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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Jun 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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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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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4 華邦電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3/06/17 發言時間 17:35:34
發言人 溫堅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678168 #81491
主旨 一○三年股東常會第五案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3/06/1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焦佑鈞 2.董事:章青駒 3.董事:苗豐強 4.董事:靳蓉 5.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6.董事:詹東義 7.董事:蔡豐賜 8.董事:徐善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焦佑鈞先生:
擔任凌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擔任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擔任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章青駒先生擔任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董事苗豐強先生:
擔任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擔任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擔任神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擔任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擔任神通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董事靳蓉女士:
擔任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擔任芯唐電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5.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華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擔任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擔任瀚宇博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擔任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董事詹東義先生擔任華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獨立董事蔡豐賜先生擔任神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8.獨立董事徐善可先生:
擔任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擔任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擔任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擔任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就任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日起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