) ( 0.04)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銷貨 ( 260,731) ( 0.48) 60-90天 與一般交易無重
大差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差異
71,711 0.29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欣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銷貨 ( 131,982) ( 0.25) 預收 依協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差異
- -
欣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進貨 131,982 0.23 預付 依協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差異
- -
欣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銷貨 ( 434,617) ( 0.46) 60-90天 依協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差異
86,363 0.40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頂實倉儲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銷貨 ( 1,193,364) ( 0.10) 30天 與一般交易無重
大差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差異
270,569 0.18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秉信環保包裝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進貨 101,942 0.02 60天 依協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
差異
25,672) ( 0.03)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進貨 123,063 0.01 30天 與一般交易無重
大差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
差異
7,964) ( 0.01)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進貨 391,694 0.07 30天 依協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
差異
31,360) ( 0.03)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廊坊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進貨 875,232 0.16 30天 與一般交易無重
大差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
差異
82,803) ( 0.09)
杭州康沛貿易有限公司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進貨 191,565 0.58 60天 與一般交易無重
大差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
差異
44,038) ( 0.94)
杭州康沛貿易有限公司 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銷貨 ( 136,976) ( 0.65) 30天 與一般交易無重
大差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差異
8,195 0.27
廊坊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銷貨 ( 875,232) ( 1.00) 30天 與一般交易無重
大差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差異
82,803 1.00
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銷貨 ( 123,063) ( 0.36) 30天 與一般交易無重
大差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差異
7,964 0.13
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康沛貿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進貨 136,976 0.40 30天 與一般交易無重
大差異
與一般交易無重大
(
差異
8,195) ( 0.14)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額 處理方式 後收回金額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頂實倉儲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
270,569
5.18 \$
-
\$
270,092
\$
-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之比率
0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 989,340 註1 不適用
0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背書保證 214,875
1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廊坊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孫公司對孫公司 背書保證 429,750
1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蘇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孫公司對孫公司 背書保證 859,500
0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欣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子公司 進貨 434,617 依協議 2.15%
2 欣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對子公司 進貨 131,982 依協議 0.65%
0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子公司 進貨 260,731 與一般客戶同 1.29%
1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孫公司對子公司 進貨 391,694 依協議 1.94%
3 杭州康沛貿易有限公司 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孫公司對子公司 進貨 191,565 與一般客戶同 0.95%
1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廊坊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孫公司對孫公司 進貨 875,232 與一般客戶同 4.33%
1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 孫公司對孫公司 進貨 123,063 與一般客戶同 0.61%
4 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康沛貿易有限公司 孫公司對孫公司 進貨 136,976 與一般客戶同 0.68%
5 昆山裕全模具工業有限公司 廊坊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孫公司對孫公司 其他應收款 120,330 註3 0.63%
1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廊坊味全食品有限公司 孫公司對孫公司 其他應收款 214,875 註3 1.13%

註1:係依據各公司為他人背書保證辦法進行之背書保證,交易金額係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註2:個別交易金額未達一億元以上,不予揭露。另若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為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 註3:係依據各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之規定進行資金貸放,交易金額係資金貸與實際動支金額。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 本期認列之投資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損益 損益 備註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欣全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鐵罐、鐵盒、瓶蓋等
馬口鐵製品之加工、
製造及買賣等
\$
-
\$
358,691
34,539,451 98.68 \$
563,837
\$
67,723
\$
66,781 註七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康合國際貿易
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 1,959,112 43,281 14,034,753 99.99 191,175 25,726 26,782 註八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青年商店
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經營蔬果、農漁產品
買賣業務
212,041 212,041 8,481,905 99.79 8,029 (
187)
(
186) 註三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維京群島味全
國際有限公司
英屬維京群島 一般投資業 787,549 787,549 - 100.00 55,464 (
8)
(
8) 註一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維京群島味全
有限公司
英屬維京群島 一般投資業 2,547,071 2,954,421 - 100.00 3,991,249 573,697 573,697 註一、二、六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福頂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畜牧場經營業 75,000 75,000 7,500,000 37.50 18,306 1,864 699 -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松青商業
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經營超級市場業務 - 1,915,831 - - - 417 417 註八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康全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工程之規劃設計安裝
等業務
404,551 404,551 37,409,919 99.85 227,693 745 744 註四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泰味全
股份有限公司
泰國 食品加工業 37,919 37,919 390,000 60.00
(
8,273) - - -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 本期認列之投資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損益 損益 備註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味全亞洲投資
有限公司
香港 一般投資業 \$
-
\$
-
-
1.00
\$
64
(\$
240)
(\$
2) 註一
欣全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
KingCan (BVI)
Corporation
英屬維京群島 一般投資業 123,213 432,330 -
100.00
264,728 13,262 13,262 註一、二、五
康合國際貿易
股份有限公司
CONCOURSE
INTERNATIONAL
LIMITED
薩摩亞 一般投資業 25,673 25,673 -
100.00
27,259 4,278 4,278 註一、二
維京群島味全
國際有限公司
味全亞洲投資
有限公司
香港 一般投資業 255 255 -
99.00
6,308 (
240)
(
237) 註一
味全亞洲投資
有限公司
康勤發展
有限公司
香港 一般投資業 4 4 -
75.00
- (
77)
- 註一

