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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ON ELECTRONICS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3
Oct 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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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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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7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兴路 7 号维峰电子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 体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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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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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家军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5)。
2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认真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充分调动
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 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备查文件
-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