註一:係有限公司,故無股數。

註二:本公司透過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KingCan (BVI) Corporation及CONCOURSE INTERNATIONAL LIMITED轉投資之大陸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請詳附表九。

註三:本公司持股99.79%之中國青年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民國105年11月經股東會同意通過辦理解散等相關事宜,並於106年1月經主管機關准予登記解散在案。

註四:本公司持股99.85%之康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民國105年12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解散等相關事宜。

註五:KingCan (BVI) Corporation於民國108年1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退回原始投資金額美金10,000仟元。

註六: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於民國108年3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退回原始投資金額美金13,209仟元。

註七:欣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8年4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退回原始投資金額265,669仟元。

註八:本公司持股100%之康合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貿公司),於民國108年8月12日經董事會決議,與本公司持股99.97%之松青商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 以康貿公司為存續公司,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08年10月31日,並於民國108年11月28日經台北市政府之府產業商字第10856236820號函核准在案。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九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台
灣匯出累積投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
灣匯出累積投
被投資公司本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列投資 期末投資帳面 截至本期止已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一) 資金額 匯出 收回 資金額 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損益 金額 匯回台灣投資收益 備註
福州可福方便
食品有限公司
方便麵 \$
48,440
\$
15,602
\$
-
\$
-
\$
15,602
\$
-
37.50 \$
-
\$
-
\$
-
註二
桂林味全食品
有限公司
味精 284,325 44,349 - - 44,349 - 15.87 - - -
黑龍江味全食品
有限公司
調味品等產品 72,633 19,896 - - 19,896 - 67.00 - - - 註二、五
黑龍江味全乳品
有限公司
乳製品等產品 249,163 121,501 - - 121,501 - 70.00 - - -
上海味全食品
工業有限公司
方便麵等食品 136,238 22,278 - - 22,278 - 19.00 - - -
杭州味全生技
食品有限公司
奶粉、米麥粉及
固體飲料等食品
326,435 326,435 - - 326,435 (
25,062)
100.00 (
25,062)
77,333 - 註六
杭州味全
食品有限公司
液體飲料等食品 1,268,366 1,268,366 - - 1,268,366 466,857 100.00 466,857 2,736,796 -
味全食品投資
有限公司
一般投資業 450,319 450,319 - - 450,319 47,449 100.00 47,449 525,815 -
昆山裕全模具
工業有限公司
食品模具、注射
模具等製造
224,813 98,716 - - 98,716 8,467 98.68 8,355 264,330 309,362 註七
杭州順全塑料
科技有限公司
塑料瓶蓋等製品 322,025 322,025 - 305,759 16,266 - - - - 677,652 註七、十一
廊坊味全
食品有限公司
液體飲料等食品
製造與銷售
449,250 - - - - 47,464 100.00 47,464 522,137 - 註八
杭州康沛
貿易有限公司
一般進出口貿易
業務
25,165 25,165 - - 25,165 4,278 99.99 4,278 26,774 - 註九
蘇州味全
食品有限公司
液體飲料等食品
製造與銷售
364,820 - - - - (
3,908)
100.00 (
3,908)
344,002 - 註十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
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
投資限額(註四)
味全食品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
3,194,141
\$
3,039,328
\$
4,166,277

註一、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三)其他方式

註二、本期認列投資損益係依各該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

註三、本表相關數字應以新台幣列示,另實收資本額係按原始投入之匯率換算。

註四、依規定係以合併淨值之60%為限額。

註五、本公司透過間接持股比率100%之轉投資公司維京群島味全國際有限公司,取得黑龍江味全食品公司67%之股權、黑龍江味全乳品公司70%之股權及上海味全食品工業有限公司19%之股權。

註六、本公司透過間接持股比率100%之轉投資公司維京群島味全有限公司,取得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100%之股權、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100%之股權及味全食品投資有限公司100%之股權。

註七、本公司透過間接持股比率98.68%之轉投資公司KingCan (BVI) Corporation,取得昆山裕全模具工業有限公司之股權及杭州順全塑料科技有限公司98.68%之股權。

註八、本公司透過間接持股比率100%之轉投資公司味全食品投資有限公司,取得廊坊味全食品有限公司100%之股權,總投資金額為人民幣91,634仟元。

註九、本公司透過間接持股比率100%之轉投資公司CONCOURSE INTERNATIONAL LIMITED,取得杭州康沛貿易有限公司100%之股權,總投資金額為人民幣5,000仟元。

註十、本公司透過間接持股比率100%之轉投資公司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取得蘇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100%之股權,總投資金額為人民幣81,000仟元。

註十一、本公司透過間接持股比率98.68%之轉投資公司KingCan (BVI) Corporation投資之杭州順全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已於民國108年1月11日完成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